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cient Chinese 陕西师大古代汉语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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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cient Chinese 陕西师大古代汉语教研室

通 论(一) 文 字

第一节 汉字的性质和汉字的起源

表意字:日、出、林等; ◎根据汉字的结构特点,汉字可分为三类: 表音字:自、我、西、南等; 表音兼表意字:琀、娶、婚等。 形声字占汉字总数的80%以上。由于形声字 所占比例较大,根据量度质变的认识原则,我们 称汉字是意音文字也是可以的 。

3.八卦说 段玉裁认为八卦“即文字之肇端“。刘师培: “大约《易经》六十四卦,为文字之祖矣。”黄侃 也持是说。 4. 仓颉造字之说。 《淮南子·本经》:“昔者仓颉作书 而天雨栗,鬼夜哭。” 许慎《说文解字·叙》:“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 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 初造书契,百工以乂,万品以察。”

三、汉字产生的主要途径 从考古发现的汉字原始资料来看,汉字产生的主要途径有两个:契刻和图画。 (一)契刻。契刻,就是在竹、木、骨、陶等材料上刻画记号。其作用主要是用来计数或记载一定的信息。因此,《周易·系辞下》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释名·释书契》说:“契,刻也,刻识其数也。”契刻还可以作为契约凭证的记载。《列子·说符》:“宋人有游于道得人遗契者,归而藏之,密数其齿,告邻人曰:‘吾富可待矣!’”《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于是约车治装,载券契而行。”“驱而之薛,使吏召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券。券遍合,起,矫命以责赐诸民。因烧其券,民称万岁。” 更早的契刻符号见于原始社会晚期。汉字尚未产生,因为生产或者生活的需要,先民们曾经创造出一些记事符号。西安半坡出土陶符二十七种,临潼姜寨出土三十八种,甘肃马家窑有十种,青海乐都柳湾有五十种,浙江余杭良渚文化陶器有符号九种,等等。(见下图)

西安半坡陶器符号 临潼姜寨陶器符号 甘肃马家窑文化陶器符号 良渚陶器符号 商周时代用数字组成的符号

良渚文化的玉器上的符号 大汶口文化晚期陶尊上的符号

这些符号屡次刻在一定的部位上,可知不是随意的刻画。这些刻符,与甲骨文比较接近。因此,有人认为汉字起源于契刻。于省吾在其1957年出版的《商周金文录·序言》里说:“原始社会劳动人民的创造文字,极质朴,极简单,也是符合于客观事物的真象,所以,一二三亖都是积画,以□为方,以○为圆,都是最原始的文字,还要早于其它象形文字,这对于考证古文字发生萌芽状态是具有重要关系的。”郭沫若1977年发表了《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他指出:“中国文字的起源应当归纳为指事与象形两个系统。”指事系统,又叫刻画系统,契刻当是其主要渊源。 在山东莒县陵阳河大汶口文化遗址(距今约4500年)发现了几个很像文字的陶符:

它们是有意义的符号,可能是制陶工或器物主人的标记,不像是“花押”,与甲骨文及早期的金文的象形字很接近。专家们认为第一个像是甲骨文的“戉”,第二个像是甲骨文的“斤”字,第三个像是甲骨文的“旦”字。但是唐兰先生认为第三个像是“炅”字,第四个是“炅”字下面加“山”字,像是“炅”的繁体。(参见裘锡圭《汉字学概要》37页注12) 由此看来,契刻可以被认为是汉字产生的源头之一。但是,并不能因此说契刻就是文字,因为还有更加重要的源头存在,那就是图画。

汉字起源于图画,已经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古人早就有了“书画同源”的认识。宋代郑樵认为“书与画同出……六书也者皆象形之变也。” (二)图画 汉字起源于图画,已经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古人早就有了“书画同源”的认识。宋代郑樵认为“书与画同出……六书也者皆象形之变也。” 图画起源很早。从图画到文字还有一个很漫长的质变过程。图画是画出来的,文字是写出来的。祗有当图画逐渐失去图画的性质,发展成符号性质,纔算是真正的文字。那么,图画又是如何和语言中的词语联系起来的呢?裘锡圭先生认为,图画与语言中的词结合的契机是用作族名族徽的图形。原始社会里,氏族林立,各个氏族的图腾标识不尽相同。这些族名最终成为文字,是经过了下列三个步骤的: 一是指图呼名,给予命名。为了让本族成员认识和记住本族的族名,经常指图呼名,时间一久,这些族名就有了固定的名称,有了字音。 二是简化形体,使之符号化,抽象化。为了让本族族名流传下来,上辈人就要一代一代的告诉下辈人本族族名的形状,必须把图形描绘下来,这样久而久之就会简化图形,使之符号化,这样,就有了字形。 。例如下列两个字的演变过程(如图): 三是赋予意义。上辈人还要告诉下辈人,这个图标是什么意义。这样一来,这个图形就有了字义。 → → → 虎

原始社会有众多的氏族,就可能通过这种方法使得上百或几百个不同的图腾标记陆续转变为文字。这是文字的自发产生阶段。先民们总结运用族徽标识转化为文字的经验,就可以使更多的非族徽标识图形转化为文字,从而进入文字的自觉创造阶段。 根据目前发现的材料和研究考证的结果来看,汉字起源的上限难以准确确定。现在能够提出的依据,最远的祗有公元前4000年左右的属于仰韶文化的彩陶纹和与其相近的属于大汶口文化的陶器刻符。这个时期属于新石器时期的中期。汉字起源的上限至迟不会晚于这一时期。那么,原始汉字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开始产生,大约经历了2600年,纔逐步发展成为初步的文字体系。从其起源至今至少已经有了5000-6000多年的历史了。 原始汉字产生的主要源头是图画,在其发展过程当中吸收了一些刻画符号与结绳等有益成份。到了奴隶社会,原始汉字就质变为汉字体系,距今已有4000年左右的历史了。

漢字的形體自漢字產生起一直都處於變化之中,就是在漢字形成體系後,也先後出現了九種字體。 字體變化的實質是筆勢(筆劃的形態)和字形的變化。 總的來說,古文字階段自商至秦,歷經甲骨文、金文、六國古文、大篆、小篆五種字體;今文字階段自漢至今,有隸書、草書、楷書、行書四種字體。即兩類九體。

什麽是古文字? 古文字是秦及秦以前的的各種文字的總稱,對“今文字”而言,一般包括甲骨文、殷周金文、戰國文字和小篆。傳統觀點不包括小篆,今人多以為應包括小篆,甚至包括先秦的隸書。古文字的共同特點是以象形、表意為構字基礎,字形接近客觀事物,象形色彩濃厚,結構隨意,筆順繁複,沒有形成點畫。

(一)甲骨文 甲骨文指刻在龟甲、兽骨上的古汉字。又叫甲骨卜辞或殷墟书契。1899年在河南安阳小屯村(商都遗址)发现了距今3300年前殷王朝的历史档案。内容涉及祭祀、征伐、王事、天时、年成等。有字计4500个左右。用刀刻写,笔画瘦细,以方笔为主,棱角分明,粗细大小不一,有异体和合文现象。以象形字、会意字、指事字为主。(有少数形声字)

甲骨文是現存中國最古老的文字。殷商時期,人們以為神靈主宰著一切。所以每逢大事諸如天氣、收成、戰爭、田獵、婚娶等都要通過占卜向神問吉凶然後才做出決定。占卜材料用的是甲骨(龜甲和獸骨)。占卜結束後,占卜時間、占卜者、占問內容、占卜結果、應驗等情況一一用文字記錄下來刻在甲骨上,這種刻在甲骨上的文字就是甲骨文,簡稱甲文。由於甲骨文記錄的主要是占卜內容,最早的出土地是殷墟(晚商故都,在今河南安陽市北小屯村),記錄方式大部分是用刀刻,所以又有“卜辭”、“殷墟書契”、“甲骨刻辭”等名稱。

甲骨文於1899年被發現。从發現到目前為止,共發掘甲骨總數在十五萬片以上,已整理出的單字約四千五百個,經過考釋可以認讀者約一千七百個。甲骨文的研究不僅屬於文字本身的問題,而且與殷商的歷史和文化密切相關。一百多年來,經過幾代人的艱苦努力,甲骨文的研究已發展成為一門體系完整的學科,研究隊伍壯大,著述如林,先後著錄、考釋、彙編亦及著眼於理論方法、歷史文化研究的各類著作約在四百種以上,論文約在五千篇以上。

為甲骨文的發現和研究作出重要貢獻的學者主要有王懿榮、劉鶚、孫貽讓、羅振玉、王國維、董作賓、郭沫若、陳夢家、於省吾、唐蘭、胡厚宣、徐中舒、張正烺、李學勤、裘錫圭、饒宗頤、李孝定等。發現甲骨文的第一人是王懿榮,第一部著錄甲骨文的著作是劉鶚的《鐵雲藏龜》,第一部研究甲骨文的專著是孫貽讓的《契文舉例》,第一個考定甲骨真實出土地點的人是羅振玉,第一個利用甲骨文研究殷商史並取得重要成就的人是王國維。迄今為止,彙集甲骨文資料最完備的著錄書是郭沫若主編的《甲骨文合集》,該書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編纂,精選甲骨文四萬多片,分期分類編排,共十三巨冊,由中華書局1978——1982年陸續出版。

甲骨文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甲、从構形的角度看,甲骨文已經相當成熟,六書中的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類字已經全部具備,其中以象形、會意為主。此外,假借情況十分普遍。 乙、尚保留著早期文字的特徵,圖畫意味濃。每個字都像是用線條勾勒出來的“簡筆劃”或“寫意畫”,形象逼真,一望便知其所表示的事物。例如:

丙、形體結構還沒有完全定型 同一個字有多種寫法,筆劃可繁可簡,構件部位隨意、選擇自由、多少無礙,故異體字很多。例如:

丁、合文較多 所謂合文是指將幾個字合寫成一體,形似一個字,但認讀時仍當作幾個字對待。甲骨文中的合文多數出現在數目字中或殷商先公先王的廟號中。例如:

戊、筆劃多為細瘦的直筆 由於甲骨文是用刀刻寫在堅硬的甲骨上,所以線條瘦硬,多為直筆,轉彎的地方也都是硬角。例如表示太陽“日”,本應為圓形,有時卻刻成了四方形或五角形(見下)。有些本來應該填實的肥筆,實際卻只刻了個輪廓,或改用線條代替,例如天字就是這樣(見下)。天字上面的人頭商代金文即寫成圓形的肥筆。

甲骨文及實物欣賞

龜甲卜辭 干支表

獸骨卜辭(合集6057正) 释 文

西周甲骨文

(二)殷周金文 金文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金文包括殷商、西周、春秋、戰國、秦漢时期的銅器銘文,狭义的金文仅指西周时期的铜器铭文。由於金文多數出現在鐘鼎彝器上,鑄造鐘鼎彝器的材料是吉金(上好的金屬叫吉金,主要指青銅),所以金文又有“鐘鼎文”、“彝器文字”和“吉金文字”之稱。

殷商時代的青銅器有文字的是少數,而且字數不多,沒有超過50字的。 西周是金文的鼎盛時期,無論是銘文的量還是銘文的字數都較多,不少銘文都在一百字以上,例如西周初康王时期的大盂鼎(清道光年间出土于陕西岐山县)就有291字,西周末宣王时期的毛公鼎(清道光年间出土于陕西岐山县)则多達497字,是目前所见最長的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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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有銘文的先秦青銅器已出土約一萬件。容庚《金文編》共收錄殷周金文一萬六千餘字(包括重文),可識讀者約一千九百餘字,其中多數都屬於西周金文。西周金文的內容十分豐富,主要包括宣揚周王的偉大、追念先祖的功德、記載戰爭的勝利、記錄受到的賞賜以及器物擁有者和製造者的名字等,是研究古代漢語和西周歷歷史文化的重要依據。 金文不象甲骨文那樣是直接用刀在堅硬的甲骨上刻出來的,而是先用毛筆將字寫在模具上,然後刻好鑄造出來的,故具有肥厚粗壯、圓渾豐潤、莊重美觀、富於變化等特點。和殷商甲骨文相比,西周金文的形體結構有了很大的發展,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西周金文的形體結構特點 甲、筆劃豐滿粗壯,多用肥筆和曲筆。字形長圓,莊嚴厚重。行款多直書左行,排列整齊。 乙、新的象形字很少出現,原有象形字的象形色彩開始減弱,趨向線條化和符號化。形聲字大量增加, 一些字如“走、言、金、廠”等作為部首被使用。 丙、書寫日趨規範,偏旁逐漸定型,異體字減少。如“彳”旁基本處於字的左方,辵旁基本處於字的左下方。 丁、合文大量減少,比甲骨文少得多,且組合方式相對固定,常見的是上下組合式。

總體來看,西周金文和殷商甲骨文在結構、風格上都有著較大的差異,顯得更加成熟,更加符號化。不過也有些金文特別是早期的有些金文其結構相當複雜,比甲骨文還象形,更象表現事物形體的圖畫。 研究金文的歷史比甲骨文要早得多。據《漢書·郊祀志》和《說文解字·敘》的記載,漢代已有青銅器出土,並且有人進行過研究。南北朝時出現了研究金文的專書,不過那時的研究是不成系統的。到了宋代,金石學興起,金文的研究隨著石刻的研究有所發展,李清照的丈夫就是一位著名的金石學家,其著作《金石錄》多達三十卷。金文研究從金石學中分離出來成為一門獨立學科的時間是在近代,這和清代樸學的影響及考古學的出現密切相關。清代學者在研究金文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代表人物是羅振玉,他的《三代吉金文存》對於推進金文研究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繼《文存》之後,彙集金文較多的工具書是容庚的《金文編》,彙集各家考釋金文成果的重要著作是周發高的《金文詁林》。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纂的《殷周金文集成》是彙集金文資料最豐富的一部工具書。該書始撰於六十年代,歷時二十餘年,共收拓片一萬餘件,分十六冊,自1984年起由中華書局出版。

(三)戰國文字 戰國文字是指戰國時期周王室和各諸侯國所使用的文字。戰國時期,由於諸侯割據,政令不一,“田疇異畝,車塗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導致各國文字在內部結構和書寫風格上都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根據今人王國維的研究,戰國文字共分秦系文字和六國文字兩大系統。

1.秦系文字 秦系文字是通行于秦國的文字,由西周金文發展而成,或稱“西土文字”、“籀文”、“大篆”。秦系文字有大篆、小篆之分。大篆是小篆的先河,相傳周宣王時期的太史作了大篆《史籀》十五篇,故名。大篆主要包括籀文、石鼓文、詛楚文等。《史籀篇》原書早已亡佚,不過《說文解字》裏還保存了二百多個籀文。石鼓文是春秋時期秦人刻在十個鼓形石頭上的文字,故稱石鼓文。石鼓文的內容是記載秦國國君游獵的四言詩,故或稱“獵碣”,詩的格調和《詩經》相仿,每鼓一首。石鼓唐初發現於天興縣(今陝西鳳翔),原共刻有六百多字,後經歷代搬遷磨損,現一鼓上的字已完全磨滅,其餘九鼓的字也殘缺不全,總共只剩下三百多字。石鼓文的筆形佈局極有法度,偏旁部首的寫法和位置基本定型,結構嚴謹,體態端莊,大小一致,風貌與小篆已十分接近,只是比小篆繁複。其製作時代處於西周晚期金文向小篆的過渡階段,但確切年代尚無定論,共有秦文公、穆公、襄公、獻公時期幾種說法。關於小篆的介紹詳下文。

石鼓文 詛楚文

2.六國文字 六國文字是指戰國時期秦國以外齊、楚、燕、韓、趙、魏等六國的文字,或稱“東土文字”、“東方六國文字”、“六國古文”、“古文”等,它是漢字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部分。六國文字主要包括漢武帝時期在孔子舊宅中發現的“壁中書”古文、《說文解字》、曹魏時代《三體石經》、宋郭忠恕《汗簡》、宋夏竦的《古文四聲韻》上所收錄或刻寫的古文以及後代新出土的六國簡帛、金石文字和陶文等。其中《說文》共保留六國古文五百多個。六國文字在結構和書寫風格上不僅與秦系文字有著明顯的不同,而且互相之間也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其主要特點如下:

甲、書寫風格上存在著地域的差異,例如韓、趙、魏三國的文字形體端莊,用筆細膩,楚國的文字縱橫恣肆,疏闊遒勁,燕國文字筆法刻板,多呈方折,齊國文字修長勻稱,喜加裝飾。隨著這些差異的加劇,進而引起了內部結構的變化。 乙、 異體、俗體字比較普遍。其中異體字的差異不僅表現在不同的國家之間(見例表),而且在同一國家同一地域內部也相當嚴重。有時甚至在同一篇文章中存在著多種異體。例如《侯馬盟書》中的“敢”字竟有九十多種寫法,而“嘉”字竟有有一百多種寫法(其中部分寫法詳下)。

丙、字形變化的隨意性很大,省變嚴重,缺乏規律性,不少字已難以看出前後的傳承關係,难以对其構形理據做出解釋。 丁、部分字的裝飾性很強,表現出了追求審美效果的強烈傾向。从春秋末年開始,齐、吳、越、蔡、楚等國往往在儀仗用的兵器上鐫刻美術字體,力求工整美觀,或者在筆劃上加一些圓點,或者故意寫成波折,或者在筆劃外附加鳥形裝飾。這種追求审美效果的作法和戰國“百家爭鳴”的時代特点密切相关,其结果导致了裝飾性筆劃和構件的产生。

战国帛书 战国中山鼎铭文

六国古文與秦系文字相比较

(四)小篆 小篆,對大篆而言,又名秦篆,是秦系文字的一種,由大篆省改整理而成。秦始皇實行“書同文”政策時所頒行的標準字體就是小篆。《說文解字·序》:“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傳說小篆是李斯所創,或秦時下杜(今西安市南)人程邈所創(見《說文解字·序》),實際上在秦統一中國之前的戰國末期小篆已經基本定型,李斯等人只是對小篆進行了一番整理工作,使之標準化規範化而已。現存的小篆資料主要有以下五種:

甲、秦代刻石文字。秦始皇廿八年巡視各地的時候曾經在嶧山、泰山、琅玡台、芝罘、碣石、會稽等地刻石記功(嶧山、泰山刻石)。其中泰山刻石文、琅玡台刻石文相傳為李斯所寫。 乙、銅器文字。如新郪虎符、大良造商鞅銅量、秦權、詔版、璽印上的文字。 丙、《倉頡篇》、《爰曆篇》、《博學篇》上的文字。這三本書均用小篆寫成,合稱“三倉”,是秦代法定的文字範本,共三千三百字。原書久佚,只有後人的輯存本,上世紀曾在敦煌、居延、阜陽等地發現《倉頡篇》的殘本。 丁、《說文解字》正文所收的九千三百五十三個篆文。其中部分字的體態與石刻文字稍有出入,可能是後人傳寫所致。 戊、《三體石經》中的小篆。《三體石經》立于三國魏正始年間,用古文、小篆、漢隸三種字體寫成。原碑已毀,但自宋以來屢有殘石出土,共得兩千餘字。

嶧山刻石 新郪虎符

秦詔版、大良造商鞅銅量

小篆與大篆一脈相承,繼承了漢字的構形理據,保存了漢字寓義於形的特點,而不象六國文字那樣為了簡化而任意破壞漢字的結構。小篆能夠取代六國文字通行於全國,正是由於它符合漢字的發展規律,而不僅僅是政治上推行的結果。 小篆的特點有下面四個方面: 甲、字與字之間的聯繫被加強。小篆已形成一個較為嚴密的構形系統,《說文解字》五百四十個部首的歸納就體現了這種系統性。參與構形的大部分象形字已符號化,系統化,而不像甲骨文階段強調物象特徵,相互之間缺乏有機聯繫。形聲字表義部件的類化過程也已基本完成,代表同類事物的形聲字多採用了同一表義部件。

乙、比較全面地保存了漢字的構形理據。儘管小篆對古文字階段的漢字形體作了系統的整理,但這種整理繼承了漢字的傳統、原則和方法,大部分字形具有可解釋性。 丙、形聲字大量增加。除了新造形聲字外,原來的不少象形、會意字通過添加形符或聲符也變成了形聲字。甲骨文中,形聲字只占百分之二十左右,而在《說文解字》中,已增加到百分之八十。 丁、結構固定。偏旁部首的寫法和位置已基本定型,不得隨意改變或增減筆劃。線條多圓轉彎曲,凡轉折之處一律呈弧形,不論橫豎曲直,粗細均等。字形規整勻稱,大小一致。 小篆是漢字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文字規範化運動,它結束了漢字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混亂局面,不僅為為漢字的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而且為促進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做出了重要貢獻。

二、今文字階段 今文字是漢以後歷代出現的各種文字的總稱,對“古文字”而言,包括漢隸、草書、楷書和行書等,其共同的特點是字形筆劃化,簡明化,拋棄了象形特徵。 (一)隸書 隸書或稱“左書”、“隸字”、“史書”等,它是漢字發展過程中由小篆演變而成的一種新型簡易書體,起源於戰國中晚期,到漢代開始成熟。篆書形體圓轉曲折,筆劃繁複,不便書寫,難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所以寫法草率快捷的隸書便應運而生了。隸書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漢字的結構,放棄了寫實的象形原則,將篆文形體由長圓型改造成扁方型,將篆文筆劃由線條化改造成筆劃化,同時對不少構件進行了省改歸併,為楷書的形成奠定了基礎,是漢字發展歷程中的一次大轉折大飛躍,是古、今文字的分水嶺,從此漢字進入到今文字的階段。

隸書的創造一般都以為和秦時的隸人(胥吏)有關。《漢書·藝文志》:“是時(指秦時)始造隸書矣,起於官獄多事,苟趨省易,施之於徒隸也。”《說文解字·序》:“是時秦燒滅經書,滌除舊典,大發隸卒,興役戍,官獄職務繁,初有隸書,以趣約易,而古文由此絕矣。” 有人甚至進而認為隸書出自程邈。晉人衛恒《四體書勢》(見《晉書·衛瓘傳》):“或曰,下土人程邈為衙獄吏,得罪始皇,幽系雲陽十年,從獄中作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損減,方者使員,員者使方,奏之始皇。始皇善之,出以為禦史,使定書。或曰,邈所定乃隸字也。”《漢書·藝文志》:“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隸書、繆篆、蟲書。”顏師古注:“篆書謂小篆,蓋秦始皇使程邈所作也。隸書亦程邈所獻,主於徒隸,從簡易也。”

從出土的資料來看,在秦始皇推行小篆之前的戰國後期隸書已經出現,例如1975年湖北雲夢睡虎地出土的秦簡就是比較成熟的隸書,故以上說法不足據。秦統一天下後,公務繁忙,小篆書寫太慢,為了提高辦事效率,可能當時一些下級官吏對民間流行的隸書已有所使用,程邈只是做過整理工作並奏請朝廷讓這種使用合法化的工作。 湖北雲夢秦簡及湖北包山戰國楚簡

隸書發展到漢代初年,迅速取代小篆成了正統的书體。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方面是隶书书写简便,符合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小篆的规范化工作为隶书的普遍推行扫清了道路。 隸書的結構和筆劃前後變化很大。早期隸書與篆書相近,被稱為古隸或秦隸,到了漢代,經過加工和美化,才趨於成熟,從根本上與篆書區別了開來。這種成熟階段的隸書被稱為漢隸。東漢中期順帝后的《石門頌》、《孔廟禮器碑》、《西嶽華山廟碑》、《曹全碑》、《史晨前後碑》(見圖十四、圖十五)等都是典型的漢隸。一般所說的隸書都是指漢隸。

秦隶-云梦秦简 汉隶-居延汉简 汉隶-史晨碑 秦隶-云梦秦简 汉隶-居延汉简 汉隶-史晨碑

隸書的特點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甲、將小篆的線條改造成了點畫,實現了漢字的筆画化。隸書以前的漢字主要由線条来构形,从中难以分析出造字的基本点画。漢隸解散了小篆的體式,把字形由長圓體變為扁方體,把笔画由圓弧形變為方折形,便於書寫;把部分豎筆改成撇捺,增强了區別性特征;把粗細均等的线条改成有粗有細,有利於自由发挥。這些變化大大降低了漢字的難度,提高了書寫速度。从此漢字有了相对固定的橫、豎、撇、捺、點等筆画,象形意味基本消失,符號性佔據了主导地位。 乙、對小篆的結構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隸書對小篆结构的改造主要體現在构件合併及省變方面,其结果大大简化了汉字的形体,同时也取消或减弱了汉字的表意性。 例如 :

“胎、郎、服、胄”四字,在小篆中写作 部首共有四个,分别是“肉、月、舟、冃”,合并后只取了一个“月”字,“胎、服、胄”三字的意符实际上名不副实了。 又如“春、奉、舂、泰、奏”五字,小篆写作 : 其上半部分构件完全不同,隸書将它们合并成了一个,使各自的结构发生了改变,原来的形体意义变得模糊不清。

再如:

丙、增強了筆劃和結構的藝術感。隸書的筆劃橫平豎直,俯仰波折,舒展生動,結構嚴整,棱角分明,美觀大方,具有極高的觀賞性。 從篆書到隸書的轉變,這在漢字學史上叫做“隸變”。“隸變”的最大貢獻是對漢字進行了大規模的簡化,它符合文字的發展規律,但同時也破壞了漢字形義聯係的統一,給後人瞭解漢字的構意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二)楷書 楷書又稱作“真書”、“正書”,是由隸書和草書演變而成的一種新字體。楷書萌芽於漢末,成熟于東晉,隋唐時有了大的發展,為東晉至今一千七百多年來通行的書體。大約產生於西漢中期的草書發展到魏晉時任意簡省筆劃,改變筆勢,破壞漢字結構,僅取其輪廓,楷書的產生一方面旨在簡化隸書,追求便捷,另一方面則是為了糾正草書漫無標準任意揮灑的書法,故六朝人稱之為楷書。“楷”就是“楷模”、“規範”的意思。早期楷書,隸意猶存,有些學者稱為“隸楷”,後經過發展,其字形固定為隋唐以後的體式。

楷書的特點 從結構方面看楷書與漢隸已無多少不同,差別表現在字勢和運筆上,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甲、變隸書“八字形”的扁方形為正方形,端莊方正,筆勢內收集中,挺拔有力,簡明流暢,增強了漢字的美感,也便於認讀。 乙、變隸書波動迴旋形的筆劃為平直形筆劃,改慢彎為直折硬勾,改不出鋒為出鋒,取消挑法,筆法靈活,便於連寫,進一步提高了漢字的書寫速度。 丙、減少了異寫和異構現象,使漢字的使用更加規範化和標準化。 從這些特點可以看出,楷書的形體與點畫已完全成熟,同時具備了簡便與美觀的優點,符合漢語發展的需要。正因為如此,漢字發展到楷書階段才得以正式定型。

“楷”为“法式”意,即“规范”或“样 板”。楷书始于汉末,行于魏晋。特点:横平 竖直,结构方整简易。(长方形) 唐 歐陽詢 化度寺碑 唐 虞世南孔子廟堂碑 北魏‧碑 牛撅造像記

赵孟俯-寿春堂记 胆巴碑 颜真卿-多宝塔碑

從楷書形成直到現在的一千多年中,漢字再也沒有產生新的字體。 至於草書和行書,分別只是隸書楷書的草率寫法,屬於旁支。其特點僅在於書寫風格上,在形體結構、表意方式等方面與隸、楷並無本質區別。 草書簡略自由,字跡潦草,有很高的藝術觀賞價值而實用價值不大。 行書是楷書的手寫體,介於楷、草之間。平常所說的“歐體”、“ 顏體”、“ 柳體”、“ 趙體”都是指楷書的書寫風格,屬於書法意義上的“字體”,和文字學意義上的字體不是一回事。 解放後所推行的《漢字簡化方案》,也只是對部分筆劃繁多的漢字加以省改,並沒有形成新的字體。

(三)草书:分两类。一为隶草,又叫章草,是汉隶的草化, 东汉章帝刘煊特准推广,世称章草。二是今草,又称狂草, 乃楷书草化。唐张旭、怀素的作品为后世所推重。 唐 懷素‧草書 自敘帖 汉章帝-章草 漢 張芝‧章草八月九日帖 明 祝允明‧草書 赤壁賦

從商代甲骨文、西周銅器銘文、春秋銅器銘文、戰國文字、秦代小篆、漢代隸書一直到魏晉時期的楷書,漢字發展變化的總趨勢是:結構由繁複變簡單,筆劃由圓轉變平直,漢字的形體由最早的圖畫性的象形字變成了由“橫、豎、撇、點、折、鉤”等筆劃組成的符號性體系。

漢字字形演變例

(一)六書的提岀 根據文獻記載,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古人就開始了對漢字形體結構的探討。例如:《左傳·宣公十二年》:“楚子曰:‘夫文,止戈為武。’”《左傳·宣公十五年》“宗伯曰:‘故文,反正為乏’”。《 左傳·昭西元年》:“醫和曰:‘于文,皿蟲為蠱’”。《韓非子·王蠹》:“倉頡之作文也,自環者謂之厶,背厶者謂之公”。這些見解儘管只是針對個別字而言的,而且分析也不一定科學,但至少說明當時人們已試圖从理論上對漢字的結構進行解釋。大約到了戰國末期,關於漢字結構分析條例的“六書”這一名稱便出現了。 最早記載“六書”名稱的文獻是《周禮》。《周禮·地官·保氏》說:“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但是,《周禮》也僅僅只是提到“六書”這個名稱,關於六書具體的分類是甚麼卻幷沒有記載。直到東漢時期,六書的細目和具體內容才見之於《漢書》、鄭眾《周禮注》和許慎《說文解字》這三種文獻,具體情況如下:

《漢書·藝文志》:“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鄭眾《周禮·地官·保氏》注:“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也”。 許慎《說文解字·敘》:“《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義,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授,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

三家的記載在名稱和次序上都有所不同,其中以許慎的記載為最詳。他不僅列出了六書的具體名稱,同時進行了定義和舉例。班固《漢書·藝文志》據西漢末學者劉歆的《七略》所編成,劉歆是鄭興、賈徽的老師,鄭興是鄭眾的父親,賈徽是賈逵的父親,賈逵是許慎的老師。由此看來,三家之說實同出一源。此將其名稱及序次對比如下: 班固: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 鄭眾: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 許慎: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

關於六書的名稱,三家都採用了象形、轉注和假借的提法,說明他們對這三書的理解完全一致。至於其餘三書,三家採用的名稱則出現了差異,分歧表現在各個名稱的第一個字上,反映出他們對這三書理解的不同。關於六書的排序,三家也各不相同,這則反映出他們對各類字出現的先後順序理解不同。後來的學者經過比較認為,許慎的名稱為尤,而班固的序次見長。清人王筠曾指出:“字因事造,而事由物起,牛羊物也,牟羋則事也;草木物也,出乇皆事也,故班《志》序六書次第最允,《說文》及《周禮》注,皆不及也。” (見《文字蒙求》)有清以降,凡言及六書者,大都採用的是許慎的名稱、班固的次序,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二)六書的歸類 六書是漢字發展到一定階段,古人對漢字結構進行認真研究後提出的。六書的概括性很強,基本上反映了漢字的構造特點,絕大多數漢字都可以用六書去分析,不能分析的是極少數。 最早對六書進一步歸類的學者是許慎。許慎,字叔重,東漢著名的經學家和文字學家,汝南召陵(今河南郾城)人,曾舉孝廉,官太尉南閣祭酒等職,於漢和帝永元十二年(公元100年)著成《說文解字》一書。他對六書作了這樣的歸納:“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說文解字·序》)這樣,文和字的概念被第一次提了出來。繼許慎之後,宋人鄭樵進一步指出:“象形指事,文也,會意轉注,字也。假借文字俱也。象形指事一也,象形別出為指事;諧聲轉注一也,諧聲別出為轉注;二母為會意,一子一母為諧聲。” (《通志·六書略》)許、鄭二人的歸類著眼於字的構型。和許慎相比,鄭樵的歸類更為具體和明晰。 六书说性质:六书是战国后的人根据汉字的形体结构和使用情况加以分析归纳出的字体分类。

(三)六書的分類 所謂六書的分類,是指从進一步研究的角度將每一書劃分成若干小類。宋人鄭樵將“六書”分為四十八類(《六書圖》)。王筠將“六書”分為正例、變例兩大類四十四小類(《說文釋例》)。朱駿聲將六書的分為十七類(《說文通訓定聲·說文六書爻列》),這十七類分別是:指事四類,即指事、象形兼指事、會意兼指事、形聲兼指事;象形四類,即象形、形聲兼象形、會意兼象形、會意形聲兼象形;會意二類,即會意、形聲兼會意;形聲五類,即形聲、形聲兼指事、形聲兼象形、形聲兼象形會意、形聲兼會意;轉注一類;假借一類。這些分類都力求精確,試圖使每一個漢字的結構都能得到合理的解釋,但流於苛細,繁瑣。有些分類也沒有多少應用價值。事實上分類再細,也很難使每一個漢字都能得到合適的歸類,因為漢字數量大,情況複雜,而且一些字在發展過程中發生過訛變。

二、六書三耦說 “六書三耦”是南唐學者徐鍇提出來的。其內容是指六書可以根據其特點兩兩相配成三對,即象形、指事為一對,會意、形聲為一對,轉注、假借為一對。這一學說是徐鍇認為:“大凡六書之中,象形、指事相類,象形實而指事虛;形聲、會意相類,形聲實而會意虛;轉注則形事之別,然立字之始,類於形聲,而訓釋之義與假借為對,假借則一字數用,……轉注則一義數文。”(《說文解字系傳》卷一“上”字注)這一學說對於認識六書的異同有很大的幫助,但存在著一定的缺點,例如認為形聲義實就不夠嚴密。

三、 “三書說” “三書說”的提出者是近人唐蘭。三書指:一、象形文字,二、象意文字,三、形聲文字。唐蘭解釋說:“象形象意是上古期的圖畫文字,形聲文字是近古期的聲符文字,這三類可以包括盡一切中國文字。……凡是象形文字:一、一定是獨體字,二,一定是名字,三、一定在本名以外,不含別的意義。……象意文字是圖畫文字的主要部分,在上古時期,還沒有發生任何形聲字之前,完全用圖畫文字時,除了少數象形文字,就完全是象意文字了。象意文字有時是單體的,有時是複體的。……形聲字的特點是有了聲符,比較容易區別。不過有些聲化的象意字,雖然也幷在形聲字的範圍裏,就它原是圖畫文字的一點,我們依舊把它列入象意字。有些形聲字因為聲音的變化,已經很難認出它諧什麼聲。……真正的形聲字都是近古期的新文字,是用聲符的方法大批產生的。……象形,象意,形聲,叫做三書。足以範圍一切中國文字,不歸於形,必歸於意,不歸於意,必歸於聲。”(《中國文字學》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新1版)“三書說”對漢字結構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論,有一定影響,但也存在著不少問題,主要是界線不夠分明,忽視了假借字的存在。

繼唐蘭之後,陳夢家、裘錫圭等人也先後提出了各自“三書說”。陳夢家的“三書”是指象形、假借和形聲(《殷虛卜辭綜述》),裘錫圭的三書是指表意字、形聲字和假借字(《文字學概要 》)。裘錫圭基本同意陳夢家的意見,只是將象形改成了表意(指用意符造字),認為只有這樣才能使所有表意字在“三書”裏找到位置。陳、裘二人的學說是對唐蘭“三書說”的修正,主要增加了假借字,彌補了唐說的不足,具有較強的概括性。在“三書說”的影響下,還有人進而將漢字的結構歸納為無標音成分的表意字和有標音成分的形聲字。

四、寫詞說 “寫詞說”的提出者是近人孫常敘。其基本觀點是,詞可以从內涵角度去寫,也可以从聲音角度去寫。从內涵角度寫詞的方法有象物、象事、象意三類,分別如“虎、鹿”、“祝、受”、“赤、晨”等;从聲音角度寫詞的方法有假借、形聲兩類。象物字寫的是有形可象的的指物名詞,象事字寫的是表示行為動作的動詞,象意字寫是形容詞、時間詞等表示抽象意念的詞。假借不是造字法,不能產生新字,但卻是寫詞法。(引自“朱振家《古代漢語》,高教出版社1988年版)“寫詞法”對字的製造與詞的記錄進行了區分,又將象物、象事、象意三書與各類詞進行了對應,這對於深入認識漢字的特點是很有意義的,但對形聲的歸類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因為形聲字不僅表音,同時也在表意。

第四节: 六書與漢字的結構 “六書”理論雖然還不夠嚴密,但影響深遠,且基本符合漢字的實際,其他學說都是在六書理論的基礎上產生的,可看作是對六書理論的補充和發展,而不可代替它。下面我們根據六書的分類對漢字作具體的分析。

一、象形 許慎給形象所下的定義是:“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體:指物體。詰詘:義為曲折。全句的意思是:象形,畫成實物的形體,筆劃隨著物體的輪廓曲折變化,“日”、“月”就是這樣的字。根據許慎的說解,象形是一種描繪實物形體的造字法。日、月二字在甲骨文、金文、小篆中分別寫作: 甲文: 金文: 小篆: 从甲文、金文的形體看,此二字很象太陽和月亮,就是根據太陽和月亮的外形描畫而成的。

又如 : 人 女 目 牛 犬 止 首 自 齿 鼎 鬲 甗 壶 爵 山 水

象形字由於來自於記事圖畫,具有濃厚的象形意味,但畢竟它已成為記錄語言的書寫符號,代表著具體的詞,有固定的讀音,所以在象物構形時,其線條簡化,不追求形似,只注重物體的輪廓或其典型特徵。正因為象形字是根據事物的外形描畫出來的,所以它記錄的詞,一般都是表示具體實物的名詞。前人多將象形字又細分為獨體象形與合體象形兩類,例如: (一)獨體象形 所謂“獨體象形”,是指象形字只由一個單純的符號構成,沒有陪襯性的輔助成分。例如:

魚-甲文: 金文: 小篆:魚《說文》:“魚,水蟲也。象形。” 虎-甲文: 金文 : 小篆:虎《說文》:“山獸之君,从虍,虎足,象人足。象形。” 牛-甲文: 金文: 小篆:牛《說文》:“牛,大牲也,牛,件也。件,事理也。象角頭三、封、尾之形。” 羊-甲文: 金文: 小篆 :羊《說文》:“羊,祥也。从 ,向頭角足尾之形。” 馬-甲文: 金文: 小篆:馬《說文》:“馬,怒也,武也。象馬頭、髦、尾、四足之形。”

鹿-甲文: 金文 小篆:鹿《說文》:“鹿,獸也。象頭、角、四足之形。” 山-甲文: 金文: 小篆:山《 說文》:“山,宣也。宣氣散,生萬物,有石而高,象形。” 貝-甲文: 金文: 小篆:貝《說文》:“海介蟲也。……象形。” 目-甲文: 金文: 小篆:目《說文》:“人眼,象形”。 木-甲文: 金文: 小篆:木《說文》:“冒也。冒地而生,東方之行,从 ,下象其根。”

人-甲文: 金文 小篆:人《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象臂脛之形。” 大-甲文: 金文: 小篆:大《說文》:“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 子- 甲文: 金文: 小篆:子《說文》:“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人以爲偁。象形。” 來-甲文: 金文: 小篆:來《說文》:“來,周所受瑞麥來牟。一來二逢,像芒朿之形” 火-甲文: 小篆:火《說文》:“火,毀也。南方之行。炎而上。象形。”

刀-甲文: 小篆:刀《說文》:“兵也。象形。” 皿-甲文: 金文: 小篆:皿《說文》:“飯食之用器也。象形。” 网-甲文: 金文: 小篆:网《說文》:“网,庖犧所結繩,以漁。从折,下象网交文。” 女-甲文: 金文: 小篆:女《說文》:“女,婦人也。象形。” 口-甲文: 金文: 小篆:口《說文》:“人所以言食也,象形。”

呂- 甲文: 金文: 小篆:呂《說文》:“呂,脊骨也。象形。” 豕-甲文: 金文: 小篆:豕《說文》:“彘也,竭其尾,故謂之豕。象毛足而後有尾。” 鳥-甲文: 金文: 小篆:鳥《說文》:“鳥,長尾禽總名也。象形。” 隹-甲文: 金文: 小篆:隹《說文》:“隹,鳥之短尾總名也。象形。” 舟-甲文: 金文: 小篆:舟《說文》:“舟,船也。……象形。”

心- 甲文: 金文: 小篆:心《說文》:“人心。土藏,在身之中。象形。” 止- 甲文: 金文: 小篆:止《說文》:“止,下基也。象草木出有址,故以止爲足。”據甲文,“止”爲足形。 縣- 金文: 小篆:縣《說文》:“縣,到首也。”縣,象頭倒掛形,是首字的倒寫。有人把這類使已有象形字倒置或左右反置的字叫做變體象形。 烏- 金文: 小篆:烏《說文》:“烏,孝鳥也。象形。”和鳥字相比,鳥字省去一筆。有人把這種省筆象形字也叫做變體象形。

(二)合體象形 “合體象形”指字中除字義指向部分外,尚添加有陪襯性的輔助成分。輔助成分可能是字,也可能是一種非字的符號。例如 (二)合體象形 “合體象形”指字中除字義指向部分外,尚添加有陪襯性的輔助成分。輔助成分可能是字,也可能是一種非字的符號。例如 (頁)甲骨文作 ,本体是人头,下面的人是衬托物。《说文解字》:“页,头也,从首儿。” (眉)甲骨文作 ,本体是眉毛,下面的目是衬托物。《说文解字》:“眉,目上毛也。” (果)甲骨文作 ,本体是果实,下面的木是衬托。《说文解字》:“果,木实也。像果形在木之上。” (须)甲骨文作 ,本体是胡须,右边的页是衬托物。《说文解字》:“须,面毛也。”

(瓜)金文作 ,本体是里边的瓜实,外边的瓜蔓是衬托物。《说文解字》:“瓜也,象形。” (文)甲骨文作 ,本体是纹身的花纹图案,人体是衬托物。《说文解字》:“错画也(交错刻画以成花纹)。” (血)甲骨文作 ,本体是血液凝结物,器皿是衬托物。《说文解字》:“祭所荐牲血也(祭祀时献给神明的牲畜的血。” 象形字的画法是多样的,可以画整体,如:瓜 、角 、鼠 ;也可以画局部,如:竹 、冰 ;也可以在画出整体的基础上再突出物象的特征。如:象 岳 。

象形字是漢字構成的基礎,但在漢字中所占的比例幷不大,原因是象形字要象實物之形,而語言中許多表示抽象概念的詞是無形可象的,這些詞的記錄問題需要通過新的方法去解決,於是指事、會意、形聲等造字法便相繼出現了。象形字的特點主要有三個方面: 甲、多數都是獨體的,少數是合體的。合體的由字義所在的部分與附加部分共同構成。此兩部分都可以是字,也可以是非字的符號。 乙、體現的是具體的物象。 丙、沒有標音成分。

請辨認下列古文字

从甲文的形體來看, “上”、“下”二字中間的長曲線表示基線,長線上、下方的短橫指示的是方位,在基線上面者表示“上”,在基線下面者表示“下”。“上”“下”二字均屬純粹性的指示性符號,代表的是抽象概念。 後人多對指事的定義不夠滿意,因為這一定義是从認字的角度著眼的,且界限不夠明確,容易與象形、會意相混,“視而可識”近於象形,“察而見意”近于會意。如果从造字的角度看,所謂指事,就是一種採用指事性符號去記錄詞的造字法。指事字表示的都是一些比較的抽象概念,難以通過描畫的方法去記錄。指事字一般也分為兩種,即獨體指事與合體指事。

(一)獨體指事 所謂獨體指事,是指單一的純粹的指事性符號,“上”、“下”即屬獨體指事字。此外,常見的獨體指事字主要都是一些表示數字的,例如: 《說文》:“一,惟初太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凡一之屬皆从一。”一:本義是數的開始。道家認為“一”也是萬物之始,許慎釋“一”採用的是道家之說。

《說文》:“二,地之數也。从偶一。”二,本義是數字“二”。許慎用天地釋“二”,採用的是道家之說。 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从三數。”三,本義是數位“三”,許慎用天地人釋“三”同樣採用的是道家之說。 《說文》:“四,陰數也。象四分之形。”陰數:古人以“二、四、六、八”為陰數,以“一、三、五、七、九”為陽數。

《說文》:“九,陽之變也。象其屈曲究盡之形。 《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為東西,丨為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 《說文》:“廿,二十幷也。古文省。

(二)合體指事 所謂合體指事,是指在象形字的基礎上添加指示性的符號。例如:

面 厷 中 朱 言 曰

甲、是獨體的,或在獨體字上添加指事性符號。从中不能分析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形來。 乙、沒有表音成分。 指事字和象形字一樣都具有較明顯的直觀性,可以从形體中體察出其本義。象形字的造字法是“畫成其物”,但是許多實物幷不好描畫,一些抽象的概念更無法描畫,指事造字法就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而產生的。真正的指事字在漢字中是極少的,因為指事字表示的概念大都可以用會意字去表示,如武、信、尖等;更可以用形聲字去表示,如思、問、稍等。指事字的特點主要有兩個方面: 甲、是獨體的,或在獨體字上添加指事性符號。从中不能分析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形來。 乙、沒有表音成分。 注意:指事字與象形字都有合體一類,兩者似同而非同。區別是:合體象形字的輔助成分可以是非字的符號,如“瓜”;也可以是字,如“眉”。指事字的指事性符號均不是字,如“本”。合體象形字的非字的輔助性符號都是象形的,如“瓜”、“眉”。合體指事字的指事符號都不是象形的,如“本”、“刃”。

有的書上也把指事字劃分為:a.纯粹指事字 b.象形字加符号 舉例如下: 注意: 有的書上也把指事字劃分為:a.纯粹指事字 b.象形字加符号 舉例如下:

上 下 a.纯粹指事字 二 四 围 纠 缀 私 b.象形字加符号 刃 末 亦 甘 曰 牟 引 夫

請辨認下列古文字

讨论:直、血、丹三字 《说文》:正見也。从∟从十从目。 《说文》:祭所薦牲血也。从皿,一 象血形。 《说文》:巴越之赤石也。象采丹 井,一 象丹形。

三、會意 許慎給會意所下的定義是:“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比:組合。類:指事物的類。誼:即“義”。指撝:指向,意向。“撝”同“揮”。全句的意思是:會意,把兩個或兩個以上表示事類的字組合在一起會合其意義,从中體現出一個新的意義,“武”、“信”就是這樣的字。“武”、“信”二字在古文中分別寫作:

甲文武字會合“戈”、“止”二字而成。“止”的本義據甲文為足。字義象人拿上武器進行軍事行動。《說文》:“武,楚莊王曰:‘夫武,安功戢兵。’故止戈為武。”許慎是用戰國人希望制止戰爭的觀念解釋“武”字。把“止”解釋成“停止”的“止”,非本義,與甲文字形不符。 信 小篆: 《說文》:“信,誠也。从人、从言,會意。”信字會合“人”、“言”二字而成。取義於人言要真實可信,反映了造字者的理念。

會意字以象形字為基礎,都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字組合而成,它與象形字的根本區別在於:象形字是獨體的,而會意字是合體的。最初的會意字體現的是本義,用形象化的符號去表示;後起的會意字,體現的則不一定是本義,可能是引申義,用以表示的符號也是非形象化的(指漢字隸化之後)。 會意字大體可以分為“以形會意”和“以義會意”兩種。

(一)以形會意 “以形會意”指會意字的字義主要是通過各構件在形體上的聯繫體現出來的,構件的畫面特徵起著重要作用,。例如:

(二)以義會意 “以義會意”指會意字的字義主要是通過各構件在意義上的聯繫體現出來的,構件的意義關聯起著重要作用,畫面特徵的作用較弱或不起作用。例如:

這類“以義會意”的會意字在後起字中出現的較多,常見者如“歪”、“尖”、“卡”、“套”、“忐”、“忑”、“糶”、“糴”等。和指事字一樣,會意也是彌補象形字局限性的一種造字法。它所記錄的大都是一些代表抽象概念的詞。會意字的特點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甲、在形體上是複合結構,即由兩個或以上的單字所構成。 乙、會意字所表示的意義一般是幾個單字組合在一起後所產生的新義。 丙、沒有表音成分。 優、缺點:會意造字法擴大了單純表意符號的使用率,它以其靈活多樣的方式將象形、指事字組合成新字,解決了語言中眾多詞的記錄問題。因此,會意字大大多於象形字和指事字。不過會意字也有較大的缺陷,即同樣不表音,難以適應有聲語言發展的需要。

根據會意字構件性質也可區分爲 异文会意:男、见、囚、祭、寒、及、兵、戒、伐、 取、逐、即、事、戊、步、莫、朝、夹、休、牧等 同文会意:林、森、比、从、众、吕、品、毳、蟲、 鱻、孱、淼、垚、鑫、炎竝屮 艸、芔 茻、磊、鑫等 对文会意:北、舛、步、門、鬥等 練習:

抽象会意字——用意符的文字意义来会合成意 (後起會意字) 少力——劣 更生——甦 小土——尘 上小下大——尖 不正——歪 山石——岩 四方木——楞

象形、指事、會意的區別: 象形字所象的是純粹可以描繪的具體的“形”; 眉 果 指事字所指的已經是抽象的意思和沒有固定形態的事物; 鬥 象形字所象的是純粹可以描繪的具體的“形”; 眉 果 指事字所指的已經是抽象的意思和沒有固定形態的事物; 鬥 會意字是可以分拆成兩個以上的單體的,分開後的任何一體,仍能單獨成字。 指事字和象形字,如果分開後,至少有一部分不能單獨成字。

四、形聲 許慎給形聲所下的定義是:“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事:指不同類的事物。名:即字,這裏指意符(或稱形符)。譬:這裏指聲符(或稱音符)。全句的意思是:形聲,根據詞所反映的事物取一個字作為意符,再取一個表示讀音的字作為聲符與意符相結合,“江”、“河”就是這樣的字。清人段玉裁指出:“形聲者其字半主義,半主聲。……以事為名,謂半義也;取譬相成,謂半聲也。”這句話很清楚地說明了形聲字的特點:由意義類屬和讀音構件共同組成,表意兼表音。“江”、“河” 二字甲文、金文、小篆分別寫作:

此二字的意符均為“水”,聲符分別為“工”、“可”。在今天看來,“工”“可”的讀音與“江”“河”不符,起不到表音的作用。其實,在造字的時代,“工”、“可”的讀音與“江”“河”很接近的(上古音“工”、 “江”二字同為見母東部;“可”、 “河”二字同為歌部,唯聲母稍異,“可”為溪母,“河”為匣母),只是由於語音發生了歷史的變化,“工”、“可”才與“江”“河”產生了明顯的差異。 ※形聲字的形符,只是表示一類事物或行為的共性。如:忠、怒、恨、忍、愁、愉、忘、悲 ※形聲字的聲符,反映的是上古語音。(後起 形聲字例外)如:謗 旁;菅 官;盲 亡;欽 金;欣 斤。

由於形聲字既可以表意又可以表音,無論是具體的概念還是抽象的概念都可以用它去解決其書寫問題,所以形聲是六書中最先進最能產的造字方式。形聲字的產生標誌著漢字進入到了表意兼表音的時代,在其後的發展過程中,形聲字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大,甲骨文中的形聲字約占20%左右,《說文解字》中的形聲字占到80%以上,在現存的漢字中形聲字進一步約占到90%左右。 形聲字的聲符和意符在古文字時代是很容易辨認的,但是經過隸變又進一步到了楷書階段後,有些就不那麼好區分了,需要根據古文字字形和古音的幫助才能搞清楚。例如:

形聲字除了一般的類型外,還有以下幾種比較特殊的類型值得注意: (一)省聲字 省聲字是指為了書寫方便或構形美觀,在造字時將形聲字的聲符省去了一部分。例如:

(二)省形字 省形字是指為了書寫方便或構形美觀,造字時將形符的一部分省去了。

(三)亦聲字 亦聲字也叫會意兼形聲字。這種字的特點是:構形的各個部件在意義上有聯繫,是會意字;由於其中的一個部件同時充當著聲符,故又是形聲字。例如:

亦聲字產生的原因及途徑 亦聲字一般都是由於詞義引申分化而產生的後起字,是在原字的基礎上增加新的義符所構成的,故其聲符同時具有表意的作用。宋人王聖美曾根據亦聲字提出了著名的“右文說”,該說認為,形聲字的聲符多兼表音義。因聲符多在字的右側,故稱“右文說”。 元人戴侗、清人段玉裁、黃承吉、王念孫、章太炎、近人沈兼士等先後對這一學說都有所發揮 。“右文說”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漢字的特點,於詞源學、訓詁學貢獻較大,但存在著拘泥字形以偏概全的弊病。

形聲字的結構形式(聲符和意符的結合形式) 主要有以下八類: 甲、左形右聲:江 溢 棋 詁 超 訪 任 飽 通 越 握 沱 除 松 結 江 河 鞭 桃 论 炉 梧 桐 快 慢 棋 经 乙、右形左聲:攻 期 胡 顏 邵 頂 敵 雞 難 雛 甌 救 放 鵝 鸠 锦 期 放 故 鸽 胡 颈 丙、上形下聲:空 箕 罟 苔 草 房 霧 簡 茅 耄 室 篇 菜 花 草 室 篇 窝 琵 琶 管 露 雾 藻 丁、下形上聲:汞 基 愚 辜 照 背 架 翁 更 裳 恐 姿 盲 婆 娑 架 想 忘 唇 案 臂 悠 基 五、內形外聲:辯 辨 衡 問 聞 閩 鳳 讎 岡 哀 六、外形內聲:閣 國 固 裹 術 匱 街 衷 圍 沖 衙 街 闺 固 圆 国 裹 七、形占一角:修倏(攸声) 毂榖彀(殼声) 栽裁载(烖声) 颖颍 (顷声) 佞(仁声) 務(敄声)賴(剌声) 疆(彊声) 雜(集声) 勝 聖 荊 八、聲占一角:徒 寶 旗 旃 从 寐 碧 聽

形聲字的特點 可以歸結為以下三個方面: 甲、形體上是複合結構,即由意符和聲符兩部分所組成。 乙、意符表示的是形聲字的意義範疇,它對形聲字字音傳達的意義起到了輔助和加強的作用。但是,應當清楚,意符所表的意義是模糊的,並非形聲字的準確含義,例如“權”、“氿”、“軫”,根據意符,只能知道這三字分別與“木”、“水”、“車”有關,而不能知道其確切含義,其確切含義是通過“權”、“氿”、“軫”的讀音傳遞的。意符的表意和象形、指事、會意字的所謂表意一樣只能算是對語音作用的輔助。 丙、聲符表示的是形聲字的讀音。在造字之初,聲符和形聲字本身的讀音是一致的或者是近似的。由於歷史音變的原因,許多形聲字的聲符今天已不能起到準確標音的作用,例如 “坡” 、“絻”、“聞”、“寐”“詒”等字。

五、轉注 許慎給轉注的定義是:“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說文》中在“老”字下注作:“老,考也。七十曰老,从人毛匕,言鬚髮變白也。”在“考”字下注作:“考,老也。从老省,丂 聲。”由於許慎給“轉注”的定義比較模糊,“類”和“首”到底指什麼不清楚,加上《說文》中沒有具體注明某字為轉注,“考”、“老”二字又分別屬於象形、形聲結構,所以後來人們對轉注的解釋眾說紛紜,頗為分歧,主要可以分為形義說、互訓說、引申說、假借說四派。

(一)部首說 部首說或稱“形義說”。此說以南唐徐鍇、清人江聲為代表,認為“建類一首”的“首”是指《說文》的五百四十個部首,每一部首下所說的“凡某之屬皆从某”就是指“同意相受”。徐鍇《說文解字系轉》卷三十九:“屬類成字,而複於偏旁訓,博喻近譬,故為轉注。人、毛、匕(huà音化)為老,壽、耆、耋亦老,故以老字注之,受意於老,轉相傳注,故謂之轉注。義近形聲而有異焉。”江聲《六書說》:“凡五百四十部,其分部即建類也;其始‘一’終‘亥’,五百四十部之首,即所謂‘一首’也;下云‘凡某之屬皆从某’,即‘同意相受’也。”

(二)互訓說 此說以清人戴震、段玉裁為代表,認為轉注不是造字法,而指的是同義詞的互訓關係。戴氏在《答江慎修先生論小學書》(《戴東原集》)中說:“《說文》於‘考’字訓之曰‘老也’,於‘老’字訓之曰‘考也’,是以《序》中論轉注舉之。《爾雅·釋詁》有多至四十字共一義,其六書轉注之法與?”段氏在《說文·序》注中說:“建類一首,謂分立其義之類而一其首,如《爾雅·釋詁》第一條說‘始’是也;同意相受,謂無慮諸字,意恉略同,義可互受,相灌注而歸於一首,如‘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其於義或近或遠,皆可互相訓釋而同謂之‘始’是也。獨言‘考、老’者,其顯明親切者也。”

(三)引申說 此說以清人朱駿聲為代表,認為轉注不是造字法,而指的是詞義引申。朱氏在《說文通訓定聲·自敍》中說:“竊以轉注者,即一字而推廣其意,非合數字而雷同其訓。……轉注者,體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長是也。”朱氏不僅修改了轉注的定義,以詞義引申為轉注,而且更換了轉注的例字。按照朱氏之說,某字由本義引申出一個新義而仍用原字表示就是轉注。他認為令、長二字本義與引申義的關係不是假借,而是轉注(即引申。《說文》:“令,發號也。” “長,久遠也。”朱氏認為“令”由“發令”引申出“縣令”之“令”;“長”由“久遠”引申出“長幼”之“長”、“君長”之“長”),故舉為轉注的例字。

(四)同源說 同源說或稱“同族說”。此說以清人章太炎、近人陸宗達為為代表,認為轉注是指詞義分化所引起的文字孳生(老、考二字屬於同根詞)現象。章氏在《國學略說·小學略說》中說:“所謂‘同意相受’者,義相近也;所為‘建類一首’者,同一語原之謂也。”陸氏在《說文解字通論》第一章中說:“為从某一語源派生的新詞製造新字,這是漢字發展的一條重要法則,也就是轉注。”他進而將轉注歸納為三種情況,即:因方言殊異或古今音變而制字、因詞義發生變化而制字和為由同一語根派生的相互對立的詞制字。

評價 以上四說的分歧主要表現在轉注屬於造字法還是用字法方面。“互訓說”和“引申說”都主張轉注是用字法,與造字法無關。這兩說不好回答這樣的問題,既然轉注不是造字法,那麼為何《周禮》和許慎等三家都把它列進了六書呢?“部首說”和“同源說”均主張轉注是造字法。其中“部首說”雖然兼顧到了形和義,但未考慮到讀音問題,與許慎所舉例字的特點不符,並且按照這種說法,《說文》中的所有字都成轉注字了,這實際上等於否定了轉注是一種具體的造字法。 “同源說”既和具體的造字有聯繫,又能使“同意相受”得到解釋,兼顧到了形音義三個方面,明顯優於“部首說”,不過此說也存在著一個不好解決的問題,即“建類一首”的“首”到底指什麼?章氏認為“首”指的是“語基”(即語根),但這與許慎所立的“部首”是不相合的。 無論轉注是不是造字法,或者是怎樣的造字法?轉注字的形體肯定沒有超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這四種字的結構範圍。

六、假借 許慎給假借所下的定義是:“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讬事,令長是也。”全句的意思是:假借,某詞本來沒有字,借用一個已有的同音字去表示,“令”、“長”就是這樣的字。 許慎認為縣令的“令”和號令的“令”是不同的詞,長幼的“長”和長遠的“長”也不是相同的詞。用號令的“令”去記錄縣令的“令”,則縣令的“令”就是假借字;用長遠的“長”去記錄“長幼”的“長”,長幼的“長”就是假借字。 許慎的定義沒有錯,但他舉的這兩個例字卻是有問題的。命令的“令”和縣令的“令”、長遠的“長”和長幼的“長”分別均屬於同一個詞的引申關係。後人對許慎的例字多不滿意,在說明這個問題時往往重新舉例。詞義引申,字形一般不變,引申義和本義之間有共同點。假借字和本字,只是讀音相同,意義上則沒有聯繫,例如:

假借字的特點 1.與本字的讀音相同,是純粹的表音符號。 2.與本字在意義上沒有聯繫。 陆宗达:“词义发展了,不另造新词新字,而是给旧词旧字增加新义。这在训诂学上说,叫做引申义,以造字法而言,则谓之假借。” 假借字的特點 1.與本字的讀音相同,是純粹的表音符號。 2.與本字在意義上沒有聯繫。 没有給新出現的詞造字,借用已有的同音字作為新詞的書寫符號,沒有造字而解決了詞的書寫問題,這是假借字的優點。假借是漢字曾經向表音方向發展過的重要表現。在甲骨文中,假借字是很普遍的,那時漢字比較少,採用同音假借的方法才可以及時將語言中不斷出現的新詞記錄下來。但是,如果大量用舊字記錄新詞,勢必會造成一字承載多詞的現象,給交際帶來麻煩,這又是假借字的缺點。正由於此,假借這種方法後來逐漸被人們淘汰了,漢字因而也未能繼續朝着表音的方向發展下去。

第四節 古書中的用字 由於漢字的歷史悠久,使用人數眾多,特別是為了適應交際的需要等原因,致使一些漢字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產生了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形體,歸結起來,主要有三種情況,即古今字、異體字和繁簡字。此外,在上古時期人們還常常書寫別字,即所謂通假字。無論是古今字、異體字和繁簡字,還是通假字,都會給我們閱讀古書帶來麻煩,需要認真學習和掌握。

一、古今字 古今字从狭义上说,是對前代數詞或數義共用的統用字與後代為了區別而另造的分化字的合稱。从广义上说,凡是记录某一词义的先后出现的不同形体的字都可以叫古今字。以下所说的古今字是指狭义的古今字。古、今的時間界線是相對的,時代較早的字叫“古字”,時代較晚的字就叫“今字”。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誼字下指出:“古今無定時,周為古則漢為今,漢為古則晉宋為今,隨時異用者謂之古今字,非如今人所言古文、籀文為古字,小篆、隸書為今字也。”一般來說,古字兼有多個詞或多個義項,今字分擔的只是古字所記錄的詞或義項中的一部分,古今字之間不能劃等號。古今字產生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为将兼詞从字形上区分开 例如: ①《莊子·說劍》:“夫子休就舍。” ②《管子·任法》:“舍法而任智,故民舍事而好譽。” 例①中的“舍”為“客舍”, 例②中的“舍”為“捨棄”。“客舍”、“捨棄”本是兩個詞,同由“舍”記錄,後來人們為“捨棄”一義另造了一個區別字“捨”,舍、捨即構成古今字。又如: ③《孟子·梁惠王上》:“百畝之田,勿奪其時。” ④《韓非子·難一》:“焚林而田,偷林而田,偷取多獸後必無獸。” 例③中的“田”為“農田”,例④中的“田”為“打獵”。“農田”、“打獵”本是兩個詞,同由“田”記錄,後來人們為“打獵”義另造了一個區別字“畋”,田、畋即構成古今字。

(二)为使引申義独立成词。 例如: ①《桓公十三年》:“宋多責賂于鄭。” ②《戰國策·齊策》:“先生不羞,乃有意欲為文收責于薛乎?” 例①中的“責”為“索債”,例②中的“責”為“債務”。“索債”、“債務”屬於引申關係,後來人們為“債務”一義另造了一個“債”字,責、債即構成古今字。又如: ③《韓非子·五蠹》:“長袖善舞,多錢善賈。” ④《論語·子罕》:“有美玉於斯,韞櫝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 例③中的“賈”為“買賣”,例④中的“賈”為“價格”。“買賣”、 “價格”屬於引申關係,後來人們為“價格”另造了一個“價”字,賈、價即構成古今字。

(三)为使假借字与本字在形体上区分开来 ①《韓非子·王蠹》:“是干戚用於古,不用於今也。” ② 《莊子·大宗師》:“哭泣無涕,心中不戚。” 例如: ①《韓非子·王蠹》:“是干戚用於古,不用於今也。” ② 《莊子·大宗師》:“哭泣無涕,心中不戚。” 例①中的“戚”為兵器名,屬本義;例②中的“戚”為“悲傷”,屬假借義。後來人們為假借義“悲傷”另造了一個“慽”字,戚、慽即構成古今字。又如: ③《詩經·商頌·玄鳥》:“殷受命咸宜,百祿是何。” ④《詩經·小雅·何草不黃》:“何草不黃?何日不行?何人不將?經營四方。” 例③中的“何”為“肩負”、“接受”,屬本義;例④中的“何”為代詞,屬假借義。後來人們為本義另造了一個“荷”字,何、荷即構成古今字。

今字的製造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甲、以古字為聲符,另加意符,構成形聲字。此类字最多,例如: 反:返 昏:婚 馮:慿 冓:構 棥:樊 其:箕 知:智 益:溢 它:蛇 止:趾 云:雲 莫:暮 然:燃 或:域 要:腰 景:影 竟:境 屬:囑 暴:曝 厭:饜 朿:刺 厶:私 桼:漆 弟:悌 康:穅 匡:筐 危:跪 內:納 孰:熟 見:現 屬:囑 卒:猝 羞:饈 臭:嗅 暴:曝 隊:墜 道:導 北:背 奉:俸 共:供拱 辟:避僻劈 乙、古字是形聲字,保存其聲符,改換意符。例如: 說:悅 被:披 赴:訃 輓:挽 適:嫡 斂:殮 谿:溪

丙、古字是形聲字,保存其意符,改換聲符。此类字最少,例如: 識:誌 丁、對古字的形體略加改造。例如: 句:勾 大:太 戊、採用與古字完全不同的字形: 要:邀 餘:予 衡:橫 鄉:向 于:於 亦:腋 饰:拭 除以上五種情況外,還有些今字是由會意字改換構件而成的,或者是將形聲字改造成了會意字,如“閒:間”、“涙:泪”。

二、 異體字 字形不同而意義和讀音完全相同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叫異體字,古稱“或體”、“重文”。例如: 諭:喻 螾:蚓 睹:覩 雞:鷄 慿:凭 辠:罪 棄:弃 按說一個字應該只有一個寫法,不應有幾個不同的形體。但是由於漢字的造字方法多樣以及時代、地域等方面的原因,對於同一個詞,人們往往會造出不同形體的字去記錄,這樣便導致了大量異體字的產生。

異體字形體上的分歧 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會意字和形聲字的不同: 泪:淚 岩:巖 凭:慿 岳:嶽 拿:拏 妬:妒 野:埜 災:烖 泪:淚 岩:巖 凭:慿 岳:嶽 拿:拏 妬:妒 野:埜 災:烖 (二)意符不同: 欶:勅 嘆:歎 詠:咏 睹:覩 驅:敺 雁:鴈 暖:煖 焰:燄 詒:貽 炤:照 杯:盃 魎:蜽 瓶:缾 嘆:歎 觝:牴 忻:欣 (三)聲符不同: 線:綫 袴:褲 煙:烟 時:峕 螾:蚓 杯:桮 猿:猨 (四)各成分位置的改變變或寫法的改變: 慚:慙 群:羣 裏:裡 概:槩 峰:峯 略:畧 和:咊 花:芲 襍:雜 夠:够 綿:緜 期:朞 鵝:鵞:

下列情況均不屬於異體字 既然異體字僅僅是形體不同而音義完全相同,所以無論是讀音還是字義,只要有一點不同即不能算作異體字。下列情況均不屬於異體字:

甲、古通用字 古通用字指古代讀音及部分義項相同的字。這類字在相同的義項上可以通用,但意義並不完全相等。例如: 喻:諭 此二字上古音相同,均屬以母侯部,都有“比喻”義。例如,《孟子·梁惠王上》:“王好戰,請以戰喻。”《戰國策·齊策四》:“請以市諭,市朝則滿,夕則虛。”除“比喻”義外,“諭”尚有“告訴”義而“喻”無。例如,《說文》:“諭,告也。”《史記·項羽本紀》:“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諭以所為起大事。” 訝:迓 此二字上古音相同,均屬疑母魚部,都有“迎接”義。例如,《儀禮·聘禮》:“厥明,訝賓於館。” 《公羊傳·成公二年》:“使跛者迓跛者。”除“迎接”義外,“訝”又有“驚訝”義而“迓”無。例如,《呂氏春秋·必己》:“若夫道德則不然,無訝無訾。” 沽:酤 此二字上古音相同,均屬見母魚部,都有“買”、“賣”義,涉及物件為酒時通用。但“沽”的使用範圍大;“酤”的使用範圍小,只限於買賣酒。例如,杜甫《醉時歌》:“得錢即相覓,沽酒不復疑。”《論語·子罕》:“有美玉於斯,……求善賈而沽諸?”《韓非子·外儲說右上》:“或令孺子懷錢挈壺甕而往酤。”《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盡賣其車騎,買一酒舍酤酒。”此外,“沽”尚有“粗造”、“疏略”義而“酤”無,“酤”又有“酒”義“沽”亦無。

乙、古音不同而義通的字 此類字的古音相近但不相同,在意義上也只是部分義項相同。例如: 置:寘 此二字的上古音不同,“置”為端母職部,“寘”為章母錫部。意義上二字均有“放置”義。例如,《莊子·逍遙遊》:“覆杯水於坳堂之上,則芥為之舟,只杯焉則膠。”《詩經·周南》:“置彼周行。”此外,“置”有“赦免”、“購買”等義而“寘”無。例如,《說》:“置,赦也。”《韓非子·外儲說左上》:“鄭人有且置履者。” 仇:讎 此二字的上古音不完全相同,“仇”為群母幽部,“讎”為禪母幽部。二字均有“仇敵”義。例如,《詩經·秦風·無衣》:“脩我戈矛,與子同仇。”《左傳·襄公二十一年》:“祁大夫外舉不棄讎,內舉不失親。”此外,“仇”有“配偶”義而“讎”無,“讎”有“應答”、“酬賞”、“校對”等義而“仇”無。例如,《左傳·昭公二年》:“嘉偶曰妃,怨偶曰仇。”《詩經·大雅·抑》:“無言不讎,無德不報。”《史記·高祖本紀》:“高祖每酤留飲,酒讎數倍。”左思《魏都賦》:“讎校篆籀,篇章畢覩。”

三、繁簡字 繁簡字是對繁體字和簡體字的合稱。學習古代漢語,必須要掌握繁體字的認讀、書寫以及漢字的簡化方法和繁、簡字之間的對應關係,因為古代的典籍都是用繁體字記載的,不認識繁體字,便無从閱讀。漢字的簡化方法和繁、簡字之間的對應情況主要如下: (一)漢字簡化的主要方法 甲、將繁難的偏旁改成簡單的。例如: 燈:灯 機:机 憐:怜 遷:迁 黏:粘 膚:肤 塵:尘 竊:窃 遞:递 擁:拥 態:态 躍:跃 膠:胶 樁:椿 乙、刪去原字的一部分。例如: 務:务 條:条 習:习 處:处 雖:虽 開:开 糞:粪 奮:奋 隸:隶 糴:籴 聲:声 擊:击 與:与 標:标 陽:阳 謄:誊 醫:医

丙、草書楷化: 會 : 会 東 : 东 門 : 门 韋 : 围 當 : 当 長 : 长 專 : 专 書 : 书 堯 : 尧 龜 : 龟 報 : 报 丁、採用筆劃簡單的古字 云:雲(古今字) 网:網(古今字) 舍:捨(古今字) 启:啟(古今字) 礼:禮(古異體字) 粮:糧(古異體字) 弃:棄(古異體字) 夸:誇(古通用字) 荐:薦(古通用字)仇:讎(古通用字) 戊、同音代替: 穀:谷 麺:面 醜:丑 後:后 餘:余 徵:征 己、另造筆劃簡單的新字 竈:灶 舊:旧 滅:灭 體:体 蠶:蚕 驚:惊 護:护

2、繁體字與簡體字的關係 (一)簡體字與繁體字只是在形體上有繁簡之別,在音、義上完全相同,屬於一對一的關係。例如: 辦:办 愛:爱 罷:罢 遞:递 達:达 繭:茧 糞:粪 隸:隶 糴:籴 竊:窃 (二)幾個意義不同的繁體字採取了同一簡體,原每個繁體字的字義都包含在簡體字中。如果原各繁體字的讀音不同,簡體字也兼具其不同的讀音。例如: ※醜(惡;相貌不揚;同類)、丑(地支第二位;十二時辰之一)---丑 ※适(kuò 迅速;人名用字)、適(shì 前往;女子出嫁;恰好)---适 ※台(yí 第一人稱代詞;tái 星名)、臺(tái土築的高壇;官署名)、檯(tái 樹名)、颱(tái大風)---台

小結 古今字、异体字和繁简字是从不同角度对汉字划分的结果,三者之间不仅有区别而且有联系,常常相互交叉,例如一对古今字可能同时是一对异体字 (如“弃棄”),也可能同时是一对繁简字(如“云雲”)。因此,不能仅仅对立地看待三者的关系。

四、通假字 通假字,是指古人在書寫時所使用的與本字同音的替代字。有些書上把這種字也稱作 “假借字”或“本有其字的假借字”。為了與“六書”意義上的假借字在名稱上有所區別,我們把這種字叫做通假字。通假字與假借字產生的動因是不同的,前者旨在解決新詞的記錄問題,後者則是為了解決書寫的問題。兩者最根本的區別是:前者本無其字,借用已有的字去記錄;後者本有其字,只是在書寫時由於中種種原因沒有使用本字而使用了替代字。兩者的共同點是:前者與新詞音同,後者與本字音同。關於通假字產生的原因,東漢鄭玄作了這樣的推測:“其始書之也,倉卒無其字,或以音類比方假借為之,受之者非一邦之人,人用其鄉,同言異字,同字異言,於茲遂生矣。”倉卒之間想不起來本字而用了替代字,這固然是通假字產生的原因,但不是最根本的原因。

最根本的原因是,通假字具有與本字同樣的表音功能。傳達字義的主要工具是字音而不是字形,字形所傳的意義只是輔助性的。通假字儘管沒有本字在構型上所顯示出的輔助義,但其與本字的讀音相同,在通過字音傳達字義這一點上與本字的功能是相同的,所以才能夠產生並可以在相當長的時間記憶體在下去。通假字在先秦兩漢的典籍中相當普遍,漢以後開始減少,唐宋以後人們出於仿古等原因一般只是沿用而不自創,通假字遂逐漸退出了舞臺。經過長期的實踐,人們還是習慣於使用本字。通假字多数是單向的,即甲字可以通乙字,而乙字不能通甲字;也有少數可以雙向互通。共有“一通一”、“一通多”、“多通一”以及“二字互通”四種类型。

甲、 一通一 类型 一通一是指一個通假字只通一個本字。例如: “務”通“侮” 二字上古音相同,均為明母侯部。《詩經·小雅·常棣》:“兄弟鬩于牆,外禦其務。”《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作“其侮”。 “蜚”通“飛” 二字上古音相同,均為幫母微部。《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墨子為木鳶,三年而成,蜚一日而敗。”《史記·楚世家》:“三年不蜚,蜚將沖天。” “剝”通“扑” 二字上古音相近,“剝”幫母屋部,“扑”滂母屋部。《詩經·豳風·七月》:“八月剝棗,十月獲稻。”

乙、一通多 一通多是指一個通假字可以通幾個本字。例如: “矢”通“屎、誓” 矢、屎二字的上古音相同,均為書母脂部。誓字的上古音為定母祭部,與矢字音近。矢通屎的例子如,《左傳·文公十八年》:“殺而埋之馬矢之中。”杜預注:“矢,或作屎。”《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與臣坐,頃之,三遺矢矣。” 矢通誓的例子如,《詩經·衛風·考槃》:“獨寐寤言,永矢弗諼!”《論語·雍也》:“ 子見南子,子路不說,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 “详”通“祥、翔、佯、扬” 详、祥、翔三字上古音相同,均为邪母阳部。佯、扬二字上古音相同,均为定母阳部。“详、祥、翔”与“佯、扬”音近。详通祥、翔的例子分别如,《左传·成公十六年》:“详以事神,义以建利。”孔颖达疏:“详者,祥也。”《管子·宙合》:“道也者,通乎无上,翔乎无穷。” 详通佯、扬的例子分别如,《史记·吴太伯世家》:“公子光详为足疾,入於窟室,使专诸置匕首於炙鱼之中以进食。” 《诗经·鄘风·墙有茨》:“中冓之言,不可详也。”《经典释文》:“《韩诗》详作扬。”

丙、多通一 多通一是指几个通假字都通一个本字。例如: “财”、“裁”通“纔” 此三字上古音相同,均为从母之部。《汉书·杜钦传》:“钦恶以疾见诋,乃为小冠,高广财二寸,由是京师更谓钦为‘小冠杜子夏’。” 颜师古注:“财与纔同,古通用字。”《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时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裁什二三,是以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颜师古注:“裁与裁同,十分之内裁有二三也。” “主”、“祝”、“属”通“注” 主、注二字上古音相同,均为端母侯部。属字上古音端母屋部,祝字上古音端母觉部,均与注字音近。《荀子·宥坐》:“主量必平,似法。”杨倞注:“主,读为注。” 《仪礼·士昏礼》:“妇入寝门,赞者彻尊幂,酌玄酒,三属于尊。”郑玄注:“ 属,注也。”《周礼·天官·疡医》:“ 疡医掌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之祝药劀杀之齐。”贾公彦疏:“祝,注也。注药于疮,乃后刮杀。。”

丁、二字互通 二字互通是指两个字互相作对方的通假字。例如: “试”、“弑”互通 此二字上古音相同,均为书母之部。《韩非子·外储说左下》:“阳虎议曰:主贤明则悉心以事之,不肖则饰姦而试之。”《楚辞·天问》:“何试上自予,忠名弥彰。” 此二例中“试”通“弑”。《管子·小问》:“使民畏公而不見亲,祸亟及於身,虽能不久,则人持莫之弑也。”此例中“弑”通“试”。 “错”、“措”互通 此二字上古音相近,错为清母铎部,措为清母鱼部。《论语·为政》:“举直错诸枉则民服。”《荀子·天论》:“小人错其在己者,而慕其在天者。”此二例中“错”通“措”。《史记·燕世家》:“燕北迫蛮貉,内错齐晋崎岖强国之间。”此例中“措”通“错”。司马贞注:“措,交杂也。又作错。 “飢”、“饑”互通 此二字上古音相近,飢为见母脂部,饑为见母微部。。《淮南子·说山训》:“寧百刺以針,無一刺以刀;寧一引重,無久持輕;寧一月饑,無一旬餓。” 高诱 注:“饑,食不足。餓,困乏也。”《淮南子·天文训》:“一时不出,其时不和;四时不出,天下大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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