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顧問室海洋教育先導型計畫 補助計畫課程 課程名稱:跟著鄭和下西洋 教育部顧問室海洋教育先導型計畫 補助計畫課程 課程名稱:跟著鄭和下西洋 2009/08/01~2010/01/31 海洋教育先導型計畫LOGO
海權:舊理論與新思維 教師 賴進義 大華技術學院 通識中心 選修通識課程 2009/09/11
馬漢的理論指藉著掌控航路、確保己方利益的一種戰略思想。 更是一項影響歷史演變的重要因素。 海權(sea power) 馬漢的理論指藉著掌控航路、確保己方利益的一種戰略思想。 更是一項影響歷史演變的重要因素。
馬漢(Alfred Thayer Mahan1840─1914)
馬漢其人其書 美國海洋歷史學家、美國海軍少將,近代海權論的創立者,一生致力於美國海權建立的奉獻。 1890年出版《海權對歷史的影響1660-1783》(The Influence of Sea Power opon History)。 1892年出版《海權對法國革命及帝國的影響》(The Influence of Sea Power opon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Empire) 1911年發表《海軍戰略論》(Nanal Strategy,Compared and Contrasted with the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of Militray Operaction on Land)
馬漢的海權論 以貿易(指商品輸出)立國的國家,必須控制海洋。奪取並保持制海權,特別是與國家利益和海外貿易有關的主要交通線上的制海權,是國家強盛和繁榮的主要因素。 要奪取和保持制海權,必須具有佔優勢的海上實力,即強大的艦隊和商船隊以及發達的基地網。
海權的六項基本要素 地理位置 自然地理形態 領土大小 人口數量 民族性 政府的性質和政策
地理位置 最理想的位置是居中央位置的島嶼 靠近主要的貿易通道上,有良好的港口和海軍基地。不列顛群島與歐洲大陸的距離不遠不近,既足以使英國獲得對抗外敵入侵的相當安全保障,又便於打擊敵人,換言之,進可攻退可守。例如:英國以英吉利海峽和歐陸相隔大,不僅有水為屏障,且距歐陸近,因此英國不須維持大陸軍,而可集中國力發展海權,以優勢的海軍來封鎖歐陸港口,並控制出入歐洲北部的航線。與英國成強烈對比的是法國,他不僅要維持大陸軍,而其海軍也必須分駛大西洋與地中海,因此在海權競爭中,法國對英國自然居於劣勢。
自然地理形態 具綿長之海岸線,及擁有良好可用的港埠 海岸線可決定向海洋發展的難易程度,良好港灣則代表向海發展的先天潛力,而土地的肥沃與否,則影響人民討海為生的意願和需求。一國的海岸線是其邊界的一部份,凡是一個國家其疆界易於與外界接觸者,其人民便較容易向外發展,與外面世界相交往。地形平坦、土地肥沃可能使人民安土重遷,不願投身海洋,如法國;反之,則逼使人民不得不討海維生,如荷蘭、葡萄牙。島國及半島國家受限於地形上的因素,若欲發奮圖強,則必須重視海權的發展。
領土大小 供應必要物資,但地形未經河川嚴重分割,大到難於防守 馬氏認為國土的大小必須與人口、資源及其他權力因素相配合。一個國家人口的總數與海岸線總長度的比例,具極大重要性。否則廣大的領土可能反而成為弱點。如面積太大,而人口與資源不成比例的國家,防守密度低,國家的危險性增高,假使又被河川或港口所割裂,則更是一大弱點。以美國內戰時的南方為例,以人口和資源的比例而言,其面積是太大了,尤其是有了太長的海岸線和太多的內陸水道,兵力易被分割而導致失敗。領土幅員應和人口、資源等因素相配合,地廣人稀、過度綿長的海岸線及內陸水道眾多等,有時反而成為弱點,如美國南北戰爭時之南方領土即是。
人口數量 提供從事海洋事業的人口培育,儲備海軍後備力量 人口數量和素質對海權均為重要基楚,海權國家不僅應有相當數量的從事航業人口,而其中直接參加海洋生活的人數更應站相當高度的比例。國家的平時航海事業(包括航運和貿易)足以決定其海軍在戰爭中的持久力。英國即為典型例證,他不僅是航海國家,而且也是造船和貿易國家,擁有發展海權的必要人力與技術資源。想向海洋發展的國家,不僅應有相當數量的人口,而且其直接或間接參加海洋活動的人數,也應占相當的比例。
民族性 面向海洋,具冒險犯難的性格,促進商機及航運發展 國民對海上貿易的意願及航海生產能力的心理因素亦極重要。人人以向海洋尋求財富為榮,航海事業自然蓬勃。海商與海軍的結合,再加上殖民地的開拓,終使英國成為海權霸主。主要為貿易願望(重商主義)和生產能力;有此心理基礎,人民才會走向海洋尋求財富。海洋商業與海軍的結合,再加上殖民地和海外市場的開拓,遂使英國成就有史以來的最大海洋強國。
政府的性質和政策 政府的戰咯主張,影響海軍武力的運用 政府必須明智而堅毅,始能對海權作長期發展。英國的成功主因即在此。自詹姆士一世開始,英國的國家政策即一直以追求海外殖民地、海上貿易和海軍優勢為目的。政府若明智而堅毅,培養其人民對海洋的興趣,則海權的發展也自然比較容易成功。英國自詹姆士一世時代開始,其國家政策就一直以追求殖民地、商業和海軍優勢為目的,故能奠定海洋強權基礎。馬漢認為英國之成就為空前海洋強權,除了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優勢外,其政府海權運作的適切,實居關鍵。在海權運作方面,馬漢認為英國若無海運貿易能力,無廣大殖民地(資源、基地和市場),以及訓練有素的海員和船艦,則英國雖有先天優越條件,亦將無能為力,尤其在戰爭工具運用上,即制海權爭取上,英國通常均以在海上擊滅敵國艦隊或對敵港口建立封鎖為一貫指導,更是重要因素,相反的,法國卻熱衷於領土的征服而未著眼於擊滅英國艦隊,於是結果便完全不同。
構成海權的基本條件與後天條件 基本 後天 一、海軍條件 一、工業生產 二、海運條件 二、航運能力 三、海外商業條件 三、海軍基地 基本 後天 一、海軍條件 一、工業生產 二、海運條件 二、航運能力 三、海外商業條件 三、海軍基地 四、海軍武力
馬漢海軍戰略論的基本理論架構 集中原則 中央位置 內線 海上交通線 絕對攻勢
集中原則 集中乃獲致戰果的根本,集中的涵義有三:其一是“目標集中”。馬漢引用拿破崙的名言說:目標專一就是成功的祕訣,強調:切勿在同一時間內,作兩種意圖(追逐兩個目標);艦隊兵力部署,應能相互支援,密切聯繫,不得各自為戰。其二是:“優勢與牽制”;在決戰線上保持優勢兵力,以優勢主力攻擊敵之一點,另在其他點牽制敵軍,以便主力攻擊能獲致戰果。其三是:“火力集中”,當遭遇敵兩艘戰艦時,要集中火力合力攻擊其一艘,千萬不要各戰一艘。馬漢用:“永遠不要分散艦隊”一語強調集中原則的重要性。
中央位置 馬漢認為位置是一種形勢,中央位置能提供一個提早到達目的的捷徑,但日俄戰爭之俄軍,雖據有旅順,卻因海戰失敗而未蒙其利,故中央位置須加上力量,才會形成真正有利的結果。換言之,擁有位置適中、形勢強固、資源豐富的海軍基地,海戰時就可居於先天有利地位,但並不保証絕對勝利。
內線 內線就是從中央位置,向一個或數個據點延伸,用以取得阻止敵軍會合的中心位置,以便用劣勢兵力牽制一面之敵,另以主力集中攻擊他面之敵。換句話說:內線的定義,是作戰的一方能迅速調動兵力,集中對任何一面之敵,加以有效的運用。要言之,內線是較敵人運用的路線為短的一條路線。這又是一個作戰方便的手段,並非絕對勝利的保証。
海上交通線 係陸上部隊與海上艦隊自由運動以維持戰力的空間,為補給線和連絡線的總稱,對軍事供應和勝負具有密切關係,是大軍作戰命脈,能支配戰爭,故有生命線之稱,必要時,又可使軍隊自由撤退,故又有逃命線之稱。不過,馬漢所說的交通線,並非指軍隊必經之途的地理線,而是船艦載量有限所無法攜行的必要補給品。他明確地指出所謂補給品:第一是燃料、第二是彈藥、最後才是糧食,而海軍艦隊的補給來源就是靠海軍基地。故馬漢真正的意思是,來自海軍基地的後勤補給與修,是成就海軍戰略持續的必要因素。
絕對攻勢 海上作戰要保持絕對機動與攻勢,反對把海軍充當四通八達而漫無疆界的海洋防禦工具。他說:“在一切海戰中只有一項基本原則,即:唯有攻擊才能確保防禦的安全”、“海軍放棄了攻擊性能,等於放棄其最有效的基本功能”、 “在海上採取守勢,是絕對不利的,除了為形勢所迫採守勢之外,千萬別自動採取守勢,擁有優勢兵力者固應主動邀敵決戰,即使因兵力劣勢先行避戰,也當使敵不明我之動向,迫敵轉移兵力,再相機誘敵而擊滅之”。馬漢對劣勢海軍的運用,其實和柯白所說的“存在艦隊(Fleet in being)”有些類似。
羅辛斯基(Herbert Rosinski)論制海權 認為馬漢對海軍的運用,並不以“在其防衛區域的近前方建立防線為滿足”,而是要“獲得完整的制海權為理想”。羅辛斯基歸納馬漢言論的意義說:“因為海是一個整體,其中沒有任何部分可以劃分和設防,所以要對我方在海上或經過海上的利益提供有效保護,則唯一的方法就是把敵人逐出整個海洋之外......而在海上,僅只為了本身安全之故,我們也仍將被迫必須徹底擊滅敵軍,並將其逐出海洋之外”。
海軍戰略類型 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國家的海軍實行不同的海軍戰略。其基本戰略類型有兩種:即“守勢作戰”和“攻勢作戰”。在戰略指導上,實行“守勢作戰”時,通常進行海上戰術、戰鬥的“攻擊作戰”;實行“攻勢作戰”時,於戰術、戰鬥攻擊的同時,在必要的一方,輔以必要的海上戰術、戰鬥的“防禦作戰”。
制海權 交戰一方的海軍,在一定時間對一定海區的。目的是確保己方兵力海上行動的自由,剝奪敵方兵力海上行動的自由;保護己方海上交通運輸的安全,阻止敵方的海上交通運輸,亦即使該海洋區域為己所用而不為敵所用。根據控制海洋區域的目的、範圍和持續時間,可分為“戰區制海權”、“戰略制海權”、“戰術制海權”。制海權不是絕對的,在優勢一方取得總制海權的情況下,劣勢一方也可能在一定的時間內,對局部海區取得局部制海權,一如空軍之局部空優與突襲(入)。
制海權的奪取 奪取制海權的戰爭在西元前5世紀的希波戰爭(492-449B.C.)就出現過。而馬漢為首創把制海權問題,綜合為軍事理論;隨著海軍武器裝備的不斷發展,海軍奪取制海權的手段也不斷變化。19世紀以前,主要使用水面艦艇,以後除水面艦艇外,還有潛艇和空軍,20世紀50年代起,又增加了核戰略導彈。在現代條件下,奪取和保持制海權,還包括奪取該海域上空的制空權,並需綜合使用海軍各種作戰兵力、兵器和多軍種聯合作戰方式才能達到。
海上封鎖 1 用武力切斷敵方海岸或某一海區與外界海上聯繫的進攻性作戰行動。分為“全面封鎖”和“局部封鎖”、“水上封鎖”、“水下封鎖”。目的是限制敵方艦船機動,孤立敵方島嶼或海岸區的兵力集團,掌握制海權,切斷敵方海上交通運輸。海上封鎖主要由海軍水面艦艇、潛艇和空軍配合實施,封鎖的方式有兵力封鎖、水雷封鎖,或兵力封鎖與水雷封鎖相結合。海上封鎖的地點,通常選在敵方的海軍基地、港口或主要航道以及海峽附近海區。
海上封鎖2 早在希波戰爭中,波斯艦隊就運用過海上封鎖。在以後的戰爭中,海上封鎖不斷得到發展。第一次世界大戰,英國艦隊就封鎖了德國的出海口,使德國艦船一度失去行動自由,海上運輸幾乎陷於停頓;隨後,德國海軍使用潛艇對英國實施海上(水下)封鎖。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美軍使用空軍實施大規模佈設水雷,對日本進行海上封鎖,斷絕了日本的原料和糧食等的輸入,切斷了日本本土與其所佔太平洋島嶼之間的海上聯繫。美軍在越南戰爭和英軍在馬爾維納斯群島之戰中,也實施過海上封鎖。在未來戰爭中,海上封鎖仍將是一種有效的作戰型式。
海上封鎖3 按國際條約和公約的規定,進行海上封鎖必須正式宣佈,指明封鎖的開始時間和地理界限,以及中立國艦船離開封鎖區域的期限。不過,如果中-臺之間發生戰爭,中共是否會事先提出聲明,然後才實施行動,非常值得懷疑!
結論 古希臘學者修昔底德(Thucydides,西元前 460-406)指出:海權(Sea Power)是海的權力(Power of the sea)不屬於任何人,而僅當人們知道如何利用此種權力時,海才會把此種權力賜與他。 歷史軌跡告訴我們,過去忽視海洋的人,平時必難以發展,戰時必遭受重大挫敗。
資料來源 以下亦建議延伸閱讀 1.鈕先鍾 ,西方戰略思想史(台北:麥田出版有限公司,1995。) 資料來源 以下亦建議延伸閱讀 1.鈕先鍾 ,西方戰略思想史(台北:麥田出版有限公司,1995。) 2.鈕先鍾 ,戰略研究入門(台北:麥田出版有限公司,1998。) 3.鈕先鍾 ,戰略家(台北:麥田出版有限公司,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