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 集保作業修訂說明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中華民國104年6月
本次集保作業內控修訂內容概述 一、依簡化會議決議,全部作業項目之作業程序與控制重點整併,僅整併並未修改作業程序計有62項 二、因應新種業務新增交易4項,增訂於3項作業項目 三、配合實務作業,刪除作業項目計有9項 四、整併性質相似之作業項目6項,整併為3項 五、因應相關法規修訂計有29項 六、證券商公會建議調整稽核查核週期、程序及底稿計有7項 七、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適用: 修訂開戶基本資料建檔(CA-66111)作業1項,修訂內容與證券商之開戶基本資料建檔(CA-16111)相同
CA-16111開戶基本資料建檔(140) CA-16112客戶基本資料變更(146) CA-16115解約/未簽約帳戶註銷(155) CA-16112客戶基本資料變更(146),修訂以電子憑證得辦理變更內容除通訊地址及電話號碼,新增通訊郵遞區號,查核週期由日查核改為週查核。(頁次11-13)並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I-72 及工作底稿W-3。 CA-16115解約/未簽約帳戶註銷(155),解約時得不須檢具證券存摺辦理;另參考繼承人辦理資料調閱、解約時檢具文件一致性考量,修訂繼承人解約檢具與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及載有被繼承人除戶記事之戶籍謄本(或載有被繼承人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辦理。另因主管機關開放共同行銷辦公處得辦理解約作業,增訂共同行銷辦公處人員代收解約申請文件,應先確認客戶帳戶已無有價證券餘額後受理申請,如非本人申請必要時影印被委託人身分證件。(頁次22-24)並修訂工作底稿W-46,未修訂內稽及查核明細表。
CA-16117款項劃撥基本資料建檔(159) CA-16117款項劃撥基本資料建檔(159) 國際債券持有人可依幣別向往來證券商留存還本付息款項劃撥帳號資料;證券商新增建立外幣綜合帳戶,並可依幣別留存款項劃撥帳號,作為還本付息款項劃撥轉帳入帳帳戶作業程序。 依據集保公司編製之「國際債券所有人基本資料檢核一覽表」(報表代號CT274)或「國際債券所有人基本資料異常明細表」 (報表代號CT56B),建置維護客戶債券還本付息款項劃撥帳號或辦理客戶原債券還本付息款項劃撥帳號之分行代號列示,辦理分行代號列示無須填具申請書。(頁次27-29) 本項作業並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I-79及工作底稿W-47。
CA-16123存摺掛失/磁條損毀之申請、解除及補發存摺/磁條重建 CA-16213仟股、連號仟股及零股未領送存及存券更正扣帳 另配合主管機關開放共同行銷辦公處得辦理存摺掛失及補發存摺作業,增訂屬共同行銷辦公處代收申請文件者,應先確認存摺為掛失狀態(倘同時申請存摺掛失及補發時則毋須先行確認)。並應通知客戶臨櫃領取補發之存摺,如客戶未能於當日領取時,證券商應於當日將客戶存摺以掛號郵寄至該客戶原留存之通訊地址,並留存郵局寄發紀錄證明文件及原留印鑑之簽收紀錄。(頁次37-42)並修訂內稽,未修訂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 CA-16213仟股、連號仟股及零股未領送存及存券更正扣帳(112、214、117、122),考量證券商辦理送存客戶逾期未領回之股票,如有發生瑕疵時,方由送存證券商辦理扣帳將瑕疵股票領回,爰將CA-16222存券更正扣帳(122)併入CA-16213仟股、連號仟股及零股未領送存,並調整項目名稱。(頁次51-53)並修訂內稽,未修訂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
CA-16223存券領回代轉(127),因業務別項目整併作業程序與控制重點(頁次66-71) 。未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 CA-16221存券領回、歸戶領回、歸戶領回調整、歸戶領回查詢/確認,因存券領回(120)與歸戶領回(A23) 、歸戶領回調整(A24)、歸戶領回查詢/確認(A25)之作業屬性類似,爰將CA-16221-1併入CA-16221,並調整項目名稱。(頁次55-63)並刪除內稽、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 CA-16223存券領回代轉(127),因業務別項目整併作業程序與控制重點(頁次66-71) 。未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
CA-16235控管證券存券匯撥(A63) CA-16238營業處所議價買賣/資產交換/實物履約撥轉(235) CA-16235控管證券存券匯撥(A63),客戶申請控管證券存券匯撥作業,受託買賣主管不須於申請書簽章。(頁次96-98)並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I-81-11及工作底稿W-47-3 。 CA-16238營業處所議價買賣/資產交換/實物履約撥轉,自營商辦理櫃檯證券議價買賣/資產交換/實物履約撥轉(235)及櫃檯證券議價附條件買賣撥轉通知(225)作業,與成交資料核對無誤後,傳票無需再加蓋公司章。(頁次99-105)並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I-76及工作底稿W-25。
CA-16239-1繼承、贈與、抵繳股款及拋棄股份轉帳/撤銷申請(376、C76) CA-16239-1繼承、贈與、抵繳股款及拋棄股份轉帳/撤銷申請(376)(C76),繼承人辦理繼承作業得無須檢附被繼承人存摺,並整併撤銷及結帳之作業程序與控制重點。(頁次109-120)並修訂查核明細表I-48-1,未修訂內稽及工作底稿。 CA-16239-2收購交存/撤銷轉撥、公開收購整批退回資料傳檔、收購應賣撤銷申請(360、C41、361),因考量CA-16239-2收購交存/撤銷轉撥(360)、公開收購整批退回資料傳檔(C41)及CA-16239-3收購應賣撤銷申請(361)之作業屬性類似,爰將CA-16239-3併入CA-16239-2,並調整項目名稱。(頁次121-128)並修訂內稽,未修訂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
CA-16241法院扣押資料建置、異動、整批資料維護、法院拍賣專戶明細資料維護作業(150、151、C20、C61、C62、C63、C64) CA-16241法院扣押資料建置、異動、整批資料維護、法院拍賣專戶明細資料維護作業,為簡化執行機關往來證券商,返還有價證券至投資人集中保管劃撥帳戶或登錄專戶作業,於法院撤銷執行命令、返還拍賣剩餘標的及返還孳息等情形,將原拍賣專戶明細更正/返還(C63/C63S)交易,刪除返還功能。爰新增法拍戶返還轉帳(C64/C64S)交易,將法院拍賣專戶之有價證券返還於投資人。 (頁次137-138) 新增「拍賣專戶投資人明細餘額查詢單」於完成交易後,與「客戶餘額資料查詢」,核對證券標的與數額是否正確。 本項作業未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
CA-16263現金償還(710/710S) CA-16269抵繳/退還擔保品(720/720S) CA-16291借貸款項/交割款項融資擔保品轉帳(K10/K10S ) CA-16263現金償還(710/710S)證券商倘以後台帳務系統進行覆核並採“現金償還媒體傳送”辦理者且非屬客戶臨櫃申請之交易,得免填申請書,以「媒體傳送-現金償還媒體傳送」報表代支出傳票核對客戶有關現金償還申請文件無誤後,經辦主管於報表簽章。(頁次177-178)並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I-6及工作底稿W-28。 CA-16269抵繳/退還擔保品(720/720S)修訂退還擔保品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原因同CA-16263。(頁次189-191)並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I-6及工作底稿W-28。 CA-16291借貸款項/交割款項融資擔保品轉帳(K10/K10S),修訂擔保品退還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原因同CA-16263。(頁次211-213)並修訂內稽及工作底稿W-47-12,未修訂查核明細表。
CA-16405國際債券帳簿劃撥作業 CA-16405國際債券帳簿劃撥作業 為配合外國保管機構與集保公司簽訂契約直接成為參加人(戶別:58),或向國內保管機構開設保管劃撥帳戶(戶別:58),辦理國際債券給付作業等相關事宜,增訂國際債券之轉帳作業。 (頁次232-235) 新增外國集保機構匯撥交易(C58),係證券商(或其客戶)與外國保管、劃撥或結算機構之保管劃撥帳戶之間申請匯撥登錄於集保公司之國際債券。 新增OSU匯撥轉帳交易(C79),匯入或匯出之一方戶別應為15(OSU自營)、17(OSU境內)或18(OSU境外),且匯撥之有價證券僅限外幣有價證券。 集保公司於國際債券還本付息基準日一個月前及前四營業日起至前二營業日止,將原編製「債券所有人基本資料建置一覽表」(ST274B),改為「國際債券所有人基本資料檢核一覽表」(CT274)提供予證券商,證券商就未留存之外幣存款帳戶、英文戶名等資料之客戶通知其補正後建檔。 本項作業並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I-81-5及工作底稿W-47-9 。
CA-16409債券存摺開立通知(A73/A73S)/債券存摺簽發(A74)/債券存摺資料更正 CA-16410債券附條件到期通知暨債券存摺註銷申請(A75/A75S)/債券附條件交易提前解約,修正理由同CA-16409,資料核對無誤後,於「媒體傳送-債券附條件到期通知暨債券存摺註銷申請媒體傳送」報表簽蓋經辦主管章。(頁次245-247) 並修訂內稽,未修訂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
CA-16520交割結算作業(T+2日DVP) CA-16710傳票與報表管理 CA-16739證券留置、留置解除(503、504) CA-16520交割結算作業(T+2日DVP) “保管機構賣出撥轉通知”交易(交易代號B97)及“買賣交割資料傳送結帳/確認”交易(交易代號B06)調整交易名稱,另“保管機構賣出撥轉通知查詢”交易(交易代號B98)增加瀏覽或收檔核對報表之方式。(頁次264-270)並修訂內稽及查核明細表I-10,未修訂工作底稿。 CA-16710傳票與報表管理,新增如非由原開戶證券商辦理相關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經辦及覆核人員應於認證後於相關申請書簽章,並影印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留存,另申請書正本及相關文件送交原開戶證券商留存。(頁次286-288)未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 CA-16739證券留置、留置解除(503、504),申報遲延交割客戶除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新增大陸地區投資人。(頁次307-308)未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
CA16742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及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申購及買回相關作業 CA-16745客戶資料調閱申請(K67) CA16742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及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申購及買回相關作業,新增槓桿或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或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並調整作業項目名稱,並將標的統稱為ETF受益憑證。(頁次312-315) 並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I-81-14及工作底稿W-46。 CA-16745客戶資料調閱申請(K67),修訂繼承人申請客戶資料調閱申請檢具與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及載有被繼承人除戶記事之戶籍謄本(或載有被繼承人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辦理。(頁次321-322)未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
CA-16750證券商於他業設置共同行銷辦公處或證券櫃檯管理 共同行銷辦公處僅辦理收件而未建置電腦連線作業者,審核後於客戶身分證件影本及申請書空白處簽章確認,並加註共同行銷辦公處名稱及收件日期,另製作申辦紀錄表乙式兩份,連同申請書、身分證件影本及相關文件送交公司主管簽收,並留存簽收之申辦紀錄表備查。 證券商於交易完成後並通知共同行銷辦公處人員已完成交易。各項申請書及申請文件與相關報表核對無誤後留存備查。(頁次323-329) 本項作業並修訂內稽,未修訂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
CA-18250推薦證券商給付結算作業 CA-18260證券經紀商給付結算作業 CA-18270證券自營商給付結算作業 CA-18250推薦證券商給付結算作業,配合現行實務作業,興櫃股票已全面無實體交易,刪除現券送存及瑕疵擔保金之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頁次331-339)未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 CA-18260證券經紀商給付結算作業,修訂原因同CA-18250。(頁次341-353)未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 CA-18270證券自營商給付結算作業,修訂原因同CA-18250。(頁次355-363)未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
CA-19A50造市商給付結算作業 CA-19A60證券經紀商給付結算作業 CA-19A70證券自營商給付結算作業 CA-19A50造市商給付結算作業,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係無實體交易,爰刪除現券送存相關作業。(頁次365-371)並修訂查核明細表I-81-1及工作底稿W-24,未修訂內稽。 CA-19A60證券經紀商給付結算作業,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係無實體交易,爰刪除現券送存相關作業。另配合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得於營業處所議價買賣,增訂證券商受理客戶申請將其持有之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餘額撥入投信事業登錄專戶辦理贖回作業。(頁次378-379)並修訂內稽、查核明細表I-81-1及工作底稿W-24 。 CA-19A70證券自營商給付結算作業,修正原因同CA-19A50 。(頁次386-392)並修訂查核明細表I-81-1及工作底稿W-24,未修訂內稽。
證券商公會建議調整稽核查核週期、程序及底稿 一、調整查核頻率: (一)客戶基本資料變更(146)日查核改週查核 (二)整戶存券匯撥(513)日查核改週查核 (三)質權設定(310/310S)日查核改週查核 (四)存券更正轉帳(131)週查核改月查核 二、調整明細表查核程序及工作底稿: (一)集中保管作業安全管理(AA-16630) 因AC-17010通訊與作業管理-網路安全管理五、電腦病毒及惡意軟體之防範 。已有相關規定,爰刪除AA-16630作業程序及稽核重點五及明細表 查核程序八,並修訂查核明細表I-47-3及工作底稿W-47-11 (二)沖正作業(900)(AA-16740) 上市櫃有價證券已全面無實體,無退還客戶有價證券簽收作業程序,爰修 正AA-16740作業程序及稽核重點一及刪除明細表查核程序四,並修 訂查核明細表I-49及工作底稿W-23 三、簡化帳務日結作業(AA-16500)查核工作底稿W-43-2: 簡化抽核樣本每週為至少一筆,並以註記(-)取代填寫總結時間
刪除作業項目9項 一、開放式受益憑證相關作業(CA-16280),配合實務作業,現行SMART系統已無開放式受益憑證相關作業交易,爰刪除相關作業程序: CA-16281受益憑證單筆申購(515) CA-16282受益憑證買回(518) CA-16283受益憑證買回轉申購(519) CA-16284受益憑證延緩給付撤銷買回(538) CA-16285開放式受益憑證沖正交易(903) CA-16286受益憑證客戶資料建檔(832) 二、CA-16402債券買賣撥轉(230),因現行中央政府公債已非為集保本公司保管標的,亦不會透過集保公司辦理轉帳,爰刪除相關作業程序。 三、CA-16403附條件存券匯撥(240) ,修訂原因同CA-16402 。 四、CA-16744舊票代收(K23),配合集保公司提供證券商辦理舊票代收作業至本(104)年3月31日止,爰刪除相關作業程序。
調整查核明細表及工作底稿項目 一、查核明細表: (一)刪除:I-7、I-46、I-47-1、I-51-3、I-72-1、I-75、I-81-13 (二)修訂:I-6、I-10、I-11、I-47、I-47-3、I-48-1、 I-49、I-50、I-51、I-51-1、I-72、I-76、I-78、I-79、I-81-1、I-81-3、I-81-4、I-81-5、I-81-7、I-81-10、I-81-11、I-81-14 二、工作底稿: (一)刪除:W-22、W-47-2 (二)修訂:W-3、W-5、W-23、W-24、W-25、W-25-1、 W-27-1、W-28、W-43-2、W-46、W-47、W-47-3、W-47-9、W-47-11、W-47-12、W-48
報告結束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