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最新修订案的 发言
是什么 为什么 要怎样
它是什么?
专门性法律 保障权益 发展事业
于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于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修正 于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2号主席令公布 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修改38条 增加38条 6章50条 9章85条 社会服务 社会优待 宜居环境
修法目的: 应 对 老龄化不断加速的趋势 老年人权益日益窘迫的困境
为什么有它?
我国社会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增长的特殊时期 修订背景: 我国社会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增长的特殊时期 困难老人数量日益增加 家庭养老功能明显减弱
我国社会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增长的特殊时期
困难老人数量日益增加 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超过2000万 并以平均每年百万人的速度增长 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大约有3300多万
亟待解决!
家庭养老功能明显减弱 计划生育政策 124型结构 人口寿命延长
城乡“空巢”家庭已近50%
要怎样对待它?
转变职能,依托社区,融入社会化管理大趋势 了解需求,强化一线,建设适合老年人宜居环境 加强服务,以情暖人,关心老干部的精神需求 启示: 端正信念、积极应对,努力做好老干部工作 转变职能,依托社区,融入社会化管理大趋势 了解需求,强化一线,建设适合老年人宜居环境 加强服务,以情暖人,关心老干部的精神需求
端正信念、积极应对,努力做好老干部工作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一章 第四条 积极应对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未来发展的鼓励 从事事业的认可 长期工作的肯定
转变职能,依托社区,融入社会化管理大趋势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一章 第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转变职能 重心下移 适应需要 社会化管理 勤修内功 夯实基础 加入医保 养老并轨 延迟退休 适应需要 社会化管理 勤修内功 夯实基础
了解需求,强化一线,建设适合老年人宜居环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六章 宜居环境
和谐、温馨、无障碍
加强服务,以情暖人,关心老干部的精神需求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章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第七章 第七十一条 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建国门活动站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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