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證券市場
本章大綱 3.1 證券市場的功能與重要性 3.2 發行市場與流通市場 3.3 集中市場與店頭市場 3.4 證券市場的參與者 3.5 國際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的功能與重要性 滿足資金的需求 增加資金的投資管道 提升企業的經營績效 增進社會資金的有效配置
發行市場與流通市場
發行市場 透過發行市場,可將投資人(資金供給者)的閒置資金移轉到企業或政府部門(資金需求者)身上。 的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或證券承銷商(Underwriter)也常扮演著協助者的角色。
承銷方式 包銷 確定包銷:指在承銷時,先由發行企業將有價證券直接賣給證券承銷商,再由證券承銷商提供予一般投資人認購。 餘額包銷:證券承銷商與發行企業在承銷契約中訂定承銷期間屆滿後,如未能全數銷售完畢,其剩餘數額之有價證券則由證券承銷商自行認購。 發行企業確定獲得所需的資金數額,同時將證券發行成敗的風險轉由證券承銷商承擔。 代銷 銷商於承銷期間屆滿後,約定代銷之有價證券若未能銷售完畢,其剩餘數額得退還給發行企業。 證券承銷商並不承擔證券發行的風險(由發行企業承擔)。
承銷價格的決定(1/2) 競價拍賣 採全數競價拍賣方式辦理之承銷案件。 採部分競價拍賣、部分公開申購配售(即公開抽籤)方式辦理之承銷案件。 詢價圈購 證券承銷商受理圈購,亦僅係探求投資人之認購意願,雙方均不受圈購單之內容所拘束。 每一圈購人之實際認購數量,除普通股初次上市、上櫃案件,不得超過該次對外公開銷售部分之10%。 簽證會計師及其事務所之其他會計師及其配偶,與該案律師及其配偶為詢價圈購之禁止配售對象。
承銷價格的決定(2/2) 議定價格 承銷新制已廢除慣用公式,使承銷價格的訂定更加合理化;同時取消上市(櫃)後首5日的漲跌幅限制。 2011年進一步修法規定承銷價格不得低於向證券商同業公會申報詢圈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1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簡單算術平均數之70%。
配售方式 競價拍賣 詢價圈購 公開申購配售 若認購數量超過總發行數量時,以公開抽籤的方式決定認購者,承銷新制亦規定參與認購的投資人需預繳認購價款。 若以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配售方式辦理之初次上市(櫃)承銷案件,應至少要有10%的額度辦理公開申購配售,如申購數量超過一定倍數者,應依規定調增公開申購配售的數量,如申購倍數達100倍以上者,最高額度可調整為60%。 洽商銷售 發行企業先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有價證券配售,證券承銷商採確定包銷或餘額包銷的方式,洽投資人認購。
流通市場 流通市場係指證券發行後,投資人之間相互買賣所形成的市場。 流通市場除了集中交易市場與店頭市場外,尚包括未上市(櫃)的交易市場。 流通市場與發行市場之間,存在著相互依存的關係。
集中市場與店頭市場 集中市場 集中市場係指在證券交易所買賣的市場,由證券商齊聚一堂從事交易,而證券交易所本身不做買賣的活動,更不決定價格,只是提供集中交易的場所。 除了股票外,還有特別股、封閉型基金(受益憑證)、認購(售)權證、台灣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換股權利證書(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之過渡憑證)、2003年6月30日上市的ETF及2005年3月10日上市的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等金融工具。 店頭市場 有價證券不在集中交易市場上買賣,而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進行交易活動所形成的市場。 具除了股票外,也提供了債券、債券ETF、REITs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相關交易。
台灣上市證券的市場概況
證券市場的參與者
主管機關與交易市場管理機構 主管機關 台灣金融監理制度已正式邁向一元化,由2004年7月1日成立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擔任證券、銀行、保險等事業的主管機關。 交易市場管理機構 提供集中交易場所的管理機構,一為台灣證券交易所,二為台灣期貨交易所。 提供店頭交易場所的管理機構則為櫃檯買賣中心。
證券商 證券商經營的業務主要包括承銷、經紀與自營;若同時經營此三種業務,我們稱之為「綜合證券商」。 證券商在證券發行市場與流通市場均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由於過去幾年台灣股市表現不佳,證券商的經營逐漸面臨困境,除了經紀手續費大幅減少外,承銷新制的實施也造成初次上市(櫃)承銷案件數量銳減,降低了證券商的承銷收入。直到2009年~2011年,因海外台商紛紛回台上市,才又使證券承銷業務起死回生。 為了擴大證券商的業務範圍,近年來金管會陸續核准證券商得兼營其他業務,如短期票券的經紀與自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代客操作業務(委任方式及信託方式)、期貨商、期貨交易輔助人、期貨投資顧問、財富管理業務等。
期貨商 期貨商主要包括經紀業務與自營業務。 期貨交易輔助人只能接受開戶、接受委託單並交由期貨經紀商執行,但不能向客戶收取保證金。 期貨顧問事業則指為獲取報酬,經營或提供期貨交易之分析、判斷建議者,類似證券市場的投顧公司。 期貨經理事業則指經營接受特定人委任(最低委託金額為新台幣250萬元),對委任人之委託交易資金,就有關期貨交易為分析、判斷,並基於該分析判斷,為委任人執行期貨交易之業務者,類似證券市場的代客操作業務,期貨經理事業亦得兼營期貨信託事業。
投信公司 共同基金及代客操作業務就是投信公司的主要業務內容。 代客操作與共同基金的比較:
投顧公司 業務內容包括接受投資人的委任,對證券投資有關事項提供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或發行有關證券投資之出版品、舉辦有關證券投資之講習等顧問業務。2000年開放代客操作業務之後,投顧公司亦可承作代客操作業務。 2004年通過的「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亦允許投信公司及投顧公司擔任境外基金的總代理人;同時開放投顧公司與投信公司相互兼營彼此的業務,使投顧公司與投信公司的競爭更為激烈。
信託業 在台灣從事信託業務的機構多為銀行的信託部門。 隨著1996年1月「信託法」與2000年7月「信託業法」的公布實施,信託業可以經營的業務項目與信託商品愈來愈多樣化,金錢信託、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租賃權信託、地上權信託、專利權信託、著作權信託等。
證券金融公司 提供證券的信用交易,即所謂的融資、融券業務。 除了證金公司外,證券商亦可自行辦理融資、融券業務。 設立信用交易的目的在於活絡交易市場,提高證券市場的流動性。
集保結算所 集保制度 主要目的在使整個證券市場,不論投資人、證券商甚至台灣證券交易所,都能在每次的買賣交易中,減輕其點數股票的繁雜工作和搬運股票的風險,進而防止變造、偽造及瑕疵股票的流通,促進交易的安全。 目前在台灣負責證券集保業務的機構為「台灣集保結算所」。
信用評等機構 針對發行機構本身或其發行的債務證券,進行償債能力的評比,評等愈高代表發行機構或其債務證券的償債能力愈強,發生違約(無法償還其債務)的機率愈小。
國際證券市場 國際證券市場的發展趨勢 國際股市 國際債券市場
國際證券市場的發展趨勢 近年來接連發生的美國次級房貸風暴、金融海嘯、歐洲主權債務危機及美國債信評等遭調降等金融事件,都對國際證券市場產生重大且深遠的影響。以下是國際證券市場未來可能的發展趨勢: 各國證券市場之間的關係更為緊密且波動日益加劇 強化金融監理並建立跨國監理合作機制 金融商品創新的速度將會減緩 跨國交易所策略聯盟及整併風潮方興未艾 更加重視公司治理及投資人與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國際股市 美國股市 歐洲股市 亞洲股市
表3-5 國際主要股市的上市股份市值規模
美國股市(1/2) 美國境內主要的證券交易所有NYSE Euronext 及NASDAQ。 NYSE Euronext的前身為NYSE,是全球最大的證券交易所 NASDAQ依上市審查標準,分為「NASDAQ 全球精選市場」(NASDAQ Global Select Market)、「NASDAQ 全球市場」(NASDAQ Global Market)及「NASDAQ資本市場」(NASDAQ CapitalMarket)。 為了拓展歐洲市場,NASDAQ於2008年合併瑞典OMX,建立NASDAQ OMX集團。
美國股市(2/2) 以30支傳統績優股組成的道瓊工業指數(Dow Jones Industrial Average) 較知名的股價指數 以30支傳統績優股組成的道瓊工業指數(Dow Jones Industrial Average) 500家各產業具代表性的領導公司所組成的S&P500股價指數 及代表美國科技類股表現的NASDAQ綜合指數
圖3-3 台灣加權股價指數與Nasdaq綜合指數的關係(2001/1~2011/7)
歐洲股市 歐洲整合歷程 由於單一貨幣的使用,消除了投資人的匯兌風險;而投資人的投資範圍也不再局限於本國市場,可以擴及到其他會員國家,以降低投資風險,並增加賺取較高報酬的機會。因此,歐元的運作,帶動了歐洲當地證券市場的發展。 除泛歐證券交易所外,在整個歐洲地區中,還有英國的倫敦證券交易所(LSE)及德國的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FWB)等全球舉足輕重的證券交易所。 倫敦證券交易所有主板市場(MainMarket)及類似美國那斯達克市場之二板市場另類投資市場(AIM),此外還有一個專門交易存託憑證及歐洲債券的市場專業證券市場(PSM)。
投資新視野:從歐洲主權債務危機談歐元區的結構性問題 2010年~2011年間爆發歐洲主權債務危機,暴露出歐元區成立當初即已存在的結構性問題。 各國貨幣的匯率容易被扭曲 為了促成歐元的成立,各國政府犧牲了貨幣政策的主導 歐洲央行無法單純以歐元貶值的方式來解救單一國家 歐元區沒有統一各國的財政政策,且歐元也不是由單一國家政府信用來做擔保,容易造成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不協調的情況
亞洲股市 在亞洲股市中,東京股市的規模最大,其次為上海、香港、韓國、台灣。 日本股市 東京證券交易所(TSE)是日本最大的證券交易所。 TSE有第一部市場、第二部市場 及1999年11月開闢的新興企業市場(Mothers)。 在TSE的股價指數中,以1969年所編製的東京證指數TOPIX)及日經225指數最為著名。
韓國股市 近年來韓國股市的發展已超越台灣,如2009 年FTSE 富時指數已將韓國股市列為已開發國家,而台灣股市至今仍被列為新興市場。 韓國政府積極推動韓國證券交易所(KSE)、韓國店頭市場(Kosdaq)及韓國期貨交易所(Korean Futures Exchange,KOFEX)的合併,並於2005年1月19日成立韓國證券期貨交易所,並設有股票市場分部、Kosdaq市場分部、期貨市場分部及市場監管分部等部門。 最知名的股價指數為韓國綜合股價指數(KOSPI)
中國大陸股市 主要的全國性交易市場有上海證券交易所與深圳證券交易所。 主要有股票、封閉型基金、ETF、國債(即政府公債)、企業債券(即公司債)、金融債券、可轉換企業債(即可轉換公司債)、債券回購交易(即附買回交易)等金融工具供投資人交易。 中國大陸的上市股票,分為A股、B股、H股及G股。 股權分置改革計畫 將過去大股東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轉為流通股,使企業所有的股票均可在市場上流通。 在中國大陸較知名的股價指數則有上證綜合指數與深證綜合指數。深圳證券交易所另有中小板指數及創業板指數。
國際債券市場 國際債券是指企業或政府部門所發行的債券,大多數主要銷售地點為借款人國家以外之地區,銷售對象以國際投資人為主。 外國債券是指借款人在某國銷售以該國貨幣計價的債券,如美國的洋基債券、日本的武士債券。 歐洲債券是指在某國發行以非該國貨幣計價的債券。 在國際債券市場中,以歐洲債券最受重視,發展也極為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