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報告: 正義 一場思辨之旅 行政院衛生署胸腔病院 家庭醫學科 陳照臨
作者簡介 麥可‧桑德 MICHAEL J. SANDEL 哈佛大學政治哲學教授 美國文理科學院院士 社群主義代表人物 1953年出生,當代知名哲學家。成名甚早,28歲在牛鯨寫成的博士論文《自由主義與正義的局限》於1982年由劍橋大學出版,即被公認為批判羅爾斯與自由主義的代表作,被譯成八種語言。 33歲或哈佛大學教育卓越獎(Harvard-Radcliffe Phi Beta Kappa Teaching Prize)。2008年獲美國政治學會頒發特別成就獎。2009年出版《正義:一場思辨之旅》時, 《華盛頓郵報》稱他為「也許是全美國最知名的大學教授」。2010年底,他被《中國新聞週刊》選為「最有影響力人物」。
本書的結構: 看一個社會正不正義,就要問它如何分配人民所珍視之事物:所得、財富、權力、機會、職位、榮譽。正義社會的分配一定合乎正道,人人皆得到他應該得的。問題的棘手處卻在「應該得到多少」還有「為什麼」。 本書循著以下的順序探討: 一、以邊沁的「功利主義」來探討從「福祉」出發的正義觀。 二、討論多種將正義與自由連接的學說,由於自由主義包含「放任」與「公平」兩大陣營,因此作者籠統的介紹了海耶克、傅利曼等人的理論,更以大篇幅介紹康德的自由主義與羅爾斯的自由主義。 三、第三部分探討了正義與美德、良善應該連結的論點,並以亞理士多德的理論來說明。 四、在介紹各家學說或價值體系後,作者提出「社群主義」、美德與思辨及他的看法。讓讀者在了解如此多正反兩面的論辯後,再來看看作者的意見。
第一章 福祉自由美德/三個出發點 本書的目的不在誰影響了誰,而是邀請讀者做個自我檢視,搞清楚自己抱持的是哪些信念,又何以抱持這些信念。 第一章 福祉自由美德/三個出發點 本書的目的不在誰影響了誰,而是邀請讀者做個自我檢視,搞清楚自己抱持的是哪些信念,又何以抱持這些信念。 從「反哄抬法」的案例討論,作者讓我們看見探討正義的三個出發點:增進福祉、尊重自由、提升美德。 支持哄抬一方認為: (1)有人努力提供別人所需之物,增進了社會福祉; (2)尊重個人自由,讓民眾自己決定價值。 反對哄抬的一方則認為: (1)價格太高經濟弱勢者無力負擔; (2)市場並沒有真自由,因為此時買方是情非得已的; (3)發災難財引起公憤; (4)哄抬物價不是一種美德。 從這些正反的思辨中,作者逐一將關於正義思考的多個面向呈現給我們。
電車問題 假使你是電車駕駛員,以高速在一個Y型分岔鐵軌疾駛,看到前方軌道上有5個正在施工的工人,但是煞車卻壞了,你知道如果不做任何事,那5個工人必死無疑。但你突然發現Y型鐵軌的另一支線也有1個名工人。如果讓車子走向這個支線,雖然撞死一人,卻救了五條人命。你會這麼做嗎?
電車問題 怎麼辦?大多數的人會說:「當然要轉!撞死一名無辜的人是很悲哀沒錯,但撞死五個人更糟糕。」犧牲一條人命來挽救五人性命,看起來是正確之舉
阿富汗牧羊人 2005年6月,在阿富汗境內,美國海軍士官魯特爾(Marcus Luttrell)等四名特種兵前往巴基斯坦附近進行秘密任務。他們的目標是一名接近賓拉登的領袖塔利班。四人在山脊俯瞰村落後,不久被當地的牧羊人撞見,他們帶著一群羊,和一個14歲的小男孩,他們都沒有帶武器。四名阿兵哥立即要求他們趴在地上,接著就爭論了起來。如果殺了手無寸鐵的老百姓,會遭到良心的譴責;如果把他們放了,就要冒著他們會給塔利班通風報信的危險(那時他們身邊沒有帶繩子,無法將他們綁起來以爭取時間)。如果換做是你是那四個士兵之一,你要不要殺了他們?
阿富汗牧羊人 結果放人後不久,四名美軍就被八十到一百名拿著AK-47半自動步槍和火箭砲的塔利班包圍。魯特爾的三名弟兄在激戰後喪命。一架趕來營救的直升機也被塔利班擊落,機上十六名弟兄全數陣亡。只有魯特爾身受重傷,僥倖存活。
「正義」究竟是個怎樣的提問?作者認為,看一個社會正不正義,就要問它如何分配人民所珍視之事物:所得、財富、權力、機會、職位、榮譽。正義社會的分配一定合乎正道,人人皆得到他應該得的。問題的棘手處卻在「應得多少」還有「為什麼」
第二章 功利主義 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的觀點,也稱「效益主義」。英國道德哲學家邊沁(Jeremy Bentham, 1748-1832)認為: 道德的最高原則就是幸福的最大化,就是追求快樂扣除痛苦的最大總和。凡是能把功利最大化的,就是正確之舉。
功利主義-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1884年夏天,四名英國水手受困於一艘救生艇上,距離陸地遙遠。他們的船「木犀草號」(Mignonette)在暴風雨中沉沒,四人逃到救生艇上,只剩下依些食物,沒有清水。船長、大副、船員。三人品行均優良。第四位是十七歲帕克,是船上的雜役。
功利主義-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在救生艇上,四名受困的水手望著海平面,期待有船經過。三天過去了,吃掉部分糧食,第四天釣起一隻海龜,免強靠這些零碎食物過活,幾天後帕克躺在救生艇的一角。別人叫他別喝海水,他不聽勸,偏要喝,果然病到了,看來也活不成了。船難後十九天。船長建議抽籤決定誰死,好讓其他人活命。但船員不同意,所以這天沒抽籤。 第二天,仍舊沒有船經過。船長要船員把頭轉開,並向大副示意,非殺了帕克。於是杜德利禱告了一下,便一刀殺了他。船員也不再秉著良知,也吃了幾口人肉餐。接下來幾天,三人靠著帕克遺體為生。
功利主義-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不久援助出現了。它們三人獲救,但回國後立即被捕。船員成了汙點證人。船長與大副,坦承殺人,並說情非得已。
功利主義-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辯方的理由: 在當時的慘狀,殺一人救三人是必要的。如果沒人被殺,四人都會死掉。況且帕克已經奄奄一息,活不了多久。不像杜德利與史蒂芬斯須要養家活口。也沒有人會因為帕克的死而失去依靠,也不會留下哀傷的孤兒寡母。
功利主義-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這種說法會引來兩項反對聲浪 殺人來吃的整體利益真的高嗎?既使把整救的人數、生還者及其家人的快樂都算進去,允許這種沙人還是會為整個社會帶來許多不良後果。例如削弱了反謀殺的規範,鼓勵人民自己執法,或者讓將來的船長很難找道艙房雜役(因為帕克是雜役)。 就算一切計算在內,利益是大於代價,但是難道不會心理不安嗎?若是暗暗的覺得在社會損益算計之下,還有其他不該把一名無助雜役殺來吃的理由嗎?況且趁人病弱之際,未經他人同意取其性命,以這種方式利用一個人,就算對他人有利,難道這種行為是正確的嗎?
功利主義-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英國哲學家邊沁(Jeremy Bentham)所提倡的功利主義。主張快樂乃生命的主要目的,認為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快樂就是人類社會與個人至高無上的道德標竿。同時,社會的利益是以最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依歸,個人或政府的行為必須符合最大多數人的利益。 乞丐管理 ; 劇談者與聾啞同房
反功利主義 基督徒餵獅子 在古羅馬,把基督徒在競技場上拋給獅子,是一種大眾的娛樂。想像功利主義者會如何計算:是的,基督徒被獅子咬雖然是痛苦萬分,但想想觀眾席上,人山人海普天同慶的樣子。如果有足夠的羅馬人在暴力的演出中獲的足夠的歡樂,功利主義者憑甚麼譴責這樣的娛樂?
反功利主義 小說 - 〈從阿梅拉斯出走的人〉:「阿梅拉斯是一個快樂的小城,城中幸福快樂,沒有奴隸、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唯一的條件是必須犧牲一個無辜的小女孩讓他在上鎖的地窖中獨自過著營養不良、乏人照顧的生活,這是該城市永享幸福的唯一條件……」
反功利主義 反對的理由: (1)功利主義不尊重個人權利和人格 (2)不同價值之間不可能被簡化為單一度量衡的比較
第三章 自由至上主義 延續第二章功利主義學者彌爾主張的個人自由是個人權利的彰顯,本章作者介紹「自由至上主義」(Libertarianism),主張市場放任,反對政府管制,但其出發點不是經濟效率,而是人的自由。他們的核心訴求:自由是一種基本人權,人人對自有財物皆享有支配權,前提是我們也必須尊重他人的相同權利。 諾齊克(自由至上提倡者)認為:只有功能最小,僅限於合約執行,保護人民免於暴力、竊盜、詐欺之害的政府,才符合正義。功能再多一些,就會侵犯到人民免於做事情不情願的權利,就會淪為不公不義的政府。 諾齊克看重的是自由市場個人選擇。對於「分配正義」 ,只需要考慮初始獲得的正當性,以及是否從自由市場賺來、從別人自願贈與的移轉正義即可。
第三章 自由至上主義 美國的貧富差距比其他的民主國家還嚴重 A派認為,有錢人就應該多繳稅,貼補窮人(功利主義)(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B派認為,只要沒有強迫欺騙,全然透過市場經濟中的自由選擇,貧富差距沒什麼不公平(自由至上主義) 自由至上者訴求:自由式一種基本人權,人人對自有財物皆享有支配權,前提是我們也必須尊重他人的相同權利。
第三章 自由至上主義 在這個章節裡,作者要我們要思考: (1)真的有所謂的自由市場? (2)自由至上主義遺漏了什麼重要價值? (3)我真的擁有我的身體、我的生命嗎?作者提供了賣腎、安樂死、受託殺人的例子,讓我們省思「自由至上主義」的價值。
第三章 自由至上主義 如果自由至上主義的理論是對的, 那麼現代政府的很多作為就是侵犯自由, 不具正當性了, 政府必須把功能減最少, 只剩下強制契約執行、保護私有財產免於盜竊、維持和平,才算符合自由至上主義的理論。政府做的若超過這幾項,就是不公不義。 自由至上主義反對現代政府常有的三種作為: 1.父母官主義 : 自由至上主義反對立法保護人民免於自做自受(強制配戴安全帽) 2.把道德寫進法律 : 自由至上主義反對運用法律的強制力,去促進某些美德觀或去表達多數人的道德信念。(賣淫與同性戀) 3.重新分配財富或所得 : 自由至上主義的權利理論反對硬性規定人民必須幫助他人,連重新分配財富的稅率亦反對。
自由至上主義 - 賣腎 多數國家都禁止器官移植買賣。他們指出,年年都有數千人等不到腎移植就死去,如果腎可以自由買賣,供應就會增加。他們也主張,缺錢的人應該要有賣腎的自由 。 挺腎買賣的論點之一就是自我所有權這個自由至上理念: 就應該擁有販售自已器官的自由。原因,是腎買賣的支持者普遍強調的都是拯救生命的道德重要性,還有大多數人剩一顆腎也能活這個事實。但是你擁有你自已,你隨意處罝身體的權利就足以構成允許你賣腎的理由了。救人與行善都不是重點。 當然器官買賣合法化可以只限於救人性命又不危及賣方生命的情況。但是這種政策依據的就不是自我所有權了。如果我身我命的歸我有,要不要販售器官,出於什麼目的,甘冒何種風險,就應該全由決定才是。
第五章 人權是普世價值/康德的自由主義 康德不贊成「功利主義」的福祉最大化,也不贊成正義需要促進美德,贊成自由主義但卻不是「自由至上主義」,他將正義和道德去連結自由。 他的自由觀認為,人在像動物一樣趨樂避苦之時,其行動並非真自由,而是成為食色愛慾之奴隸,受到生理決定或社會制約的行為都不是真自由。 如何才是真自由?他認為「理性」與「自由」是不可分的,人雖是感官的動物,他更認為人是理性的動物。當理性支配意志,理性才是主人。所以行動要自由必須是理性的、是「自主」的,所謂自主就是作一件事,就是為了做這件事,而不是有別的目的,這件事本身就是目的。 嚴謹道德觀的關鍵是「動機」,而且只限於某種動機,這個動機必須是這事本來就該做,而不是為了其他什麼目的才做;為了「商譽」童叟無欺並不是康德所謂的道德, 出於「義務」去做善事的動機,才具道德價值。由於動機是一切之始,因此結果的好壞是不予考慮的,即使結果是好的但動機不是出於「義務」,也不算有道德。
人權是普世價值/康德的自由主義 康德哲學體系裡「自由」與「道德」就是: 道德 --- 義務,而非喜好 自由 --- 自主,而非他律 康德哲學體系裡「自由」與「道德」就是: 道德 --- 義務,而非喜好 自由 --- 自主,而非他律 在介紹康德的篇末,作者稍微提到了他對政治理論的觀點: 一、「沒人可以強迫我幸福地去配合他人的福祉觀,人人皆可憑自任合適的方式去追求幸福,只要不侵犯到他人的自由」。 二、正義和權力是來自社會契約,具有合法性的政府必須建立在原始契約之上,這個契約並非實存而純屬想像。但這契約到底是什麼樣子,康德並未細說。
人權是普世價值-康德的自由主義 康得認為人有尊嚴,是因為人是理性動物。 道德並不是為了幸福最大化或任何其他目的的,道德是尊重人,把人視為目的。 購物選擇不是真自由:如果 你覺得你買冰淇淋是自由的,康得可不同意。他認為人在滿足偏好不是自由行動,而是在服從渴望。
幸福最大化到底錯在哪裡 從一時之欲望推得道德原則,是道思考的錯誤方式。眾皆樂之,不見得就是對的。多數人皆愛某一法律,不管這多數多麼人多勢眾,也不構成這法律的正當性。道德並不能只憑經驗考量這些都會變,會隨情況而定,根本不能成為普世原則的基礎。 康德主義,人人皆值得尊重,而是因為人是理性動物,能思考,具有行動和選擇的自由。理性並非人的唯一能力,若樂也是人的能力,也是感情動物。理性與自由,人這兩種能力是密不可分。
道德的關鍵是動機: 行事的道德價值並不由其後果決定,而是要看意圖 他寫道:”善意之善並不在於其可造成善結果和善影響” 他的意思是,不要只做對的事,還必須是為了對的理由。如果行動是出於義務以外的動機,如利己,那此行動就沒有道德價值。 有一個例子:小孩子去麵包店,店長可以騙他,賣比較貴,但他沒那個做,如果占孩子便宜,被人知道可能會危害到生意。 以上這件事店長雖然做對了,但理由卻是錯的,(他老實對孩子,是要保護自己的商譽,童叟無欺是出於利己)並不具道德價值。 做生意童叟無欺沒錯,但是為了童叟無欺而童叟無欺,和為了廣開財路而童叟無欺,有著天大的道德差異。
康德最讓人難以消受的道德觀 有道德的憤世嫉俗 有人天生愛助人,因為他們有慈悲心,他們因助人而得到快樂。 但康得卻認為,不論如何正確,出於慈悲心的行善,都沒有道德價值。值得稱讚和鼓勵,卻不值得尊敬。 怎樣才算是有道德價值呢?康德提出一個情境:這位老兄遭遇變故,從富有慈悲心變的憤世嫉俗,不再有絲毫同情慈悲之心,但他還是能伸出援手,繼續助人。這時他的助人就「純粹是出於義務」,這樣他就首次有了道德價值。
第六章 為底層爭平等/羅爾斯的自由主義 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 1921-2002)的《正義論》對康德假想契約提出了一個解決的說法。 關注社會結構的問題:權利義務、收入財富、力爭上游的機會等等的公平分配問題。 「差異原則」不求均貧富,但是輸贏差異應該要以有利於社會底層為前提。贏家只能有「合法期望」,不能主張「道義應得」,因為天賦、努力、生逢其時都有運氣成份。 這種想法還是自由主義但與「自由至上主義」最大的不同是他要排除一些人天賦、出生、際遇、天生貧窮等的不平等,他還是「鼓勵有能力的人發揮所長(這與自由至上主義相同),但要有共識,他們在市場上收穫的報酬是屬於整個社會(這與自由至上主義不相同)」。 可想而知在這種邏輯推演下,高收入的累進稅率或奢侈稅或最低工資就該產生了(奪富濟貧?)。
為底層爭平等/羅爾斯的自由主義 羅爾斯思路如下: 假設大家聚集起來寫份社會契約,也就是集體生活規範原則,身份各異的人可能很難看法一致 ,反映出行行色色的利益、信條、信仰、地位、有些人富、窮、有權有勢.、宗教上的少數..其他人不是,大家可能妥協卻反映出一部份人的談判優勢。 沒有理由認定這樣產生社會契約會符合正義。不知道自已將來在人海中會浮沈出什麼結果,想像大家是在無知之幕之後做選擇,不知自已的階級、性別、種族、膚色、政治見解、宗教、信仰,也不知自已的優缺點,健康狀況,是博碩士還是高中沒畢業,來自融洽家庭或破碎家庭。
為底層爭平等/羅爾斯的自由主義 無知之幕 如果大家都在無知之幕後面,大家都會在平等的狀況下做選擇,而且都是理性的自利者。這樣會衍生出兩種正義原則: 一:賦予全民人人鼎等的基本自由(如言論、宗教自由)。 二:社會經濟上的平等(縱使收入不均,卻可以讓最底層的人往上爬)
為底層爭平等/羅爾斯的自由主義 道德上的任意因素 : 出身、天賦 羅爾斯提出主張,先從比較數種互別苗頭的正義論著手,第一種封建世襲制,因為它根據出身去做收入、財富、機會..分配。但市場至少某些程度糾正 ,自由市場再加形式上的機會平等,正呼應自由至上的正義論,憑著自由市場再輔以形式的機會平等,所做收入及財富分配也是不公不義,前提是人人應該要有發展天賦的同等機會,只有人人都從同一起線起跑,比賽優勝者才有資格享有報酬。
第八章 適才適性適本質/亞里士多德 在作者剝絲抽繭,逐步引導之下,將前述的立論加入了「美德」。 作者在書中提出了亞里士多德的兩個政治哲學核心: (一)正義要問目的。在決定誰有什麼權力之前,要先把該種社會機制之目的搞清楚。 (二)正義有榮譽性。要問某一功能之目的為何,至少有部分一定要問它所獎勵的美德是什麼。 這種目的論的思考反應在「分配的正義」上,誰該拿(分配到、取得)什麼,是要看「分配物」的目的,作者舉了一個長笛的例子來說明 「正義就是適不適合的問題。權利分配就是要辨別社會功能之目的,適才適所,使人人居於發揮天性的角色。給人人予其應得,就是讓人人都能得到自己應得的官職、榮譽或符合天性的社會角色
適才適性適本質/亞里士多德 如果一個樂團要分配長笛給每團員,但是長笛的品質不一,有的音色比較好;而有的音色比較差,那麼這些長笛應該如何分配 依據亞里斯多德的適才適性是本質的概念分配,那麼音色比較優美的長笛應該要分配給長笛吹最好的人。 目的論:分配正義必須先了解分配物有何目的
書末 作者很保守提出他認為「共善政治」可能有的樣貌: 一、公民精神、犧牲、服務 政府應該養成人民對社群關切、奉獻共善的精神,良善觀不應該是存在於私領域,更應該將其帶入社群、國家。 二、市場的道德限制 透過公共論辯,決定有那些非市場規範應該被保護,不該讓自由市場入侵的。 三、貧富差距、團結、公民道德 貧富差距太大會造成貧富之間嚴重的隔閡,隔閡加大自然會影響團結,而團結又是公民意識必要的條件,因此他認為:「關注貧富差距對公民意識造成的傷害,及如何扭轉頹勢,可能比財富重分配本身的討論更有政治吸引力。」 四、互相尊重的道德對話 在多元化的社會中,作者也認為公眾可能無法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參與討論道德或宗教等問題,但不能有可能是這樣就逃避討論。
書末 最後作者以如下的一段話來結束了本書:「道德參與作為一種政治理想,不僅是比避而不談更激發熱情而已。對正義社會來說,道德參與也會是一種前景更好的基礎。」
心得 「正義」可以被區分為兩大類:以邊沁為首的功利主義、效益主義,正義代表著是追求最大多數人的福祉,代表最大公約數的利益與良善;另一派則是以康德為代表的絕對論道德主義,有一種絕對的教條可以超越這些被選擇與橫量的利益。而大多數人都是兼具這兩種正義觀,並隨著情況而游移不定的。 因此兩方的正義是沒有決對的正確或錯誤,一件事情如果從不同的角度去觀察,就會得到不一樣的結論。所以當遇到一個與自己相左的人,不要生氣;也不要認為對方是錯的,給予尊重,互相包容。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