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院學生出國研修/專業實習 教育部國際文教處 吳亞君 屏東科技大學 2007/1/18
背景 具備於國際產企業就業核心能力青年 -求才若渴… 熟悉國際市場之人才需求驟增 國際觀/國際學術/實務經驗養成 國內高等教育人才培育加值之空間… 如何培養國內青年具備國際視野,須儘速建立全體性推動方案...
我國赴各國留學簽證人數
歷年畢業生及留學生人數變化圖
因應方案 93年10月25、26日由教育部、國科會及經建會首長偕同國內各大學院校校長等,赴美國舊金山參加「重點領域-國際級菁英人才培育」策略規劃暨座談會,與歐美知名大學華裔校院長及中研院海外院士等熱烈討論,達成菁英留學計畫推動共識。
菁英留學計畫 【專案擴增留學計畫】 菁英留學計畫 公務體系外名額 教育部 經建會 國科會 由原單位按原經費名額辦理 一般公費留學 留學獎學金 教育部主政 經建會整合協調 【專案擴增留學計畫】 一般公費留學 留學獎學金 公務體系外名額 教育部 留學貸款 菁英留學計畫 經建會 專案擴增留學獎學金 教育部、經建會、國科會 國科會 千里馬計畫 公務體系內新增名額 外交部 經濟部 (國營事業) 金管會 陸委會 人事行政局 由原單位按原經費名額辦理 外交法政人才每年20名 國營事業人才94年4名至97年20名 金融監理人才94年8名至97年14名 兩岸談判法政人才每年2名 公務員國外專題研究及哈佛菁英專班 人事行政局 整合協調
大學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 推動成果近況
94國內大學校院自行選送人才出國研修 甲類:校內教師、研究人員及技術人員-學校推荐人選,送教育部核定。 乙類:校內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或 其他國際著名競賽得獎學生;或成績優 異之大學生及研究生-學校提出選送計畫書及荐送人 選,送教育部核定計畫總經費。
(學費最高補助3萬美金;生活費最高2萬美金)。 94年度執行狀況 類別 申請 核定 獎助金額 (萬元) 甲類 (博士後) 校數 人數 1957 24 71 19 (1) 48 乙類 (學生) 20 486 20 (2) 185 5236 奧林匹亞 金牌學生 1 26 7 1108 (學費最高補助3萬美金;生活費最高2萬美金)。 小計 583 240 8301 1.公立10校,私立9校 2.公立14校,私立6校
95國內大學校院自行選送人才出國研修 獎助國內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國外頂尖大學(機構)研修簡章-研究生:學校最多推荐3位人選,送教育部核定。學費最高補助3萬美金;生活費最高2萬美金。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國外研修作業要點-大學生:學校提出選送計畫,送教育部核定計畫總經費,授權由學校自行薦送人選。教育部每人最高補助新台幣30萬元,學校配合款30%。 「學海惜珠」大學校院選送校內清寒優秀學生出國研修簡章-低收入戶大學生及研究生:學校最多推荐5位人選,送教育部核定。 教育部每人最高補助新台幣40萬元為原則,學校配合款30%。
95年度執行狀況 類別 申請 核定 獎助金額(萬元) 甲類 (研究生) 校數 人數 3,120 (每人平均130萬估計) 26 60 16 (1) 24 乙類 (大學生) 36 -- 35 (2) 199(預估) 5,970 (每人以30萬元估計) 丙類 (低收入戶) 8 14 11 3,614 小計 234 (預估) 9,451 1.公立14校,私立2校 2.公立22校, 私立13校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成果統計表 (統計至95年12月30日前出國研修者) 年度 研修領域 研修國別 人文藝術 法商 理工 生醫 美洲 歐洲 亞洲 其他 94 70 85 77 22 103 76 41 37 95 118 100 34 86 90 83 33 合計 188 185 111 56 189 166 124 單位:人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成果統計表 (統計至95年12月30日前出國研修者) cont. 性別 學生類別 男 女 研究生 大學生 年度 性別 學生類別 男 女 研究生 大學生 94 103 155 112 145 95 86 199 70 215 合 計 189 354 182 360 單位:人
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專實習現況
國內大學校院及民間機構推動「全球雙向專業研(實)習」型態日趨多元,如何能產生綜效。 1.AIESEC ( Association Internationale das Etudiants en Science Economiques et Commerciales,1948 ,Holland) , 2. 國際教育交流協會駐華辦事處(CIEE): 赴美國實習渡假打工 3. 社團法人國際創新創業發展協會 (TICa-International) 4. 外交部國際合作基金會(ICDF) 5. SCOPE:醫學見習生國際交換委員會(Standing Committee of Professional Exchange)
94學年度國內大專校院學生赴海外企業(機構)專業實習人數 校院類型 校數 透過管道 人數總計 私人 學校 一般大學 21 50 215 265 技職校院 8 7 33 40 專業大學 (醫學/教育/體育) 203 211 合計 36 65 451 526
94學年度國內大專校院學生赴海外企業(機構)專業實習領域 校院類型 校數 實習領域 人文社會科學 基礎科學 重點科技 一般大學 21 114 75 85 技職校院 8 20 13 專業大學 (醫學/教育/體育) 7 46 164 1 合計 36 180 247 99
學海飛颺:優秀學生出國修讀學分 學海惜珠:優秀清寒學生出國修讀學分 學海築夢:優秀學生出國專業實習 教育部96年度獎助國內大學校院學生出國研修計畫類型 學海飛颺:優秀學生出國修讀學分 學海惜珠:優秀清寒學生出國修讀學分 學海築夢:優秀學生出國專業實習
學海飛颺:優秀學生出國修讀學分 研修領域:分為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科學及重點科技三大領域,並授權學校自行衡酌發展特色及國家長期發展人力資源需求,自行擇定重點學門,惟須注意學門領域均衡 申請人資格: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非當學期畢業之國內大學校院在學生(不含在職專班),惟國外研修完畢須返回原薦送學校並取得學位,其於國外修讀學分須為薦送學校採認
學海飛颺(cont.) 研修類型:雙聯學位/修讀學分,取消短期研究(已有國科會千里馬計畫)。 研修類型:雙聯學位/修讀學分,取消短期研究(已有國科會千里馬計畫)。 獎勵年限:研修不得少於1學期(學季),獎助年限最高以一年為原則。獎助期滿第二年擬繼續研修者,其核准及補助方式,由選送學校自行定之,最高以1年為限。
學海飛颺(cont.) 計畫目標管理:學校須有預定推荐海外學校系所及校內預定薦送學生(計畫績效目標管理)。 獎助額度: 計畫目標管理:學校須有預定推荐海外學校系所及校內預定薦送學生(計畫績效目標管理)。 獎助額度: 1.本部補助計畫總經費,授權薦送學校依其 薦送計畫,選送學生出國研修。補助經費項目包含學費、生活費(含來回飛機票) 2.學校配合經費不得少於本部補助總經費之20%。每人獎助額度由申請獎助學校自定,本部獎助額度平均數以新臺幣30萬元為限。
學海飛颺(cont.) 計畫申請書: 1.計畫選送目標:學校選送赴國外研修之大學校院之校名、預計選送學生一覽表及個人基本資料表。未來三年選送校內優秀學生出國研修規劃表。 2.學校選送學生出國研修之相關規定:外語能力要求、在校成績要求、於國外修讀學分數要求、學校與被選送學生簽訂之行政契約等及校內審查作業方式。 3.學校近二年選送學生赴國外研修一覽表:包含公、自費或民間機構贈予獎學金等。
學海飛颺(cont.) 計畫審查: 1.整體計畫之預期績效評估:包括選送計畫整體目標、選擇之國外學校是否適切、選送學生之學科領域是否妥適、選送學生優秀程度。(40%) 2.對本計畫所訂定之選送規定:包括與選送學生擬簽訂之行政契約書、校內甄選資格、評估選送作業是否符合公平、公開、公正之原則。(30%) 3.對選送學生出國留學之歷年執行情形:包括曾選送多少學生出國留學、與國外學校學生交換情形、學校補助學生多少經費、有何鼓勵措施等(如未曾選送學生出國留學者,應載明其原因)。(20%) 4.本案經費申請獎助之需要性(10%)
學海飛颺(cont.) 2. 函知獎助結果:96年5月 計畫時程: 計畫時程: 1.申請日期:96年3月26-30日,惟申請資料須於96年4月2日前寄(送)達。 2. 函知獎助結果:96年5月 3.薦送學校領款:96年6月。 4.簽訂行政契約書:選送生出國前與薦送學校簽訂即可。如選送生已出國者,須於選送生領取該獎助金前簽訂。 5.選送生資料維護:薦送學校須於計畫執行期間於本計畫資訊網隨時進行選送生資料維護,例如學生基本資料、出/返國日期、出國研修機構、獲補助經費、修習學分數 6.結案: (1).經費結案:最遲99年11月。由薦送學校檢齊經費收支結算表及選送生經費支領一覽表(含各選送生實際支領經費項目及額度),函送本部核結。 (2).計畫結案:最遲99年12月。由薦送學校上傳選送生之出國研修心得報告(格式自訂)至本計畫資訊網備查
學海惜珠:優秀清寒學生出國修讀學分 研修領域:授權學校自行訂定 申請人資格: 1.申請當學期須為註冊於薦送學校之在學生(不含在職 專班學生) 研修領域:授權學校自行訂定 申請人資格: 1.申請當學期須為註冊於薦送學校之在學生(不含在職 專班學生) 2.持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地方行政主管機構開立),或家庭經濟境遇特殊,能提出相關證明且經學校認定之清寒優秀學生 3.在校學業成績優異(以每系所前30%為原則),或在專業領域有研究著作或具體獲獎事蹟者 4.惟國外研修完畢須返回原薦送學校並取得學位,其於國外修讀學分須為薦送學校採認
學海惜珠(cont.) 研修類型:雙聯學位/修讀學分。 研修類型:雙聯學位/修讀學分。 獎勵年限:研修不得少於1學期(學季),獎助年限最高以一年為原則。獎助期滿第二年擬繼續研修者,其核准及補助方式,由選送學校自行定之,最高以1年為限
學海惜珠(cont.) 計畫目標管理:學校須有預定推薦海外學校系所及校內預定薦送學生,最多20名,須排列優先順序。 計畫目標管理:學校須有預定推薦海外學校系所及校內預定薦送學生,最多20名,須排列優先順序。 獎助額度:選送學生最高可獲本部補助經費申請需求(學費、生活費及來回飛機票)之80%,學校須配合支應20%。
學海惜珠(cont.) 計畫申請書: 1.推薦學生個人基本資料:各校須自訂審查辦法,優先推薦持有效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並排列選送優先順序,每校最多薦送20名 2.學校初審資料及配套措施:原受理申請文件副本、學校審核歴程說明及學校配套措施
學海惜珠(cont.) 計畫審查: 1.申請人之學業成績、外語能力、訓練背景、個人傑出表現、發展潛力。(50%) 計畫審查: 1.申請人之學業成績、外語能力、訓練背景、個人傑出表現、發展潛力。(50%) 2.申請人赴國外研修之需要性及學校安排國外研修課程之適切性。(20%) 3.學校整體配套措施(學校初審制度及激勵性措施)。(20%) 4.申請本案獎助之需要性(10%)
學海惜珠(cont.) 2. 函知獎助結果:96年5月 計畫時程: 計畫時程: 1.申請日期:96年3月26-30日,惟申請資料須於96年4月2日前寄(送)達。 2. 函知獎助結果:96年5月 3.薦送學校領款:96年6月。 4.簽訂行政契約書:選送生出國前與薦送學校簽訂即可。如選送生已出國者,須於選送生領取該獎助金前簽訂。 5.選送生資料維護:薦送學校須於計畫執行期間於本計畫資訊網隨時進行選送生資料維護,例如學生基本資料、出/返國日期、出國研修機構、獲補助經費、修習學分數 6.結案: (1).經費結案:最遲99年11月。由薦送學校檢齊經費收支結算表及選送生經費支領一覽表(含各選送生實際支領經費項目及額度),函送本部核結。 (2).計畫結案:最遲99年12月。由薦送學校上傳選送生之出國研修心得報告(格式自訂)至本計畫資訊網備查 學海惜珠(cont.)
學海築夢:優秀學生出國專業實習 實習領域:授權學校自行衡酌發展特色及國家長期發展人力資源需求,自行擇定重點學門 申請學生資格: 實習領域:授權學校自行衡酌發展特色及國家長期發展人力資源需求,自行擇定重點學門 申請學生資格: 1.赴海外專業實習須如能獲原就讀學校承認學分,將優先 獎助。 2.實習當學期須為國內大學校院在校生(不含境外碩士專班)。 獎勵年限:專業實習不得低於4週, 最高以1年為限。
學海築夢(cont.) 實習地區:以先進或具發展潛力之國家為優先(例如東南亞、中東、中南美、俄羅斯、東歐…)不包括大陸、港、澳地區。 實習地區:以先進或具發展潛力之國家為優先(例如東南亞、中東、中南美、俄羅斯、東歐…)不包括大陸、港、澳地區。 獎助額度: 1.獎助金得選擇支用海外專業實習團員(包含隨隊指導教師)國外生活費、來回飛機票及計畫執行必須支出之業務費(得包含國際組織媒合學生海外專業實習行政費)。 2.本案採計畫經費總額核定方式,授權薦送學校依核定計畫經費額度,選送學生赴海外專業實習
學海築夢(cont.) 計畫申請程序: 計畫構想頁申請: 計畫申請程序: 計畫構想頁申請: 1.海外專業實習推動現況及未來推動構想摘要(包含國家、學門領域、合作機構、及推動方式之拓展)。 2.赴海外專業實習學生人數規劃(2007-2010年)。 3.經費申請需求項目及額度。 4.對國內大學校院推動學生赴海外專業實習之示範效果。 以上計畫構想頁乙式3份,每校至多申請10案,請於96年3月5-9日,函寄本部收件窗口(另於本部海外留遊學資訊入口網站公告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 學海築夢(cont.)
學海築夢(cont.) 計畫申請程序: 實習細部計畫申請 計畫申請程序: 實習細部計畫申請 1.計畫基本資料(包括實習計畫領域、計畫目的及執行方式,實習前往國家、實習單位名稱等) 2.參與海外專業實習團員基本資料(學生須檢附大學成績占班級百分比,如有參與全國性或國際性專業實務競賽得獎證明影本證明影本,可一併附上)。 3.海外實習企業(機構)同意相關證明及承諾(包含提供之實習津貼)等資料,可一併附上。 學海築夢(cont.)
(1).薦送學校開設與海外專業實習相關課程(學程)及安排研習活動。 4.行政配套措施: (1).薦送學校開設與海外專業實習相關課程(學程)及安排研習活動。 (2).獲獎學生海外專業實習成效評估及學分採計方式。 (3).海外實習學生遴選基準及作業方式。 (4).薦送學校對於參與先導型計畫執行教師之獎勵措施。 (5).薦送學校與合作機構之夥伴關係(國內外合作學校、企業或組織)經營 (6).薦送學校吸引外籍青年來台專業實習之配套措施。 5.申請獎助經費之項目、額度及自籌經費來源
學海築夢(cont.) 計畫審查: 1.實習計畫之先導性:實習計畫目的、重要性及前瞻性。(35%) 計畫審查: 1.實習計畫之先導性:實習計畫目的、重要性及前瞻性。(35%) 2.實習計畫整體配套規劃或措施:薦送學校為學生安排之課程規劃、輔導或鼓勵措施;海外實習單位之國際聲譽、前瞻性或開創性、其提供實習學生待遇、協助及輔導等措施;薦送學校遴選學生方式及基準、海外專業實習成果評估方式(包括海外專業實習是否為校方承認學分);薦送學校對於參與先導型計畫執行教師之獎勵措施;薦送學校與合作機構之夥伴關係(國內外學校、企業或組織)經營;薦送促進外籍青年來台實習措施。(45%) 3.參與實習學生之學術或專業表現。(10%) 4.計畫經費申請之需求性及合適性。(10%)
學海築夢(cont.) 質化 計畫目標: 一、強化國內大學校院教師投入企劃及帶領校內優秀學生赴海外著名產企業或學術機構進行專業實習之原動力。 計畫目標: 質化 一、強化國內大學校院教師投入企劃及帶領校內優秀學生赴海外著名產企業或學術機構進行專業實習之原動力。 二、提供國內優秀青年於國際企業就業之核心能力。 三、建立國內全球雙向專業實習資源整合平台。 四、擴展國內民間組織或學術機構於「全球雙向專業實習」之國際舞台。
學海築夢(cont.) 量化 一、補助國內大專校院海外專業先導型實習計畫,每年20-25案。 量化 一、補助國內大專校院海外專業先導型實習計畫,每年20-25案。 二、獲本案補助之國內大專校院開設與海外專業實習相關專業課程數,每年30門。 三、國內大專校院學生赴海外專業實習人數,每年100名。
學海築夢(cont.) pre-intern 申請學校如何切入先導型計畫 cross-univ. intern 申請學校如何切入先導型計畫 pre-intern 開拓海外暑期工讀或研習機會,強化學生國際移動企圖心,為日後海外專業實習鋪路。 cross-univ. intern 推動重點領域「海外專業實習」校際標竿計畫,由重點學校與海外著名產企業或國際組織合作建立雙方互惠之專業實習管道,並帶動區域合作學校共同投入「海外專業實習」企劃及執行。 project-based intern 運用國家型計畫之國際產學合作交流平台優勢,遴選跨校優秀學子參與。
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網站
海外留遊學資訊入口網站http://www.studyabroad.moe.gov.tw 公(自)費留學、遊學、國內大學校院在校生(大學生、碩、博士生)出國研修補助、國科會菁英留學計畫、海外專業實習、渡假打工、留遊學糾紛案例,及遊學出團通報資訊等,皆可於該網站上連結及查詢。 青年資訊站:http://youthhub.net.tw/(海外志工、國外打工)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http://www.icdf.org.tw ( 海外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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