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研究 第四讲 郑东雅 2013-3-28
李克强答记者问 国家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当然也是简政放权。 如果说机构改革是政府内部权力的优化配置,那么转变职能则是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说白了,就是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
李克强答记者问 国家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当然也是简政放权。 如果说机构改革是政府内部权力的优化配置,那么转变职能则是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说白了,就是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 政府有错位 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 这是削权,是自我革命,会很痛,甚至有割腕的感觉
阅读文献 Pack, Howard and Larry Westphal, 2000, “Industrial Policy: Growth Elixir or Poison?” World Bank ResearchObserver, 15:47-68.
CH2.日本的产业政策 日本产业政策的主体 日本的产业结构政策 日本的产业组织政策 日本的产业技术政策 日本的产业布局政策
Ⅰ.日本产业政策的主体 官民协调体制 中央政府:立法、司法、行政,通商产业省 地方政府 经济团体:企业家团体、中小企业团体、农业团体、工会 财界 财界总理 同业团体 审议会、调查会等咨询机构:经济界、学术界及工会、宣传机构等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各个阶段的经济增长率 1945——1960年:几乎10% 60年代:13.9%。 1956——1970年:9.7% 1966-1970年连续5年经济增长率在两位数以上。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各个阶段的经济增长率 1970-1979年为5.2% 1980-1989年为3.8% 1991-1999为1.5% 在第一次石油危机调整后的1976——1978年,年均实际增长率下降到5%。 1980-1989年为3.8% 在第二次石油危机调整后的1981年,又进一步下降到3%。 1991-1999为1.5% 2000-2008为1.5%
日本 中国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问题 中国的经济增长的源泉? 体制改革? 投资? 如果从产业结构变动的视角看经济增长,以及进行未来经济增长的预测。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战后经济恢复期 产业立国 产业合理化 希望通过重要产业的复兴来推进整体经济增长和重新启动工业化过程。 倾斜生产方式 重点支持了钢铁和煤炭两个基础产业的发展。 倾斜生产方式 产业合理化 确定扶植的产业主要是钢铁、电力、海运、煤炭、化肥等基础产业 日本的产业政策开始以法规的面貌出现 日本经济的主要特征是资本缺乏,缺乏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对外国原材料及技术严重缺乏。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六十年代高速增长时期 扶植重工业、化学工业 1956年《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 1957年《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 1957年《新长期经济计划》:产业结构高级化基本政策。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六十年代高速增长时期 扶植重工业、化学工业 1960年《国民收入倍增计划》:重化工业化的具体计划。 1963年《60年代通商产业政策设想》:产业结构高级化的统一的政策体系 两个标准:收入弹性标准和生产率上升率标准 提出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方向为重化学工业化; 强调提出要通过追求规模经济来加强国际竞争能力。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六十年代高速增长时期 成果 实现重化工业化的目标 限制进口鼓励出口,克服“原材料不足——生产不振——出口不振——外汇不足——扩大原材料进口困难——原材料不足”的恶性循环。 日本的钢铁、汽车、船舶、实用电器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占有率一直在25——30%以上。 60年代,日本的轻工业品在出口总额中占44.8%,重化工业产品占33.2%。70年代以后,重化工业产品的比重超过60%,1979年又上升为87%。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七十年代产业结构调整时期 基础 面临的问题 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迅速提升,并在六十年代中期之后出现持续性贸易顺差。 内部 大量的工业污染、消费垃圾、城市的过度拥挤、社会福利和公共设施的欠缺等。 外部 两次石油危机对高耗能的工业如炼铝、石化等行业产生严重影响 贸易摩擦:日本汽车机械等产品的出口猛增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七十年代产业结构调整时期 新增两条标准 产业结构的发展方向是“知识密集化” 过密、环境标准 劳动内容标准 产业结构将由资本密集的重化工业转向知识密集程度高的加工装配业,鼓励技术引进和研究。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七十年代产业结构调整时期 “知识密集型产业” 对需求的增长率较高的产业; 生产效率较高,而且容易取得国际竞争中优越地位的产业; 有利于解决工业高度集中、工业公害等问题并能效利用能源资源的产业; 能提供良好工作环境的产业。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七十年代产业结构调整时期 今后发展的重点产业 集成电路、电子计算机、机器人、精细化工、新金属材料等尖端技术产业。(研发密集产业) 飞机、数控机床等高级加工产业。(公害防止机械、教育机械、工厂化生产住宅等) 服装产业(时兴产业) 提供信息及处理信息的产业(知识产业)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七十年代产业结构调整时期 发展节约能源和高加工度化的产业,加强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 衰退产业 贸易摩擦 采取了成立萧条卡特尔、缩小生产规模、停产转产、鼓励海外转移等措施。 贸易摩擦 日本在压力下逐步降低关税和简化关税手续,减少进口商品配额和限制,经济的开放程度不断增加。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八十年代结构转换时期 “追赶型现代化”已经完成,应该用“技术立国”取代“贸易立国” 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创造性知识密集化 70年代以尖端技术领域为主的知识密集型产业 在所有产业领域的产品及生产工艺方面,促进知识密集程度。 致力于开发下一代高级尖端技术,如新能源(太阳热、光发电、核聚变等)、信息、航空航天等技术开发,扶植新材料(新功能材料、复合材料、非晶材料、新金属等)、生物工程(生物反应堆、细胞聚合、基因重组)、新智能元件等“下一代产业基础技术”的开发。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八十年代结构转换时期 现代化的结构转换时期。 主要体现在制造业比重停止上升而“第三产业”比重不断提高; 主要依赖出口的增长方式转变为出口和内需扩大并重; 推进“内需扩大主导型”战略 除了政府编制大型预算外,还采取种种措施鼓励民间投资和刺激社会投资;推进地方公债来修筑公共设施;提高工资等等; 国际分工参与方式由“加工贸易型”转变为“水平分工型”。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九十年代 新技术立国》(1994)和《科学技术创造立国》(1995) 1995 年10月《面向21世纪的日本经济结构改革思路》 以制造业为中心开展国际分工不可避免,日本应开发新的产业领域 , 现有产业应向高附加值产业转移;放宽规制 , 促进竞争 ,改革有关的企业制度。 1998年《经济结构改革行动计划》 该计划提出面对全球经济环境变化的挑战 , 创造新产业。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九十年代 调整产业结构、建设知识密集产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由单一增长为目标,转向以“生活大国”为目标,经济增长方式由出口主导型向内需主导型转变。 地球时代人类价值的创造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2000年至今经济全球化时期 在产业结构中注重技术革新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特别是实现全体国民的生产富裕化,在考虑产业之间相互依存关系的同时,确保能源需求供给与环境等方面的协调性。 2004年提出新产业创造战略 信息家电、机器人、环境能源等7个领域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战略产业的扶植和保护 三类战略产业 新兴产业。比如说合成纤维、石油化学、半导体、电子计算机。日本在引进外国先讲技术和设备的基础上,采取各种保护、扶植政策,从无到有的建立起这些新兴产业。(如果1950年工业产值为1,那么1969年为18.08,即增长17倍以上。但属于1950年以前的工业制成品仅为11.19,既增长10倍。其余的7倍均为新兴产业创造的新产品,其比率已占1969年产值的38.1%。) 成长产业。例如钢铁、汽车、产业机械等。 出口产业或有希望成为重要出口产业的部门。比如说造船业。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战略产业的扶植和保护 案例 汽车工业 1946年年产量1.5万量,1980年3880万量。 政府的扶植 公路网:六十及七十年代,道路建设费在公共事业费中所占比重超过了40%。 鼓励技术创新:1975年对达标的合格车减少物品税。扶植电动车。 保护性关税、外汇配额制度、外汇限制等控制国外汽车的流入。 国内难以生产的关键设备实行免税进口 资金援助政策:低息贷款、提供补贴、特别折旧。 开发银行对汽车工业贷款额占同期设备投资总额的4%,汽车零部件行业贷款占特定机械工业贷款的32.1%(1961-1965)、54.2%(1966-1974) 推迟汽车贸易自由化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战略产业的扶植和保护 保护政策 扶植政策 高关税壁垒、进口数量配额限制和外汇分配制度 财政投资:优先为战略产业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比如1954——1982年推行了八个“道路装备计划”,计划投资72.41亿日元,汽车工业。 倾斜减税:如税额扣除、收入扣除、特别折旧、准备金和基金制度、压缩记账。比如说50年代指定的免税产品主要是化肥、纸浆、煤炭,以后的化学工业等新兴产业。1957年后石油化工等 倾斜金融:长期低息贷款。用小部分的政府拨款和大部分政府贷款(邮政储蓄)成立了政府金融机构。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衰退产业的调整援助政策 1978年以前 煤矿业 60年代:原油 两方面: 促使矿区居民转业,并向矿区吸引其他工业; 采取诸如限制进口、提供生产补助金等对策,抑制国内煤矿生产的缩减。 1961年制定了《产煤地区振兴临时措施法》 产煤地区振兴事业团修造工厂用地,以长期优惠贷款形式出让给来办其他产业的企业。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衰退产业的调整援助政策 1978年以前 纺织工业 70年代:日本工资成本的上升和亚洲新兴工业国 调整设备:主要是报废“过剩设备”。补助金和低息贷款,用以废弃设备。至1981年为止,累计提供政府资金3800亿日元,报废织机和精纺机分别相当于1966年的1/3和2/5。 改善结构:扶植设备现代化和知识密集化,同时促进和不同业种的联系。设备现代化方面,由中小企业事业团提供70%的资金,2.6%的优惠利率,返还期10年,100人以下的企业:根据《中小企业现代化资金助成法》可提供必要资金1/2的无息贷款。20人以下企业:可租借设备。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衰退产业的调整援助政策 “特安法”时期 14个行业为萧条业种,包括纺织(6种)、造船、炼铝、平电炉、化肥(3种)、包装报纸、硅等。开工率低者为50%,高者为80%,大部分在60——70%之间。 《特定萧条产业安定临时措施法》(“特安法”) 《特定萧条业种离职者临时措施法》 《特定萧条地区离职者临时措施法》 《特定萧条地区中小企业对策临时措施法》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衰退产业的调整援助政策 “特安法”时期 主要目标是报废设备和停止设备运转 炼铝业,“关税阶段税率制” 进口铝锭关税由9%降为5.5%,关税差额是3.5%, 3.25%由铝进口商交纳给“铝产业结构改善促进协会”,然后以利息补贴的名义付给实行设备报废与冻结的企业, 0.25%给铝进口商作为手续费。 后来又降到4.5%, 最后又将相当于设备处理量的进口量改为免除关税。制铝设备能力从最高期的164.2万吨降到1983年6月的71.2万吨。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衰退产业的调整援助政策 “特安法”时期 失业工人的转业和中小企业转业 离职者最多的是造船等,达40%以上,其次是纺织业,达30%以上 由信用基金提供保证取得发放退职金的贷款。 延长离职者雇佣保险支付期 公共职业安定所提供介绍就业、职业训练、就职指导。 在萧条地区规定公共事业优先为这些离职者提供就业机会,40% 低利紧急贷款、转业贷款、提高信用保险限额、退还所得税和法人税、支付企业诱致补助金等办法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衰退产业的调整援助政策 1983年以后 《特定产业结构改善临时措施法》 新增加实现事业合作(包括集约化与企业合并)、设备先进化和技术开发的投资计划。 财政补助金:技术开发;优惠税制:新设备特制折旧 《关于特定萧条业种、地区关系劳动者的雇佣安定临时措施法》:预防失业。离职前转业培训,六个月的工资补贴,补贴率为2/3,中小企业为3/4。 《特定萧条业种关联地区对策临时措施法》:对企业开拓新领域、新市场、新技术以及相应人才培养的财政补助和优惠贷款。
Ⅱ.日本产业结构政策 能源政策 战后初期的能源自主政策:煤矿,2.5% 60年代“经济合理主义”:原油, 1953年,煤炭占75.2%,石油占16.5%,到70年代初,石油占76.7%,煤炭占18.9%。 节能型的经济发展 耗能型产业转向节能型产业 制定“日光计划”,开发替代能源 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增加节能设备的投资。把耗能多公害大的产业移向海外。 1985年原油进口仅为1979年69.4%,下降将近1/3,而同期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增长26.5%。
Ⅲ.日本产业组织政策 各个阶段概况 战前:垄断资本主义 战后初期:“解散财阀”,《禁止垄断法》公正交易委员会 整个50年代:竞争性垄断 60年代以后:协调性垄断 不当竞争转为有效竞争
Ⅲ.日本产业组织政策 各个阶段概况 60年代以后:协调性垄断 规模过小性和不当竞争性 销售:降低价格、赠送礼品竞争激烈; 生产:打入对方领域,竞相生产竞争对手的品种; 设备投资:竞相建设新厂、引进新式机器设备; 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产品更新换代和技术引进 竞争激烈,导致技术自我开发积极性的停止,技术引进费用的提高。 特定产业振兴临时措施法:合并、合理化,审议会、官民协调恳谈会 鼓励垄断
Ⅲ.日本产业组织政策 企业合并改组政策 60年代,合并、改组急剧增加。 汽车工业改组政策 战后初期,日本国产汽车毫无竞争能力,欧洲小型车40%的关税后。 1952年10月明确立扶植方针。但是与其他战略产业相比有差距。政府优惠贷款仅占其初期设备投资额的4%,明显低于钢铁工业同期的12%。 1955年的“国民车设想”,1961年的“集团化设想”都以失败而告终。“集团化设想”:大批量产车、特殊车、微型车三个集团。汽车规模虽小,但收益相当高,争先恐后发展潜在增长率高的小轿车。
Ⅲ.日本产业组织政策 企业合并改组政策 银行业的合并 海运业的集约化 石油化学工业新设乙烯设备以30万吨为基准 申请新设备30万吨的猛烈风潮
Ⅲ.日本产业组织政策 中小企业政策 概况 双重结构:中小企业占有率远比欧美市场大,技术、设备水平与工资水平与大企业的差距也远比欧美大。 总企业数:99.4%,就业数:81.4%,制造业产值52% 制造业的中小企业中65%是转包企业。
Ⅲ.日本产业组织政策 中小企业政策 第一阶段:战后初期到50年代中期 消极的救济和保护 金融政策 1949年,以小企业为目标的国民金融公库 1953年成立了进行长期贷款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制度” 组织化政策:限制竞争,谋求中小企业的安定。零售业中小企业。
Ⅲ.日本产业组织政策 中小企业政策 第二阶段:60年代 设备现代化、企业规模的大型化 《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法》和《中小企业现代化资金助成法》设置共同设备和促进新工厂区的建设 《中小企业指导法》扩充了“企业诊断制度”。 《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
Ⅲ.日本产业组织政策 中小企业政策 第三阶段:70年代 仍然是促进中小企业现代化,却是作为结构改善政策的一环 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人才培养等促进知识密集化的政策 鼓励它们与发展中国家建立专业分工,为产业结构调整实行转产,与大企业协调分工范围。 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团,统一处理对中小企业的指导与贷款。 帮助中小企业转业的产业调整政策,限制大企业向中小企业事业领域扩张的限制竞争的政策。
Ⅲ.日本产业组织政策 中小企业政策 第四阶段:80年代以后 80年代以后,中小企业大量倒闭。 通过发放技术改进补助金,给予新技术企业化贷款、提高新技术企业化保险等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 由通产省负责,经常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开展中小企业经营情况诊断,促使其经营管理合理化。 技术顾问制度、公立试验研究机构、巡回技术指导制度、开放性实验室 利用国公立试验研究机构及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团体帮助中小企业开发研究高级技术。 资助中小企业的情报事业,为中小企业举办各类进修班等,以提高中小企业人员素质,加强信息交流。
Ⅳ.日本产业技术政策 概况 从1950——1977年共引进技术29,599件,支付外汇达79亿美元,是世界上引进技术最多的国家。 1955年前,重点引进电力、煤炭、钢铁、机械等基础工业技术; 50年代末期以后,重点引进钢铁、机械、化工、石油化工、电子等方面的关键性技术; 70年代以后引进的重点开始转向原子能、电子计算机、宇宙开发等高精尖技术。 重点采取购买专利和许可证的形式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80%,1960年一亿多美元,45亿美元。有利于培养和提高本国的技术力量
Ⅳ.日本产业技术政策 50年代重点是引进外国技术 批准制度 优惠税制 把有限的外汇用于促进实现产业政策目标的产业 防止企业竞相引进而导致引进费用上升。 优惠税制 减轻对重要外国技术使用的税率:开始减免10%,后提高为15%,1967年废止 免除重要机械的进口关税
Ⅳ.日本产业技术政策 60年代后期阶段 改变50年代以单纯模仿和吸收国外技术为主的保守做法,开展独创性的自主技术研究; 1966——1967年政府用于科研试制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3%,达5060亿日元,1971达15,320亿日元。 科技补助金制度,1/2到3/4,税收上也给予优惠。 提出了振兴科技事业,提高教育水平的目标
Ⅳ.日本产业技术政策 60年代后期阶段 扶植政策 补助费委托金有工矿业、大型技术、技术改善、电子计算开发、民间运输机械、能源技术。 税制上的优惠措施:特别折旧、试验费扣税、技术等海外交易收入的特别扣除。 低利贷款:新技术企业化、重机械开发、新机械企业化、国产技术企业化
Ⅳ.日本产业技术政策 第三阶段:80年代 技术立国 “新一代产业基础技术研究开发委托费”,选定新材料、生物工程、新智能元件三个领域,共计12个课题,委托长期研究批准制度 同时又制定了“第五代电子计算机研究开发计划”(补助金105亿日元)等优惠税制 日本从1960年到1981年支付给有关计算机工业的财政补助仅共达2600亿日元;1966——1983年,电子计算机行业根据财政投资贷款获得的低息贷款达6700亿日元。 从无到有,从小到大。
Ⅳ.日本产业技术政策 重视对以民间为主导的研究开发的鼓励及扶植 战后日本的冶金、造船、汽车、机械、化工、电子及轻工业部门的各种先进生产技术,90%以上都掌握在民间企业及其研究机构手中。 国家对私人企业科研经费的负担率占国家整个科研经费支出的2/3。 研究设施向民间企业开发,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对一些高级技术产品国家向民间企业订货,25——50%。 通产省技术院每年向企业提出新的研究课题和试制品清单,对于凡是完成其中所列项目的研究获生产任务的企业,给予长期低息贷款或实行减免税收优待。
Ⅳ.日本产业区域政策 “太平洋沿岸带状工业地区设想” 追求工业地区布局集中的经济效益 1960年《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禁止和限制在原有四大工业地带(东京、名古屋、大阪、北九州)的中心增设新厂。 防止无计划的、遍地开花式的、低效益的工业分散。 在四地区的中间地点发展中等规模的新工业地带,形成沿太平洋的带状工业地区。 前期提高对带状地区的政府公共投资的比重,后期投资则向低开发地区分散。 占地面积仅为全国24%的地带集中了约60%的人口和80%左右的工业产值。
Ⅳ.日本产业区域政策 1972年《工业再配置促进法》 70年代“过密”、“过疏”问题也发展成为社会问题 目的是促进工业从过度密集的地区向密集程度低的地区转移 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的新方向,使人口和产业脱离临海密集地区成为可能。半导体之类的体积小、附加价值高的新产品,适于空运,临空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