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作文 文登新一中:包萍
关于话题作文 一、什么是话题作文 二、怎样写话题作文 三、写话题作文的注意点
请以“树”为话题,自拟题目,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可记叙,可描写,可议论,可抒情;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2000年陕西西安市的中考作文题目: 树,与人类相生相伴的树,各种各样的树;有形的树,无形的树。有人栽树,有人毁树。人们为树而礼赞,又为树而叹息。树,寄托着人类热切的希望;树,蕴涵着人类丰富的感悟。提起树,会有说不完的话题,会有自由飞翔的遐思…… 请以“树”为话题,自拟题目,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可记叙,可描写,可议论,可抒情;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把握话题内容的实质,追求与话题内容“神似”,行文中可能没有提到与“树”的字眼,但也算切题。 一、什么是话题作文 这就是一道话题作文的典型例题。所谓话题,就是谈话的中心,谈话的内容,谈话的由头。围绕着所给话题,就是围绕着所给谈话内容写成的文章,便是话题作文。 在上述例题中,只要考生所写作文与“树”有关,都算切题。记叙文可写自己亲历的或看到或想到的有关“植树”或“毁树”的人、事,也可以记叙以“树”所喻之人、所喻之物、所喻之抽象的文化现象,又可以是畅想未来社会的人与树之间的生存关系;说明文可说明树(也可以是一种树)的种类、特点、作用、栽植等知识,也可以说明植树(或毁树)的作用(或危害);如果写议论文,可由树的自然特点谈起,由物及人,引发对一些社会现象的议论,如树木与“树”人,如由“树木、树林与气候”引发的生活、社会现象思考。此外,还可写成戏剧。 把握话题内容的实质,追求与话题内容“神似”,行文中可能没有提到与“树”的字眼,但也算切题。
话题作文有以下几个特点: 1、 相关性。话题作文必须与话题相关,一般情况下,话题作文的要求只规定话题的范围,而不限定作文的主旨。例如所举例题,不管是写有形的树,还是写无形的树,但都应该与树有关,这样的作文才算切题。 2、 自由性。这是话题作文的最大特点。话题作文和以前的命题作文、半命题作文、给材料作文相比,给了大家在题目、选材、文体、想象空间上极大的自由性和自主性。
一般情况下话题作文的自由性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 题目自由。所给话题可以不作题目。考试可以自拟题目。所拟之题最好能体现文体的特点。 (2) 选材自由。只要是选择与话题相关的写,都有效。 (3) 文体自由。话题作文大都要求除了诗歌外(将来可能会去掉此限。实际上某些地区考试已经允许写诗歌),考生可自由选择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或戏剧。 (4) 想像自由。丰富的想象力是佳作的特征之一。话题作文在题目、选材、文体等所赋予考生广泛的自由度也使考生有了更广阔的想象空间。因此上乘的话题作文更看中考生在拟题、立意、选材、布局、行文的创新——想一般考生所未想,写一般考生所不能写。想象的自由中还要提到一点,就是思维的深度。作文的深度就是思维的深刻性。看透所写事物的本质,把握各个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发展规律,辨证的分析事物,写出的文章才能使读者觉得有厚重感,有震撼力。
三、写话题作文的注意点 1、 话题作文范围宽泛,但不是无范围,考生在行文时如果扣话题不紧(东拉西扯,散漫无比),或摒弃话题,另起话题,就是走题。在一个话题中信手走笔,穿梭于几个子话题中,什么都写了,什么都没有写好、写细,这样散漫的作文也不行。 2、 有人认为“话题是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因此有的考生考前准备“套作”“样作”,到时“穿靴戴帽”,这种毫无生气的作文恐怕也得不到高分。 3、 以“**”为话题,“**”并不一定是题目,所给的有关材料无须在行文时重抄一遍,要集中笔墨写属于自己的东西。 4、 不限文体,并不是没有文体,考生一旦选择了某种文体,就要把文章写成这种文体,写成“四不象”文体的文章是不行的。
总之,话题作文的自由性的含义是作文给了考生更多的选择权:考生自己选;选适合考生自己的。就这一点而言,话题作文缩少了对考生作文限制的空间。考生可以在作文中最大限度发扬自己的长处,写出自己的个性,体现出自己的创造力。
话题作文的写作要领 三个“必须” 三个“自由” 三个“防止”
三个“必须” 1、必须重视话题中的阐述性文字 2、文章的主题必须与话题有关,必须是从话题中引出来的。 3、见解必须深刻独到。
三个“自由” 1、可以自由确定主题; 2、可以自由选择体裁(童话、记叙文、寓言等); 3、可以自由选择材料(可以引用话题里的材料,也可以不引用)。 注意:材料的选择应尽量具有深刻或现实的意义,不要过于平庸。平庸的材料往往很难提炼出深刻的主题。
三个“防止” 1、防止作文主题偏离话题提供的范围; 2、防止把话题当论题加以论证(话题主要是为写作者提供的主题范围,不是要求写作者去论证它); 3、防止主题与话题相矛盾(如话题明明说“答案是丰富多彩的”,你却说“答案是唯一的”)。
灵活多变的命题 隐真法 转移法 换义法 扩缩法 混淆法 并列法
隐真法 即隐去词语的本意或本体,而用喻体、象征体或引申义代替。如《在党和人民的关怀下成长》这一题目,可用“阳光”来比喻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温暖,则题目可改为《在阳光下的成长》;另如,鲁迅散文集《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也是同样道理。 有的是将词语的内在意义隐去,而利用其表面意义。如《我真的长大了》中的长大,表面上是指年龄,实际主要是指思想成熟。有的故作艰深或文雅之语,将其通俗明白之义隐去。如《集市偶拾》中的“拾”,不是说从地上捡到什么,而是指看到什么或听到什么。
转移法 即转移对象、时间和空间。如《我的母亲》拟出《世上不只是爸爸好》,根据《我们这一班》拟出《二十年后相聚在校园》,根据《我的老师》、《我的同学》可拟出《分别的时刻》。
换义法 如根据《记一个勤奋好学的同学》拟出《习惯》,根据《记一位辛勤的园丁》拟出《责任》。 《一件小事》
扩缩法 即扩大或缩小对象、时间和数量的范围。如根据,《我的父亲》拟出《父辈》,根据《暑假的一天》拟出《暑假生活回忆》,根据《我的家庭》拟出《家》,根据《一件小事》拟出 《 生活二三事》,由《我和邻居》拟出《我们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
混淆法 即故意利用词语意义上的细微差别来改变题目的方法。如《我终于了解他(她)》可改为《我逐渐了解了他(她)》,《我的老师》和《我的班主任》,可拟为《我的偶像》、《榜样》。
并列法 即将表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事物或现象的词语,以并列的方式组合成一个文题。如《毁林与造林》、《树木·森林·气候》、《蜜蜂·鹰眼·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