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培训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赵士永 13503294378 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背景及意义: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的基础 1.绿色建筑的理念: 节约能源 、节约土地 、节约材料 节约水资源、 保护环境、健康舒适 节约水资源、 保护环境、健康舒适 2.绿色建材的内涵: 低消耗、低能耗、 低排放、 无污染、多功能、可循环利用
绿色建材——绿色建材种类 环保型:对人体无害、生产过程清洁; 节能型:采用低能耗制造工艺,在使用过程中能大幅度降低能耗 循环型:利用新技术大量使用尾矿、废渣、污泥、垃圾等废弃物,在废弃时可重新再利用 健康型:具有抗菌、防霉、除臭、隔热、调温、调湿、消磁、防辐射线、抗静电、产生负离子等功能
建筑耗材分析 材料分类:承重结构耗材、围护结构耗材(大体量)、 装修工程耗材、管线部分耗材 材料主体:混凝土(水泥、砂、石)、钢材、砌块、 玻璃、陶瓷、石材 发展趋势: 高耐久性:延长建筑寿命、利用工业固体废料的高耐久性混凝土、高耐腐蚀钢筋 本土建材利用:就地取材、减少运输能耗 高强高性能:降低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建筑材料的比重 高强水泥:42.5+粉煤灰、矿渣掺量最高者(节省水泥) 高强钢筋:HRB400(比HRB335省10%~14%钢材): 高强轻质混凝土:C40,轻集料,避免肥梁胖柱
建筑耗材分析 建筑和结构体系优化:功能优先、避免华而不实(钢结构:90%可再生) 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节材10%、低排放 建筑工业化:节材、循环利用 装修一体化:环保控制,减少二次浪费 管理节材:制度保障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节材部分简介 定位:六类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四节之一 原则:本着4R原则,对建筑选材进行合理设计及优化: Reduce:节材、降耗——在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建筑材料的总用量,提高本地化材料的使用比例,降低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建筑材料的比重。 Reuse:可再利用材料——不改变物质形态,直接再用,或再组合、再修复后用 Recycle:可循环材料——建筑拆除后,可多次循环利用 Renewable:可再生材料——改变物质形态、再生为其它材料 尽量多地使用符合国家政策、技术要求并已经成熟应用的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例如粉煤灰砌块、脱硫石膏制品等,以减少建筑材料对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影响。 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优选项是难度大、综合性强、绿色度较高的可选项。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节材部分简介 住宅建筑的节材类指标共有15项 设计阶段:6项参评,其中控制项1项,一般项4项,优选项1项 运营阶段:全部参评,其中控制项3项,一般项9项,优选项3项 条文 4.4.1 4.4.2 4.4.3 4.4.4 4.4.5 4.4.6 4.4.7 4.4.8 项别 控制项 一般项 设计阶段 -- ∨ 运营阶段 条文 4.4.9 4.4.10 4.4.11 4.4.12 4.4.13 4.4.14 4.4.15 项别 一般项 优选项 设计阶段 ∨ — -- 运营阶段 表中: “∨”表示参评 “—”表示不参评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节材部分简介 公共建筑的节材类指标共有15项 设计阶段:7项参评,其中控制项1项,一般项5项,优选项1项 运营阶段:全部参评,其中控制项3项,一般项9项,优选项3项 条文 5.4.1 5.4.2 5.4.3 5.4.4 5.4.5 5.4.6 5.4.7 5.4.8 项别 控制项 一般项 设计阶段 -- ∨ 运营阶段 条文 5.4.9 5.4.10 5.4.11 5.4.12 5.4.13 5.4.14 5.4.15 项别 一般项 优选项 设计阶段 ∨ -- 运营阶段
住宅建筑部分
4.4.1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控制项) 评价要点: 1.设计阶段评价时,本条不参评 2.运行阶段评价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方可判本条达标 (1)室内装饰装修所用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 (2)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量符合GB 18588的要求。 (3)未使用国家及当地政府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4.4.1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控制项) 3. 运行阶段的评价时,查阅以下材料: 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建材/产品的检验报告(包括有害物质含量是否超标情况); 建设监理单位对建材/产品的进场验收/复验记录、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 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记录。
关注点: 本条要关注装饰性建筑材料和混凝土外加剂的释放氨量
4.4.1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控制项) 建议提交的材料: 1.工程决算材料清单(标明生产厂家) 2.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建材/产品的检验报告(包括有害物质含量是否超标情况) 3.材料的进场验收复验记录。
4.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控制项) 4.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控制项) 评价要点: 1.设计阶段评价时关注申报项目的装饰性构件、女儿墙及双层外墙的情况 2.运行阶段评价时,现场核实上述情况; 3.同时满足下列4项,方可判定本条达标: (1)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未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使用,或虽然使用但其相应工程造价未超过工程总造价的2%; (2)未在屋顶等处设立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塔、球、曲面等异型构件,或虽然设立但其相应工程造价超过工程总造价的2%;
4.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控制项) 4.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控制项) (3)女儿墙高度未超过规范要求2倍。(女儿墙 一般多层建筑的女儿墙高 1.0~1.20m,但高层建筑则至少1.20m) (4)所采用的不符合当地气候条件的、并非有利于节能的双层外墙(含幕墙)的面积未超过外墙总建筑面积的20%。 对女儿墙高度进行审核时,应取各屋面的女儿墙高度的最高值,不应取各女儿墙的平均值。(否则,太容易做到)
4.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控制项) 4.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控制项) 当女儿墙高度超过规范2倍时,也可改按如下算法: 算法1,可将其与”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合并统计,造价之和仍小于工程总造价的2%; 算法2:也可将其与“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塔、球、曲面等异型构件”合并统计,造价之和仍未超过工程总造价的2%;”
4.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控制项) 4.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控制项) 飘板、构架等的造价,可仅算突出建筑的部分的造价,即不必考虑因增加这些构件而导致的主体结构成本的增加。 本条的工程总造价系指所有建安造价总和,不包括征地等其它费用。 有的项目仅仅为了美观,对某些功能性构件进行了尺寸的过分夸张,当情节严重时,可判定为不达标。
4.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控制项) 4.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控制项) 建议提交材料: 设计阶段评价: 1、建筑效果图; 2、建筑、结构施工图; 3、建筑工程造价预算表及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 4、双层外墙面积占外墙总面积比例的计算书。 运行阶段评价: 1、结构竣工资料;2、建筑工程造价决算表及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3、双层外墙面积占外墙总面积比例的计算书;4、现场核实。
4.4.3符合国家墙体材料改革的规定,不使用国家和河北省限制和禁用的建筑材料和产品。(控制项) 评价要点: 1.设计阶段评价时,本条不参评 2.运行阶段评价时,结合《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推广、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目录(2010年版)》查阅 工程材料预决算清单;工程施工、竣工资料 建议提交材料: 1.工程材料预决算清单(含材料的所有厂家的名称、厂址、供货量);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
4.4.4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一般项) 评价要点: 1.设计阶段评价时,可查阅工程所在地是否属于强制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城市,同时关注设计文件中是否明确了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2.运行阶段评价时,查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购销合同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混凝土、砂浆总用量清单、混凝土搅拌站提供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供货单或供应量证明书。 3.现浇混凝土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即可判定本条达标。
4.4.4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 建议提交材料: 设计评价阶段 1.结构施工图; 2、本项目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的相关证明及使用预拌砂浆比例证明材料。 运营评价阶段 1、结构竣工资料; 2、工程决算材料清单(包含材料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材料用量); 3、材料用量比例计算书(预拌砂浆用量比例)。 注意:预拌砂浆含完全预拌砂浆和需要现场加水搅拌的干拌砂浆 非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建筑,本条可考虑不参评
4.4.5施工现场500km以内工厂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评价要点: 1.设计阶段评价时,本条不参评 2.运行阶段评价时,查阅工程材料决算清单及距离施工现场500km范围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计算书。若该比例大于70%,即可判本条达标。 建议提交材料: 1.工程材料决算清单(含材料的所有厂家的名称、厂址、供货量); 2.距离施工现场500km范围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计算书。
4.4.5施工现场500km以内工厂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本条的“工厂生产”,不包括总、分包商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加工制作。 从当地建材商处买的建筑才力哦啊不一定属于当地生产的建筑材料,必须以生产地为准。工程材料决算清单中要表明含材料的生产厂家的名称、厂址、并按清单计算距离施工现场不超过500Km的工厂生产的建筑材料总质量。 注意:回填土不能算作500km以内工厂生产的建筑材料
4.4.6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 评价要点: 1.设计阶段评价时,可查阅申报单位提供的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钢使用说明文件及比例计算书,该计算书与工程预算中的工程量必须相互吻合。 在“合理”的前提下鼓励尽量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 2.运行阶段评价时,查阅相关纸质证明
4.4.6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 3.对于6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建筑,满足以下任一条即判定该项达标: (1)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受力钢筋使用HRB400级(或以上)钢筋占受力钢筋总量的70%以上; (2)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中采用强度等级在C50(或以上)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50%; (3)高性能混凝土(主要指耐久性,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有耐久性合格指标的混凝土检验报告伟依据)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50%。
4.4.6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 4.对于6层及以下且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50年的钢筋混凝土建筑,仅考核上述的第(3)项,当满足时即可判定本条达标。 5.对于高层钢结构建筑,Q345GJ、Q345GJZ等强度较高的高性能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不低于70%,则判定该项达标。 6.对于6层及以下的、设计使用年限小于50年的钢筋混凝土建筑以及砌体结构(含配筋砌体),此项不参评。 7.对于提交了论证报告的项目,应重点评价该项目在节材方面的合理性,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给出恰当的评价结论。
4.4.6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 建议提交材料: 设计阶段评价: 1、结构施工图; 2、结构设计资料(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钢使用说明文件及比例计算书,关于所采用的混凝土、钢材合理性论证材料); 3、材料用量比例计算书(高性能混凝土用量比例、高强度钢用量比例)。 4.论证报告
4.4.6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 运行阶段价: 1、结构竣工资料; 2、结构设计资料(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钢使用说明文件及比例计算书,关于所采用的混凝土、钢材合理性论证材料,混凝土检验报告(含耐久性指标)); 3、材料用量比例计算书(高性能混凝土用量比例、高强度钢用量比例); 4、材料决算清单(有关钢材、钢筋的使用情况)。 5.论证报告
4.4.6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 关注点: 1.符合规范抗拉强度设计值不低于360MPa的钢筋,如RRB400级钢筋、冷拉钢筋及高强预应力钢丝(索)等均可视为符合本条高强度要求的钢筋,当采用拉强度设计值高于360MPa的钢筋(丝、索)时,可按等强的原则,将这些更高强度的钢筋折算成HRB400级钢筋,以资鼓励。 2.有些建筑结构,采用高强混凝土或高强度钢是浪费资源的,更常见的是申报项目只有少量部位采用高强度混凝土或高强度钢是合理的。遇到这种情况,申报单位可提交论证报告,重点论证该项目在钢、混凝土的性能指标方面的合理性。专家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也可判定本条达标。 3.尽管某些建筑的主要层数不超过6层,但其层高较大,或建筑总高度远远超过一般6层建筑高度,遇到这种情况,应要求其参评 4.对于改造项目,应允许仅统计新投入的材料用量。
4.4.7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和再利用。 评价要点: 1.设计阶段评价时,本条不参评 2.运行阶段评价时,查阅建筑施工废物管理规划和施工现场废弃物回收利用记录。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时,方可判本条达标。 (1)施工单位制定专项废弃物管理计划 (2)对建筑是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 (3)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过程废弃物回收利用记录 (4)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含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不低于20%。
4.4.7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和再利用。 建议提交材料: 1:废弃物管理计划 2.施工过程废弃物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记录 3.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总量统计表及回收利用率计算书。
4.4.7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和再利用。 关注点: 1.回收利用率是指可再利用、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利用的重量占可再利用、可再循环材料回收总重量的比例。 2.废弃物包括纸板、金属、混凝土砌块、沥青、现场垃圾、饮料罐、塑料、玻璃、石膏板、木制品等。 3.基坑开挖时挖出的土宜尽量用于本项目,但不能作为可再利用、可再循环材料参与统计。
1.设计阶段评价时,可查阅可再循环材料使用比例计算书,并核对工程预算材料清单。 4.4.8 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材料的可再循环使用性能。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评价要点: 1.设计阶段评价时,可查阅可再循环材料使用比例计算书,并核对工程预算材料清单。 2.运行阶段评价时,查阅工程决算材料清单中相关材料的使用量,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3.当采用的可再循环材料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低于10%,满足即达标;
4.4.8 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材料的可再循环使用性能。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建议提交材料 1.设计阶段评价时,建议提交: 工程预算材料清单 可再循环材料使用率计算书。 2.运行阶段评价时,建议提交: 工程决算材料清单 可再循环材料使用率计算书
4.4.8 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材料的可再循环使用性能。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关注点: 1.建筑中可再循环材料包含两部分,一是使用的材料本身就是可再循环材料,二是建筑拆除时能够被再循环利用的材料。可再循环材料主要包括:金属材料(钢材、铜)、玻璃、铝合金型材、石膏制品、木材、橡胶等。 2.施工阶段应按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随意进行材料替换。
4.4.9 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 评价要点: 设计阶段评价时:查看土建和装修设计施工的设计书、施工图(明确是否采用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采用了几套方案); 运行阶段评价时,查阅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交底记录、施工日志、竣工图、预决算工程量清单等,并现场核实。
4.4.9 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 建议提交材料 1.设计阶段评价时,建议提交: 建筑、结构、设备、电气施工图纸,装修设计施工图纸(菜单式装修应提供各方案的施工图纸) 整体建筑及重要部位效果图、模型() 2.运行阶段评价时,建议提交: 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竣工图纸,装修设计竣工图纸(菜单式装修应提供各方案的竣工图纸) 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方案 施工交底记录 预决算工程量清单 施工日志 整体建筑及重要部位效果图、模型、样板间照片()
4.4.9 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 关注点: 1.拆改和返工在工程中非常普遍,应引起关注。施工过程中,若进行较大的修改,则判本条不达标; 2.全套装修施工图纸必须由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签字、盖章),装修施工图中尺寸标注应齐全,且达到施工图的深度。 3.对结构构件的任何破坏和拆除,应视为违反本条要求。
评价要点: 4.4.10 住区全装修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30%。 1.设计阶段评价时,本条不参评 2.运行阶段评价时,查阅全装修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交底记录、施工日志、竣工图、决算工程量清单等,并现场核实。 3.住区全装修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30%; 单栋住宅参与评价时全装修比例必须达到100%。
4.4.10 住区全装修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30% 建议提交材料: 装修设计竣工图纸(菜单式装修应提供各方案的竣工图纸) 全装修施工方案 施工交底记录 预决算工程量清单 施工日志 重要部位效果图() 样板间照片()
4.4.11 施工采用钢模板、钢框竹模板等定型模板。 评价要点 1.设计阶段评价时,本条不参评 2.运行阶段评价时,查阅施工方案、施工交底记录、施工日志、模板购买或租赁合同等施工相关资料,并现场核实。 建议提交材料: 施工方案 施工交底记录 施工日志 模板购买或租赁合同
4.4.12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 评价要点: 1.设计阶段评价时,本条不参评 2.运行阶段评价时,查阅竣工图纸、施工记录及工程决算量清单,检查工程中采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的使用情况,必要时查阅混凝土配合比报告等技术资料; 3.在保证性能及安全性和健康环保的前提下,使用一种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且废弃物取代原有同类产品中的天然或人造原材料的比例不低于20%,则满足该条款要求。
4.4.12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 建议提交材料: 1.建筑结构竣工图纸; 2.工程决算材料清单工程 3.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废弃物总质量占全部原材料的比例计算书及证明材料 4.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的使用率计算书。 5.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4.4.12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 关注点: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作为一种“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 1.该种建筑材料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一种或多种证废弃物作为生产原料,且这些废弃物总质量占全部原材料质量的20%。 2.该种建筑材料的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30%。 3.该种建筑材料的各项性能均能满足原设计要求。
4.4.13 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优选项) 评价要点: 1.设计阶段评价时,查阅设计文件,判断结构体系类型,如果属于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预制混凝土结构这4种结构体系,则直接判定本条达标。若属于4种结构体系以外的结构体系,则需专家审阅结构体系优化论证报告,重点关注该项目所采用结构体系得资源消耗水平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做出适当的评价结论。 2.运行阶段评价时,需要进行现场核实。
4.4.13 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优选项) 建议提交材料: 设计阶段 1、结构施工图纸; 2、结构体系(包括个水平、竖向分体系,基坑支护方案)优化论证资料。 运行阶段: 1、结构竣工图纸;
4.4.14 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使用率大于5%。 1.设计阶段评价时,本条不参评 2.运行阶段评价时,查阅工程决算材料清单中相关材料的使用量,根据工程决算材料清单计算的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使用率,不低于5%,则判达标; 建议提交材料: 1.与材料用量有关的工程竣工资料。 2.工程决算材料清单 3.可再利用材料使用比例计算书。 关注点: 可再利用材料指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包括砌块、砖石、管道、板材、木材、钢材、部分装饰材料等。
4.4.15 采用预拌砂浆 评价要点: 建议提交材料: 1.设计阶段评价时,本条不参评 2.运行阶段评价时,查阅预拌砂浆的购销合同、及施工单位提供的砂浆总用量清单 建议提交材料: 1、结构竣工资料;2、工程决算材料清单(包含材料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材料用量);3、材料用量比例计算书(预拌砂浆用量比例)。
公共建筑部分
5.4.1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18580~GB 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
5.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在住宅评价中,本条规定了4条种情形: 5.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在住宅评价中,本条规定了4条种情形: 1、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未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使用,或虽然使用但其相应工程造价未超过工程总造价的2%; 2、未在屋顶等处设立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塔、球、曲面等异型构件,或虽然设立但其相应工程造价超过工程总造价的2%; 3、女儿墙高度未超过规范要求2倍。 4、所采用的不符合当地气候条件的、并非有利于节能的双层外墙(含幕墙)的面积未超过外墙总建筑面积的20%。
5.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在公建评价时,进行了简化只要同时满足以下2条即可判定该项达标: 5.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在公建评价时,进行了简化只要同时满足以下2条即可判定该项达标: 1. 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未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使用;未在屋顶等处设立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的塔、球、曲面等异型构件;或虽设置的装饰性构件,但所有装饰性构件的总造价低于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 2.女儿墙高度不超过规范要求的两倍。
5.4.3 符合国家墙体材料改革的规定,不使用国家和河北省限制和禁用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5.4.3 符合国家墙体材料改革的规定,不使用国家和河北省限制和禁用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5.4.4 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60%以上。 住宅建筑是70% 公共建筑是60% 5.4.5 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
5.4.6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 5.4.6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 对于6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建筑,满足任一条即判定该项达标: (1)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受力钢筋使用HRB400级(或以上)钢筋占受力钢筋总量的70%以上; (2)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中采用强度等级在C50(或以上)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70%;(住宅是50%) (3)高性能混凝土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50%。
5.4.7 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和再利用。 5.4.8 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材料的可循环使用性能。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5.4.9 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避免重复装修。 5.4.10 施工采用钢模板、钢框竹模板等定型模板。
5.4.11 办公、商场类建筑室内采用灵活隔断,减少重新装修时的材料浪费和垃圾产生。 评价要点: 1.设计阶段评价时:查看建筑施工图纸,结合灵活隔断说明及比例计算书。 2.运行阶段评价时,需要现场考察灵活隔断的使用情况; 3.按以下原则进行评价: (1)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内,非灵活隔断围合的房间面积不超过的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的70%,则判该条达标 (2)对于粗装销售或出租的项目,图纸中应注明采用灵活隔断的要求,并注明所有隔断和其它二次结构在不影响安全和验收的前提下,均在招商完成后施工,则判定本条达标(运行阶段评价时,需现场核实)。
5.4.11 办公、商场类建筑室内采用灵活隔断,减少重新装修时的材料浪费和垃圾产生。 建议提交材料 1.设计阶段评价时,建议提交: 建筑施工图纸,装修施工图纸; 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内,非灵活隔断围合的房间面积占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总建筑面积的的比例计算书 2.运行阶段评价时,建议提交: 建筑竣工图纸,装修竣工图纸;
5.4.11 办公、商场类建筑室内采用灵活隔断,减少重新装修时的材料浪费和垃圾产生。 关注点: 1.灵活隔断为使用可再利用材料组装、可单独拆除地隔断形式。灵活隔断在拆装过程中应基本不影响与之相接的其它隔断,,如大开间敞开式办公间内的矮隔断、玻璃隔断、预制板隔断、特殊设计的可分段拆除的轻钢龙骨隔断和木隔断等。 2.除走廊、楼梯、电梯井、卫生间、设备机房、公共管井等以外的室内空间均应视为“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
5.4.12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 5.4.13 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5.4.14 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使用率大于5%。 4.4.15 采用预拌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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