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架空、电缆配电施工 第一节 配电线路的组成和要求
一、配电线路的一般情况 (一)配电线路电压等级 传统上配电线路是指电压在110kV以上及10kV以下的由变电所直接供给用户用电的电力线路。但1990年开始执行能源部颁发的GBJ—233—1990《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1998年开始执行建设部颁发的GB50061—19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可见现行的国家标准电压等级划分线是66kV。从设计、施工、运行的对象看,这样的换分是合理的。无论从国外和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来看,城市配电已由110kV电缆线路输入的城中变电所经变电输出为10kV或20kV,再用10kV电缆线路送到各配电用户或箱式变电所,变压成400V电压后用电缆线路敷设到用电点。35kV的电压等级正在淡化。城市配电线路广泛采用架空绝缘线路,1996年开始实施DL/T601—199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规程》。 现在执行的配电线路方面验收规范有: GB50173—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602—199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二)配电网络的基本结构 配电网络规划应从技术保证使城区配电系统供电系统可靠率99.8﹪,即每户年平均停电不超过17h;市郊区的可靠率应达到99.6﹪,即每户年平均停电不超过35h。正常运行时,用户受电端的电压变动幅度为:10kV供电的用户和380V供电的电力用户,是额定电压的±7﹪;220V照明用户是额定电压的+5﹪、-10﹪;动力和照明混合的低压用户为额定的+5﹪、-7﹪. 城市10kV配电线路以环形网为主,开环运行,辐射形线路逐步改为辐射互联形式。高压配电线路应逐步淘汰短路容量小的柱上油断路器和分路熔断器,选用容量大、体积小的新设备,如柱上SF6断路器、柱上真空断路器及各种新型熔断器等。10kV配电线干线上应设分段断路器。一条环形线路上至少装设两台分段断路器,每个线段上可以双段来电,重要地段的线路可以三个方向来电,一般不采用四个方向来电的接线。分段断路器的线路间隔不大于1.5~2Km。10kV配电线路供电半径,市区为1.5~3Km,市郊区控制在4~6Km.10KV配电线路,除有特殊要求的重要用户外,一般不设专用线。一个变电站应配备2~3回联络线。变电所之间联络线可以分段运行,也可以带一定数量的负荷,但应留有裕读,以保证联络线的互供容量。
二、配电线路结构特点和要求 1.导线 导线截面积的确定应结合地区配电网发展规划,无配电网规划地区不宜小于表9 -1所列数值,从目前家电迅猛发展来看,城区10kV主干线应选用LGJ -120 ~LGJ -240较适宜。低压网络导线规范在一个市内应力求统一,并能适应远期发展用电负荷是要求,网架一般以20年不变动为准,导线截面积规定如下。 裸线:主干线 LGJ-150,LGJ-120,TJ-95~TJ-50. 分支线 LGJ-95,LGJ-70,TJ-50~TJ-25. 照明线 LGJ-50,LGJ-35,不小于TJ-25.. 绝缘导线:主干线 BLV-185,BV-120. 分支线 BLV-120,BV-70. 照明线 BLV-50,BV-35
配电网导线最小截面( m㎡ 采用允许电压降校核。高压配电线路自供电的变电所,二侧出口主线路末端受电变电所一次侧入口允许电压降,为供电所二次侧额定电压(6kV、10kV)的5﹪。低压配电线路,自配电变压器二次侧出口末端(不包括接户线)的允许电压降,为额定电压配电电压(220V、380V)的4﹪。 低压线路零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以适应单相负荷发展需要。 导线种类 高压配电线 低压配电线 主干线 分干线 分支线 铝绞线及铝合金线 120 70 35 50 钢芯铝绞线 钢绞线 — 16
2.导线排列 高压配电线路导线应采用三角形排列或水平排列。双回路线路同杆架设时宜采用三角形排列或采用垂直排列。低压配电线路导向宜采用水平排列。城镇高、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同杆架设,且应是同一电源。 同一地区导线,相序排列应统一。低压零线应靠近电杆或靠建筑物。同一回线路的零线不应高于相线。低压线路灯线在电杆上位置应不高于其它相线和零线。 配电线路的线间距离,应结合运行经验确定。如无可靠资料导线的线间距离不宜小于表9—2所列数值由变电站引出长度在1Km的高压配电线路主干线,导线在杆塔上的位置,宜采用三角形排列或适当增大线间距离。
同杆架设的双回路线或高低压同杆架设的线路、横担间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9—3所列数值 注:转角或分支线如为单回线路,则分支线横担为0.6m,如为双线回路,则分支线横担距上排主干线横担为0.45m,距下排主干线横担为0.6m
3.绝缘子、金具 绝缘子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要求和输电线相似,严禁使用硫磺浇灌固定铁角的绝缘子。35kV架空输电线路直线杆塔不宜采用针式绝缘子。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比悬式绝缘子串多一片。市区高压配电线路直线杆及5°以下转角杆采用加强型瓷横担或针式绝缘子,直线跨越杆采用双重针式绝缘子,耐张杆宜采用一个悬式绝缘子和一个E—10(b)型蝴蝶绝缘子或两个悬式绝缘子组成的绝缘子串。低压配电线路直线杆一般宜采用抵押针式绝缘子或抵押瓷横担。耐张杆应采用低压蝴蝶式绝缘子或一片低压悬式绝缘子,绝缘子组装应防止瓷裙积水。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线路电压等级根据海拔程度,相应增强线路绝缘。 线路金具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且应采用热镀锌金具。35kV线路,应考虑导线和避雷线的防雷措施。金具上各种连接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采用的防松装置应镀锌良好、弹力合适、厚度符合规定。
4.电杆、基础和拉线 电杆基础应根据当地运行经验、材料来源、地质情况等条件进行设计。现在全国多数地方用开挖小口径的圆形坑不用底盘、卡盘,这有利于使用机械,也可以充分利用原状土。实践证明,大多数地方能满足配电线路需要。也有不少地方采用大开挖,基坑成二阶梯或三阶梯形,以便安装卡盘。如图9—4
电杆埋设深度应进行倾覆稳定验算。电杆基础的上拔及倾覆安全系数,直线杆不小于1. 5、耐张杆不小于1. 8、转角杆不小于2 电杆埋设深度应进行倾覆稳定验算。电杆基础的上拔及倾覆安全系数,直线杆不小于1.5、耐张杆不小于1.8、转角杆不小于2.0.单回配电线路的埋设深度,可按杆长1/6估算,也可采用9—4数值。 具有杆上变压器的电杆在设计未作规定时,其埋设深度不宜小于2.0m。电杆基础采用卡盘时卡盘上端距地面不应小于0.5m;直线杆的卡盘应与线路平行,并应在电杆左、右侧交替埋设;承力杆卡盘埋设在承力侧;深度允许偏差为±50mm 电杆组立后回填土应将土块打碎,每500mm(10kV每300mm)夯实一次,回填后电杆应有防沉土台,其培土高度超过地面300mm。沥青路面或砌有水泥花砖的路面不留防沉土台,如基坑有马道的,也必须回填夯实,留防沉上层,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0mm
5.防雷和接线 无避雷线的高压配电线路,在居民区的钢筋混泥土电杆宜接地,铁杆应接地,接地电阻均不超过30Ω。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和高、低压同杆架设的电力网,其钢筋混泥土电杆的铁横担或铁杆,应与零线连接。钢筋混泥土电杆的钢筋宜与零线连接。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其钢筋混泥土电杆宜接地,铁杆宜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50Ω。沥青路面上的或有运行经验的钢筋混泥土电杆和铁杆,可不另设人工接地装置,钢筋混泥土电杆的钢筋、铁横担和铁杆也可以不与零线连接。 有避雷线的配电线路,其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干燥时间的工频接地电阻要求和输电线路相同。柱上有断路器的防雷装置应采用阀型避雷器。经常开路运行而又带电的柱上油断路器或隔离开关两侧,均应设置防雷装置,其接地线与柱上断路器等金属外壳应连接。
总容量为100kVA以上的变压器,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总容量为10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Ω,且重复接地不应少于3处。柱上油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小于10Ω。 通过耕地的线路,接地体应埋设在耕作深度以下,且不宜小于0.6m。接地体宜采用垂直敷设的角钢、圆钢、钢管或水平敷设的圆钢、扁钢等,可在挖好的电杆坑底打入接地体深埋处理,接地体和接地线的规格不应小于9—5所列数值。
6.接户线 凡从架空配电线路到用户电源进户点前第一支持点之间的导线,无论是沿墙敷设或直接自电杆引下的均称接户线。高压接户线和低压接户线如图9—5所示
高压接户线的档距不宜小于40m。档距超icguo40m时,应按高压配电线路设计。高压接户线导线截面,铜绞线不大于16m㎡,铝绞线不小于25m㎡。高压接户线采用绝缘线时,线间距离不小于0.45m。接户线受电端的对地面距离,高压接户线不应小于4m。高压接户线与一级弱电线路交叉角应不小于45°,与二级弱电线路交叉角不应小于30°. 低压接户线的档距不宜大于25m。如档距超过25m,宜设接户杆。低压接户线的档距不应超过40m。低压接户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根据允许载流量选择,但不应小于表9—6数值
低压接户线的最小线间距离,不应小于表9—7所列数值 低压接户线的零线和相线交叉处,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或采用绝缘措施。接户线受电端对地面距离不应小于2.5m。低压接户线跨越街道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通过街道不应小于6m通车困难的街道、人行道不应小于3.5m胡同不应小于3m,接户线不宜蒯越建筑物,如必须跨越时在最弧垂情况下,对建筑物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
7.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 导线与地面或水面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下,不应小于表9—8中所列数值
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最小净距,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9—9所列数值 高压配电线路不应跨越屋顶为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物。对耐火屋顶的建筑物,应尽量不跨越,如需跨越应与有关单位协商或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弧垂情况下,对35kV线路不应小于4m,对1~10kV线路不应小于3m。低压配电线路跨越建筑物,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2.5m
高压配电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通道。通道净宽为线路两侧向外伸出5m。但如果树木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m或导线与已考虑自然生长高度的树木之间垂直距离,不小于3m。配电线路通过公园、绿化区和防护林带,导线与树木的净空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对35kv线路不应小于3.5m,对10kV以下线路不应小于3.0m配电线路通过果园、经济作物以及城市灌木林时,不应砍伐出通道。导线与果林、经济作物及灌木林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最大弧垂情况下,对35kV线路不小于3.0m,对10kV以下线路不应小于1.5m。 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与街道行道树间距离,不应小于表9—10所列数值。
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架空弱电线路时,其交叉角要求和接户线跨越要求相同且配电线路一般架设在弱电线路上方,配电线路的电杆应尽量接近交叉点,但不宜小于7m限制(城区的线路不受7m的限制,可按1~10kV2m、1kV以下1m考虑)。 35kV架空电力线路通过居民区时宜采用固定横担和固定线夹。 配电线路与铁路、道路、通航河流、管道、索道、人行天桥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应符合表9—11的要求
配电线路电杆和输电线路一样,按受力情况不同可分为直线杆、耐张杆、转角杆、终端杆、分歧杆和跨越杆等6种类型。 三、配电线路电杆机构基本形式 配电线路电杆和输电线路一样,按受力情况不同可分为直线杆、耐张杆、转角杆、终端杆、分歧杆和跨越杆等6种类型。 (一)直线杆 直线杆又称中间杆,即两个耐张杆之间的电杆,约占 线路电杆80﹪左右。 高压配电线路,导线三角形排列,可以采用桥顶型铁横担,焊在横担中部桥形顶架上,如图9—6所示
采用陶瓷横担线路,陶瓷横担安装在长度较短铁横担的两侧,安装时在陶瓷横担上下各加一毛毡垫或橡皮垫,如图9—7所示
在较长直线段中装设耐张杆可起到线路分段,便于施工和控制事故范围的作用。 (二)直线耐张杆 在较长直线段中装设耐张杆可起到线路分段,便于施工和控制事故范围的作用。 1.高压配电线路直线耐张杆,如图9—8
2.低压配电线路直线耐张杆,如图9—9所示
(三)转角杆 转角杆装设在线路方向改变的地方,小转角的转角杆可以是直线型的,导线结扎在针式绝缘子上风侧,在导线合力的方向装设拉线平衡。角度不大的,需要装设顺线路方向拉线。小角度地形不允许安装拉线地方可反侧预偏并在基础杆根和地面适当部位加固来加强电杆反倾覆,如图9—10所示
(四)终端杆 终端杆装设在线路的起始和终端处。承受线路一侧全部导线拉力,在拉力反侧装设拉线。终端杆基础如需装夹盘,夹盘应垂直线路装设,并装设在线路侧。 高、低压配电线路上终端杆横担、绝缘子布置和耐张杆相同,如图9—11所示
(五)分歧杆 分歧干即配电线路T接杆,设在分支线路 与干线连接处。这种电杆在顺线路上兼有直线和耐张两种形式。在分支线上为耐张杆,能承受分支线路导线全部拉力,其绝缘子装配如图9—12
(六)跨越杆 跨越杆用于跨越公路、铁路、通航河流、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处。它一般是直线跨越杆,采用双重横担,这样万一导线悬挂点短线时导线不致落到被跨设施上跨越杆一般较高,最好加人字拉线平衡线路侧向风压作用。 从上述6种杆型看,只有直线杆不承受导线拉力,其余5种均为承力电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