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特殊家庭及其辅导
所谓特殊家庭,在此仅指非主流或者说是非传统的接听结构形式。当前我国主流的家庭结构有核心家庭、主干家庭两种,非主流的家庭结构形式包括单亲家庭、“空巢家庭”、“丁克家庭”、再婚家庭、单身家庭、隔代家庭等。
第一节 单亲家庭 一、单亲家庭:形成原因及结构 所谓单亲家庭,是指由父母中的一方与其成年子女多组成的家庭结构类型。造成这种婚姻类型的原因有:离婚、一方死亡、一方入狱或者未婚生子等。 根据家庭成员的组合类型,可以大致划分出四种不同的单亲家庭类型。分别是母亲+儿子型,母亲+女儿型,父亲+儿子型,父亲+女儿型。考虑到有的单亲家庭类型属于多子女的,还可以有更多不同的组合类型。
二、单亲家庭存在的问题 1、经济上的压力 2、心理及生理情感上的压力 3、子女社会化的问题
三、单亲家庭的调试与辅导 1、单亲家庭自身的调适 如果条件允许,单亲家庭应该选择再婚,重新组建 新的家庭,或许这样可以减轻压力。再婚不仅利于 子女的成长,而且对满足单身母亲或者父亲本人的 情感和生理需要也是有益的,如果母亲或者父亲的 情感和欲求受到压抑,也会影响孩子的情绪和个性 发展。
2、寻找社会支持系统的帮助 构建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会使自己深切感受到有 很多人在支持你,帮助你,从而不会有孤独感、无 助感。社会支持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2)扩大社会网络 (3)寻求专业的辅导帮助
3、使单亲家庭子女的教育与社会化正常化 单亲家庭中,孩子的教育环境问题是一个关系到孩 子未来的头等大事。为此,单亲母亲或父亲应该尽 可能地为孩子营造一种与正常家庭中的孩子相似的 成长环境。除了家庭的积极应对之外,对于单亲家 庭子女的社会化还需要有其他机构的配合和支持。
4、成立相关的部门机构,给单亲家庭提供政策性的 强有力的扶持。 首先,政府及民政、教育、劳动等有关部门应建立针对单亲家庭的协调、议事机构。 其次,积极向社会各界介绍单亲家庭的生活状况、反映她们的需求与期望。 第三,动员社会力量,筹集专项资金,设立“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专项援助资金”以对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实行定期援助,力争改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生活状况。
第二节 “丁克家族” 一、“丁克家庭”的界定 “丁克家庭”是指夫妻“双收入、无子女”的家庭。 “丁克家庭”又可以分为主动自觉型和被动消极型 两种类型。所谓主动自觉型的“丁克家庭”类型是 指那种夫妻双方有生育能力,但却自愿不育的家庭。 而所谓的被动消极型的“丁克家庭”则是指那种夫 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具有生育能力而造成没有子女的 家庭。 一般人所说的“丁克家庭”,主要是指主动自觉性。
二、我国“丁克家庭”产生的社会原因 影响“丁克家庭”上升的因素主要有如下几点: 1、传统家庭观念的转型时“丁克家庭”出现的前提 2、追求高质量的生活享受而坚守“两人世界” 3、与传统妇女形式告别,创造一种全新的生活风格 和模式 4、不愿子女受苦
三、“丁克家庭”的辅导 从社会工作的角度来说,需要辅导的“丁克家庭”主要是针对被动消极型。对于这部分“丁克家庭”,夫妻双方首先要学会自我调适,同时设法充实自己。此外,他们也可以领养一个子女。
第三节 再婚家庭 一、再婚与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是指配偶的双方或乙方曾有过婚姻经历,而重新组成的家庭。 再婚家庭的具体形式有多种。根据再婚者组建家庭时有无子女分类,再婚家庭大致可以分为三类:配偶双方均有子女的,配偶的一方有子女的、双方均无子女的。如果从再婚家庭夫妻双方的婚姻经历来分,则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夫妻双方均有婚姻历史;一类是只有一方有婚姻历史。
二、再婚家庭的辅导 再婚家庭如果要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婚姻和家庭生活, 再婚者自我心理调适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个步骤。这 主要包括以下: 1、再婚者结婚之前的自我调整 一个有离婚经历的人选择再婚,必须首先让自己的心 理恢复平衡,尽量不要把自己的过去的婚姻生活经历 和感受带到新的婚姻之中。
2、新婚者的自我适应 对于一个未婚者和一个有离婚经历的人结婚,他(她)必须 做好两方面的准备:一是如何面对配偶的过去婚姻;二是如 何妥善对待配偶与其前夫或者前期所生子女。 反之,作为一个离过婚的人,在决定和一个没有结过婚的异 性结婚之前,也要有充分的思想心理准备。 3、如何扮演好继父、继母角色 首先再婚的夫妇之间要先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在平常的家 庭生活中,应该寻求一种良性的沟通方式,多听听继子女的 想法和心声,鼓励他们表达对新家庭的期待,这样有助于彼 此相互了解。同时对举行一些不拘形式的接听小聚会,以此 增进彼此的亲子感情,培养一种和谐美满的新的家庭团体意 识。
第四节 同居家庭 一、同居及同居家庭:现状与成因 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法定的结婚程序而长期居住在一起的情形。由同居关系组成的家庭成为同居家庭。 现在社会,由同居关系而产生的同居家庭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由于现代社会中人的青春期年龄提早,性活跃期提早,再加上年轻人受教育及“立业”时间的延长使结婚年龄推迟,因此很多人通过同居关系来寻求性的满足。其次,从人们的个体心理来看,由于离婚率持续攀升,使人们对婚姻稳定性失去了信心,有部分人像通过婚前同居以了解彼此是否适应。
二、同居家庭面临的问题 1、法律上的困境 在我国,一方面同居家庭在迅速扩大,另一方面国家的相关 法律并没有在这方面进行明确的规范。 2、是否结婚 虽然大部分的同居者没有具体的结婚预期,但他们中有相当 一部分人有婚姻的预期,也就相当于试婚的意思。但这里面 有一些不确定性,因为你不知道对方的预期是否与你一致。 3、社会的压力 在日常生活中,同居家庭所面临的问题除了夫妻感情质量较 低,同居关系不稳定之外,孩子的成长环境和家庭经济也是 个问题。
三、同居家庭的辅导 同居家庭应该注意的几点原则和事项: 1、打消同居的念头 2、不要让同居成为习惯 3、把同居时间尽可能缩短 4、育有子女的父母不应卷入同居关系中
如果真要同居,那么同居者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假如一个有志结婚的人,同居不一定是“试婚” 的手段。 2、假如同居者结婚,离婚将可能是曾同居者必须付 出的代价。 3、男性同居主要是为了“性”,女性则是为了表示 “承诺”。 4、同居的安排对男性有利。 5、同居的男性不如女性细致。 6、同居关系终止时,同居者在心理上也会承受痛苦 7、同居有可能是一种经济上的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