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投資人辦理無股務單位有價證券所有權拋棄作業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中華民國102年5月
綱 要 壹、作業依據 貳、作業架構 參、無股務單位拋棄作業調整前後比較 肆、作業原則 伍、作業內容 陸、常見問題彙整
壹、作業依據 一、司法行政部(法務部前身)64年6月17日臺(64)函參字第 05196號函及經濟部96年1月31日經商字第09602011720號函釋。 公司股東欲拋棄其持有之股份,應向公司為拋棄之意思表示,其意思表示完成後,該公司因而取得該股份所有權。
壹、作業依據(續) 二、經濟部102年1月7日經商字第10102446370號函釋 (一) 股東拋棄其持有之股份屬單獨行為,無須相對人同意。 惟因拋棄股票涉及股東名簿之更改,故須通知公司。依 民法第95條規定,非對話之意思表示,以其意思表示之 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 (二) 投資人將拋棄股份之意思表示送達發行公司之登記地址 時,其拋棄股份之意思表示即已發生效力,與該公司是 否有人員可代為收受信函或該信函是否被退回無涉。 (三) 為便於股東拋棄股份實務作業之遂行,股東可採通知發 行公司拋棄股份之存證信函辦理集保帳戶之股份拋棄作 業。
壹、作業依據(續) 修訂「參加人辦理有價證券轉讓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第九條之一 修正 條號 修正事項 第一款 明定投資人辦理拋棄無股務單位有價證券所有權作業,應檢具寄發至發行人登記地址,通知發行人拋棄股份之郵局存證信函 第三款 參加人送交本公司審核之文件增列該郵局存證信函 第四款 依經濟部函釋意旨,投資人檢具存證信函將拋棄之有價證券撥入本公司處理專戶後,其所有權即移屬發行人,本公司僅俟發行人提供股務承辦單位時,再將相關資料通知該公司,爰修正原規範本公司將投資人申請文件送達發行人後始完成所有權拋棄之作業規定
貳、作業架構 有股務 無股務 客戶/ 繼承人 參加人 集保 結算所 發行公司 102年4月1日起 T+2前 持印鑑、存摺填具傳票、拋棄股份聲明書 無實體 操作376交易並送交申請文件予集保結算所 代轉申請文件予發行公司 通知集保將股票撥入發行公司帳戶 T+1前 有股務 T日 T+5內 持印鑑、存摺 實體 操作120交易領回 交付仟股或零股 102年4月1日起 審核後操作C75交易後撥入已下市櫃處理專戶 T+1前 持存證信函、印鑑、存摺及相關文件 填具傳票 操作C76交易並送交申請文件予集保結算所 無股務 T日 1.留存申請人書面文件,待發行公司恢復營運時交發行公司 2.電腦造冊通知發行公司,並將有價證券撥入發行公司帳戶
参、無股務單位拋棄作業調整前後比較 調整前 調整後 參加人 通知本公司 向參加人申請 撥入處理專戶 (102年3月29日前) 參加人 通知本公司 投資人 向參加人申請 撥入處理專戶 1.填寫申請書,檢具原留印鑑及證券存摺(繼承人另檢附繼承相關文件)向往來參加人辦理 2.操作連線交易並將申請文件送交本公司審核 3.審核無誤後辦理轉帳(所有權人為投資人),並留存申請文件俟發行人恢復營運時交付 2.填寫申請書,檢具存證信函、原留印鑑及證券存摺(繼承人另檢附繼承相關文件)向往來參加人辦理 3.操作連線交易並將申請文件(含存證信函)送交本公司審核 4.審核無誤後辦理轉帳(所有權人為發行人),並留存申請文件俟發行人恢復營運時交付 郵局 1寄發存證信函 調整後 (102年4月1日起)
肆、作業原則 一、投資人辦理拋棄無股務單位有價證券所有權作業應檢具通知發行人拋棄股份之郵局存證信函。 二、郵局存證信函收件人名稱及其地址,須為發行人於經濟部商業司網站之登記資料。 三、參加人受理客戶(或其繼承人)申請將集保帳戶內拋棄無股務單位之有價證券所有權時,該有價證券撥入「發行機構已下市櫃有價證券餘額處理專戶(帳號 99609999930)」。 四、投資人拋棄之有價證券撥入本公司設置之處理專戶,所有權歸屬發行人,客戶(或其繼承人)不得申請撤銷。
伍、作業內容 一、投資人申請拋棄作業 (一)本人 (二)繼承人 價證券所有權轉帳/撤銷申請書(無股務單位專用)」 1、持證券存摺、原留印鑑及存證信函,填具「拋棄有 價證券所有權轉帳/撤銷申請書(無股務單位專用)」 (乙式三聯)(以下簡稱申請書)。 2、申請書簽蓋客戶原留印鑑。 3、拋棄證券之帳載數額須一次申請拋棄且與存證信函 相符。 (二)繼承人 1、持被繼承人證券存摺、有權繼承人印章、其身分證 明文件正本及存證信函,填具申請書,並附「公開 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之繼承相關文件 2、申請書簽蓋繼承人印章;未檢附股份分配同意書或 法院裁判書件者,申請書需簽蓋全體繼承人印鑑。 3、拋棄證券之帳載數額可分次申請拋棄且與存證信函
伍、作業內容(續) 一、投資人申請拋棄作業(續) 1、王某某於寰宇證券公司之集保帳戶中持有無股 務單位有價證券內容如下 : (三)作業範例-投資人本人申請作業 1、王某某於寰宇證券公司之集保帳戶中持有無股 務單位有價證券內容如下 : (1)實體發行之「源益農畜」股票2,836股。 (2)無實體發行之「廣業科技」股票1,200股。 2、王某某打算向寰宇證券公司申請辦理領回「源 益農畜」2,000股;並申請拋棄「源益農畜」 836股及「廣業科技」1,200股。
伍、作業內容(續) 一、投資人申請拋棄作業(續) 經濟部釋示函、郵局存證信函書寫範例 及下市 (櫃)、下興櫃無股務單位之有價 (三)作業範例-投資人本人申請作業 經濟部釋示函、郵局存證信函書寫範例 及下市 (櫃)、下興櫃無股務單位之有價 證券公司名稱、統 一編號資料,可至本 公司網站參閱 : 1、請至本公司網站 (http://www.tdcc.com.tw) 2、「下載專區」/「權益證券類」/「調整拋 棄無股務單位有價證券所有權作業」。
伍、作業內容(續) 一、投資人申請拋棄作業(續) ◎相關查詢規則 參考該網站說明 (三)作業範例-投資人本人申請作業 查詢經濟部商業司之發行人地址: 1、請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http://gcis.nat.gov.tw) 2、「公司登記查詢」項下點選「公司及分公司基 本資料查詢」。 3、輸入發行人完整名稱或統一編號及驗證碼,點 選「送出」鍵後即可查得該公司登記地址。 ◎相關查詢規則 參考該網站說明
伍、作業內容(續) 一、投資人申請拋棄作業(續) (三)作業範例-投資人本人申請作業 存證信函內容及注意事項: 1、收件人名稱及其地址,須為發行人於經濟部商業司網站之登記資料。 2、應記載欲拋棄有價證券名稱、證券代號、數額、集保帳號及敘明拋棄之意思表示,並經郵局加蓋 郵戳。 3、寄件人:本人或有權繼承人。 ◎存證信函之記載數額須與欲申請拋棄之集保帳戶數額相符(故客戶持有屬實體發行之仟股股票欲辦理領回者,存證 信函則記載申請拋棄之零股數額)。
伍、作業內容(續) 點選下載專區後,出現權益證券類
伍、作業內容(續)
伍、作業內容(續)
伍、作業內容(續) 輸入公司統一編號及 驗證碼後,點選送出
伍、作業內容(續) 點選公司名稱後,接著會顯示 下列地址等資料
伍、作業內容(續) 輸入公司完整名稱及 驗證碼後,點選送出
伍、作業內容(續) 點選公司名稱後,接著會顯示 下列地址等資料
伍、作業內容(續) 【本人拋棄股份存證信函書寫範例】 敬啟者: 一、寄件人 二、收件人 敬啟者: 本人願拋棄持有之 貴公司有價證券(證券名稱:源益農畜、證券代號:YY0029、股數:836股,現存於下列集中保管劃撥帳戶,帳號:99991234567),耑此告知。 姓名:王某某 詳細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路100號 姓名:源益農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五一七號 集保帳號為11碼
伍、作業內容(續) 【本人拋棄股份存證信函書寫範例】 敬啟者: 一、寄件人 二、收件人 敬啟者: 本人願拋棄持有之 貴公司有價證券(證券名稱:廣業科技、證券代號:2494、股數:1,200股,現存於下列集中保管劃撥帳戶,帳號:99991234567),耑此告知。 姓名:王某某 詳細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路100號 姓名:廣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成功路1段32號9樓之2
伍、作業內容(續) 一、投資人申請拋棄作業(續) 1、被繼承人王某某於寰宇證券公司之集保帳戶中 持有無股務單位有價證券內容如下 : (三)作業範例-繼承人申請作業 1、被繼承人王某某於寰宇證券公司之集保帳戶中 持有無股務單位有價證券內容如下 : (1)實體發行之「源益農畜」股票2,836股。 (2)無實體發行之「廣業科技」股票1,200股。 2、繼承人有王太太、王大弟及王小妹三人,經協 議分配後,全數由王太太繼承。王太太打算打 算向寰宇證券公司申請辦理領回「源益農畜」 2,000股;並申請拋棄「源益農畜」836股及「 廣業科技」1,200股。
伍、作業內容(續) 【繼承人拋棄繼承之股份存證信函書寫範例】 敬啟者: 一、寄件人 二、收件人 敬啟者: 本人願拋棄繼承自王某某君之 貴公司有價證券(證券名稱:源益農畜、證券代號:YY0029、股數:836股,現存於下列集中保管劃撥帳戶,帳號:99991234567),耑此告知。 姓名:王太太 詳細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路100號 姓名:源益農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五一七號
伍、作業內容(續) 【繼承人拋棄繼承之股份存證信函書寫範例】 敬啟者: 一、寄件人 二、收件人 敬啟者: 本人願拋棄繼承自王某某君之 貴公司有價證券(證券名稱:廣業科技、證券代號:2494、股數:1,200股,現存於下列集中保管劃撥帳戶,帳號:99991234567),耑此告知。 姓名:王太太 詳細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路100號 姓名:廣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成功路1段32號9樓之2
伍、作業內容(續) 二、參加人作業程序 (一)檢視客戶填寫之申請書資料及存證信函內容是否相符正確,並核對客戶或繼承人印鑑與確認身分證明資料或繼承相關文件是否無誤。 (二)操作C76交易,申請類別「1.申請」,並於申請書上認證。 (三)操作C77交易,查詢類別「1 .申請中」,列印「拋棄有價證券所有權轉帳/撤銷申請資料查詢單(無股務單位專用) 」。 (四) C77報表簽蓋參加人留存集保印鑑,於申請日後次一營業日前,併同申請書第一聯、存證信函及繼承相關證明文件(蓋妥參加人留存印鑑,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印戳)送交本公司。 ◎案例王某某源益農畜先操作120交易2,000股後,再操作C76交易836 股。
參加人 原留印鑑
陸、常見問題彙整 Q1:參加人如何查詢某檔證券基本資料及股務相關資訊? A1:查詢方式 1.請至集保網站(www.tdcc.com.tw)。 2.「快速連結」項下選取「股務資訊服務平台。 3.「股務資訊服務平台查詢」選取「證券基本資料查詢」。 4.輸入證券代號或證券名稱,按「查詢」鍵後即可查得證券 基本資料暨股務資訊。 Q2:透過「證券基本資料查詢」以【證券代號:1908】查詢後, 『股務單位 』欄位,為何顯示空白,而不是顯示無股務或某 家股務代理? A2:萬有股票以【證券代號:1918】查詢,『股務單位 』欄位即 顯示無股務;應以最新證券代號查詢,才可為之最新正 確資訊(可以客戶之160餘額查詢目前之證券代號)。
陸、常見問題彙整(續) Q3:透過「證券基本資料查詢」得知為歸戶領回的股票,可否操作C76交易? A3:依本公司「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終止登錄改以實體發行之有價證券或發行人喪失公開發行資格換發之實體有價證券,證券商應操作「歸戶領回申請」(交易代號A23)辦理領回。 Q4:操作C76交易時,出現『M341,已設定不得作本交易請洽集保業務部』? A4:該檔股票應為有股務代理或歸戶領回的股票,可透過「證券基本資料查詢」查詢確認。 Q5:操作C76交易時,出現『M428,未申請放行,不得執行此交易』 ? A5: C76交易為有摺交易,有摺戶者必須刷入存摺後,始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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