財政部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檢討綜合所得稅課稅方式 吸引人才來臺及留臺
財政部 建構優質賦稅環境 維護租稅公平合理 背景說明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面對全球產業變革衝擊,高素質人力資源有助推動產業創新,帶動經濟轉型,現行我國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45%,高於鄰近國家(地區),造成高階人才稅負過重,企業攬才留才誘因不足,且易生租稅規避,有必要檢討,以提升競爭力並兼顧租稅公平。
鄰近國家(地區)個人薪資所得稅制(1/2) 項目 我國 香港 新加坡 韓國 大陸 課稅 範圍 屬地主義,中華 民國來源所得課 稅,但海外所得 超過100萬元 者,應納入個人 基本所得額課 稅。 綜合所得稅制。 屬地主 義,香港 來源所得 課稅。 分類所得 稅制。 屬地主義,新加 坡來源所得課 稅。 屬人兼屬地主 義,居住者-境 內外來源所得課 稅;非居住者- 韓國來源所得課 稅。 1.屬人兼屬地主 義,居住者就大 陸境內外來源所 得課稅,非居住 者就中國境內來 源所得課稅。 2.採分類所得稅 制。 稅率 2016年 6級累進稅率 5%、12%、 20%、30%、40 %、45%。 4級累進稅率 (薪俸稅) 2%、7%、 12%、17% 9級累進稅率 0%、2%、3.5%、 7%、11.5%、15 %、17%、18%、 20%。 2017年 11級累進稅率 0%、2%、3.5%、 7%、11.5%、15 %、18%、19%、 19.5%、20%、 22%。 5級累進稅率 6%、15%、24%、 35%、38%。 工資、薪金所得: 7級累進稅率 3%、10%、20 %、25%、30%、 35%、45%
鄰近國家(地區)個人薪資所得稅制(2/2) 項目 我國 香港 新加坡 韓國 大陸 薪資所得課稅方式 1.居住者 與其他類別所得合併課稅,減除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二者擇一)及特別扣除額(包含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按5%~45%課稅。 2.非居住者 原則按給付額6%或18%就源扣繳。 以下列2種方式計算之稅額,擇低申報: 1.個人(居住者及非居住者)之薪金、工資及退休金等合計之應稅薪俸所得總額減除支出及開支(包括個人進修支出)、特惠扣除(如慈善捐款、房貸利息等)及免稅額之餘額(即應課稅入息實額),按2%~17%課稅 2.依上開不含免稅額之餘額,按標準稅率15%課稅 與其他類別所得合併課稅,減除免稅額(含勞務所得定額免稅額)、可扣除之費用(含賺取薪資所得相關費用)後,按0%~20%課稅。 以下列2種方式計算之稅額,擇高申報: (1)按薪資所得15%(不得申請個人所得稅減免) 課稅。 (2)適用居住者課稅方式。 居住者、非居住者原則均以下列方式課稅: 薪資所得先減除薪資所得扣除額後,與其他類別所得合併課稅,於減除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二者擇一)後,按6%~38%課稅。 個人(居住者及非居住者) 工資、薪金所得減除固定費用 (每月減除3500人民幣)後之餘額,按3%~45%課稅。 Lorem ipsum dolor sit amet, consectetuer adipiscing elit. Vivamus et magna. Fusce sed sem sed magna suscipit egestas.
我國攬才相關租稅優惠(1/2) 員工股票獎酬緩繳所得稅5年 營利事業代外籍員工繳納稅捐得以薪資費用入帳 財政部 建構優質賦稅環境 維護租稅公平合理 我國攬才相關租稅優惠(1/2)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員工股票獎酬緩繳所得稅5年 提供公司員工取得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之時價在500萬元額度內,其所得得選擇延緩5年繳稅之租稅優惠。 營利事業代外籍員工繳納稅捐得以薪資費用入帳 2010年發布解釋令規定營利事業代外籍員工繳納之我國所得稅或其他稅捐,如依聘僱契約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約定為該員工提供勞務報酬之一部分,營利事業得以薪資費用入帳。
我國攬才相關租稅優惠(2/2) 外籍專業人士部分所得免予計入應稅所得總額 財政部 建構優質賦稅環境 維護租稅公平合理 我國攬才相關租稅優惠(2/2)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外籍專業人士部分所得免予計入應稅所得總額 發布「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自2008年起,符合一定條件之來臺工作外籍專業人士,其雇主依聘僱契約約定給付之相關費用(租金、來回旅費、返國渡假旅費、水電瓦斯費、清潔費、子女獎學金等),得以費用列帳,不列為該外籍專業人士之應稅所得。
建構優質賦稅環境 維護租稅公平合理 財政部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為強化我國租稅優惠誘因,吸引人才來臺及留臺,財政部將廣徵各界意見,誠摯邀請大家就綜合所得稅課稅方式之內容,如調整薪資所得最高稅率、薪資所得單一稅率課稅、或薪資所得定額免稅等,一同討論,期於兼顧經濟發展、租稅公平、財政收入前提下,凝聚共識,推動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