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大專院校觀光運動休閒盃 第一次領隊會議 2014大觀盃 全國大專院校觀光運動休閒盃 第一次領隊會議
會議流程 13:00 各校領隊簽名報到 13:20 團隊介紹 13:25 場地說明(雨備) 13:30 各項賽制說明、裁判介紹(雨備) 14:10 中場休息 14:20 檢錄方式說明 14:25 報名方式說明 14:30 保證金說明 14:35 臨時動議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幹部介紹 總 召:周鈺嫻 行政總監:劉君軍 副 召:李珪郁、楊腕如、顏郁芬 行政組長:林芳慈 賽務組長:莊忻宜 總 召:周鈺嫻 行政總監:劉君軍 副 召:李珪郁、楊腕如、顏郁芬 行政組長:林芳慈 賽務組長:莊忻宜 總務組長:徐誼萱、王書曼、林進成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賽程組
比賽場地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籃球─高雄市青少年運動園區籃球場 10面室內球場 使用9面/行政用1面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排球─高師大排球場 3面室內球場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排球─高師大排球場 2面室內球場/ 2面室外球場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壘球─大坪頂壘球場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羽球─四維羽球場 比賽使用 5 座球場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桌球─高師大桌球室 最多擺放 9張桌子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雨備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雨備 排球:採一局決勝制,比分為39:39時,以先 獲得40分之隊伍為勝,給予三次暫停。 壘球: 籃球、羽球、桌球: 沒有雨備問題 1.若賽前大雨,無法比賽,退還部分報名費。 2.若賽中下雨,由裁判界定能否繼續比賽,如果 不行,扣除行政等費用後退還剩餘報名費。 籃球、羽球、桌球: 沒有雨備問題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賽制說明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籃球競賽規程 競賽方式: 裁判邀請高雄市籃委會 一、報名人數: 以每一科系為單位,每隊報名人數上限為 15人,每場比賽登錄上限12人。男選手和女選手不可交差參 賽。 二、賽制: (1)預賽採分組單循環賽制。 男子組:以三隊單循環為主,各組取第一名晉級。 女子組:以三隊單循環為主,各組取第一名晉級。 (2)決賽採單敗淘汰制。 三、比賽規則:採用FIBA現行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和本比賽特 殊規定。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籃球競賽規程 特殊規定: 一、比賽球衣號碼一律規定,球衣正面或背面需有該球員 明顯背號。 二、請各隊需自行備有深、淺色球衣(雙面球衣亦可), 賽程隊名在前的校系為主隊,請穿著淺色球衣並坐於紀錄 台之左邊;隊名在後的校系為客隊,請穿著深色球衣並坐 於紀錄台之右邊。 三、比賽採四節制每節10分鐘,採不停錶制(除停錶時機 外)。 停錶時機: (1)前三節最後30秒鐘死球停錶,第四節最後2分鐘停 錶,如遇延長加賽,亦是最後2分鐘停錶。 (2)暫停停錶:當裁判鳴哨示意球隊暫停時間開始即停 錶。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籃球競賽規程 四、第一、二節與第三、四節之間休息時間為一分鐘, 中場休息時間為二分鐘,每一延長賽之間休息時間為一 分鐘。 五、暫停:上半場(第一、二節)每隊各有2次暫停,下半 場(第三、四節)每隊各有三次暫停,每一暫停時間為30 秒。 六、二十四秒進攻違例:依據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七、比賽進行中干擾比賽或辱罵,經勸阻不聽者,球隊 隊職員得由裁判依規則規定處理;其餘人士得由主辦單 位處理。 八、其餘未表列之規則皆依據FIBA現行最新國際籃球規 則實施。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排球競賽規程 競賽方式: 裁判邀請高雄市排球委員會 報名人數:15人,可登錄最多人數12人。 賽制: 一、預賽採分組單循環賽制。 男子組:以三隊單循環為主,每組取第一名晉級決賽。 女子組:以三隊單循環為主,每組取第一名晉級決賽。 二、決賽 男子組:採單敗淘汰決賽。 女子組:採單敗淘汰決賽。 比賽規則:採用FIVB最新國際排球規則和本比賽特殊規定。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排球競賽規程 特殊規定: 一、比賽球衣一律規定同款且同色〈註:如有自由球員則應規定 穿著不同顏色之球衣〉, 球衣正面或背面需有該球員明顯背號。 二、比賽規則為落地得分制。 三、採三局兩勝制: 1.第一、二局以先獲得25分之隊伍為勝,如比分為24:24時,先領 先2分者為勝。 2.第三局以先獲得15分之隊伍為勝,如比分為14:14時,領先2分者 為勝。 四、每局比賽每隊有二次暫停機會,時間為30秒鐘,須由教練或 比賽隊長提出。 五、比賽進行中干擾比賽或辱罵,經勸阻不聽者,球隊隊職員得 由裁判依規則規定處理;其餘人 士得由主辦單位處理。 六、其餘未表列之規則皆依據FIVB 2009~2012國際排球規則實 施。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桌球競賽規程 競賽方式: 裁判邀請高雄市桌球委員會 一、報名人數: 一隊12人 二、賽制: 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 複賽:採單敗淘汰賽制。 三、比賽規則:採用ITTF現行最新國際桌球規則和本比賽特殊規 定。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桌球競賽規程 特殊規則 一、團體賽採五點三勝制(順序均為男單、女單、男雙、女 雙、混雙),男不得兼點,限女生兼一點(只限一般生);各 點不得輪空。 二、預賽每點採五局三勝制,可進行五點完賽,但比分應記 為勝隊取得第三獲勝點時之比數。 三、複賽每點採五局三勝制,每場比賽以分出勝負之球隊, 由裁判判定獲勝後,其餘各點不再繼續比賽。 四、每局先獲得11分者獲勝此局;若雙方比分到達10平分時, 先領先2分者獲勝此局。 五、團體賽中任何一點,如因未出賽而被判棄權時,取消該 場其後各點之比賽資格,即往後各點之積分為零。 六、比賽期間若因某隊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空點只可排於 最後一點。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桌 球 競 賽 規 程 七、大會有權在比賽前後主動舉發冒名頂替等違規事件,以 維護比賽公平,若有冒名頂替比賽者,則其所參賽之隊伍將 被判為『奪權比賽』。 八、凡球員或球隊對大會工作人員或裁判有不禮貌行為時, 大會得視情節輕重作適瑝處理,嚴重者判為『奪權比賽』。 九、比賽中被判為『奪權比賽』之球隊,強制沒收其後所有 賽程,且之前所有比賽成績均不計。(並不得要求退還報名 費及保證金)。 十、選手應保持比賽會場的淨空;每場結束,選手應盡快的 退離比賽場地,以利賽程順利進行。 十一、所有球員之資格問題含冒名頂替、未列於秩序冊之球 員或「背號或姓名筆誤」,任何時間被抗議,則仍應接受身 份之核對,所有球員資格皆以原始報名資料為準;替補球員 於登場時若對方有資格異議時,該替補球員應提出身份證明。 十二、其餘未表列之規則依據ITTF現行最新國際桌球規則實 施。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羽 球 競 賽 規 程 競賽方式: 裁判為高雄市羽球協會 一、報名人數: 一隊12人 二、賽制: 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 複賽:採單敗淘汰賽制。 三、比賽規則:採用WBF現行國際羽球規則和本比賽特殊 規定。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羽球競賽規程 特殊規定: 一、團體賽採五點三勝制(順序均為男單、女單、男雙、女 雙、混雙),男不得兼點,限女生兼一點(只限一般生) ;各 點不得輪空。 二、兩隊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需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選 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比賽結束前,若出賽選手有 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選手身份。 三、比賽規則為落地得分制,每局先獲得21分者獲勝。 1.若雙方比分到達20平分時,以先獲得2分領先者獲勝此局。 2.若雙方比分到達29平分時,以先獲得第30分者獲勝此局。 四、預、決賽每場為五點三勝制,先取得三點為勝隊;每點 為三局兩勝制,先得兩局為勝。 五、預賽每場比賽已分出勝負但未達90分鐘,其餘未賽各點 可繼續比賽,但不得列入成績計算。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羽球競賽規程 六、決賽每場比賽已分出勝負之球隊,由裁判判定獲勝 後,其餘各點不再繼續比賽。 七、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者,不予列入名次,其已賽之 結果均不予計算。 八、循環賽計分法: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以零分計算。 2.兩隊積分相等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取得晉級。 3.如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 隊比賽結果之勝點和負點之商判定之。若再相同時,以 該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局和負局數之商判定之。若再 相同時,以該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分和負分數之商判 定之。如仍相同時,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 4.勝率公式為:勝率=得點(局、分)除以失點(局、 分)。 九、比賽進行中干擾比賽或辱罵,經勸阻不聽者,球隊 隊職員得由裁判依規則規定處理;其餘人士得由主辦單 位處理。 十、其餘未表列之規則依據BWF現行國際羽球規則實施。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壘球競賽規程 競賽方式: 裁判邀請高雄市慢壘協會 預賽採分組單循環賽制。 決賽採單敗淘汰賽制。 一、報名人數: 每隊報名人數上限20人,比賽登錄最多 20人。 二、賽制: 預賽採分組單循環賽制。 決賽採單敗淘汰賽制。 三、比賽規則:採用現行中華民國慢速壘球規則和本比賽特殊規 定。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壘球競賽規程 特殊規定: 一、各隊應於賽前30分鐘向該場地檢錄組報到,填寫攻守名 單,決定攻守,凡逾大會規定之比賽時間未出場者(以大會 時間為準)或服裝不整,球員不足9人者則判為『棄權比賽』。 開賽後球員只有9人時,可以開始比賽,但其他尚未抵達之球 員必須列在第10棒之打擊位置,輪及第10棒打擊時若仍只有9 名球員時,第10棒應被判出局。 二、有關攻守名單應需填寫清楚所有應填之項目,教練或隊 長應簽名並註明其球衣號碼此簽名者為比賽中有權抗議者。 登錄於攻守名單中先發球員或預備球員欄之球員方為可下場 比賽之正式球員,僅登錄於教練欄之姓名不具正式可下場球 員之資格。 三、出場球員上衣,款式顏色需一致,帽子則顏色一致即可, 上衣須有隊名及背號(不得用手寫或浮貼),並穿著球襪、 皮帶,始可出場比賽。 四、為安全起見,打擊員及跑壘員皆需佩帶頭盔,並扣上扣 環,否則不得出場比賽。比賽進行中,未扣扣環之打者、跑 壘員,或跑壘員、擊跑員於跑壘時,頭盔非因碰撞而脫落者, 一律裁定出局。 五、比賽採七局制,滿四局相差10分(含)以上或滿五局相 差7分(含)以上,比賽即提前裁定勝負。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壘球競賽規程 六、比賽以50分鐘為限,以投手練投第一球出手開 始計算,二好三壞制,打擊者球數由一好一壞開始 計算。 七、若賽滿50分鐘,則以當時賽完局數為終局裁定 勝負。但若比賽在50分鐘時仍未賽完,則裁判應宣 告此局為終局,繼續完成此局攻守後裁定勝負。但 若時間達50分鐘且正進行下半局,此時若後攻球隊 領先即可裁定勝負,結束比賽。 八、冠、亞軍賽及季、殿軍賽無時間限制,比完7 局仍未分出勝負,則次一局開始採『突破僵局制』。 九、『突破僵局制』:每一個半局的第一打席開始 之前,該隊上一局最後一位完成打席的擊球員可以 完全佔有三壘,成為二人出局,三壘有跑壘員的狀 況,稱為突破僵局。這位特殊跑壘員可以依照替補 規則替補。 十、被大會取消資格或棄權者,該場比賽以0比7計 分。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壘球競賽規程 十一、可使用增額球員(EP)。 十二、場地特殊規則,由裁判於列隊時說明之。 十三、本次比賽採4.5米封殺線。好球帶高度1.82米以上高度不限; 好球帶功能如同本壘板,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帶均算得 分。守備方須持球(用身體任一部分或接球手套碰觸本壘板)。 十四、嚴禁甩棒。若有甩棒的行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判出局;若 甩棒行為造成人員傷害,即可宣判出局,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十五、球隊因不足九人而無法比賽時,將被判『棄權比賽』,但若 比賽時全隊無人到場且未有正當理由者,該球隊將被判『奪權比 賽』。 十六、比賽中被判為『奪權比賽』之球隊,強制沒收其後所有賽程, 且之前所有比賽成績均不計。(並不得要求退還報名費及保證金)。 十七、大會有權在比賽前後主動舉發冒名頂替等違規事件,以維護 比賽公平,若有冒名頂替比賽者,則其所參賽之隊伍將被判為『奪 權比賽』。 十八、凡球員或球隊對大會工作人員或裁判有不禮貌行為時,大會 得視情節輕重作適當處理,嚴重者判為『奪權比賽』。 十九、背號或姓名筆誤,只要該球員當場提出身份證明,經裁判證 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後,則通知記錄臺更正其背號或姓名,然後繼續 比賽。倘若該員無法提出身份證明,則裁判應立即判定該員退場, 若因此致使該錯誤球隊球員人數未達九人時,則應判該隊『棄權比 賽』。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壘球競賽規程 二十、所有球員之資格問題含冒名頂替、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或 「背號或姓名筆誤」,任何時間被抗議,則仍應接受身份之核對, 所有球員資格皆以原始報名資料為準;替補球員於登場時若對方有 資格異議時,該替補球員應提出身份證明。 二十一、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0分,和局一場得1分,總積分最多 者先、如遇2隊或2隊以上積分相同時: 1.視其對戰勝負,勝者為先。 2.相關隊失分少者為先。 3.總失分少者為先。 4.相關隊得分多者為先。 5.總得分多者為先。 6.以上均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 二十二、禁止使用球棒之型號為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公告之ASA禁 棒名錄。 二十三、如遇有特殊情形,無法按照既定賽程如期比賽時,得由主 辦單位與相關參賽單位協調,擇時補賽。 二十四、各場比賽進行時,如天然災害,比賽與否由大會審判委員 及裁判裁定,各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二十五、上述未詳列之規則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公告之最新 規則實施。 二十六、未詳盡事宜大會有權做條文新增及修改,爭議事宜大會有 釋義及仲裁權。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行政組
參賽資格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參賽資格 參賽球隊資格:全國大專校院觀光、運動與休閒系所, 以各校之系或研究所為單位。 一、參賽球隊資格:全國大專校院觀光、運動與休閒系所,以各 校之系或研究所為單位。 二、參賽運動員資格: (一)凡具備大專校院資訊相關科系之系所102學年度上、下學期正 式註冊之在學學生(含該系所研究生)。 (二)下列學生資格不得參賽: 1.選修生(包含輔系)。 2.先修生(未具正式學籍者)。 (三)有以下資格者之隊伍任何項目比賽僅能同時有兩位選 手檢錄。 1.曾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體保、 體資、體優)、體育獨招、 轉學考體育加分等,依據 「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 之入學管道並經榜示或遞補錄取者定義為專項體保生。 2.每一參賽項目限報兩名體保生,每場比賽檢錄兩人,場 上只能維持一名上場。 3.棒球體保生視同壘球體保。 參賽資格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參賽資格 (四)符合下列資格者謝絕參賽: 1.曾經入選國家代表隊之選手。(依據體委會及各單項協 會公告名單為主)。 2.現任社會甲組球員(甲一、甲二)或職業球員。 三、單一選手可參加多項競賽,但如欲賽程衝突請選手 自行擇一參賽,大會將無法為此個案調整賽程。 四、若違反以上規定之隊伍經檢舉查證屬實,則取消該 隊伍之該項競賽成績及名次,並依據保證金扣款規定, 扣除該隊保證金;情節嚴重者須負相關刑事責任(EX: 偽造文書)。 參賽資格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報名辦法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網路報名 書面報名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下載報名表.xls(選手個人資料表.doc) 2014大觀盃官方網站 http://www.bsaila.com.tw/csl/cup/index.aspx?bsid=80465 下載報名表.xls(選手個人資料表.doc) 填寫完成後統一收齊貴校系報名項目報名表 EMAIL至2014大觀盃專用信箱 24tourcup@gmail.com 選手個人資料表(紙本) 網路報名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書面報名 報名表 選手個人資料表(自行複印) 郵寄掛號信件 領隊請填寫第一個頁籤之工作表單 填寫完成後以A4紙張列印 學生證(加蓋註冊章)及身分證(或第二證件)正反面影本 若無學生證,則以可證明學籍之相關文件取代之 近期1吋大頭照2張(1張黏貼,1張浮貼並於背面註明校系、學號及姓名) 選手個人資料表(自行複印) 內含選手個人資料表及匯款證明單據影本 地 址:83347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40號 收件人:正修觀光遊憩系2014大觀盃行政組 郵寄掛號信件 書面報名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報名期限 第一階段報名參賽隊伍 (繳交球員名單) 限報一隊 有餘額才開放第二階段報名 民國 102 年 12 月 15 日(六)至民國 102 年 12 月 30日(五) 第二階段報名參賽隊伍(繳交球員名單) 民國 103 年 01 月 17 日(六)至民國 103 年 03 月 12日(五) 報名選手個人報名表 民國 103 年 02 月 18 日(六)至民國 103 年 03 月 25日(五) 網路報名以EMAIL之日期及時間為主 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報名表單說明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網路報名 書面報名 報名完成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報到
報到流程 以各系隊為單位至指定地點報到 以學生證換取選手證 報到完成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檢錄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檢錄規則 第一場比賽之隊伍需賽前30分鐘開始檢錄,賽前10分 鐘須完成檢錄STEP1之程序 開賽後5分鐘未完成檢錄可上場之隊伍,視為棄權 賽前10分鐘~開賽分鐘未檢錄者,視為檢錄遲到,須扣 保證金500元整 比賽開始則不得再檢錄 有至檢錄台檢錄,但雙方列隊時未出場,視為檢錄失 敗,失去上場資格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檢錄流程 雙方球員列隊手持選手證進行檢錄。 (選手證須押在檢錄台) STEP1 雙方球員列隊手持選手證進行檢錄。 (選手證須押在檢錄台) STEP2 比賽開始前,工作人員檢錄完畢後;交由雙方隊長確認對手學校之球員參賽資格無誤。簽認檢錄表使得完成檢錄。 STEP3 完成檢錄,比賽開始 檢錄流程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槍手 報名完成後,大會將在官網上公佈各校選手名單, 可由各校系查看各比賽選手姓名,如有發現資格不 符者,由大會沒收該系隊保證金但保留其參賽資格 如於賽前對對方選手身分有異議,可向裁判提出要 求檢核對方身分(於比賽結束前皆可提出),若於簽 署判決同意書後提出,則不予理會 比賽中若被發現有槍手則以棄權論,並扣該隊保證 金;不退報名費。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總務組
帳戶及繳費 大觀盃帳戶 繳費方式 (報名費、保證金、保險費) 郵局代號: 戶 名: 帳 號:統一於官網公佈 戶 名: 帳 號:統一於官網公佈 繳費方式 (報名費、保證金、保險費) 郵局匯款 可直接利用郵局金融卡匯款或是填寫匯款單,若是填 寫匯款單,請在匯款單上註明學校系所和報名費包含 球類項目已作確認。(其他費用亦請標示明確) 銀行跨行匯款 可利用金融卡匯款或是填寫跨行匯款單。 ATM轉帳 使用ATM轉帳繳費者,請填寫帳號後五碼以作確認之 用。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報名費 比賽項目 報名費用 報名人數上限 籃球(男子、女子) 3500元 15人 排球(男子、女子) 羽球(團體組) 3300元 12人 桌球(團體組) 慢速壘球 20人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代辦保險 保險名稱: 國泰人壽 運動傷害險 應繳金額:每人60元 意外險: 最高一百萬理賠 醫療險: 實支實付醫療險 請依報名選手名單連同報名費一起繳交 要保人須附上姓名、身分證字號、生日 外籍生或僑生 附上姓名、生日、護照號碼、 居留證號碼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保險理賠規則 受益人申領「傷害醫療保險金」時應檢具下 列文件: 1.就醫診斷證明 2.醫療費用收據 3.理賠金匯款帳戶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保証金制度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保証金制度 每個項目為1000元整 請連同報名費一起繳交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保証金制度 球員資格 棄權 若發生未檢錄球員卻上場比賽,扣除保證金500元, 該場比賽不得再上場,之後賽事可檢錄上場。 於報名或登錄或賽時有任何球員不符大會資格者 (槍手): (1) 該隊尚未進行任何一場比賽,取消該員比賽資格, 並扣除該隊保證金500元 ,球隊得以繼續比賽。 (2) 此球隊已有完賽之賽程,完賽成績保留,但取消往 後所有賽程資格,並扣除該隊保證金1000元。 棄權 各項球類超過大會表定時間五分鐘而未到場之球隊 或到場球員數未達到各項球類規則所制定之開賽人 數,判定該隊棄權敗,比數依各球類規定裁決,並 扣除該隊保證金1000元。 保証金制度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保証金制度 違反運動精神 違反大會規定 言語侮辱工作人員;扣除保證金500元;世態嚴重 者;該隊伍爾後比賽取消。 不服從裁判判決:將扣除該隊保證金500元。 肢體衝突:被大會認定有參與衝突之球隊將扣除該 隊保證金之全數金額,並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 言語侮辱工作人員;扣除保證金500元;世態嚴重 者;該隊伍爾後比賽取消。 違反大會規定 (1)破壞場地清潔,隨地亂丟垃圾, 經大會認定後將 扣除該隊保證金500元。 (2)若有參賽選手蓄意破壞大會之任何場地、器材、 球具, 一律照價賠償,未付賠償責任之前將不予退 還保證金。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檢錄遲到 檢錄完成時間需在開賽前15分鐘。若檢錄時間遲到, 該隊伍保證金扣款新台幣200元整(依大會時間)。若 是因大會判定為不可抗拒之因素者,不在此限。 比賽遲到 未依大會表定時間到場比賽或到場球員數未達到各 項球類規則所制定之開賽人數而延誤比賽,延誤時 間未達沒收比賽之標準,扣除比賽保證金500元,並 依各項球類規則所制定之延誤比賽處罰條例處理即 可繼續比賽。 報名犯規 未在身份別欄位記住清楚(例如:是體資生但卻未 標註)視為報名犯規,扣保證金200元。 保証金制度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美宣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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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組
主要場地 高雄市青少年運動園區籃球場(籃球) 高雄師範大學(排球、桌球) 中正四維羽球場(羽球) 高雄市小港區大坪頂(壘球)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青少年運動公園籃球場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四維羽球場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高師大(排球、桌球)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大坪頂壘球場(壘球)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食 各場地提供店家,各系隊可自行訂購便當。 大坪頂壘球場大會可幫忙代訂便當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行 1、高鐵 2、火車 3、捷運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高鐵 下高鐵左營站,往高雄捷運左營站移動,上 高雄捷運紅線, 往小港方向, 於高捷美麗 島站下車, 轉橘線, 於高捷技擊館站下車 下高鐵左營站,轉左營捷運站,至文化中心 站即可。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火車 鳳山火車站:站前曹公路搭乘248號公車即可到 達技擊館。 高雄火車站:搭72號公車,在高雄師範大學校 門口下車。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捷運 下車站為中正技擊館站 (籃球)可至三號出口、(羽 球)可至一號出口。 下車站為文化中心站 (排球,桌球)可至三號出口。 下車站為中正技擊館站 (籃球)可至三號出口、(羽 球)可至一號出口。 下車站為文化中心站 (排球,桌球)可至三號出口。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Before ending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比賽日期 民國103年5/3~5/4日 正修科技大學觀光遊憩系系學會 高雄市體育會 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正修科技大學體育室 正修科技大學觀光遊憩系 正修科技大學休閒與運動管理系系學會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體育學系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事業經營學系 協辦單位 民國103年5/3~5/4日 比賽日期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官網 2014大觀盃粉絲專業https://www.facebook.com/2014UniversityTourismLeague 2014大觀盃官網http://www.bsaila.com.tw/csl/cup/index.aspx?bsid=80465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臨時動議
嘉大 體育與休閒健康學系前身為體育系;兩年前 更名;今年是否友參加大觀盃資格? 降雨率?? A60% B70% C80% 壘球項目做法 去年四強當種子?? 避免死亡之組 該項目體保名額才佔體保名額?? 教職員、老師可以參賽嗎? 嘉大 體育與休閒健康學系前身為體育系;兩年前 更名;今年是否友參加大觀盃資格? 聯隊問題? 延畢生、轉系/學生??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2014大觀盃領隊會議一 2013年12月15日 下午1:27開始 投票表決 壘球降雨率&宣布停賽時間 降雨率60%宣布停賽0票 2014大觀盃領隊會議一 2013年12月15日 下午1:27開始 投票表決 壘球降雨率&宣布停賽時間 降雨率60%宣布停賽0票 降雨率70%宣布停賽6票(文化、義守休閒、義守觀光、美和、 正修、朝陽) 降雨率80%宣布停賽4票(靜宜、高應大、高海科大、北大) 宣佈時間 星期四晚上七點宣布 8票(靜宜、正修、朝陽、義守休閒、 文化、美和、高海科大、北大) 星期五晚上七點宣布 0票 結果: 降雨率70%宣布停賽 星期四晚上七點宣布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到現場再討論退費問題 3票(文化、北大、靜宜) 沒意見 0票 結果: 來到現場再討論退費問題 四強當種子 壘球下雨退費問題 都不來退費 0票 到現場再討論退費問題 3票(文化、北大、靜宜) 沒意見 0票 結果: 來到現場再討論退費問題 四強當種子 贊成 9票(靜宜、正修、朝陽、義守休閒、高應科 大、美和、高海科大、北大、義大觀光) 不贊成 0票 沒意見 1票(文化) 同意四強當種子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項目的體保才佔體保6票(靜宜、正修、義大休閒、 高應科大、高海科大、北大) 沒意見 4票(美和、文化、朝陽、義大觀光) 結果: 體保生 每支隊伍限報2名 項目的體保才佔體保6票(靜宜、正修、義大休閒、 高應科大、高海科大、北大) 沒意見 4票(美和、文化、朝陽、義大觀光) 結果: 同意該項目的體保才佔體保 教職員、老師是否可參賽嗎? 同意 0票 不同意 9票(靜宜、正修、義大休閒、高應科大、 高海科大、美和、文化、黎明、義大觀光) 沒意見2票(朝陽、北大) 不同意教職員、老師參賽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不同意7票(靜宜、義大休閒、義大觀光、美和、高應 科大、北大、文化) 沒意見 2票(黎明、朝陽) 結果: 不同意嘉大參加大觀盃 聯隊問題 嘉大是否可參加大觀盃? 同意 2票(正修、高海科大) 不同意7票(靜宜、義大休閒、義大觀光、美和、高應 科大、北大、文化) 沒意見 2票(黎明、朝陽) 結果: 不同意嘉大參加大觀盃 聯隊問題 同意 1票 (義大觀光) 不同意9票 (靜宜、義大休閒、正修、朝陽、高應科大、 北大、文化、黎明、高海科大) 沒意見 1票(美和) 不同意聯隊問題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不同意5票(義大觀光、義大休閒、文化、高海科 大、正修) 沒意見4票(朝陽、美和、高應科大、黎明) 結果: 不同意增加體保報名人數 北大提問是否可增加體保報名人數? 同意 2票(靜宜、北大) 不同意5票(義大觀光、義大休閒、文化、高海科 大、正修) 沒意見4票(朝陽、美和、高應科大、黎明) 結果: 不同意增加體保報名人數 是否增加體保上場人數? 檢錄兩人 一人上場8票(高海科大、黎明、北大、 義守休閒、靜宜、朝陽、高應科大、文化) 檢錄兩人 兩人都上場2票(義守觀光、美和) 沒意見 1票(正修) 檢錄兩人 一人上場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比方說四角循環賽,其中三隊隊伍得分平均,另一 組淘汰,那淘汰組別分數是否算進? 同意比數算進5票(北大、靜宜、美和、正修、高 應科大) 不同意算進 2票(高海科大、義守休閒) 結果: 同意比數算進 排球雨備問題比數增加 30分0票 40分4票(北大、靜宜、義守觀光、義守休閒) 比數增加為40分 ※比賽時間若延遲至下午五點以後,經費部分需另外 加錢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同意4票(義大觀光、靜宜、高應科大、北大) 不同意 2票(高海科大、義大休閒) 結果: 排球雨備暫停次數增加為三次 排球雨備暫停次數是否可以增加為三次? 同意4票(義大觀光、靜宜、高應科大、北大) 不同意 2票(高海科大、義大休閒) 結果: 排球雨備暫停次數增加為三次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問題Q&A Q:宜發問:下雨問題是否延賽? 回答:如要延賽,經費問題要另外增加。 Q:美和發問:是否可以掛名參加比賽(觀光的掛名在休保)? 回答:不同意聯隊問題,以系為單位。 Q:靜宜發問:球衣是否限定號碼? 回答:沒有限定,希望各隊有兩色球衣,以免比賽時撞色。如 果沒有兩套球衣,當天比賽會準備號碼衣。 Q:靜宜發問:自由球員和體保生是否可同時上場? 回答:體保生只能限一位。 Q:靜宜發問:如果有事情宣示是在哪個場地? 回答:各個場地,都會有負責人。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
Q:靜宜發問:桌球、羽球賽程,單打選手是否可以 兼雙打(兼點)? 回答:限一般生的女生可以兼點(體保生不可以)。 回答:賽後兩個禮拜,用匯款方式。 Q:北大發問:每個項目限報兩名體保生,為何上場 只能一位? 回答:對於沒有其他學校沒有體保生的人不公平,建 議以比較容易獲勝的項目做選擇。 Q:靜宜發問:排球雨備比賽時暫停次數幾次? 回答:兩次。(後討論更改為三次) 2013年12月15日 下午03:15會議結束 2014大觀盃第一次領隊會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