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額試算服務申報講習 三重稽徵所 陳惠敏 102年4月
大綱 稅額試算服務宣導影片(三國志篇) 報稅紅不讓-稅額試算服務簡介 申請不適用或變更地址寄送 查詢是否符合適用服務管道 多元繳稅方式(同意完成繳稅即可) 退稅或不繳不退確認回復 線上登錄作業(委取繳稅、退稅或不繳不退案件) 免付費電話語音回復 首次報稅族福音-申請適用 免罰規定&抽獎活動
稅額試算服務簡介 ★起源:為簡化民眾報稅程序,國稅局根據扣繳單位申報的憑單所得及 民眾前一年度申報經核定內容單純案件,主動產出稅額試算通 知書,寄發或郵簡通知民眾參考,提供申報綜合所得稅之用。 ★規劃:適用對象、條件及相關配套措施。 ★適用對象: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同時具備- (1)有辦理結算申報,未勾選「夫妻分居」 (2)僅列報扶養本人、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及子女(須未重覆 被申報),且均有國民身分證字號及戶籍登記資料 (3)經核定採標準扣除額、所得為有憑單(但執行業務所得 僅包括9A-76及9B)、個人經營計程車的營利所得及出售 房屋財交所得、未列報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 無 投資抵減、重購扣抵或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扣抵、免辦理 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等情形
稅額試算服務簡介 ★排除適用條件: (1)納稅人於課稅年度(101年)中離境或申報年度(102年3月底前)死亡 (2)納稅人於課稅年度(101年)中結婚或離婚 (3)課稅年度(101年)出售房屋 (4)課稅年度(101年)捐贈、保費、醫藥生育費、災害損失及購屋借款利息列舉 扣除額金額合計數超過標準扣除額 (5)課稅年度(101年)尚有投資抵減餘額 (6)申請分開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7)依家暴法持保護令向國稅局申請執行 (8)其他特殊原因申請限制他人查調所得資料 (9)納稅人及配偶同時申請首次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10)已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註:101年起申請不適用者,以後年度即不適 用,毋需逐年再提出申請】
稅額試算服務簡介 (2)申請撤銷不適用(恢復適用) (3)申請變更地址 (4)自102年起,首次報稅族申請適用 ★相關配套措施 (1)申請不適用 (2)申請撤銷不適用(恢復適用) (3)申請變更地址 (4)自102年起,首次報稅族申請適用 (5)申請分開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6)查詢是否符合稅額試算服務:4/25-5/31期間,可自 行上網(http://tax.nat.gov.tw)或撥打免付費語音 電話(0800-000-321)查詢 受理期間:2/15-3/15
稅額試算內容 1.所得額:各類憑單所得(但執行業務所得僅包括9A-76及9B)及個人經營計程車 由國稅局核算之營利所得 2.免稅額: 登記資料認定未滿20歲之子女 c.但排除下列各項之免稅額不予列入- (1)前一年度已死亡之配偶或扶養親屬或與課稅年度戶籍登記資料不符者 (2)滿20歲子女於課稅年度無正式學籍或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不含課稅年 度中畢業之子女) (3)本人或配偶之直系尊親屬於課稅年度之前兩年度未連續被納稅人或其配 偶列報扶養(不含同意由申請首次適用案件之申請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 憑單所得:指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
稅額試算內容 (4)扶養親屬已同意由申請首次適用案件之申請人扶養 (5)直系尊親屬課稅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得減除之免稅 額、薪資所得及身心礙額特別扣除額合計數 (6)滿20歲子女課稅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得減除之免稅 額、薪資所得、教育學費及身心礙額特別扣除額合計數 3.扣除額: 主動按有無配偶計算標扣、按薪資所得計算薪扣、按存款利息所得計算儲扣、 依前一年度列報或申請資料載明同意計算殘扣、按教育學費資料計算教扣、有 5歲以下子女且稅率在20%以下計算幼扣 4.稅額計算: 就納稅人或配偶薪資所得分開計稅或合併計稅試算最有利計稅方式
試算書表寄送 4/25左右以掛號寄發,但如前一年度以憑證辦理 網路申報或線上回復稅額試算者,則以郵簡通知 取代寄發作業,請自行開啟郵簡文件瀏覽或列印
確認申報作業 ˇ報稅成功 ★繳稅案件 核對試算內容若無誤,5/31前按通知書『應自行繳納稅額』金額去繳 了稅,就完成申報(不必另填結算申報書),除以繳稅取款委託書方式且 採紙本回復外,免將下列1~5項繳納憑證繳回國稅局(自行留存收據7年) 1.現金繳納-至代收公庫(可收發票日在5/31前的支票)或超商(2萬元 以下&條碼繳款書) 2.信用卡繳納-以本人或配偶信用卡1張為限 3.晶片金融卡繳納-至Paytax網站線上即時扣款 4.自動櫃員機繳納-至「跨行:提款+轉帳+繳款」ATM操作 5.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以憑證線上登錄本人帳號 6.繳稅取款委託書-可採線上(http://tax.nat.gov.tw)或書面(可跨 區代收)回復
確認申報作業 轉帳退稅最安全 safe 回復 ˇ報稅成功 ★退稅案件 核對試算內容若無誤,5/31前勾選退稅方式(採轉帳退稅,限就本人 、配偶或扶養親屬其中一人,填寫其存摺完整存款帳戶資料),以下 列方式將確認申報書回復國稅局,就完成申報(不必另填結算申報書) 1.線上登錄(http://tax.nat.gov.tw) 2.書面遞送(可跨區代收)或掛號郵寄 3.電話語音(0800-000321):限沿用上年度納稅人繳退稅成功的帳戶 轉帳退稅最安全 safe
確認申報作業 回復 ˇ報稅成功 ★不繳不退案件 核對試算內容若無誤,5/31前以下列方式確認回復,就完成申報(免 填申報書) 1.線上登錄 【未回復者:不發生申報效果,下年度無法適用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 1.線上登錄 2.書面遞送(可跨區代收)或掛號郵寄 3.電話語音(0800-000321)
其他注意事項 1.本服務係便民措施,提供申報試算服務,納稅 人可自行決定是否同意依試算內容繳稅或確認 回復,簡化申報程序,如不同意者,請依規定 另自行辦理結算申報。 2.如已於期限內依試算內容回復確認者,嗣後欲 更正申報內容者,請另行填報更正資料向戶籍 地國稅局申請更正。
查詢是否符合稅額試算服務 ★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左側/個人/稅額試算服務(http://tax.nat.gov.tw)
查詢是否符合稅額試算服務 點此進入查詢畫面
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次」後按查詢 查詢是否符合稅額試算服務 102 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次」後按查詢 102 103
查詢是否符合稅額試算服務 查詢符合適用的顯示內容 查詢不符合適用的顯示內容 如經投遞3次未果,將留置郵局招領15天, 102 102 如經投遞3次未果,將留置郵局招領15天, 如逾期仍未招領,請自行辦理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僅供參考)
試算書表下載 以納稅人本人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登入,並輸入身分證字號及憑證密碼即可下載試算書表 101 依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 納稅義務人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結算申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以憑證為通行碼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查詢及下載課稅年度試算書表。 稽徵機關業以郵簡通知納稅義務人適用該服務者,得免寄送試算書表。 1.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以憑證為通行碼採用網際網路傳輸申報。 2.採用稅額試算服務作業,以憑證為通行碼辦理線上登錄完成申報。
線上登錄回復 ★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左側/個人/稅額試算服務(http://tax.nat.gov.tw)
線上登錄回復 +線上驗證碼 102 101 19
線上登錄回復-繳稅 系統提供五種繳稅管道, 選擇其一管道繳稅。 勾選即可變更 地址與電話 回覆滿意度、建議及是否參加抽獎活動 七 再次輸入驗證碼或憑證密碼即可完成申報 七 20
系統提供三種退稅管道,選擇其一管道退稅。 線上登錄回復-退稅 系統提供三種退稅管道,選擇其一管道退稅。 選擇其他成員帳戶,需自行輸入帳戶資料。 再次輸入驗證碼或密碼即可完成申報 七 21
線上登錄回復-不繳不退 再次輸入驗證碼及密碼即可完成申報 22
線上登錄回復-申報完成 101 可列印此畫面做為申報回執 23
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次」後按查詢 線上登錄回復結果查詢 102 102 103 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次」後按查詢
線上錄回復結果查詢 101 101100F31XX600xxx 2013/05/03 20:50:10 自然人憑證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 2013/05/03 20:50:10 自然人憑證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 02-29843701
APP線上登錄 ★可利用平板電腦或智慧型手機上網辦理回復確認或繳稅 退稅案件、不繳不退案件及採繳稅取款委託書、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的案件,納稅人可於5/1-5/31利用平板電腦或智慧型手機APP線上登錄回復確認或辦理繳稅,即完成申報(以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申請之代理憑證或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登入方式的案件,僅提供Android作業系統APP)
語音回復 方式確認回復 ★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以語音 1.納稅人於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以其本人帳戶 完成繳(退)稅,且課稅年度選擇沿用該存款 帳戶辦理退稅案件 2.不繳不退案件
首次報稅族-申請適用 ★適用對象 須申請人及其配偶101年5月均未以納稅義務人 身分辦理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101年 度應申報內容單純且沒有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措施的情形,即得向國稅局申請適用稅額試算 服務。例如:初入社會新鮮人及101年度起薪資 所得恢復課稅之軍教人員等
首次報稅族-申請適用 ★應申報內容須符合下列情形 1.納稅人本人、配偶、子女及直系尊親屬均有國民身分證 字號及戶籍登記資料,且無其他受扶養親屬 2.所得範圍僅包含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以及由國稅局核算個人經營計程車的營利所得 3.採標準扣除額 4.無夫妻分居情形、無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無投資抵減稅額、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且無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可扣抵稅額 5.免辦理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
免罰規定 ★已依規定採用稅額試算服務完成申報,日後還會被補稅處罰嗎? 國稅局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的扣(免)憑單等所得資料, 係依扣繳單位於 1月底以前向國稅局申報提供,如因扣繳單位 原申報資料錯誤或漏未申報,造成試算的稅額不正確,國稅局 只會向納稅人補稅,不會處罰。 但納稅人如短漏報的非屬憑單所得資料或有其他故意逃漏稅款 情事(如分散所得等),國稅局仍將按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依規定補稅處罰
抽獎活動 凡設籍北區國稅局所轄新北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基隆市、 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馬祖)等9縣市之納稅人於102年 5月1日至5月31日午夜12時前採用下式兩種方式之一報稅: ★利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1.頭獎1名:46吋液晶電視1台 2.貳獎3名:每名智慧型手機1台 3.叄獎5名:每名平板電腦1台 4.肆獎8名:每名數位相機1台 5.伍獎10名:每名禮券(或提貨單)5,000元 6.普獎101名:每名禮券(或提貨單)2,000元 ★線上完成稅額試算確認回復 普獎251名:每名禮券(或提貨單)2,000元
簡報完畢,敬請指教! Q&A e覽全貌 e網服務 e起按讚 e起誇讚 e點就通 北區國稅局(稅額 試算服務專區) 三重稽徵所首頁 Facebook粉絲專區 稅額試算宣導短片 電子發票宣導短片 e網服務 e起按讚 e起誇讚 e點就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