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消費與環保標章 臺南市環境保護局 稽查員 譚家驊
大綱 壹、綠色消費與環保標章 貳、如何落實綠色消費 參、結語
綠色消費與環保標章 我們所面臨的環境問題 1.氣候變化 6.空氣污染 2.能源 7.廢料管理 3.水 8.臭氧層破裂 4.生物多樣性與土地運用 9.海洋與漁業 5.化學物質、有毒物質、重金屬 10.森林濫伐
綠色消費與環保標章 過度消費的生活 綠色採購(消費)是一種減少地球資源消耗的行動。 大量的資源消耗拋棄 追求流行,不停的汰換產品 換來個黑白的地球 綠色採購(消費)是一種減少地球資源消耗的行動。
綠色消費與環保標章 我好想要……. 想要?還是需要? 我需要的是 …… 「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太多。」
綠色消費與環保標章 何謂綠色消費? 日常生活採行簡樸節約原則。 生活必需品的消費,考量產品對生態環境的衝擊,而選購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對環境傷害較少、污染程度較低者。
綠色消費與環保標章 我國環保標章 + 以「一片綠色樹葉包裹著純淨、不受污染的地球」,象徵「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的環保理念。
綠色消費與環保標章 國內環境保護產品分類 類別 發證單位及核發條件 標誌 第一類 環保署(符合規格標準) 環保標章 第二類 環保署 (非第一類項目,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 無 (發給證明文件) 第三類 經濟部能源局、水利署 內政部建研所 節能、省水、綠建材
綠色消費與環保標章 環保標章申請及驗證 1.迄99年2月底訂定112項規格標準。 2.迄99年4月驗證通過5,261件產品。 3.99年4月有效環保標章產品約2,207件。 資源回收製品 省電產品 日常用品 清潔用品 OA辦公室用具 工業類 資訊產品 可分解產品 利用太陽能資源 家電產品 有機資材產品 服務類(環保旅館) 省水產品 建材
如何落實綠色消費 一、推動機關綠色採購 二、綠色採購相關法規 三、機關如何落實綠色採購 四、建立環保產品經銷資訊 五、辦理綠色消費宣導活動 六、環保標章電子化管理及行銷
一、推動機關綠色採購 1.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91年1月起實施。 2.實施對象: 行政院直轄機關及縣市政府暨其所屬機關。 95年起擴及總統府、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
二、綠色採購相關法規 (一)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 1.立法委員審議政府採購法時主動建議納入。87年5月27日公布,88年5月27日施行。 2.機關得優先採購下列環保產品,並得允許10%以下價差優惠,鼓勵廠商生產環保產品: 取得政府認可之環保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 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 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
(二)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1.由工程會與本署於88年5月26日會銜公布,並與政府採購法於 88年5月27日同步施行。 2.招標文件中規定欲適用優惠措施之廠商須於投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資料供審查(第十條) : 產品係屬第一類、第二類或第三類產品及其證明文件影本。 產品效能與招標文件之規定相同或相似之比較及其說明或證明資料。 允許價差優惠之採購,產品省能源、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總金額及計算方式。 其他必要資料。
3.優惠價差之訂定(第十一條) 優惠比率由機關視個別採購之特性及預算金額訂定之,並載明於招標文件,但不得逾百分之十。 優惠比率=招標文件所定使用期間內(環保產品-非環保產品)省能源、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總金額 /非環保產品中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價 x 100% 。 實際優惠比率逾招標文件所定優惠比率者,以招標文件所定優惠比率計;未逾者,以實際優惠比率計。 欲適用價差優惠之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產品預估省能源、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總金額及其計算方式。
4.決標方式(第十二及十三條) (1)未定價差優惠比率 非環保產品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得以該標價優先決標予環保產品廠商。 前項環保產品廠商僅1家者,得洽該廠商減價至最低標之標價決標;在2家以上者,得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該環保產品廠商減價一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 依序洽各環保產品廠商減價時,應優先洽第一類及第二類產品廠商減價,無法決標時再洽第三類產品廠商減價。
(2)已定價差優惠比率 環保產品廠商之最低標價-非環保產品廠商為最低標價<招標文件所定價差優惠比率以內者,決標予環保產品廠商;逾價差優惠比率者,不予洽減,決標予該非環保產品廠商。 招標文件所定價差優惠比率以內之環保產品廠商家數在二家以上者,機關應優先決標予第一類及第二類產品廠商,且不以第三類產品之標價是否低於第一類及第二類產品之標價為條件。
(三)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十二條 目 的 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 適用對象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或機構、軍事機關 施行作為 目 的 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 適用對象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或機構、軍事機關 施行作為 應優先採購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產品、本國境內產生之再生資源或以一定比例以上再生資源為原料製成之再生產品 應優先採購產品項目、再生資源或再生產品應含再生資源之比例,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四)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指定採購項目 辦公室用文具紙張用品:自動化(OA)用紙、紙製文具及書寫用紙、衛生用紙。 辦公室用設備:電腦設備(包括個人電腦、主機、滑鼠、監視器、鍵盤、列印機、印表機回收再利用碳粉匣)、黑白影印機、傳真機、筆記型電腦。 電器類:冰箱、冷氣機、洗衣機 、微波爐 、除濕機 、照明設備(省能源精緻型螢光燈 、螢光燈啟動器 、螢光燈管)、多功能事務機、飲水機。 其他:二段式省水馬桶、堆肥、清潔用品、水性塗料、回收木材再生品(含木製家具)、使用回收紙之包裝用品、塑橡膠再生品、塑膠類管材、建築用隔熱材料、資源化磚類建材、自然循環式太陽能熱水器、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生物可分解塑膠。
綠色採購申報 最新消息區 功能列 採購成績提醒 操作手冊下載 系統公告區 綠色消費指南 法令公告區 法令公告區 資料下載區
綠色採購申報-機關須辦理事項 月確認-每月20日前確認前月採購金額 填報採購金額-小額採購填報、修正系統匯入採購資訊 填報記事系統-辦理活動及會議填報
三、機關如何落實綠色採購 共同供應契約 指一機關為二以上機關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財物或勞務與廠商簽訂契約,使該機關及其他適用機關均得利用該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 廠商與訂約機關簽訂共同供應契約後,即有義務依約供應採購標的予該契約之所有適用機關。 適用機關以外之機關,於徵得廠商同意後,得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4條第6款) 。 適用機關有正當理由者,得不利用本契約,並應將其情形通知訂約機關。(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6條第2項)。
四、建立環保產品經銷資訊 http://greenliving.epa.gov.tw 建立環保產品經銷資訊,並公布周知,以利全民查詢及推動綠色採購 http://greenliving.epa.gov.tw
五、辦理宣導活動 辦理宣導活動、設計宣導短片或活動成果影片上傳You Tube,以供綠色生活資訊網影音專區串接播放,並借中英文關鍵字查詢,向全球宣導我國推動成果
六、環保標章電子化管理及行銷 http://greenliving.epa.gov.tw 1.建置綠色生活資訊網,加強環保標章產品管理及行銷,並成為綠色消費入口網站,目前每日瀏覽網站近萬人次,97年1月1日迄今累計逾800萬人次上網瀏灠。 http://greenliving.epa.gov.tw
2.綠色生活資訊網內容 綠色消費知識分享 影音專區 兒童專區 英文網頁
結語 一、當一個聰明的綠色消費者 二、擔任綠色消費傳播種子 三、檢舉不實綠色產品或提供綠色消費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