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概論 課程網頁:http://myweb.scu.edu.tw/~tsemeiwu/ 第十五週:亞里斯多德的德行理論 誰應得什麼?
一、前 言 身障者可以當啦啦隊員嗎? 卡莉‧史馬特(Callie Smartt)是安德魯斯高中的高一 學生。她患有腦性麻痺,靠輪椅行動,並加入學 校啦啦隊。 球季接近尾聲,校方告訴卡莉,若明年想再進啦 啦隊,就必須跟其他人一樣參加體操甄試。 帶頭反對卡莉留在啦啦隊的,是隊長的爸爸。他 聲稱是為卡莉的安全著想。但卡莉的媽媽懷疑, 他是對卡莉的高人氣感到忿忿不平。
一、前 言 卡莉的故事引發兩個問題: 1.公平:為了有資格成為啦啦隊員,是否應該要求 卡莉做體操動作?還是,這個對身障的她是不公 平的要求? 一、前 言 卡莉的故事引發兩個問題: 1.公平:為了有資格成為啦啦隊員,是否應該要求 卡莉做體操動作?還是,這個對身障的她是不公 平的要求? 爭議的核心問題:扮演好啦啦隊員的角色究竟是 什麼意思? 2.榮譽和忿忿不平:隊長的爸爸為什麼感到忿忿不 平? Sandel的猜測:這位父親可能覺得卡莉得到了她 不應得的榮譽。
一、前 言 要決定啦啦隊員名額的公平分配方式,必須先確 定啦啦隊的本質和目的,才能訂出必要條件。 一、前 言 要決定啦啦隊員名額的公平分配方式,必須先確 定啦啦隊的本質和目的,才能訂出必要條件。 要決定啦啦隊的本質和目的,部分取決於你認為 哪種德行(virtue)應得到肯定和獎勵。 啦啦隊的目的: 1.工具性目的:帶動氣氛。 2.榮譽或表率性目的:讚美某種卓越(excellences)和 德行。 若考量到榮譽,便可理解家長為何忿忿不平。
一、前 言 在今天的課程裡,我們要談: 1.在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的政治哲學 裡,正義跟目的、榮譽有什麼關連? 2.亞里斯多德為什麼主張人是一種政治的動物? 參與政治為什麼是要過美好人生的基本要素? 3.對亞里斯多德的挑戰: 他為奴隸制辯護有沒有道理? 德行倫理學無法解決道德兩難 如何確知誰是有德者?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一)亞里斯多德政治哲學的兩個核心概念: (1)正義跟「目的」有關:要確定權利必須思考該社 會實作的目的(telos)。 (2)正義跟「榮譽」有關:要思考一個實作的目的, 至少要思考它應該給予何種德行榮譽或獎勵何種 德行。 亞里斯多德倡議德行倫理學(virtue ethics),強調道 德應該重視人的性格特點、氣質傾向,而不是行 為對錯的原則;應該重視人的德行,而不只是應 履行的義務和規則。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1.德行:卓越的表現,在任何一方面表現良好,都 可以稱為具有德行。 德行可以指非道德意義的行為表現(知性德行) ,也可以指道德意義的行為表現(道德德行): (1)知性德行:是人類理性部分的卓越表現,指的是 擁有良好的思考技能。例如,善於規劃、易於掌 握問題的重點等。 (2)道德德行:是人類非理性部分(包括欲望、興趣 、偏好、情感)聽從理性的卓越表現,指的是擁 有良好的氣質傾向。例如,誠實、勇敢、仁慈、 公正等。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2.正義=給予人他應得的 問題是:什麼是一個人應得的? 功勞(merit)或應得(deserve)的相關根據是什麼? 亞里斯多德:要看分配的是什麼。 正義涉及兩種因素:「事物」、把事物所給予的 「人」。 一般認為,相同的人應分配相同的事物。 要判斷在哪方面平等,取決於我們在分配什麼事 物,以及跟這些事物相關的德行。 思考:最好的長笛應該分配給誰?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二)目的論的(teleological)推論: 1.功能論證: 對事物的好壞評斷,依據它是否能適當執行其功 能:任何人工製品、行業都有它的功能,能夠充 分發揮其功能者,就是好的。 人的功能是理性(reason):理性是人不同於其他生 物的特點是。因此,表達理性或遵守理性的心靈 活動,就是人的功能。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對亞里斯多德來說,要決定一事物的正義分配, 我們必須思考該事物的目的。 例1:學校裡最棒的網球場的使用,應該根據什麼 方式來做分配? 例2:Stradivarius violin該賣給富豪收藏家,還是 小提琴大師帕爾曼(Itzhak Perlman)? 例3:《小熊維尼》裡故事─嗡嗡聲有什麼意義?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2.積極賦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的爭議:是否應 為少數族群在求學、就業等方面提供優惠措施? 對亞里斯多德來說,要解決這個爭議,必須問: (1)大學的目的是什麼? 對正義和權利的論辯,通常就是有關某個社會制 度的目的之論辯。 (2)大學應該對何種卓越或德行給予榮譽或獎勵? 對於一個社會制度的目的之論辯將反應出對該制 度應對何種德行給予榮譽或獎勵的不同觀點。
小組討論 請問:亞里斯多德會同意法官的裁決嗎?你們同意 法官的裁決嗎?請分別說明理由。 凱西‧馬丁(Casey Martin)是職業高爾夫球選手,因為 不良於行,在球場裡走動不但痛苦,且有出血和骨折 之虞。馬丁要求美國職業高爾夫球協會(PGA)允許讓 他在每個擊球點之間可以坐車,但被PGA拒絕。 馬丁訴請法院裁決。他依據《身障人士法案》,其要 求為身障人士提供合理的便利措施,只要這樣的改變 「基本上不會變更該活動的本質」。 法官最後以七比二裁決馬丁有權利坐車,John Paul Stevens法官認為,坐車不會改變球賽的本質。 請問:亞里斯多德會同意法官的裁決嗎?你們同意 法官的裁決嗎?請分別說明理由。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三)政治的目的: 亞里斯多德相信,人能夠憑藉理性而得知社會制 度的目的。 對於分配正義,亞里斯多德最關注的是公職和榮 譽的分配。 所有分配正義的理論都包含差別待遇。問題是, 哪種差別待遇才符合正義? 要分配政治權利,就必須問:政治的目的是什麼 ?政治結社是為了什麼? 亞里斯多德:政治的目的是要培養好公民和好的 品德。
二、正義、目的與榮譽 (四)對兩種政治權威模式的批判:誤解了政治社 群的目的。 1.寡頭政治的錯誤:政治社群不只是為了保護財產 、促進經濟繁榮。 2.民主政治(多數主義)的錯誤:政治社群不是為 了要讓多數人做他們想做的事。 亞里斯多德:政治結社的最高目的是要培養公民 的德行。 因此,對於公職和榮譽的分配,應該讓最有德者 得到最高的職位、影響力和榮譽。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一)參與政治是美好人生的基本要素: 政治是必要之惡? 亞里斯多德:No!參與政治是人要過美好人生的 基本要素。 理由在於人的本性:唯有生活在城邦裡並參與政 治,我們才能充分實現做為人的本性。 人異於禽獸的語言能力:人的語言能夠宣稱正義 和不正義、區分對與錯。語言是區別和審議美善 的媒介。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只有在城邦裡,我們才能跟其他人一起審議正義 和不正義,以及美好人生的本質。 城邦藉由人性而存在,它先於個人:在功能、目 的(而非時間先後)的意義上,城邦先於個人。 唯有人運用語言能力,跟他人一起審議對錯、善 惡、正義不正義時,才能充分實現人的本性。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二)亞里斯多德論幸福: 道德生活的目的是得到幸福,幸福是最高價值。 1.所有行為都有目的傾向,每個行為都追求某些價值。 2.目的是有層級的。有時從事一個行動本身就是目的, 有時從事一個行動只是追求另一更高階目的之手段。 3.手段和目的系列可以很長,這個系列最後一定有一個 目的,這個最終目的就是幸福,因此它是最高價值。 但亞里斯多德說的幸福,不同於效益主義者。幸 福不是快樂減去痛苦的總值極大化,有德者是從 對的事情得到快樂和痛苦。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依據功能論證,理性是人的獨特功能,人的卓越 表現必然涉及理性的運用。理性部分的卓越表現 是知性德行,非理性部分聽從理性的卓越表現是 道德德行。 如果能夠充分發揮做為人的功能,這樣的人就得 到了最高價值,就是幸福的人。 因此,幸福的人必然是擁有各種德行(包括知性 德行和道德德行)的人。 幸福是一種存在的方式,「一種靈魂符合德行的 活動」。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亞里斯多德做了三點補充: 1.一個人是否幸福,是以完整一生做評估。 2.幸福是一種活動,必須積極地把品德展現在實際 行動中。 3.德行是內在價值,但幸福也需要外在價值物(金 錢、朋友、健康、政治權力等)。 幸福的定義:一個幸福的人是一個投入德行活動 、適當地擁有外在價值物,而且要持續完整一生 都過這樣的生活,以此結束其一生的人。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三)亞里斯多德的德行觀: 1.道德德行是人從事決定時的氣質傾向:經後天訓 練、養成習慣而獲得的一種氣質傾向。 道德德行是習慣的結果,人藉由實踐來學習德行 (learning by doing)。 德行的養成就像學習樂器、烹飪、講笑話等技能 一樣,是靠後天的不斷練習,養成習慣而獲得。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2.法律的首要目的:培養公民品德 如果道德德行是靠實踐而習得,那麼立法者必須 培養公民導向良好品德的習慣。 道德教育首重習慣養成和品德形塑,而非僅是宣 揚法規。 亞里斯多德強調習慣,並不表示他把道德德行視 為一種生硬的行為舉止形式。 習慣是道德教育的第一步,當養成習慣後,我們 就會瞭解箇中道理。 例子:禮貌小姐Judith Martin談寫感謝函的習慣。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四)中庸(mean)之道: 道德德行的標準是中庸:德行的重點不是記住各 種規則,而是懂得何時以及如何運用規則。 中庸是「過」和「不及」之間的適當狀態,它的 標準相對於行為者。 德行的好壞決定於一個人何時、為何擁有某些欲 望或情感,以及呈現的分量是否適中。 要在每個特殊情境裡分辨怎麼做才符合中庸,確 實不容易。挑戰即在於要「對對的人、以對的程 度、在對的時機、以對的動機、用對的方法」來 做對的行為。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五)實用智慧(practical wisdom): 道德德行要求判斷能力,亞里斯多德把這種知識 稱為「實用智慧」。 實用智慧的知識不同於科學知識(關注普遍且必 然的事物),它跟如何行動有關,所以必須關注 的是特殊事物。 亞里斯多德對實用智慧的定義:一種朝向人類美 善而行動的理性且真實的能力狀態。 實用智慧是對實用事物的良好思考能力,包括審 議、理解、經驗、聰明、綜合判斷能力。
三、人做為政治的動物 [總結]:參與政治為什麼是美好人生的基本要素: 1.城邦的法律是為了培養良好習慣、形塑良好品德 ,讓人們擁有公民德行。 2.公民的生活讓我們能夠運用審議的能力,若不參 與政治,那麼我們的實用智慧就會睡著。
四、對亞里斯多德的挑戰 (一)為奴隸制辯護? 亞里斯多德認為婦女和奴隸因其本性,不適合成 為公民。這樣的排除是一種明顯的不正義。 Sandel對亞里斯多德主張之詮釋: 對亞里斯多德來說,正義是適不適合的問題,讓 每個人扮演適合他、能實現其本性的角色。 對康德、羅爾斯等自由主義者來說,目的論的觀 念可能跟自由發生衝突。適合的概念很容易淪為 奴役。
四、對亞里斯多德的挑戰 根據亞里斯多德,奴隸制要符合正義,必須滿足 兩個條件: 1.它必須是必要的:有奴隸操持生活雜務,公民才 有時間參與政治。 2.它必須適合本性:有些人的本性就適合當奴隸。 亞里斯多德認為,確實存在本性就適合當奴隸的 人。但他也承認,當時的許多奴隸是因為壞運氣 (例如戰爭中被俘虜),這種奴役違反正義。 外力逼迫突顯出這個角色不符合他的本性。強迫 是不正義的一個症狀,而非不正義的來源。
四、對亞里斯多德的挑戰 (二)無法解決道德兩難: 在道德困境中,亞里斯多德的德行倫理學沒辦法 告訴我們應該怎麼做。 由於德行倫理學不重視道德規則,所以它在應用 層面上無法提供適當的行為指引。 德行倫理學者:我們應該做「有德者」將會去做 的行為。 問題是:誰是有德者?所有有德者都會有一致的 答案嗎?
四、對亞里斯多德的挑戰 (三)誰是有德者: 我們如何確知誰是真正有德的人?如何證實行為 者的真正品德? 外部策略:要證實一個行為者的真正道德德行, 必須從可觀察的行為來做推論。 問題是:品德和行為之間的關聯不是非常緊密, 我們不容易從一個人表現的行為來決定他的品德 好壞。偽君子的存在就是最好的例證。 由於人無法清楚區分有德者和邪惡者,所以德行 倫理學的主張缺乏可應用性。
五、結 語 根據亞里斯多德的政治哲學,正義和權利引發的 爭議,往往涉及社會制度的目的為何,以及哪種 德行值得給予榮譽和獎勵。 五、結 語 根據亞里斯多德的政治哲學,正義和權利引發的 爭議,往往涉及社會制度的目的為何,以及哪種 德行值得給予榮譽和獎勵。 亞里斯多德的公民觀比今日的公民觀層次更高也 更強烈。政治的目的在於表達我們的本性,它是 展現人類能力的場域,是美好人生的基本要素。
參考書籍 指定閱讀: 邁可.桑德爾(Michael J. Sandel),《正義:一場 思辨之旅》,臺北市:雅言文化,2011,第八章 〈適才適性適本質/ 亞里士多德〉 。 延伸閱讀: 林火旺,《基本倫理學》,臺北市:三民書局, 2009,第一篇第四章〈亞里斯多德的德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