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 第15組-許文綾/林芷萱/朱瑾怡 代表國家:冰島
成立背景敘述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英文簡稱:IMF。是國際金融組織,職責是通過監察貨幣匯率和各國貿易情況、以及提供技術和資金協助,確保全球金融制度運作正常。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總部設在華盛頓。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為重整國際經濟秩序,除號召在聯合國下成立「國際貨幣基金(IMF)」及「國際復興暨開發銀行(IBRD,俗稱世界銀行)」,以規範國際間之通貨、匯率及金融問題外;於貿易方面,亦提議由聯合國召開「貿易暨就業會議」,制定「國際貿易組織(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 ITO)」憲章,以促成各成員舉行關稅減讓之多邊談判。
主要功能 基金組織通過以下三項主要職能來達致促進國際金融體系穩定的目的。 ( 1 )監督:監督國際貨幣體系和成員國的政策,並跟蹤各地的 經濟和金融情況,在必要時提出警告。 ( 2 )貸款:向有國際收支困難的國家貸款。 ( 3 )技術援助和培訓:幫助成員國發展健全的制度和經濟政策工具。
與世界銀行的分別 國際貨幣基金主要工作是記錄各國之間的貿易數字,和各國間的債務,並主持制定國際貨幣經濟政策。至於世界銀行,則主要提供長期貸款。世銀的工作則是向公司、個人或政府發行債券,將所得款項借予受助國。 IMF的成立目的是要穩定各國的貨幣,以及監察外匯市場。由於IMF不是銀行,它不會放款。然而,國際貨幣基金有儲備金,供國家借用,以在短時間內穩定貨幣;做法類似在往來戶口中透支。所借款項必須於5年內清還。
成員國 截至2012年4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共有188個成員國包括科索沃),6個聯合國成員國迄今人味加入:古巴、北韓、安道爾、列支敦斯登、摩納哥、諾魯。部分領土爭議的地區(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等地)不包含在內。要成為成員國,該國的申請須得到大多數現有成員國的同意。
組織結構 國際貨幣基金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每位成員地區有正、副理事代表,通常是本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理事會於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各成員的投票權按其繳納基金多少來決定。 執行董事會由理事會委託,行使理事會的權力,處理日常事務。該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每兩年選舉一次,設有1名總裁和4名副總裁。總裁任期5年,由執行董事會推選,可以連任。其中八名執行董事由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中共、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任命,其餘由其他成員組成的選區選舉產生。 國際貨幣基金的臨時委員會,被看作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決策和指導機構。該會主要的工作是協調政策合作,特別是制訂中期戰略。該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
主要成員國投票權 中共 日本 德國 英國 法國 阿拉伯 義大利 加拿大 俄羅斯 票數 百分比 16.79 6.17 6.02 5.88 美國 中共 日本 德國 英國 法國 阿拉伯 義大利 加拿大 俄羅斯 票數 371743 81151 133378 130332 107635 70105 70805 63942 59704 百分比 16.79 6.17 6.02 5.88 4.86 3.17 3.2 2.89 2.7 比利時 印度 瑞士 澳大利亞 西班牙 巴西 韓國 委內瑞拉 瑞典 其餘165國 票數 46302 41832 34835 32614 30739 30611 29523 26841 24205 637067 百分比 2.09 1.89 1.57 1.47 1.39 1.38 1.33 1.21 1.09 28.78
功能爭議點 國際貨幣基金不重視民主、人權和勞工權益。這些批評引起社會的討論,促進了反全球化運動。 (註:「反全球化」是「反對全球化」的簡稱。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全球化只是「帝國主義」的代名詞。全球化只是利用僱用工具、軍事、政治和經濟的手段對他國的征服。) 有經濟學家批評,國際貨幣基金的經濟援助都是「有條件地」批出:受援助國需要實行基金建議的經濟改革。經濟學家認為,這樣做會影響國家的社會穩定,實際上適得其反 雖然IMF成立目的是協助穩定環球經濟,但自1980年代以來,超過100個國家曾經歷銀行體系崩潰,並令GDP下降4%以上,這是史無前例的。IMF對危機的遲緩反應,以及亡羊補牢的做法,令不少經濟學家提出要改革IMF。
本國立場 2008年以來,我國的貨幣很大程度上由於政府控制資本流動而避免了狂貶。同時,我國採用拖延戰術,允許銀行不和債權人結算,一批「僵屍」銀行因此沒有倒閉。冰島政府和銀行用於保護人民的措施最終維持不下去了。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幫助下建立了資本管制機制,以限制資金流入和流出。這保住了其貨幣的價值。同時,IMF貸給我國50億美元用以穩定。這筆錢不算大,但卻相當於我國GDP的三分之一。之後冰島經濟似乎在復甦,其增長甚至高於其它歐洲國家。失業率從2009年的峰值8%降到了目前的4%。消費者信心不斷增長。該國兩大產業之一的旅遊業也在擴張。一切跡象都表明冰島在復甦,大部分經濟學者和IMF都這麼看。冰島是金融危機中第一批崩潰的國家之一,也是危機後第一批實現GDP增長的國家之一。
1.透過 IMF 的金援,貸款機制得以正常運作,使得冰島免於債務違約,也使冰島再次得到國際的信任。 我國於 2008 年 11 月 19 日與 IMF 簽署一項「經濟穩定計畫」協議,該協議包括為期兩年的「援助協定」,可獲得 IMF 22 億美元 的金援,其中 8.27 億美元可立即援助冰島,餘款則依每季 IMF 對 冰島財經狀況之檢視結果來決定是否支付,預計將分 8 期付款。 此外,冰島也接受丹麥、芬蘭、挪威、瑞典、波蘭及俄羅斯等國 家 30 億美元的金援。冰島明智決定接受 IMF 的援助,是其渡過金融危機的重要因素 之一,事後證明 IMF 的援助計畫對冰島有很大的幫助。其理由為: 1.透過 IMF 的金援,貸款機制得以正常運作,使得冰島免於債務違約,也使冰島再次得到國際的信任。 2.採行中期財政整併計畫,包括緊縮財政和大幅加稅等措施,使 得各級政府債務占 GDP 的比率一直穩定在 90-100%左右。 3.由於 IMF 的援助計畫,冰島必須接受 IMF 的督促,因而經濟政 策的執行很有紀律,有助於冰島經濟的穩定。 冰島在 IMF 監督下實施「經濟穩定計畫」,必須接受 IMF 定期檢視總體經濟狀況,原本 預定檢視 8 次,惟冰島經濟及金融狀況恢復很快,且達成主要目標,故 IMF 完成第 6 次 檢視工作後,決定不需再對冰島進行檢視。IMF 對冰島進行 6 次檢視的日期分別為:2009 年 10 月 28 日與 12 月 15 日,2010 年 7 月 15 日與 11 月 25 日及 2011 年 2 月 25 日與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