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分析2012年中考的 “变”与“不变” ——谈对2102年省中考研讨会的几点感受 会昌实验学校 刘荣政
又是一年的中考研讨会,去年的中考研讨会我还记忆犹新,犹如昨日。今年,有幸到省中考研讨会,在南昌回来的路上,胡宏伟主任安排我准备一份发言稿,跟大家一起学习省中考研讨会的精神,交流中考复习经验。非常感谢胡主任给我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
今年中考,坚持稳中有变的原则,在保持37 个考点和试题功能与特色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方面的要求、课程改革的需要等做出一定的变化。
2012年中考“不变”的地方 1.考试时间、形式、总分值、阅卷要求、版面数等保持不变。 2. 试卷命制的理念、内容等未有实 质性变化,将还会有主题,还是以当前国家、社会中发生的重大时事为材料载体,在这前提下凸现江西特色。
2012年中考的“变化”
一、题型、题量、主客观分值等有变化 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1─8小题为单项选择,每小题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每小题2分;第9─14小题为多项选择,每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34分 第二部分为综合题:紧扣题意,条理清楚。第15─18小题各6分,第19小题12分,共36分
2.容易题、中等题、较难题分值之比约为5:3:2。 二、试卷内容比例与难度 1.内容比例: 内 容 占 分 比 一 心理与品德 20分左右 二 法律与秩序 三 国情与责任 23分左右 四 时事政治 7分左右 2.容易题、中等题、较难题分值之比约为5:3:2。
三、试卷编排的变化 没有了“星级呈现”方式, 温馨提示:以下每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 时事政治: ①第1、2小题为单项选择;第9小题为多项选择;共7分,占10%。 ②注意时事多项选择题的变化。
四、考点 观点的变化 变化的原因 1.贯彻党的政策方针和有关中考改革精神,根据我省实际,体现新颁布的《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修订稿)》精神,兼顾在我省范围使用的现行版本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的内容与要求,结合当前课程改革和评价改革的新要求,制定考查的内容、要求、原则、目标等。 2.以“服务发展、固本强基、拓展思维、启迪智慧、融入生活、突出特色”为命题原则,突出思想品德课程“思想性、人文性、实践性、综合性”,努力使试题有利于提高道德素质,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树立法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弘扬民族精神,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公民奠定基础。
对照过去几年的中考说明,2012年中考思想品德命题指导思想有两点明显的变化:一是根据我省实际,体现新颁布的《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修订稿)》精神。 二是以“服务发展、固本强基、拓展思维、启迪智慧、融入生活、突出特色”为命题原则。 《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使用了近十年,课标制定专家组在全国各地课改试验区广泛征求意见后,对课程标准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修订后的课程标准由教育部于2011年冬正式颁布,相应的教材修订工作后续跟进。由于《思想品德课程标准》是制定江西省中考思想品德考试说明的依据,今年中考思想品德的命题思想体现新颁布的《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修订稿)》精神也是必然的,这种体现主要表现在:课程改革的最新成果、课程目标的导向变化、课程教学内容的调整以及思想品德考试功能的现实要求。
例如:新旧思想品德课程标准总目标比较: ① 新的课程标准总目标删掉了旧课程标准总目标中的“以加强初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为主要任务”以及“树立法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弘扬民族精神,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② 新的课程标准总目标新增加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 ③ 新的课程标准总目标把旧的总目标中的“帮助学生提高道德素质,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和“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两句话改为“促进初中生正确思想观念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与发展”。 ④ 新的课程标准总目标把旧的总目标中的“好公民”改为“合格公民”。
2012年中考说明变化 共13条变化:9、12、13、15、16、19、23、24、26、28、29、34、35 具体参照省教研员周自兴老师的研讨会资料
考点9 现表述:“理解生命是父母赋予的,体会父母为抚养自己付出的辛劳,正确认识父母对自己的关爱和教育,学会与父母平等沟通,跨越代沟,能尽自己所能孝敬父母和长辈。” 原表述:“理解生命是父母赋予的,体会父母为抚养自己付出的辛劳,能尽自己所能孝敬父母和长辈。” 理由:加强感恩教育;加强实践引导;进一步体现课程的智慧。
考点12 现表述:“懂得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增强与世界文明交流与对话的意识,以平等的态度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人民友好交往,尊重不同的文化与习俗。” 原表述:“懂得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以平等的态度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人民友好交往,尊重不同的文化与习俗。” 理由:课标的增加;形势的需要;逻辑的顺畅。 (课标新增内容“4.7 学习和了解中华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豪感,增强与世界文明交流与对话的意识”)
考点13 现表述:“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懂得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原表述:“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懂得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课标修改的解释: ① “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制定法律的两种基本形式,原课标只讲制定,没有提认可,不够准确。所以要加上“认可”。 ② 原课标“理解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不准确,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但首先是国家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法律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而且“体现”是把话说回去了,是讲法律的意义,在这儿重要的是讲法律的本质和原则,“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最重要的法律原则,所以要强化、强调、突出。
①增加“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点。 ②对我国法律本质的认识可以不作为重要复习点: 建议: ①增加“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点。 ②对我国法律本质的认识可以不作为重要复习点: ◆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是法律的一般本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法律也是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体现。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法律是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这是我国法律的本质。
考点15 现表述:“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理解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一定制裁,能够正确享受网络文化,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原表述:“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正确享受网络文化,自觉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 理由:由于课标条文合并后,弹性较大,今年适度降低考试要求。
课标修订的说明: ①原文表达得不准确。“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 展为违法犯罪”这句话不是法律用语,而且在法律意义上是混乱的。最后又落脚在自觉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等不良诱惑,“黄、赌、毒”和“法轮功”都是违法犯罪,不应该降低到“不良诱惑”,要求太低,也不恰当。 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就是犯罪;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犯罪)都是专门、特定法律用语。而“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更多是社会学心理学用语。特别是严重不良行为到底是什么、有哪些?比较难界定;严重不良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通常更难界定。所以不宜把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放在内容标准中。 ②原文“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考虑到初中学生的实际,这些都不是青少年学生中的普遍问题,还是不单独列出来讲为好。因为要向学生列示和讲清楚什么是“黄”?什么叫“法轮功”、邪教等,在教学上还是有相当困难的,而且很难处理和把握。故整条删除,其中的“黄、赌、毒”问题,在修改后的第二部分[“三我与国家和社会”中的]3.2“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中已经涉及(这一句内在包括严禁吸食、贩卖毒品;严禁窝藏、转移、销毁、购买赃物”等要求)。
建议:对以下复习内容,可以不作为重要复习点: ◆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法轮功”是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的邪教组织。它宣扬歪理邪说,蒙骗群众,敛财害命,挑动制造事端,被国家依法取缔。邪教是人类社会的精神“毒瘤”,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
考点16 现表述:“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掌握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表述:“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能够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课标修订说明:
①在受到侵害时,初中学生通常不知道怎么办,所以要把维权的方法途径告诉学生,让学生知道“应当运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去做,这样才能避免和减少未成年人在维权上的“无知”、“过激”、“轻率”等行为。 ② “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国家专门机关和专职人员的专门工作,不是青少年的义务和职责。过去这方面要求不切实际的,现在应该删除,这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一种必要。 ③ “懂得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运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对观点“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可以不作为重要复习点。
考点19 现表述:“知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受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 原表述:“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 理由:与考点20一道完成人格权的完整内容。(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
考点23 现表述:“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树立宪法意识。” 原表述:“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树立宪法意识。” 课标修订说明: ① 在“宪法”前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以强调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否则容易从一般意义上的“宪法”讲起,国外有宪法,中国民国时代也有过宪法。 ② 增加“是一切国家机关、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是为了强化宪法意识。
考点24 现表述:“知道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原表述:“知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树立法制观念;理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意义,能够自觉守法,维护社会秩序。” 理由:课标对本内容进行了删除。因此,今年对本考点的考查也相应降低要求。
课标修订说明: ①不是因为依法治国不重要,是对十四五岁的青少年而言,他们首先要知道的不是如何去治国平天下。让他们知道“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更重要,这样才能是真正的基于生活,才能让每个人真正从自己做起。 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四句话是我国法制的一条基本原则,涉及太多内容,且这一条的要求最后是“能够自觉守法,维护社会秩序”。把“自觉守法”作为归宿,立意不高,重要的不是“良民”、不是守法,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他人的合法权益。仅仅是“守法”,是过去的落后的观点。“维护社会秩序”通常讲讲可以,但作为法律术语有特殊意义。“社会秩序”在法律上是指“社会公共生活秩序”,或“公共秩序”。它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落脚在“维护社会秩序”上太低。 建议:①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作为认知层次即可;②对依法行政的内容可以不作为重要复习点。
考点26 现表述:“理解维护社会公平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树立公平合作意识;知道正义要求每一个人都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能辨别正义和非正义行为,培养正义感,自觉遵守社会规则;党和政府致力于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原表述:“理解维护社会公平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树立公平合作意识;知道正义要求每一个人都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能辨别正义和非正义行为,培养正义感,自觉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 理由:社会发展的需要;完善考试说明。 说明:“党和政府致力于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属于明确新增内容。
考点28 现表述:“感受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增进关心社会的兴趣和情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养成亲社会行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责任意识。” 原表述:“感受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增进关心社会的兴趣和情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养成亲社会行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理由:课标的变化(拆解);完善考试说明。
考点29 现表述:“感受身边的变化,知道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指导思想,了解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原表述:“感受身边的变化,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知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 理由:课程标准表述和内容的变化;完善考试说明的需要。 建议:加强科学发展观的复习。
考点34 现表述:“知道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繁荣昌盛要靠各族人民平等互助,团结合作,艰苦创业,共同发展,维护国家稳定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原表述:“知道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繁荣昌盛要靠各族人民平等互助,团结合作,艰苦创业,共同发展,维护国家稳定和民族团结。” 理由:社会发展需要;课标新增内容标准“懂得维护国家统一,维护各民族的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统一于民族团结的内容。 建议:增加相关观点。
◆维护国家安全。应该做到严守国家秘密,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自觉与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自 觉 维 护 国 家 安 全 、 荣 誉 和 利 益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国家安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维护国家安全。应该做到严守国家秘密,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自觉与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维护国家荣誉。应该做到增强民族自豪感、自尊心、自信心,使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国家的国际威望、声誉、形象不受损害。 ◆维护国家利益。祖国的利益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祖国的所有儿女实现其个人利益的基础和保证。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应该做到努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坚决同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
考点35 现表述:“学习和了解中华文化传统,感受个人情感与民族文化和国家命运之间的联系,提高文化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了解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原表述:“感受个人情感与民族文化和国家命运之间的联系,提高文化认同感;了解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理由:课标新增内容“学习和了解中华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豪感,增强与世界文明交流与对话的意识”(一分为二)
2012年中考复习对策
一、认真研读说明,夯实基础,强本固基。试题注重考查学科主干知识和考生的应答思维方式。在复习迎考过程中,一方面,对重要考点反复品味,反复理解记忆,做到对每一个考点都能了如指掌。另一方面,将考点编织成“网”,即知识网络。在基础知识复习时引导学生形成知识体系,用主干知识把其它相关的知识串联起来,使学生全面掌握知识,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把握不同知识之间的联系。
二、整合知识要点,加强记忆,便于区分。 老师整理出适量的常用、易混、易错的观点,让学生进行适当的记忆,提高学生对正、误说法的辨别能力及答题(尤其是做多项选择题)的速度。如:根本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取得的根本原因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三、紧扣中考说明,整合热点,提高效率。中考思想品德试题,时政热点是命题的重点。与教材内容密切相关的热点时政、地方时政更是中考的重中之重,时政热点与教材知识结合的试题所占分值的比例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因此,老师们在进行第二轮复习时,进行热点专题的复习非常必要。可引用于都刘成海老师的研讨会资料整理时事的模式。
例如时事专题:德耀中华 爱满神州 一、时政背景材料: 1.2011年9月20日,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颁奖典礼——《德耀中华》在北京举行。 2.CCTV感动中国2011年度人物榜。如孟佩杰 3.南昌七城会志愿者“小火花”。 4.“小悦悦”事件。陈贤妹 5.“免费午餐基金”。
二、考点观点领航 勇对挫折、坚强意志、人生意义、珍爱生命、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孝敬父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亲社会行为、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无私奉献、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等。
三、命题角度 1.请从生命价值和意义的角度分析道德模范人物的行为。 2.学习道德模范,我们青少年应怎样去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 3.在这些道德模范身上体现了哪些优秀的道德品质? 4.道德人物的行为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5.结合入选“中国好人榜”江西好人的事迹,谈谈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必要性。 6.请你谈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为什么还要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 7.为了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我们青少年应该怎样做? 8.设立“中国好人榜”、进行道德模范人物评选活动有什么意义?
四、典题精练 如: (新思维练习册P114,T8练习) 从8岁到20岁,4000多个日子里,孟佩杰日复一日照料养母刘芳英,任劳任怨,不离不弃。2009年,孟佩杰被距离家乡百公里外的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录取,不放心养母的她决定“带着母亲上大学”,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继续悉心照料着养母。 这个“久病床前有孝女”的故事近日在网络上传播感动了众多网民。在临汾当地论坛上,网民们纷纷为她“盖楼”祝福,称她为“临汾最美的女孩”。 (1)请你结合材料,说一说孟佩杰获“临汾最美的女孩”的原因。 (2)人生难免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同为90后的你,应怎样面对人生的困难与挫折? (1)因为孟佩杰具有:孝敬父母;自立自强;不畏挫折;刻苦学习;乐观向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等优秀品质。 (2)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培养坚强的意志品质;养成自立自信自强的生活态度;学会自我疏导等。
四、培养学生解题思路,强化训练,规范答题。 选择题的多元化,加大了对考生分析判断能力的考查力度,相应地也提高了选择题的难度。毫无疑问,多项选择题分值较高,将成为考生丢分重点区域,是考生难于逾越的“可怕”障碍,师生在备考过程中应有针对性地强化训练。选用或者自编适量的质量较高的多项选择题,对学生加强多项选择题的训练,并通过讲评发挥试题最大的作用,培养学生做选择题的良好习惯,树立学生的信心。如培养学生对试题每个选项说明理由的习惯、把错误的说法改正为正确观点的习惯等。
对于综合题,要通过试题讲评,引导学生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1.养成认真审题的良好习惯。 不管在练还是在讲评都要灌输审题习惯,一般审题这三步:一是审清材料定范围,通过审材料中的关键词,审材料中的设问方向确定考查范围;二是定好范围找考点;三是明确观点写观点。 2.善于联系所学知识的良好习惯。 3.积极拓展思维的良好习惯。 4.规范作答的良好习惯。 5.试卷讲评时做到“两个见面”的良好习惯。一是及时让学生和已批的自己作答的试卷见面;二是及时让学生和试题评分意见及参考答案见面。
结语 变的是试题,不变的是让学生掌握知识、提升能力。只要我们引导学生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提升综合能力,中考的胜利还是属于我们的学生。变的是学生,不变是我们,我们送走一届又一届学生,就像农民收获一茬又一茬庄稼,每一次都充满收获的喜悦。在这个即将收获的时间里,祝愿大家今年中考有一个好“收成”!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