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 章 再 生 能 源(Ⅲ) 7-1 生質能 7-2 都市廢棄物 7-3 生質物轉換 7-4 能源造林
7-1 生質能 生質能 生質能係指生物所產生的生質物,經熱、化學或生物方式轉換而獲得的有用能源。生質能與風能、太陽能相同,都具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特性,因而生質能為再生能源的一種。 生質能與化石燃料不同的地方在於化石燃料在地下深處經長期的地質化學作用才形成的,一經開發後,無法迅速再生。而生質能係由CO2與H2O經光合作用而成,使用後又變回CO2與H2O,其僅靠簡單的生化作用便可重覆再生,不需長期的地質作用。
7-1 生質能 生質能 生質能係由CO2與H2O經光合作用 (photosynthesis) 而成,使用後又變回CO2與H2O,其僅靠簡單的生化作用便可重覆再生,不需長期的地質作用。 光合作用可以用以下簡單的反應式表示: 式中hν代表著光能的吸收,植物每生成一莫耳的CH2O,約需112 kcal的光能。以葡萄糖 (glucose) 生成為例,其藉光合作用每合成一莫耳,需要674 kcal的光能,而其反應式表示如下:
7-1 生質能 生質能 據估計,當陽光入射至植被的地球表面時,所有波長光線中約25% 的光能可被利用於光合作用,其中又約60到70% 的能量被植物的葉片吸收,而葉片平均每吸收15 eV的光能後,約轉換成含5 eV之碳水化合物,其能量的效率約為35%。綜合上述各項因子,光能轉換成化學能而儲存在生質物的效率約為6%(=0.25×0.70×0.35) 左右。 依統計,目前生質能為全球第四大能源,僅次於石油、煤及天然氣,供應了全球15% 的初級能源需求,也提供了開發中國家35% 的能源,為目前最廣泛使用的再生能源,約佔世界所有再生能源應用的三分之二。
農作物與農業廢棄物 ( 如黃豆、玉米、稻穀、蔗渣 )。 畜牧業廢棄物 ( 如動物屍體、廢水處理所產生的沼氣 )。 7-1 生質能 廣義而言,生質能包含了: 木材與林業廢棄物 ( 如木屑 )。 農作物與農業廢棄物 ( 如黃豆、玉米、稻穀、蔗渣 )。 畜牧業廢棄物 ( 如動物屍體、廢水處理所產生的沼氣 )。 工業有機廢棄物 ( 如有機污泥、廢塑橡膠、廢紙、黑液 )。 垃圾與垃圾掩埋場與下水道污泥處理廠所產生的沼氣。
7-1 生質能 印度鄉間生質能-牛糞
與其他再生能源比較,生質能具有下列優勢: 技術成熟,具有商業化運轉能力。 7-1 生質能 與其他再生能源比較,生質能具有下列優勢: 技術成熟,具有商業化運轉能力。 經濟效益較高,使用廢棄物的生質能,更兼具處理廢棄物與回收能源的雙重效益。 生質能可利用傳統能源供應架構,例如生質柴油可與市售柴油混合使用,氣化系統可與汽電共生或複循環發電系統結合。
國 別 生質物總產量 (ktoe) 利用生質物發電之數量 (ktoe) 瑞 典 7,458 2,272 德 國 5,903 1,767 7-1 生質能 國 別 生質物總產量 (ktoe) 利用生質物發電之數量 (ktoe) 瑞 典 7,458 2,272 德 國 5,903 1,767 芬 蘭 5,698 1,350 法 國 10,473 1,159 荷 蘭 1,438 1,047 丹 麥 1,541 911 英 國 1,638 847 奧地利 3,508 772 西班牙 3,788 562 比利時 623 367 義大利 6,722 328 葡萄牙 2,406 153 愛爾蘭 162 22 希 臘 盧森堡 40 23 總 計 52,309 11,661
都市廢棄物(Municipal Solid Waste, MSW) 7-2 都市廢棄物 都市廢棄物(Municipal Solid Waste, MSW) 回顧過去百年以來,垃圾處理的方法主要有棄置於土地上、丟棄於水體中、掩埋、廚餘餵豬、堆肥及焚化等。台灣早期工業尚未發達之時,垃圾的處理以掩埋為主。但隨著人口的增加,由於台灣地狹人稠,掩埋場日趨飽和,加上民眾環保意識的抬頭,其所衍生的惡臭問題造成各地民眾皆要求既有的掩埋場早日封閉,並反對設立新的掩埋場。事實上,垃圾掩埋除有惡臭問題外,也涉及到滲出水 (leachate) 的管理。所謂滲出水係指液體滲經固體廢棄物並萃取出溶解性及懸浮性物質,而大部份掩埋場的滲出水是由外界進入的液體 ( 如表面排水及地下水等 ) 及廢棄物分解產生的水份所組成。因此,以焚化方式處理都市廢棄物乃成為近年來較佳的選擇。
焚化 (Incineration) 焚化係創造一高溫及充足氧氣的環境,利用劇烈的氧化反應將廢棄物燃燒破壞。焚化去除廢棄物的同時,也能夠滿足 7-2 都市廢棄物 焚化 (Incineration) 焚化係創造一高溫及充足氧氣的環境,利用劇烈的氧化反應將廢棄物燃燒破壞。焚化去除廢棄物的同時,也能夠滿足 減量化:一般而言,產生灰渣的體積僅有原來垃圾體積的5%~10%。 安定化:當垃圾經焚化後,高溫燃燒將能殺死各種微生物並分解惡臭氣體。 安全化:醫療廢棄物及其他有害的事業廢棄物經焚化後由於分子重組而轉變成氣體及灰渣,因而達到無害化。 資源化:焚化廠的設立常具有前處理單元,能將資源性廢棄物先行回收。垃圾燃燒所產生的熱能將可作為能源回收利用。
7-2 都市廢棄物 焚化發電廠 由於垃圾的燃燒屬於放熱反應,其所產生的熱能將可作為能源回收利用,例如製程蒸汽、空間加熱及汽電共生發電等。因此焚化發電廠一般又稱為廢棄物轉化能源廠。
7-2 都市廢棄物 高雄市中區資源回收廠
7-2 都市廢棄物
7-2 都市廢棄物 由於廢棄物能源利用兼具能源與環保雙重貢獻,且使用廢棄物能源可減少因使用煤炭、石油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因此世界各國皆將其納入再生能源範疇中。雖然焚化具有上述各項的優點,但都市廢棄物經過焚化後,原有物質所含的元素將重排而形成各類的氣體及固體灰渣,其對環境仍有相當程度的衝擊。當廢棄物與空氣中的氧氣完全反應,碳元素將與氧形成二氧化碳,氫元素則形成水,因此廢氣中以二氧化碳及水分子為主要的產物。但廢棄物中除了碳及氫元素外,尚有硫、氯及氮元素等,這些原子經反應後則可能形成硫氧化物、氯化氫及氮氧化物等空氣污染物。
7-2 都市廢棄物 至於都市廢棄物中所含有的重金屬成份如鉛、鎘、汞、鋅及砷等,雖然焚化過程這些重金屬會揮發成氣態,但當廢氣冷卻後,這些重金屬將凝結在飛灰上。而較不易揮發的金屬成份如銅、鋁、錫、鉻及鎳等則傾向於留在底灰中。當然,若燃燒條件控制不良時,除了生成前述的空氣污染物及重金屬外,也有可能形成其他有害的稀有物質如多環芳香烴化合物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s)、夫喃 (furan)、甚至戴奧辛 (Dioxin)。因此焚化爐之操作管理也是污染防治上極重要一環。
美國ASTM (American Society of Testing Materials) 將垃圾衍生燃料製品分類成7種: 7-2 都市廢棄物 垃圾衍生燃料(RDF) 美國ASTM (American Society of Testing Materials) 將垃圾衍生燃料製品分類成7種: RDF-1:以廢棄燃料型態使用之廢棄物。 RDF-2:前處理成一定粗粒徑之廢棄物。 RDF-3:將都市垃圾除去金屬、玻璃及其他無機物後製成之燃料,95% 重量通過2英吋角篩之廢棄物。 RDF-4:粉碎加工,製成95% 重量能通過10號篩之廢棄物。 RDF-5:壓縮成塊狀、棒狀等成型之可燃物。 RDF-6:加工成液態燃料之可燃物。 7. RDF-7:加工成氣體燃料之可燃物。
7-2 都市廢棄物
7-2 都市廢棄物 整體而言,廢棄物前處理做得越少,成本將越低,但是燃料效率也越低。反之,燃料等級隨數字越大而越高,因此RDF-7等級最高,而其能源效率也隨數字愈大而代表能源效率愈高。一般而言,RDF-1的能源效益小於15%,而RDF-7氣體燃料的效率則大於35%為最高。 RDF-5之外觀
7-3 生質物轉換 生質物轉換為能源的方式 一般而言,生質物轉換為能源的方式可概分為熱轉換 (thermal conversion)、化學轉換 (chemical conversion) 以及生物轉換 (biological conversion) 三種。 1.熱轉換:如直接燃燒 (direct combustion) 以生產蒸汽或熱能,例如前述之焚化及RDF之應用,或以氣化 (gasification) 及裂解 (pyrolysis) 方式產生合成燃氣或燃油。 2. 化學轉換:如經發酵 (fermentation)、脂化等化學轉換程序產生酒精、汽油、沼氣或生質柴油。 3. 生物轉換:如利用生物菌種等方法產生沼氣、甲醇及氫氣等燃料。
7-3 生質物轉換 生質物轉換為能源的方式
7-3 生質物轉換 垃圾掩埋 垃圾掩埋是都市廢棄物處理中極重要一環,而垃圾掩埋場除了會產生臭味、爆炸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問題外,也會製造出沼氣,而沼氣的主要氣體是甲烷。以台灣而言,甲烷最重要的排放源即為垃圾掩埋場。甲烷是溫室氣體之一,而其造成的溫室效應約為二氧化碳的24.5倍。目前台灣地區衛生掩埋及堆置等垃圾處理場約有300處左右,這些地方若不加規劃,任其產生出的甲烷、惡臭飄散在空氣中,對於環境無疑是一大傷害。相反地,倘若能自垃圾掩埋場回收沼氣之甲烷,並將其資源化應用於發電,此舉不但能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更能為缺乏自產能源之台灣創造出具經濟價值的綠色能源,因此沼氣發電堪稱為一舉數得的再生能源。
7-3 生質物轉換 沼氣的產生過程 Ⅰ:最初調整期、Ⅱ過渡期、Ⅲ酸化期、 Ⅳ甲烷醱酵期、Ⅴ成熟期
7-3 生質物轉換 沼氣發電 一般來說,沼氣的產量在掩埋場關閉後的5年達到最高峰,而發電時間約可持續15至40年之久,但台灣因為含水量加上空氣溼度較高等因素,所以沼氣的生成也較國外掩埋場早。 台灣沼氣發電廠有台北市山豬窟及福德坑垃圾掩埋場、高雄市之西青埔及台中市文山等四座掩埋場,皆已設置沼氣發電廠。垃圾所產生的沼氣經過氣化處理後,再進行發電截至2001年9月底止,累計處理的沼氣量為7,770萬立方公尺,累計產生的綠色能源電力已高達11,884萬度。
7-3 生質物轉換 醇類產生 由於將生質物轉換成酒精可做為汽油的替代品,因而該技術近年來深受矚目。酒精裡最重要的二種成份是甲醇及乙醇,甲醇及乙醇二者皆為無色的液體,前者的沸點是65℃,而後者的沸點為78℃。 甲醇可從任何含碳物質中產生而得,而除了生質物外,也可利用煤及天然氣作為甲醇產生的原料。對內燃機而言,甲醇是優良的燃料,因而目前是賽車的燃料。從天然氣轉換成甲醇是最便宜的方式,和汽油的製造成本比較並沒有貴太多。而如果自煤或木材中轉換,成本則約兩倍。使用甲醇作燃料的好處是可以減少管末空氣污染物的排放,特別是氮氧化物,但在溫室氣體排放的減量方面則沒有太大的貢獻 ( 和汽油比較 )。若甲醇滲入汽油中使用,汽車並不需要太大的修正。
7-3 生質物轉換 醇類產生 乙醇的產生可由甘蔗、玉米及木材轉換而得。早在1970年代發生石油危機時,汽油酒精 (gasohol,汽油中含5% 到10% 的酒精 ) 用於汽車的使用量即逐漸增加並取代部份石油。使用乙醇的好處是其能改善汽車的運轉情形並減少污染物的排放,而如果自木材中轉換乙醇,由於樹木成長時會自空氣中吸收CO2,因而乙醇的使用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但若自農作物如玉米中產生乙醇,由於作物的耕種、施肥及收割等程序皆會使用大量的能量,因而無助於能源的節省及溫室氣體的減量。而前述汽油酒精產生的成本甚至可能高於從石油中產生汽油的成本。
7-3 生質物轉換 玉米轉換成乙醇的流程圖
7-3 生質物轉換 巴西乙醇計劃 巴西是西半球第三大能源消耗國,其亞馬遜 (Amazon) 雨林目前約佔全球熱帶雨林的30%。該國95% 的電力來自於水力,在石油方面有35% 仍仰賴進口。在1973年第一次能源危機發生,致石油價格急遽增加後,巴西在1975年啟動乙醇計劃。該計劃要求所有賣出的汽油必須滲入22% 由甘蔗所產生的乙醇。然而,由於後來石油價格的下降,使得該計劃難以維持,例如1997年所賣出的新車,不到1% 使用乙醇。但是,由於該計劃能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產生較清淨的燃燒、增加甘蔗工業的工作機會及減少石油的進口,因而目前乙醇計劃正逐漸復甦中。現今較新的嘗試作法是逐年增產使用100% 乙醇的新汽車量。目前巴西41% 的交通燃料是乙醇,然而,現在乙醇的價格仍然偏高。
7-4 能源造林 能源造林 以能源觀點視之,生質物成長所提供的能量比非再生燃料 (nonrenewable fuels) 具有更多的優點。例如生質物能夠減少我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從而減少燃料進口所造成支出。藉由增加各式各樣農作物的產生將能提高農業經濟,進而減少政府對農業的補貼。此外,生質物的種植也能減少土壤損失、產生較佳的水質、提供野生生物較佳的棲息地、增加新能源的工作機會及提高環境科技等。 生質能造林係指致力於在農場上將太陽光轉換成能源。當評估能源造林時,重要的考慮因子有產率、單位質量的能源含量、種植的難易度及作物的維護需求 ( 如氣候、水源及土壤條件等 ),而上述的產率係指農場單位面積生質物的產出噸數。
能源牧場 希望藉由廣大的耕作土地,以黃豆及玉米分別作為生質柴油及乙醇的產生基礎,進而取代部份需求龐大的家庭用燃料油及柴油引擎用油。 7-4 能源造林 能源牧場 希望藉由廣大的耕作土地,以黃豆及玉米分別作為生質柴油及乙醇的產生基礎,進而取代部份需求龐大的家庭用燃料油及柴油引擎用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