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主流化專題課程及團體工作坊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 性別主流化專題課程及團體工作坊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陳惠馨 政治大學法律科技整合研究所所長 2007年3月28日2:00-5:00
台灣與「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2007年1月5日 立法院院會今天通過行政院函請 審議「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對於台灣的意義: 國際公約國內法化,宣示台灣保障婦女權益決心
立法院通過公約之後的意義 公約第二十五條 1.本公約開放給所有國家簽署。 2.指定聯合國秘書長為本公約的保存者。 3.本公約須經批准,批准書交存聯合國 秘書長。 4.本公約開放給所有國家加入,加入書交存聯合國秘書長後開始生效。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意義 《聯合國憲章》重申對基本人權、人的尊嚴和價值以及男女權利平等的信念。 《世界人權宣言》宣布,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人人有資格享受該宣言所載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得有任何區別,包括男女的區分 國際人權盟約以及其他國際人權文書禁止基於性別的歧視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意義 各締約國譴責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商定毫不拖延地採取一切適當措施,執行消除對婦女歧視的政策 各締約國決心確保婦女充分和平等地享有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並採取有效的行動,防止侵犯這些權利和自由,
何謂對於婦女的歧視 公約第一條 在本公約中,"對婦女的歧視"一詞指基於性別而作的任何區別、排斥或限制,其影響或其目的均足以妨礙或否認婦女不論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認識、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權和基本自由。
歧視婦女與社會情境 西方婦女處境從人權觀念歷史發展談起 一、西方觀點:人權觀念從何而來? 1215年的英國大憲章 1789年法國大革命:時代背景 主訴求: 自由、平等、博愛 1933-1945年德國的發展(弱勢團體 處境:猶太人、障礙者、外國人) 1945年國際的發展—談的是誰的人權?
歧視婦女與社會情境(二) 二、東方觀點—從台灣出發 台灣不同性別者的人權為何 自由在哪裡?平等何在?我們追求什麼? 當西方談宗教自由與遷徙自由時,我們談什麼? 台灣人民在哪裡不自由?在哪裡不平等? 婦女人權處境跟男性人權處境有何不同? 產生現代這樣處境原因何在?
「性別主流化」意義: 性別主流化與公約間的關係 所有政府的立法、政策與計畫 要具有性別觀點政府在作決策之前,對於該決策 對於女性和男性的影響分別進行分析研究 透過性別主流化看到差異、弱勢
性別主流化與公約的關係 (二) 人權保障對象—男人、女人、還有哪些分類 自由、平等對於弱勢者的意義 從對於男性、女性的意義談起 跨性別者:包括性特質、性傾向、性別認同 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中不同的處境者的人權
回到公約內容 締約國有義務保證男女平等享有一切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和政治權利 在聯合國和各專門機構主持下所簽署旨在促進男女權利平等的各項國際公約 考慮到對婦女的歧視違反權利平等和尊重人的尊嚴的原則,阻礙婦女與男子平等參加本國的政治、社會、經濟和文化生活,妨礙社會和家庭的繁榮發展,並使婦女更難充分發揮為國家和人類服務的潛力
「性別主流化」名詞來源 「性別主流化」: Gender Mainstreaming =「社會性別主流化」 1985年提出消除「性別盲」 1995年提出「性別主流化」 追求性別平等的行動策略
締約國如何實踐公約的承諾(一) (a) 男女平等的原則如尚未列入本國憲法或其他有關法律者,應將其列入,並以法律或其他適當方法,保證實現這項原則; (b) 採取適當立法和其他措施,包括在適當情況下實行制裁,以禁止對婦女的一切歧視; (c) 為婦女確立與男子平等權利的法律保護,通過各國的主管法庭及其他公共機構,保證切實保護婦女不受任何歧視;
締約國如何實踐公約的承諾(二) (d) 不採取任何歧視婦女的行為或做法,並保證政府當局和公共機構行動都不違背這項義務; (e) 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任何個人、組織或 企業對婦女歧視; (f) 採取一切適當措施,包括制定法律,以修改 或廢除構成對婦女歧視的現行法律、規章、習俗和慣例 (g) 廢止本國刑法內構成對婦女歧視一切規定。
台灣目前推動公約的狀況— 性別主流化施行 制定法律,保證婦女得到充分發展和進 步,以確保婦女在與男子平等的基礎上 行使和享有人權和基本自由。
性別主流化發展在立法的落實 1994年開始的「民法親屬編的修改」 1997年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1998年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 1999年通過「刑法妨害性自主章」 2002年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 2004年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 2005年通過「 性騷擾防治法」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討論?
「性別主流化」台灣的歷史脈絡 1980年代婦女運動 1990年開始婦女權益保障立法啟動 2000年性別主流化觀念的引進 2004年6月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訂定 2005年的9月開始性別主流化意識培力 2005年總統府性別主流化諮詢顧問小組成立 2005年12月行政院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到各機關的網站看到成果
如何實踐「性別主流化」目標 政府的部分 一 各項政策決定時,在參與人力與代表性要呈現不同性別觀點 二 注意國家財政、空間、資源、時間等運用對於不同性別者的影響 三 觀察現實生活中各種可能可能對於不同性別者的影響因素。以面對環境保護工作為例不同性別者的參與角度與方法可能不同
性別主流化在台灣各機關的成果 從性別統計 性別分析 性別預算 性別
實踐「性別主流化」工具(一) 性別統計 公務統計 調查統計 其他統計—請統計處人員說明 有了統計資料後如何分析? 在衛生署誰負責?
實踐「性別主流化」工具(二) 性別分析: 如何對於統計資料加以分析 分析的基礎要件:敏感的性別意識 分析方法: 如何運動統計資料? 質的分析、量的統計、類型化的分析 分析之後如何進行政策決定?
實踐「性別主流化」工具(三) 性別預算: 政策能諷執行需要透過預算編列與人員的參與 性別預算的三個觀點 1、讓不同性別者有機會參與討論 注意參與者的性別比例 2、瞭解一般預算對於不同性別者的影響 3、編列提升任一性別不利處境的特別預算
實踐「性別主流化」工具(四) 性別影響評估: 在政府或民間組織的各項跟立法、政策 或計畫、方案有關事項上,於施行前 後,發展各種評估工具以便可以評估該 方案對於不同性別者影響
實踐「性別主流化」工具(五) 性別意識培力與組織的造: 課程可分 一般訓練課程:通識與各論的訓練課程 一般業務課程:業務會報、各種跟業務有關的討論會議(請大家集思廣益)
實踐「性別主流化」工具(六) 成立性別相關機制— 推動性別主流化的小組或委員會 以目前各部會的相關組織發展為例: 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會 部會、部會分支機構、縣市政府等 :性別平等工作小組或委員會
作為一個外交人員跟公約的關係 個人部分 對於現實生活中各種可能因素對於不同性別 者的影響:培養敏感度— 如何瞭解國內在公約執行的成果 如何將所在外國公約執行情形加以瞭解並將資訊給予國內 作為一個中間的媒介者與個人生活中的行動者 下次上課的內容(一起討論公約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