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与社会 保障法(六) 华东政法大学 方乐华
㈢社会保障法律体系P260 立法构建完善的 社会保障法体系 1、社会保障给付法 实体+程序:给付对象、资格、申领和标准的法 社会保险法、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2、社会保障行政法 社保行政地位、职责、权限、监督及基金管理的法 渊源:《宪法》--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社会保障行政组织法、基金管理法、行政监督法 3、社会保障争议处理法 社会保障纠纷复议、调解、仲裁、诉讼的法 立法构建完善的 社会保障法体系
㈣社会保障立法的演变P220、252 英国:世界第 一部济贫法 1、社会救济立法 英国具有浓厚的救济传统 教会、个人慈善济贫 1536年亨利济贫法 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 值得救济、不值得救济理念 日本:1874年恤救规则 代表追究个人贫穷责任之旧理念时代的首尾 丹麦:1891年老龄年金法 确立社会承担责任的新理念 英国:1947年国民救济法 日本:1945年生活保护法 德国1961联邦社会救济法 确立受救济是一种权利 英国:世界第 一部济贫法
2、社会动荡萌生社会保险立法 铁血宰相:一个期 望得到养老金的人 会变得不那么好斗 十九世纪末德国 俾斯麦统一德国进程 连年内外战争:普丹、普奥、普法 民不聊生、社会动荡 革命思潮、工人运动勃发 一边镇压一边伸出橄榄枝 俾斯麦最初设想的是非缴费性的养老抚恤金制度 创建仁慈式家长国家形象,不想让工人分担,以免他们认为利益是挣来而非来自国家慷慨赐予 劳动者不想让国家控制工人自主组织的保险基金 创制社会保险制度 铁血宰相:一个期 望得到养老金的人 会变得不那么好斗
社会保险制度诞生129年 德国1883年《疾病保险法》 1884年《工业伤害保险法》 1889《老年与残疾保险法》 1911年《孤儿寡妇保险法》 1911年《社会保险法典》 1990年《护理保险法》 英国1911年《国民保险法》建立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 1918年魏玛宪法最 早写入生存权保障
3、经济危机触发社会保障立法 1929.10.28华 尔街股市暴跌拉 开经济危机序幕 20世纪30年代世界性经济危机 美国是风暴中心:GNP下降40% 失业者占50% 爆发一百余万人游行 无社保的美国社会面临崩溃边缘 罗斯福速抵欧洲考察 推出新政:35年建立综合性社保制度 社会保障有受命于危急之中的使命和功效 1929.10.28华 尔街股市暴跌拉 开经济危机序幕
美国的综合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济署 失业保险署 美国改变单项立法,采取综合立法体例 1935年,罗斯福政府颁布《社会保障法》 联邦设立“社会保障署”实施统一养老保险 联邦和州政府共同实施失业保险 联邦政府资助州实施各种社会救济、福利项目 美国开创社保立法新纪元 使社会保障成为有机的社会系统 社会救济署 失业保险署
4、立法构建福利国家 英国建成世界上 第一个福利国家 贝弗里奇报告:社会保障作为综合社会发展政策一部分 普遍性:公民一项权利 全面性:摇篮到坟墓的保障 综合性:多层次立体型保障 基本性:维持正常生活,无须其他救济和资助为标准 1944:国民保险部法 1945:家庭津贴法 1946:国民工伤保险法、国民保险法、国民保健事业法 48:国民救济法、儿童法 工党政府宣布建立福利国家 高福利留下福利病隐患 英国建成世界上 第一个福利国家
希腊危机背后的高福利阴影 大部分债务用于福利 大政府小社会:庞大公务员队伍--高福利的既得利益者 削减公共开支触动既 得利益者:公务员 月享5到1300欧元额外奖金,奖金名目随意而离奇 会用电脑、会说外语、准时上班均能获得奖金 公务员的未婚或离婚女儿父母死后可续领养老金 单公务员福利,政府每年拨款10亿欧元 平均53岁退休,在欧洲可谓首屈一指 另一问题是强大的工会:被称为勒索雇主的利器 削减公共开支触动既 得利益者:公务员
希腊社保在15年内将崩溃 政府一直想卖掉负债累累国航公司,遭到工会阻拦 后来成功,条件是高额赔偿金和重新雇用4600职员 导致码头工人也是公务员 养老金节节攀升:2050年将达GDP的12% 取消公务员额外奖金;第13、14个月工资,引起愤怒和不满 全国已经举行四次大罢工 整个社会奉行享乐主义,社会效率日趋低下 惟降低生活才能度过危机 改革养老保险 裁减公务员 削减公务员福利 公务员工会组 织全国大罢工 欧盟:只有大幅度 削减福利才给予救助 希腊:欧洲的缩影 专家:高福利不改 革,社会难以进步 经济难以发展
高福利拖累整个欧洲沉沦 西班牙:2010削减公务员工资5%;2011冻结工资 削减残疾补助3.75亿美元 取消新生儿3000美金补助 退休从65延长到67 卡梅伦要百姓同过紧日子 退休女性从60延长至65;男性从65延至66 取消新生儿360美金补贴 法国要延长退休年龄;德国削减失业补贴 各国工会酝酿大罢工 非军事超级大国、经济超级大国,是生活超级大国 忽然发现战略缺陷:欧洲负担不了如此舒适的生活
5、社会保障国际立法P252 ILO 国际劳工组织 1919年根据《凡尔赛和约》,作为国际联盟的附属机构成立 1946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总部在瑞士日内瓦 中国是创始国之一,1971年恢复合法地位 截止2004年,有一一七个成员国 实行三方代表制:政府2人雇员和雇主代表各1人 主要法律文件:国际劳工公约ILC和国际劳工建议书ILS ILO 国际劳工组织
提供社保综合性标准,为各国立法提供基础和准则 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 疾病 津贴 失业 津贴 养老 金 45% 45% 40% 社会保障国际宪章 生育 津贴 残疾 津贴 遗属 津贴 有妻 子和两 个孩子的 男子 45% 40% 40% 1952 制定 第102号公约 家庭 津贴 工伤 津贴 医疗 护理 40~50% 提供社保综合性标准,为各国立法提供基础和准则
6、中国的社会保障立法P224 西北政法大学校园雕塑 中国宪法上面顶着地球 宪法渊源:第43、44、45、46、48、49条 1951:劳动保险条例 1990: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1991: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2:妇女权益保障法 1994:劳动法-间接渊源 1996: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9: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003:工伤保险条例 2007:劳动合同法-间接渊源、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10:社会保险法 西北政法大学校园雕塑 中国宪法上面顶着地球
税法:向单位、富人开征社会保障领域税收--一种假性税收 ㈤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理 1、第二次分配原理 税法:向单位、富人开征社会保障领域税收--一种假性税收 依法承担 宪法、社保法 二 次 分 配 形 成 新 财 产 权 贫困者 国家 税收 社会 救济、福 利、优抚 费用 实 现 社 会 相 对 公 平 、 合 理 福利对象 国富民穷 优抚对象 第 一 次 分 配 贫富悬殊 退休者 马太效应导致分配不均 公民 收入 各种 社保给 付法 形成财产权 疾病者 失业者 超额利润 工伤者 依法均额缴纳 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 险费用 单位 利润 生育者 失供遗属
晚年平等:养老保险再分配原理 30年缴 172800 工龄10年 225 过渡290 基础600 账户1980 3095 10000 个人账户 237600 人均工资2000 人均工资3000 缩小收入差距 30年缴 28800 工龄10年 225 过渡260 基础600 账户396 1481 1000 企业补5760 个人账户 47520 10倍→2倍
2、群体间互助共济的基本原理 养老:丧 劳收入中 断。老年 与勤劳群 体世代间 收入转移 医疗:患 病收入中 断。体弱 多病与健 康群体间 失业:丧 失谋生手 段。失业 与就业群 体间互助 共济 工伤:因 公伤亡。 伤亡与安 全群体、 企业间互 助共济 残保:先 天后天弱 体。残疾 与正常群 体间互助 共济 义务教育 缺教育资 源、能力 贫困与纳 税群体间 互助共济 五保户: 丧生存能 力。赤贫 与纳税群 体间赡养 抚养关系 低保:收 入贫困线 贫困与纳 税群体间 救助关系
互助共济抵御系统性风险 市场经济、制度、政策等的缺陷形成之社会风险:一种不可抗力 任何系统性风险都有蜂蜜效应:受害最深最大的是社会弱势群体 一家四口 爸爸失业 妈妈赶紧怀孕 丈母娘去美 国照料孕妇 给予失业给付,通过勤劳者与失业者互助共济帮助其度过难关 全球化让 世界陷入 系统风险 个人家庭 受害尤甚 中国出口 企业倒闭 工人失业 美国消费 急剧削减 朝九晚五 四处溜达
3、社会共同负担原理 ⑴社会保险的三方共同负担 个 人 失业 保险 1% 医疗 保险 2% 养老 保险 8% 失业 保险 2% 工伤 保险 住房公积金7% 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 总共18% 8%个人 养老账户 个 人 失业 保险 1% 医疗 保险 2% 养老 保险 8% 2%个人 医疗账户 单位的社保负担畸高 国家让税;扮演最后出场角色 缴费基数是该企业所有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其他省市42.5% 住房公积金7% 沪单位 46.5% 养老 保险 20- 22% 医疗 保险 10- 12% 失业 保险 2% 工伤 保险 0.5~3% 生育 保险 0.5% 企业
财政预算:通过专项税建立专项基金实施社会救助、福利给付 与传统税赋相比,在性质和目的上完全不同,故称为假性税赋 ⑵社会救助与福利的负担原理 财政预算:通过专项税建立专项基金实施社会救助、福利给付 与传统税赋相比,在性质和目的上完全不同,故称为假性税赋 纳税人 低保 给付 1%富人 占储蓄 60% 存款人 专项税:存款税 教育 附加 税 义务教 育专项 基金 义务 教育 用人单位
㈥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念 生命像蜡烛 点燃-燃烧-成灰 1、生存权保障理念P244 ⑴概念 人的生命权不能随意剥夺 公民有在社会生存的权利 公民有象人那样活着权利 每个公民都有象人那样尊严地活着的权利 生存权是人权的核心 1918年《魏玛宪法》最早把生存权写入宪法 《联合国宪章》确认生存权是基本人权 《世界人权宣言》确认生存权为社会保障权 生命像蜡烛 点燃-燃烧-成灰
生存权的内在结构 健 康 权 物 质 享 受 权 生命权 文明生 权活 尊 严 权 发展 享受权 追求幸福权
生存权兼具硬权利和软权利的特征,立法中硬权利可能被软化 生存权的性质和特征 法律 诞生前 就存在 生命维 持的客 观权利 无法律保 护,难以 得到保障 形式上 成为法 定权利 法前权利 自然权利 硬权利、抽象 软权利、具体 生存权兼具硬权利和软权利的特征,立法中硬权利可能被软化 随出生 自然产生 随死亡 自然消灭 与生俱来 伴随终身 生存权 终身专属 不可剥夺 不可转让 不可继承
生存权被具体标准软化的案例 由于给付 水平低, 生活非常 清苦 哥哥做生 意赚钱后 予以接济 朝日 茂 迫使政府 提高保险 救济标准 身患肺结核(当时是不治之症):病痛折磨、贫困潦倒 接受两项 救助:肺 结核免费 治疗;贫 困救济 由于给付 水平低, 生活非常 清苦 哥哥做生 意赚钱后 予以接济 朝日 茂 引起日本社会广泛关注,引发要求提高社会保障水准的社会运动 迫使政府 提高保险 救济标准 一审胜诉 二审败诉 三审骑墙 愤而告厚 生大臣标 准低违宪 穷困不文明 明最低生活 宪法:文 被发现 停止免 费医疗
社保基本功能:生存权保障 工伤保险 伤残津贴 75-90% 本人工资 伤残补偿 18-24月 本人工资 护理月均 30-50% 1-4级 抚恤:配偶40%;其他 30%;孤老、孤儿增10% 丧葬6个 月工资 补助48-60 月均工资 工亡
残疾人的生存权保障 康复机构2万;1524万不同程度康复 城镇就业433.7万;农村1696.6万 日:企业1.5% 残疾人雇佣条例 公共企业1.9% 国家机构2% 残疾人雇佣条例 2007.5.1实施 雇佣比例1.5% 美:各类企业3% 不足支付残疾 人就业保障金 意:超35人企业5% 盲聋弱智就学率80.7% 荷:不同行业3-7% 当地年均工资60% 城镇就业433.7万;农村1696.6万 康复机构2万;1524万不同程度康复 沙特:50人以上企业 盲聋肢残各占1% 强调同工同酬 日:少雇1人每月罚 4万;多雇1人奖2万 设立专门 福利工厂 奥:罚1600奖1200
2、社会连带(互助共济)理念 ⑴概念 人们在社会分工基础上 形成互相依赖关系 每个人都各司其职 并意识到自己必须依靠他人和社会 从而形成互相间的依赖感、团结感、与社会的联系感 社会连带理念是互助共济的理论依据 成为社会保障基础要素 没有社会连带,国家无法独自承担社保重负 互助共济 风雨同舟
⑵社会国原则与社会契约理念 卢梭:社会契约论 社会保障是社会契 约论的伟大实践 宪法基本原则:德国是民主的社会合作的国家 通过合作保障有尊严最低生存、遭遇风险时生活安全;实现更多实质性平等 平等原则是一种肆意禁止 优待A对B就是不公正,应当有充分的社会理由 卢梭:我们以自身及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在共同中接纳每个成员作为全体不可分割一部分 公意:社会连带 日本国民年金法:本年金依靠国民共同连带防止年老、残废死亡等困境,达到维持基本生活之目的 卢梭:社会契约论 社会保障是社会契 约论的伟大实践
3、追求社会实质平等理念P264 ⑴概念 形式平等--法律平等 实质平等--事实平等 社保法追求资源配置、收入分配上的事实平等 实质平等≠绝对平均 承认贫富客观存在;通过干预达到可控的适当程度 总体:平等保障生存权利 无差别请求救助权利 基本生活享受权 分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成果的权利 接受均质教育的权利 人类的理想 不懈的追求
人类殊途同归--迈向理性的、实质平等的道路 ⑵人类追求实质平等艰难历程 原始 社会 生而 平等 奴隶 社会 人身 占有 封建 社会 人身 依附 资本 主义 形式 平等 资产阶级打开平等权利 人生而平等是形式上平等 社会 主义 理想 平等 社会 改革 实质 平等 社会 改良 实质 平等 实质不 平等造 成矛盾 激化 人类殊途同归--迈向理性的、实质平等的道路
对弱势群体一箭三雕的实质保护 社会保障饭店 为贫困 者提供 低廉饭 菜 为长期 失业者 提供1 年工作 学习饭 店经营 管理烹 饪 提高贫 政府开 办饭店 为贫困 者提供 低廉饭 菜 为长期 失业者 提供1 年工作 学习饭 店经营 管理烹 饪 社会保障饭店 提高贫 困阶层 生活素 质 无息 贷款 开办 饭店 帮助 自立 摆脱 困境
三、中国社会保险法专论 历经三年终于通过 2010.10.28公布 2011.7.1开始实施 ㈠基本原则P236 1、广覆盖原则-普遍性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医疗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医疗 2、保基本原则-社会化 社保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以上的生活个人家庭负责 3、多层次原则 社保、企业年金、商保 4、可持续原则-兼顾公平和效率 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5、社保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历经三年终于通过 2010.10.28公布 2011.7.1开始实施
㈡中国社会保险的实施过程 人力资源 与社会保 障部系统 依法征缴 组织互助 共济团体 社保基金 管理中心 分类建立 各种基金 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 生育 社保基金 管理中心 税务机构 单位、个人 实施互 助共济 法定 给付 对象 标准 期限 工伤 认定 鉴定 男60 女50 55 合法 生育 非主观 失业 门急诊 住院
1、缴费基数及其上限和下限 缴费是法定义务 职工:8、2、1;单位:22 12、2、0.5~3、0.5% 基数:本人上年月均工资 统筹地区所有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 会计年度:4.1~次年3.31 上限:本人月均工资超当地平均工资300%部分 无须缴费,为缴费上限 体现基本保障特点 下限:本人月均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时 按平均工资的60%缴费,为缴费下限 确保老年基本收入 缴费是法定义务
职工月均工资低于60%如何缴 11% 费率 缴66元 应缴99元 差额部分谁缴? 99÷600=16.5% 差额33元 月均600元 缴费 下限 下限900 当地平均 1500元 按11% 费率 应缴99元 工资低费率反而比别人高:不公平 差额部分谁缴? 99÷600=16.5% 差额33元
1、销售公司是否违反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案例 1、销售公司是否违反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 合同约 定每人 每月销 售利润 为4万 未完成 定额者 每月底 薪600 不缴4金 完成利 润者薪 水2000 缴4金 超额者 可以提 成利润 30% 销售公司 2、这样的公司如何为职工缴费? 3、劳动仲裁如何裁决? 要求按当 地最低工 资900补 足工资 补缴4金 销售员 从进单 位始, 均未完 成定额 每月一 直只有 底薪 600 1年后 实在无 法生活 辞职
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案例 少缴保险费 工资 5000元 1、单位这样做的目的何在? 2、合同约定能否对抗缴费规定? 单位提出 按2000元 缴社保费 工资 5000元 少缴保险费 3、社保行政该如何处理? 单位以劳 动合同约定 为由抗辩 被社保行 政查到要 处罚 劳动者觉得 可以少扣钱 同意少缴 社保行政 该如何应对
1、养老金给付的要件 领养老金啦 ⑴年龄要件:男60;女50~55 ⑵缴费要件:满15年 改革前参加工作有工龄者:缴费至少满5年 工龄应当满10年 不足15年可以补缴;可以转入新农保、居保 ⑶协助要件: 申请义务:退休证明、户籍证明 提供转账账户:银行、邮政储蓄 定期提供生存证明 领养老金啦
2、养老金计发办法和标准⑴ 养老金计算事关每个 退休公民的切身利益 以93年开始缴费为界 之前的工作年限称工龄;之后称缴费年限 养老金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金 ⑴93年起工作的人员 基础养老金:缴费满1年发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均工资的1% 个人账户金:储存额÷计发月数(年龄系数) ⑵92年底前参加工作 基础养老金:同上 个人账户金:同上 过渡性养老金:1840×工龄数(加上利息)÷120 养老金计算事关每个 退休公民的切身利益
养老金计发体现权利义务一致 60系数139;55系数170;50系数195 缴1年按人均工资1%计发 30年缴 172800 60岁退 2143.2 个人账户额÷ 139=1243.2 6000 基础养老金= 3000×30% 人均工资2000 退休时人均工资3000 权利义务对应 20年缴 115200 50岁退 1190.8 6000 个人账户额÷ 195=590.8 基础养老金= 3000×20%
40 233 52 185 64 109 41 230 53 180 65 101 42 226 54 175 66 93 43 223 55 170 67 84 44 220 56 164 68 75 45 216 57 158 69 46 212 58 152 70 47 208 59 145 48 204 60 139 个人账 户储存 49 199 61 132 额÷计 发月数 50 195 62 125 缴费1 年计发 51 190 63 117 月均工 资1%
养老保险旧计发办法 30年缴 2040 172800 6000 20年缴 1560 115200 6000 60岁退 个人账户额÷ 120=1440 6000 基础养老金= 3000×20% 人均工资2000 退休时人均工资3000 权利义务不甚对应 20年缴 115200 50岁退 1560 6000 个人账户额÷ 120=960 基础养老金= 3000×20%
改革后的养老金计发办法⑵ 93年起工作的人员 基础养老金: (申领时上年度当地月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金:储存额÷计发月数(年龄系数) 92年底前参加工作 基础、个人账户金同上 过渡性养老金:虚帐实记额及其利息÷120 11.1.1~13.12.31设置3年过渡期;11年低于1按1;12年低于0.85按0.85;13年低于0.75按0.75
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计算方法 ①逐年计算本人月缴费工资指数:2010年底前指数均为1;2011开始,本人月缴费基数(如11年3000;12年4500)÷上年度当地月均工资(如11、12年均为3000)=指数1或1.5 ②(本人缴费指数×缴费月份,再相加)÷ 总缴费月份= (1 × 25年×12月)+(1 × 1年×12月) (2011)+(1.5 × 1年×12月)(2012) = 330 ÷(27年×12月) =1.0185(保留小数点4位) ③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4000 (申领时上年度当地月均工资)× 1.0185 =4074元; ④基础养老金: (申领时上年度当地月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 (4000 +4074) ÷2×(1%×27 )= 1090元
养老金计算方法实践一下 甲2011年前总共缴费30年,2011年缴费基数3000元,2012、2013年缴费基数均为5000元,2014、2015年缴费基数均为5500元,2016、2017年缴费基数均为6000元。2018年3月底60岁退休。 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2011年为3000元、2012年为3200元、2013年为3400元、2014年为3500元、2015年为3800元、2016年为4000元、2017年为4500元。 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为208500元;虚帐实记额(过渡性养老金)及其利息为23920元 其每个月的养老金有多少?
养老金计算方法实践一下 (1×30年×12) + (1×1年×12) + (5000 ÷ 3200×1年×12) + (5000 ÷ 3400×1年×12) + (5500 ÷ 3500×1年×12) + (5500 ÷ 3800×1年×12) + (6000 ÷ 4000×1年×12) + (6000 ÷ 4500×1年×12) 360+12+18.75+17.6471+18.8571+ 17.3684+18+16 =4786.6226 4786.6226 ÷(37年×12 ) =1.0780 1.0780×4500 =4851 (4851 +4500)÷2 ×(1%×37) =1729.935 208500 ÷139=1500 ;23920 ÷120=199.333 每个月的养老金3429.268
剥夺养老权利须由立法审视 犯罪 入狱 养老金 停发 监狱 待遇 养老金1500 1、由行政部门剥权是否太不审慎? 2、保险关系与刑事关系是两种法 律关系 3、其享受养老权益是履行缴费义 务结果 家有无业 妻、儿子 失业在家 监狱 待遇 养老金1500 4、停发养老金后,其无业妻女怎么办?
1、社保局该否答应债主要求,直接将养老金给债主? 关于养老保险的案例 1、社保局该否答应债主要求,直接将养老金给债主? 求以养老 金抵债 债主要 退休无 力偿还 退休前 的欠债 养老金2000 2、如果法院不支持债主,债主该怎么办? 起诉社 向法院 保局 法院会 支持债 主吗? 遭社保 局拒绝
5、失业保险立法 ⑴国务院的三个条例 86年国务院:《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办法》 93年国务院:《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各地立法超越中央立法 1999年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 失业职工挂 牌自我推荐
⑵失业保险的基本制度 ○缴费 个人:月均工资1% 单位:2% ○享受待遇的要件 缴费满1年以上 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 办理申领手续 有求职要求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就业服务机构: 退工、失业 求职登记、申领 解约后15天内,由单位办理退工手续 职工失业后30内 持户口簿、身份证、退工单办理失业登记 同时办理求职登记,领取《劳动手册》 持《劳动手册》办理申领手续 次月起领取失业金 就业服务机构: 退工、失业 求职登记、申领
○失业保险给付标准 核定给 付标准 缴费满1年未满2年领取2个月失业金 缴费每满1年增领2月 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离退休不满2年者,可申请继续领取,标准为金额的80% 失业期间自谋生路者可一次性领取 未领满期限可保留,再次失业合并计算 核定给 付标准
累计缴费 年龄 1-12个月 13-24个月 满1不满10 <35 259 215 >35 296 237 满10不满15 333 267 满15不满20 <40 >40 370 满20不满25 <45 >45 389 312 满25不满30 <50 >50 407 326 30以上 不论年龄 1999年 上海市 标准
○失业保险其他待遇 失业保险中心 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 生育补助金 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可领取3个月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 失业期间患病可领取发生额70%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期间死亡,家属可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失业保险中心
暂停或停止失业金情形 ○暂停:重新失业时可领取剩余期限 应征服兵役 考入全日制学校 就业 被劳动教养或判刑 ○停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移居境外 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机会
6、工伤保险立法 有毒气体泄漏 87年发布《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96年发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96年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2003年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 有毒气体泄漏
工伤保险基本制度 交通事故:工伤 ⑴缴费 个人不缴费,差别费率-行业差、行业内浮动 ⑵工伤认定要件 工作时间、场所因工 因工作职责受暴力伤害 因工外出受伤或事故中下落不明 职业病 上下班交通事故伤害 工作中发病或48时死亡 公益抢险中受伤 伤残军人旧伤复发 交通事故:工伤
⑶工伤认定的申请程序 发生后30天内,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事人或亲属、工会在1年内得以申请 递交文件: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生诊断证明 当事人或亲属认为是工伤,单位认为不是,由单位举证 劳保部门自受理申请60天内,作出认定决定
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业病 造成残疾;影 响劳动能力 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三级 程序: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从专家库随机抽3~5名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委员会根据鉴定意见作出结论 不服结论,15天内向上级鉴定委申请再鉴定 工伤、职业病 造成残疾;影 响劳动能力
⑸工伤保险待遇 住院 治疗工伤 基金100% 负担 工伤基金: 康复、假眼 假肢、轮椅 矫形器等 患病 医疗保险 待遇 生活护理: 上年度当 地月均工 资30~50% 伙食补贴: 单位出差 标准70% 工资待 遇不变
1级-6级工伤的待遇 4-1级:伤残补助金18-24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75-90%本人工资 按津贴缴纳医疗保险 退休:享受养老保险,低于津贴时补足 6-5级:伤残补助金14-16个月本人工资 适度安排工作,不能工作伤残津贴60-70%本人工资 按津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本人终止合同:单位支付工伤医疗、伤残就业补助金
7级-10级工伤、工亡的待遇 10-7级:伤残补助金6-12个月本人工资 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 支付工伤医疗、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亡:丧葬补助--6个月当地月均工资 工亡补助--48-60个月当地月均工资 遗属抚恤金--配偶40%;其他30%;孤老、孤儿增10%
7、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农民工潮 ⑴保障对象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 ⑵保障内容 工伤(意外事故)、医疗、老年补贴 ⑶适用范围 经批准使用的单位、无单位外来务工人员 ⑷不适用对象 家政、农业劳动者 农民工潮
⑸缴费基数和费率 建筑业是农民工大户 总人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60%为基数 费率为12.5% 外地施工单位缴费费率:7.5% ⑹缴费方法:3个月一期,一次缴3个月 ⑺保险待遇 ①工伤保险待遇 与城镇职工同待遇,一次性支付 25岁以下1-10级 78.9 ;70.8; 62.8; 44.3 28.3; 21.9; 4.0; 3.0 2.0; 1.2万 建筑业是农民工大户
②住院医疗待遇 起付线:年均工资10%;超过部分,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 医疗待遇的上限 缴费满3个月,上限为年均工资 满6个月年均工资2倍 满9个月年均工资3倍 1年以上年均工资4倍 医疗待遇
③老年补贴待遇 连续缴费满1年 获1份老年补贴凭证 凭证金额:缴费基数的5% 男60岁;女50岁 凭老年凭证,一次性兑现老年补贴 外来施工单位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年老回乡 领取待遇
8、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 适用范围:郊区用人单位、本籍从业人员 缴费: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60%为基数 费率:24%;其中养老17%、医疗5%、失业2%;工伤另缴 养老待遇:缴费满15年(5年+10年工龄),可领取月均工资20%;多缴1年增0.5%;最高不超30% 未满足条件的,可延续缴费至男65女60;已缴5年者可一次性补缴至15年
积累制医保卡的困惑 医疗待遇:住院、门急诊大病 第一次住院:起付费为上年度月均工资60%的10% 第二次住院为5% 超过部分:医保基金支付70%;退休者为80% 门诊大病不设起付费,负担比例同住院 失业待遇同城镇职工办法 生育待遇:生活津贴(上年度月均工资60%;缴费未满1年的为最低工资) 生育医疗同城镇职工 积累制医保卡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