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火灾探测设备与船舶灭火系统 3.1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 3.2船舶固定灭火系统 3.3消防泵及救助设备 3.4防火安全检测仪器 3.5消防队员装备和生命支持设备 3.6船舶应急通讯设备 3.7船舶消防设备的法定检验及PSC检查 3.8船舶防火控制与安全图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使学员了解船舶火灾探测和报警原理;理解船舶固定灭火系统;熟练掌握人员保护装备、检测仪器的使用方法;精通消防设备的法定检查、PSC检查和船舶防火控制图。
3.1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和失火报警系统是船舶必备的消防设施,随着航运事业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船舶自动化程度的提高,火灾探测和失火报警已成为船舶十分重要的安全保护系统。 船舶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功用在于尽早发现初期火灾,通过警报呼唤人员及时进行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其辅助功能还有自动关闭门窗、自动切断通风机和带动自动灭火装置等。其系统主要分为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抽烟式探火系统、自动喷水器系统等。
3.1.1火灾自动探测设备 船舶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主要由探测器和报警器两大部分组成。其工作原理为:探测器是火灾的自动探测设备,安装于被保护处所,能将发生火灾时所产生的热量、烟气或光谱信号等转换成电信号,通过探测器与报警器的连接电线,将电信号在报警系统上作声、光显示,发出火灾警报。
3.1.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这是一种能自动将火灾发生的地点向驾驶台或火警信号站报警的装置。客船的主竖区和人员不能在任何时候到达的场所(包括货舱),国际航行的干货船或者专用装爆炸品或易燃物品的船舶舱室及其邻近的货舱均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该系统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即探测器和报警器。探测器能对火灾发生时产生的烟、热、光或众多因素的组合作出反应,向报警器送出火警信号;报警器是该系统的控制和指示设备,其主要功能为向被保护区域发出火警警报。 探测器按其敏感元件的反应原理一般可分为感温、感烟、感光等几类,每类又有多种不同的形式,以下是船上常用的感温式和感烟式探测器。
3.1.2.1感温探测器 感温式探测器分为定温式、差温式和差定温式三种。一般要求是当温度低于54℃时不动作,当温度超过78℃,必须动作。 (1)定温式感温探测器,其动作温度有57℃、74℃(船员住室)和87℃三种,其适用于温度变化较大的处所,如厨房、配餐间等。如室内顶板温度较高,应选用标定温度不大于顶板最高温度再增加30℃的定温探测器,比如住舱温度超过74℃就动作。 (2)差温式感温探测器随单位时间温升速率的突然变化而动作,当温升速率大于1℃/min时动作。它适用于温度变化不大的舱室,如起居处所、储藏室等。 (3)差定温式感温探测器是定温式和差温式的组合。
感烟式探测器是探测可见或不可见的由燃烧而产生的颗粒的装置,分为离子感烟式和光电感烟式两种。 3.1.2.2感烟探测器 感烟式探测器是探测可见或不可见的由燃烧而产生的颗粒的装置,分为离子感烟式和光电感烟式两种。 (1)离子感烟式探测器利用放射元素Am241所电离产生的正、负离子,在电场的作用下各向正、负电极移动。一旦有烟雾窜进外电离室干扰了带电粒子的正常运行,使电流、电压有所改变,则破坏了内外电离室之间的平衡,同时激发探测器敏感元件的放射元素镅转换为直流低压电信号输入到火灾报警器上,从而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探测器就会对此产生感应,发出报警信号。 它适用于机器处所、配电板顶部、 梯道走廊、生活公共处所。感烟探测 器外形见图3-1。 图3-1感烟探测器
(2)光电感烟式探测器应用光电管的原理而动作。当一定浓度的烟雾通过光电管时造成光的散射引发报警。它适用于机器处所、配电板顶部、梯道走廊、生活公共处所、船员和乘客舱室。 各类船舶通常根据其被保护处所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选择适当的火灾触动报警装置,如起居处、服务处,机舱室里通常采用感温式,货舱常采用感烟式。现在新建的一些船舶上,在机舱内采用了离子感烟式,而感光探测器在船上较少使用。 感烟探测器技术参数为: 工作电压24V; 监视电流≤0.6mA; 报警电流≤1.8mA; 使用环境温度-10~+50℃; 相对湿度≤95%。
3.2 船舶固定灭火系统 3.2.1水灭火系统 水灭火系统是海船必备的灭火系统,由消防泵、消防管系、国际通岸接头、消火栓、消防水带及水枪等组成。 3.2.1.1消防泵 消防泵应为独立动力驱动的泵。卫生泵、舱底泵或通用泵只要不经常用来泵油,均可作为消防泵。消防泵的数目视总吨大小,根据规范的要求来配备: (1)客船4000总吨及以下至少两台,4000总吨以上至少三台; (2)货船1000总吨以上至少两台,1000总吨以下两台(其中一台应为独立驱动的消防泵); (3)每一消防泵应至少能维持两股所需水柱。
3.2.1.2消防管系 一般船舶将消防管系布置成环形,在任何一舷的半环发生故障时,水可以从另一舷的半环通过。也有的船将管系布置成线形,或者两者兼有。消防管系的直径应满足两台消防泵同时工作时的最大出水量。消防总管应避开危险区域,且其上应设有隔断阀,以确保消防总管任一处损伤后尽可能利用水源。船舶消防管系示意图见图3-2。 图3-2船舶消防管系示意图
3.2.1.3国际通岸接头 消防管系上至少设置一只国际通岸接头(图3-3)。该接头通常位于上甲板两舷适当的地方。船上还应再备一套。其规格是:外径178mm,内径64mm。螺栓4只:直径为16mm,长50mm。 图3-3国际通岸接头
3.2.1.4消火栓 消火栓的数量及安装要求,至少能将两股不是由同一消火栓发出的水柱,射到船上旅客或船员能看到的任一部分,而其中一股仅用一根消防水带。通常消火栓之间的间隔为20~40m,其位置应便于水带的连接。 3.2.1.5消防水带 消防水带长度一般为20m,存放在消火栓或供水接头附近,应能满足只有一根消防水带射至可能需要使用的任一处所。每一消防水带应配有一支水枪和必需的接头。按1974年SOLAS公约规定,消防水带应一直与消火栓保持连接,以备随时可用。全船还应加一根备用水带和水枪。消防水带见图3-4(a)。 3.2.1.6水枪 消防水枪有直流水枪、喷雾水枪和两用水枪三种。直流水枪直径有12mm、16mm、19mm三种尺寸。起居舱室一般用12mm水枪。在机舱等可能有溢油危险的处所应配喷雾水枪或两用水枪。消防水枪见图3-4(b)、(c)。
(a)水龙带;(b)多用水枪和直流水枪; 图3-4普通直流水枪、多用水枪 (a)水龙带;(b)多用水枪和直流水枪; (c)多用水枪可旋转喷嘴
3.2.1.7水灭火系统应定期检查保养 (1)整个系统每半年检查一次。修船时船检部门要对其进行试验。每次修船时检查出水情况、出水时间及喷射距离等,并记录在航海日志上。 (2)消火栓附近装甲板货时,不得压盖水带或阻碍水带的连接和使用。 (3)消防水带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并摊开重卷,使折痕处得以变换,用后或受潮后应吊高晾干,不可暴晒烘烤,以延长使用寿命,且不得移作他用,以保证随时可用。 (4)寒冷冬季,消防管及消火栓应防冻包扎,使用后应放尽残水。
3.2.2自动喷淋系统 在自动喷淋系统中,当发生火灾时,喷淋器喷水是通过信号管内的水压报警系统产生动作的。报警器是探测器的指示与控制设备,将探测器感受的火灾信号以声、光报警呼唤人员,显示火灾发生的具体位置。 自动喷淋系统由供水泵、压力水柜、监控装置、管路网喷水器等部件组成,失火时因温度升高而使喷水器动作,同时监控装置发出信号报警。它多装于起居舱室,如寝室、走廊、办公室、厨房等处。 一般每6~10m2安装一只消防探头,当喷淋器遇到68~790℃的温度时(高温处所的工作温度不大于该舱室顶板温度加30℃),喷淋探头易熔合金熔化或热敏元件的支承失效,开启玻璃阀,喷淋器即自动喷水。喷淋器要装于舱室顶部,使喷淋器所保护的额定面积保持每分钟每平方米不少于5L的水量。自动喷淋器的动作只起一定的阻焰灭火作用,船员听到该系统发出警报后,仍要按应变部署表的规定携带消防器材前往施救,确保火灾扑灭。 自动喷淋系统如图3-5所示。
图3-5自动喷淋系统示意图
3.2.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船舶CO2固定灭火系统是船舶上较大型的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由二氧化碳气瓶、瓶头阀、管路、操作系统和附属仪表组成,可用于各类船舶的货舱、机舱、货油泵舱、灯间、油漆间等处灭火。 3.2.3.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组成 (1)CO2气瓶组 液态的二氧化碳储存在耐压200kgf/cm2的高压钢瓶内,每一钢瓶容量为40L,可容纳液态CO2 25±5kg;国外制造通常为67.5L。CO2分组存放在CO2站室里。每组的瓶数是按被保护舱室的容积而定。总瓶数至少应满足被保护舱室中最大的一个舱的灭火需要量。每千克液态CO2变成气体后容积为0.56m3。 一般货舱所需CO2的容积量约为舱容的30%,燃油锅炉舱或机舱需舱容的40%,故所需的CO2的最少瓶数为: 0.3(或0.4)×[最大舱容(m3)/0.56]×27
(2)瓶头阀 在二氧化碳气瓶的头部,装有一个瓶头阀,瓶头阀由一个充装阀(截止阀或止回阀),一个释放阀(如闸刀阀)及一只安全膜片组成。瓶头阀下端用锥形螺纹旋入容器体内。瓶头阀的出气阀一端与瓶内的虹吸管相连,另一端与接到总管上的止回阀的挠性管相连。总管再经分配阀箱和各被保护舱室的控制阀,最后由单独的导管通往各舱室顶部的喷口(兼作抽烟式报警器的集烟口)。 (3)开启装置与闸刀阀 闸刀阀分为气动(压缩空气)和机械单个施放或(人工手动)两种,气动式闸刀阀用于多瓶成组安装的管系中;机械式闸刀阀用于单个施放或少量瓶成组安装的管系中,为较常用的开启方式。 气动式闸刀阀施放时,用手压下施放钮,如所用的压力大于弹簧弹力,闸刀即破开铜膜,放出CO2。如要气动施放则所用的压缩空气或先行释放的二氧化碳由球阀进入释放阀上部推活塞下行,带动闸刀阀破开铜膜,从而进行喷射。 机械式闸刀阀施放时,当拉动拉杆时,使压杆向下,压钮受力,推芯轴带动闸刀下移,闸破铜膜后,二氧化碳即由虹吸管经芯释放孔放出。各瓶闸刀行程与闸刀离铜膜的距离须一致,以保证各瓶闸刀口基本上能闸破铜膜,以防个别铜膜片先破造成负压,而无法再闸破同组的其他铜膜。
3.2.3.2二氧化碳灭火释放方法 (1)气动闸刀阀施放 ①气动闸刀阀施放时,打开总控制箱,发出释放CO2报警; ②打开通向着火舱室的三通转换阀; ③启动施放开关,储压气体瓶内的压缩气体进入施放阀上部推动活塞下行,并带动闸刀阀破开瓶口密封铜膜,CO2即推开瓶头阀经输气管进入被保护的舱室。 (2)手动操纵施放 ①发出施放CO2报警; ②用力拉动联动施放拖索,启动瓶头阀的闸刀划破瓶头阀内的膜片,瓶头阀随即被打开,CO2即经输气管进入被保护的舱室。
3.2.3.3二氧化碳系统管理和使用注意事项 (1)二氧化碳系统操作间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的通风,要有可靠的照明或通信设备。室温宜保持在0~45℃,每组气瓶不超过12个。室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气瓶应每两年检查一次有无漏气,可用称重或用液面指示仪检查,如减少了总数的10%,应立即充加,并做好记录。二氧化碳管系每四年进行一次液压或气压试验,平时可用压缩空气作畅通试验。管系每两年做畅通试验一次。 (2)释放前要先打开通向需要灭火舱室的控制阀和通往分配箱主阀门,再拉动所需瓶组的启动瓶拉索或按启动钮。 (3)在用CO2灭火,特别是使用CO2扑灭机舱、货仓等封闭舱室的火灾时,在施救前应发出声光警报,在确认人员全部撤离后才可施救,同时还应关闭各通风口以提高二氧化碳的灭火效率。 (4)灭火后,人员进入现场前应进行彻底通风,以防发生人员窒息事故。CO2有一定的环绕、渗透能力,可以达到一般直射不能达到的地方。但仍然难以扑灭一些纤维物质内部的阴燃火,因此,在使用CO2进行货仓的封舱灭火后,不可过早地开启货仓检查,否则可能导致复燃。 (5)在使用CO2灭火时,不能同时用水灭火,水能与CO2化合成碳酸,降低灭火性能。
(a)船舶CO2间;(b)CO2钢瓶及连接装置;(c)CO2分配阀等
3.2.4泡沫灭火系统 在大型油轮和油类、散货两用船上,对货油仓的甲板区和货油仓的保护,目前大多采用空气泡沫系统为固定的灭火系统。 常见的泡沫灭火系统有下列几种: (1)压力定比型泡沫灭火系统 (2)线路定比型泡沫系统 (3)预混型泡沫系统 (4)高倍数泡沫系统
3.3 消防泵及救助设备 3.3.1手抬式机动消防泵 手抬式船舶机动应急消防泵又称可携式机动泵,俗称“移动泵”。它是在船舶水灭火系统失去作用后,用于应急抽水灭火的设施,是船舶水灭火系统的辅助装置。 3.3.1.1机动泵结构原理 (1)手抬式机动消防泵由发动机、水泵、引水器、手抬架、进出水管五部分组成,采用双缸水冷却汽(柴)油发动机为动力,配备单级导叶式离心泵。发动机的燃料是汽油与机油的混合油,其比例为10∶1,它既是发动机的燃料,又是机体各部件的润滑油。 (2)点火系统是利用电磁感应的原理,借助火花塞点燃汽缸内燃油气。 (3)启动方式为电动启动或人力拉绳启动两种。 (4)消防泵使用前,初次给水箱供的水既是发动机的冷却水,又作为水泵的引水。 (5)手抬式机动水泵通过轴系由发动机带动,进水口直径94mm,出水口直径65mm。
图3-7 BJ-15型手抬式机动消防泵
3.3.1.2机动泵操作方法 (1)人力将泵抬到水源旁放稳,接好引水管和出水口消防水龙带,关闭各放水阀,加满初给水箱,最后打开燃油三通阀。 (2)将风门与速度调节杆扳至“启动”位置,打开减压阀,用手动或电动启动发动机。启动后将交换手柄扳至“引水”位置,此时排气口有水雾喷出。当水压上升到2kg/cm2时,将交换手柄扳至“放水”位,打开水阀即可喷水。 (3)使用注意事项 ①水压低于2kg/cm2时勿打开水阀放水,以防冷却水循环不足汽缸发热; ②使用海水后,水泵、发动机水套应用清水清洗; ③在冬天或寒冷地区,消防泵用完后,应放尽残水。
3.3.1.3机动泵常见故障排除 (1)发动机发动不燃 ①分段检查油路有无堵塞; ②高压线端有火花时,调整继电器触点,间隙为0.4~0.6mm,清洁触点; ③高压线端有火花,而火花塞无火花时,清除火花塞积炭或予以更换。 (2)水泵吸不上水 未加满初给水,吸水管连接处漏气或堵塞或送水过早压力不够。 (3)水泵压力不高 阻风门与速度杆配合不当,汽缸过热,发动机转速低。
3.3.2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3.3.2.1推车式灭火器主要构件 (1)行驶装置 行驶装置类似于手推车,用于固定和运输灭火器,但在车底部装配有减震装置。 (2)密封装置 密封装置由手轮、螺杆及密封盖组成。顺时针旋转手轮时,密封盖则下移紧紧扣住瓶口,使瓶口密封;反之则瓶口开启。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灭火器在运动过程中因颠簸、倾斜等原因造成两种药液混合而提前喷射。 (3)喷射装置 喷射装置由滤网、控制阀门、喷射软管和喷枪组成。滤网是为了防止容器内的杂物堵塞喷射通道;喷射软管是输送泡沫的橡胶管道;喷枪一般用胶木或铝合金材料制成,是泡沫药液的喷射出口;控制阀门,即控制药剂喷射的开关。 (4)安全装置 在灭火器的筒盖顶部,设有超压安全保护安全阀。当灭火器筒体内的压力超过安全压力上限时,安全阀在内置弹簧的作用下自动开启泄压;当灭火器筒体内的压力降到设计压力数值时,安全阀在弹簧的作用下自动关闭,从而保障了灭火器的使用安全。
3.3.2.2推车式灭火器规格及性能 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内罐充灭火剂为水成膜泡沫灭火剂。使用时,灭火剂经发泡枪喷出后成细腻泡沫状,能在燃烧物表面形成抑制可燃液体蒸发的水膜层,它在泡沫与水双重作用之下,能起到快速灭火效果,并能防止复燃,比普通的化学泡沫灭火效能高出2~3倍,是一种现代新型高效的灭火器。 3.3.2.3推车式灭火器使用方法 (1)使用时,A、B两人先将灭火器推到距离火场约8m处停下; (2)A用双手旋开手轮,打开瓶口密封装置,随后放平推车,使筒体倾倒药剂混合; (3)B迅速展开软管,双手握紧喷枪对准火场,B准备就绪后,A打开控制阀,B对准火场进行喷射; (4)随后,A随B的灭火需要,弯腰,双手稍抬起推车扶手移动灭火器; (5)灭火注意事项与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基本相同。
图3-8 MPT65型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3.4 防火安全检测仪器 3.4.1测氧仪 测氧仪是一种测量舱室内的空气中氧含量的仪器,显示气样中氧的百分比。 最常用的测氧仪有以下几种类型:顺磁传感元件型、电解传感元件型、选择性化学吸收液装置。 船舶上使用的测氧仪品牌众多,其原理和操作方法不尽相同,但操作方法亦有共同之处。
(1)使用前,无论是哪种测量方法,首先应在待测舱室外空气流通的地方,排除仪器内残余气体并吸入新鲜空气,检测仪器的灵敏度,防止误测。 3.4.1.1测量方法 (1)使用前,无论是哪种测量方法,首先应在待测舱室外空气流通的地方,排除仪器内残余气体并吸入新鲜空气,检测仪器的灵敏度,防止误测。 (2)测量前检查的内容包括:电池是否有电,外围部件是否完好无损。 (3)取样测量法 ①从待测油舱中用测氧取样袋取样两袋。 ②将测氧仪的取样探头插入取样袋,挤压吸气球数次,使其指针摆动达到稳定,记下读数。 ③将测氧仪气样排净,指针回零,用②的方法对另一袋气样进行测量和记录。 (4)直接测量法 直接测量法就是在被测舱室或空间实地 测量。其测氧仪的操作是相同的,只是 要考虑探头胶管在舱室内的上、中、下 层各处检测,特别要注意死角和人员需 要长时间工作的场所。 CY-12C型测氧仪如图3-9所示。 图3-9 CY-12C型测氧仪
3.4.1.2校验和维护 (1)仪器校验 校验测氧仪零位指示,通常用二氧化碳气体为零位;校验气体——校验含氧量21%的指示,通常采用新鲜大气为气样。在进行零位和21%的指示校验中,均由校验旋钮来调整,使指针达到零位指示和21%的指示。 (2)仪器存放 测氧仪不用时应将电池取出,存放前应将仪器中的气样排净,放置于无烃气或其他各种有害气体的凉爽处。 (3)修理与更换 仪器中某些容易损坏的部件在进行修理或更换后,都应对其进行校验后方可再用。在船上自我进行校验均采用含氧量21%作为新鲜空气的标准。
目前,船舶使用的是可携式测爆仪,多数都是数字显示,灵敏度较高,设备工作稳定,数据可靠。一般分两类,一类是强吸式,另一类是扩散式。 3.4.2测爆仪 测爆仪是一种用来检测舱室内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的安全仪器。其显示数值是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百分比。如果船舶密闭舱室内或管系内含有可燃气体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因此,在存在可燃气体的处所开展工作前,必须对其进行测爆,符合规定要求才可以工作。 目前,船舶使用的是可携式测爆仪,多数都是数字显示,灵敏度较高,设备工作稳定,数据可靠。一般分两类,一类是强吸式,另一类是扩散式。 7-1-7MSA型测爆仪如图3-10所示。 爆仪必须经国家计量部门或由其 指定的部门鉴定认可,并定期检查, 每年取得检验证书。使用测爆仪必须 严格遵循说明书规定,用前检查仪器 是否正常,用后再次复核其正确性。 使用中如对仪器产生怀疑,必须重新 校准。必要时,作标准气样测试校验。 图3-10 7-1-7MSA型测爆仪测
3.4.3测毒仪 现在船用有毒气体检测仪,基本为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复合气体检测仪和多种气体检测仪。四合一气体检测仪是一种可以灵活配置的单种气体或多种气体检测仪,它可以配备氧气传感器、可燃气体传感器和任选两种有毒气体传感器或任选四种有毒气体传感器或任选单种气体传感器。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具有非常清晰的大液晶显示屏,声光报警提示,保证在非常不利的工作环境下也可以检测危险气体并及时提示操作人员预防。 MC-4型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如图3-11所示。 图3-11 MC-4型气体检测仪
3.4.4可燃气体浓度的测试 3.4.4.1测试环境 凡进行测试的舱室、箱柜、管路必须先进行有效清洗,清除可燃气体,杜绝再产生可燃气体或已采取了有效隔离措施,并保持通风。测试人员应经主管机关认可,测试时应记录时间、气温和测量结果。 3.4.4.2测试方法 (1)货油舱测试 (2)机舱测试 (3)开敞甲板测试 (4)安全措施
3.4.4.3船舶明火作业的技术条件 (1)可燃气体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1%,相对风速小于13.8m/s。 (2)明火作业前,施工现场须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备妥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并有防止火花扩散的安全措施,应拆除作业现场内有影响的电缆或切断其电源,并对其进行安全遮盖。 (3)在隔热舱壁或间架板上进行明火作业前,必须拆除距焊割边缘0.5m内的一切可燃物;对0.5m以外的可燃物,应采取防止焊割热传导的措施及有效遮盖。 (4)可以拆除的管子等机件,应移至电焊间或安全地点焊补,对无法拆除或拆卸的油管、污水管等,应进行有效清洗,使管内可燃气体达到(1)款要求,或采取充满惰性气体、水或拆开管子接头等措施,对作业点两端进行有效隔堵。 (5)在长期封闭的舱室或空间狭小通道明火作业前,必须提供足够的通风,使空气中含氧量达到18%以上。 (6)明火作业前,必须查清作业面的反面和周围,并确认无易燃易爆物品。 (7)测爆合格的舱室或处所,明火作业必须在4h之内开工;否则,应重新测爆认可。作业前和作业中,应有专人对施工区域及有影响处所,随时复测可燃气体浓度。 (8)明火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作业完毕,必须彻底清理现场,在确认无残留火种时,监护人员方可撤离。
3.5消防队员装备和生命支持设备 船舶上应配备消防员装备,用于消防员安全、顺利地接近火场,救助伤员和探索火源及进行灭火行动等。消防员装备品有防护服、消防靴、手套、头盔、手提电池安全灯、太平斧、呼吸器、安全绳等。
3.5.1消防员装备 (1)防护服。其材料能保护皮肤不受火焰的热辐射、蒸气的灼伤和烫伤,衣服外部能防水。 (2)消防靴和手套。用橡胶或其他不导电材料制成。 (3)消防头盔。坚固结实且能经受撞击。 (4)防爆灯。1盏认可型的手提电池安全灯,能至少照明3h,如用于油舱或其他有害处所,应是防爆型。 (5)太平斧。1把主管机关认为满足要求的太平斧,其手柄应设绝缘层。 (6)呼吸器。1具符合下述要求的呼吸器: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气瓶内至少储气1200L,可供使用时间至少30min。如果船上没有配置充气设备,则还应配备按每套呼吸器两个已充气的备用钢瓶的充气设备。 (7)安全绳。每具呼吸器配有一条至少30m长且能够承受35kN静载荷达5min强度的耐火安全绳,其中绳内有钢丝,该绳用弹簧卡钩系于呼吸器的背带上或一条分开的腰带上,在拖曳安全绳时不使呼吸器脱开。消防员装备如图3-12所示。
图3-12 消防员装备
3.5.2消防员装备配备 船舶上至少配备两套消防员装备。此外,客船上,按其甲板上乘客处所和服务处所合计长度最大一层的长度,每80m(不足80m按80m计)应备有两套消防员装备和两套个人配备。每个主竖区内,应增配两套消防员装备。 消防员装备或个人装备,应存放在易于到达之处和随时可用处,该位置应有永久的清晰标志。消防员配备不止一套,应尽可能远离分开存放。
3.5.3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3.5.3.1空气呼吸器的组成 呼吸器主要由高压空气瓶、气瓶阀、集成组合式减压器、中压安全阀、余压警报器、压力指示器、中压软导管和快速接头、供给阀、呼气阀、全面罩、背托、腰带和肩带等组成。 (1)高压空气瓶 它是储存人体呼吸所用空气的高压容器,采用高强度或超高强度合金钢制成。容积有4L和5L两种,最高使用工作压力为30MPa,最大储气量分别为1200L和1500L。 (2)气瓶阀 气瓶阀装在空气瓶上,是控制压缩空气进出空气瓶的开关。气瓶阀手轮逆时针旋转为开启,顺时针旋转为关闭。 (3)减压器 减压器的作用是把高压气体压力从30MPa降至045~085MPa,自动调整流量,输出压力和流量稳定的空气,以满足人体呼吸的需要。同时,由于其减压作用,使得减压器到供给阀之间的输出管柔软,密封容易,使用方便。
(4)中压安全阀 中压安全阀的作用是当减压器失去对高压空气的减压作用(如减压弹簧损坏或膜片、阀门损坏)时,中压安全阀开启,高压空气经安全阀泄压后再保持较低的压力输出,避免高压空气直接输出,发生意外。要求当减压器室内的压力为1±0.2(MPa)时,中压安全阀应开启。 (5)余压警报器 当气瓶内压力降至4~6MPa时,警报器自动开启,高压气体流入警报器,发出报警音响。从起鸣后到气瓶内气体完全用完,以中等劳动强度的耗气量30L/min计算,若使用5L气瓶,则可继续使用6~10min。 (6)压力指示器 压力指示器由高压导管和压力表组成,用于指示气瓶内的气体储存压力。其压力表是弹簧管式压力表,压力量程为0~40MPa。高压导管和压力表外壳设有保护罩,以防冲撞时损坏。
(7)中压软导管和快速接头 中压软导管是胶质夹布胶管,它与快速接头组成空气输出软导管,其一端连接供给阀,另一端连接减压器。快速接头由接头和接头座两部分组成,当两个部件未连接时,连接减压器的软导管快速接头座是闭锁的,即使打开气瓶阀,仍然保持气密,不会泄漏。当连接供给阀的快速接头插入接头座,使两者完全结合时,则闭锁机构被打开,使气体经软管通入供给阀。快速接头的作用:一是方便着装佩戴、检查和维修;二是断开快速接头,接上三通型插座,一台呼吸器就可供两人使用,为灾区救护提供了条件。 (8)供给阀 供给阀由高强度塑料壳体、橡胶膜片、摇杆阀门、正压弹簧杠杆机构等组成,与全面罩空气输入软导管相连,具有200L/min以上流量的供气能力。在佩戴者使用过程中,无论是呼气或吸气,它都能使全面罩内始终处于正压状态,有效地防止有毒、有害和刺激性烟雾被人体吸入。供给阀必须与呼气阀相匹配。 (9)呼气阀 它的作用是能将呼出的气体立即排放到大气中。另外还设有传音器,以便消防员在使用过程中相互讲话。
(10)全面罩 它是一种大视野、双层环状片密封的正压型全面罩,用橡胶模压制成。在面罩的正上方嵌装粘接面较大的有机玻璃曲面目镜,视野开阔。面罩内有与口、鼻相贴合的小口鼻罩,减少了空气消耗量和实际有害空间,也减少了吸气阻力,同时还有效地防止呼出气体在目镜上挂雾气。位于面罩下方的两阀座之间的传声器,可将佩戴者的讲话声清晰地传出。面罩上装有双层环状片密封体和橡胶压制的系带,前者能保证面罩和人体面部、额头贴合良好,后者的端部双面均有助纹,可分别与相应的金属扣连接,戴上后,使佩戴者脸部与全面罩的双片状密封环相贴合,保证安全可靠。 (11)背托及背带 背托是通用型的,可根据使用需要,安装4L、5L或6L(即3L×2只)等不同容积的气瓶。背托及背托上的各种附件均用不锈钢制成,负荷分布对称均匀,佩戴者手臂可自由活动,便于开、关气瓶阀。背带由腰带和肩带组成,采用涤纶织带,其长度可自由调节,在肩带的靠肩部位用海绵作衬垫,佩戴十分舒适。
图3-13空气呼吸器 (a)全面罩;(b)空气呼吸器
3.5.3.2使用前的检查 (1)打开空气瓶开关,气瓶内的储存压力一般应为28~30MPa,随着管路、减压系统中压力的上升,会听到余压报警器报警。 (2)关闭气瓶阀,观察压力表的读数变化,在5min时间内,压力表读数下降应不超过2MPa,表明供气管系高压气密性良好;否则,应检查各接头部位的气密性。 (3)通过供给阀的杠杆,轻轻按动供给阀膜片组,使管路中的空气缓慢地排出,当压力下降至4~6MPa时,余压报警器应发出报警音响,并且连续响到压力表示值接近零时;否则,就要重新校验警报器。 (4)检查压力表有无损坏,它的连接是否牢固。 (5)检查中压导管是否老化,有无裂痕,有无漏气处,它和供给阀、快速接头、减压器的连接是否牢固,有无损坏。
(6)检查供给阀的动作是否灵活,是否缺件,它和中压导管的连接是否牢固,有否损坏。供给阀和呼气阀是否匹配。戴上呼吸器,打开气瓶开关,按压供给阀杠杆使其处于工作状态。在吸气时,供给阀应供气,有明显的“咝咝”响声。在呼气或屏气时,供给阀停止供气,没有“咝咝”响声,说明匹配良好。 如果在呼气或屏气时,供给阀仍然供气,可以听到“咝咝”声,说明不匹配。应校验正压型呼气阀的通气阻力,或调换全面罩,使其达到匹配要求。 (7)检查全面罩的镜片、系带、环状密封、呼气阀、吸气阀是否完好,有无缺件和供给阀的连接位置是否正确,连接是否牢固。全面罩的镜片及其他部分要清洁、明亮和无污物。检查全面罩与面部贴合是否良好并气密,方法是:关闭空气瓶开关,深呼吸数次,将空气呼吸器管路系统的余留气体吸尽。全面罩内保持负压,在大气压作用下全面罩应向人体面部移动,感觉呼吸困难,证明全面罩和呼气阀有良好的气密性。 (8)检查空气瓶的固定是否牢固,和减压器连接是否牢固、气密。背带、腰带是否完好,有无断裂处等。
3.5.3.3佩戴使用 (1)佩戴时,先将快速接头断开(以防在佩戴时损坏全面罩),然后将背托背在人体背部(空气瓶开关在下方),根据身材调节好肩带、腰带并系紧,以合身、牢靠、舒适为宜。 (2)把全面罩上的长带套在脖子上,使用前全面罩置于胸前,以便随时佩戴,然后将快速接头接好。 (3)将供给阀的转换开关置于关闭位置,打开空气瓶开关。 (4)戴好全面罩(可不用系带)进行2~3次深呼吸,应感觉舒畅。屏气或呼气时,供给阀应停止供气,无“咝咝”的响声。用手按压供给阀的杠杆,检查其开启或关闭是否灵活。一切正常时,将全面罩系带收紧,收紧程度以既要保证气密,又感觉舒适,无明显的压痛为宜。 (5)撤离现场到达安全处所后,将全面罩系带卡子松开,摘下全面罩。 (6)关闭气瓶开关,打开供给阀,拔开快速接头,从身上卸下呼吸器。 空气呼吸器穿戴方法如图3-14所示。
(a)双手抱起瓶身;(b)背起气瓶后收紧肩带;(c)调整并束紧腰带; (d)检查面罩是否完好;(e)观察瓶内气体压力;(f)穿着完毕 图3-14 空气呼吸器穿戴方法 (a)双手抱起瓶身;(b)背起气瓶后收紧肩带;(c)调整并束紧腰带; (d)检查面罩是否完好;(e)观察瓶内气体压力;(f)穿着完毕
3.5.3.4使用后的处理 (1)一般情况下严禁拆卸供给阀。需要对其检查和维修时,从装具中卸下供给阀,放松压环,取下上盖,打开壳体,小心拆下膜片组等零件进行清理和检查。检查时应注意压环是否松动,膜片是否老化有裂纹,阀杆组是否完整好用。组合时,必须按原样复位,接上供气软管,开启气瓶阀,揿压转换开关2~3次,检查空气流量是否合适。 (2)使用中性或弱碱性消毒液洗涤全面罩的口鼻罩及和人体面部、额头接触的部位,擦洗呼气阀片,最后用清水擦洗。洗净的部位应自然干燥。 (3)卸下背托上的空气瓶,擦净装具上的油污、灰尘,并检查有无损坏的部位。 (4)对空气瓶重新充气。
3.5.3.5使用注意事项 (1)空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碰撞、划伤和敲击,避免高温烘烤和高寒冷冻及阳光暴晒。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提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超高强度钢空气瓶的使用年限为12年。 (2)佩戴者在使用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的指示值,根据撤离到安全地点的距离和时间,及时撤离灾区现场,或听到警报器发出报警讯号后及时撤离灾区现场。 (3)打开气瓶阀时,为确保供气充足,阀门必须全部拧开。 (4)佩戴呼吸器进入现场时,应有两人在一起伴行,以彼此照应。 (5)气瓶内的空气不能全部用尽,应留下不小于0.05MPa压力的剩余空气。 (6)进入现场后,若吸气阀发生故障,可采用手动断续操作法节约空气,即每深深呼吸一次时,按弹性膜片开启阀门,供气一次,然后关闭阀门,暂停供气,如此维持到迅速脱离危险区为止。
3.5.3.6呼吸器的检查与维护 (1)呼吸器应专人检查和保管。呼吸器不使用时,应每月检查一次。避免日光直接照射,以免橡胶件老化。 (2)空气瓶开关的密封材质是橡胶或塑料,在需要拆卸空气瓶开关维修时,应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 (3)维修更换密封垫圈、用高压空气吹洗或用乙醚擦洗减压器外壳和O形密封圈时,一旦发现中压安全阀开启,证明是减压器膛室内压力超过规定值,是减压器泄漏,应更换减压器阀门,切忌任意调整中压安全阀的调节螺母。 (4)余气警报器不得随意调试。若发现警报哨通气孔处漏气,应卸下检查阀门垫上是否有脏物或金属屑;开启顶尖阀台检查有无缺口,若有,应清洗或磨平;重新组装应按原样复原或重新校验开启压力,直至合格为止。
(5)呼气阀必须保持清洁。清洗时,应将阀体和阀盖从面罩右侧的阀座上取下。呼气阀内的橡胶膜片至少每年需更换一次。换上新膜片后,要重新检查其气密性和通气阻力。呼气阀的压力弹簧不得随意调节,否则将影响其气密性和呼气阻力,影响匹配。 (6)全面罩应放置在保管箱内,不得与硬物摩擦,不能受压,防止变形影响面罩气密性。不使用时,应收藏在洁净、干燥的仓库内,不能让橡胶件受阳光暴晒和有毒有害气体及灰尘的侵蚀。 (7)传声器使用中如出现通话不够清晰等故障,可将传声器卸下拆开,更换新膜片,重新装复。装配时应使膜片平整,松紧合适,再拧上螺帽;再按原来位置装回全面罩内,紧固后,应保证气密性好。 (8)呼吸器与人体呼吸器官发生直接关系,因此要求时刻保持清洁,并放置在洁净的场所,以免影响佩戴者的身体健康。 (9)保管场所的温度应保持在5~30℃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80%之间;并且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的酸碱性气体或盐雾。存放位置应距取暖设备不小于1.5m。
3.5.4紧急逃生呼吸器 紧急逃生呼吸器(EEBD)是根据国际海事组织MSC98(73)决议通过的,于2002年7月1日起,成为《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强制性要求的船用消防产品。 紧急逃生呼吸器是一个自给式压缩空气呼吸保护装置,仅用于人员从危险气体的场所逃生,不得用于人员救火、进入缺氧舱或液货舱,也不得供消防队员穿着使用。 紧急逃生呼吸器由压缩空气瓶、减压器、压力表、输气导管、头罩、背包等组成。该装置体积小,可由人员随身携带且不影响人员的正常活动。 逃生呼吸器结构简单、操作简便,使用者在未经培训的情况下,简要阅读使用说明后即可正确操作。使用时,气瓶上的压力表始终显示气瓶内压力;头罩或全面罩上装有呼气阀,将使用者呼出的气体排出保护罩外,由于保护罩内的气体压力大于外界环境大气压力,所以环境气体不能进入保护罩,从而达到呼吸保护的目的。
图3-15 THDF15-I型逃生呼吸器
3.6 船舶应急通讯设备 船舶遇险和紧急通迅的处理,是关系到船舶航行安全和海上人命安危的重大问题,必须切实做好。交通部、全国海上安全指挥部制定的《船舶遇险及安全通迅工作的若干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型和新造船舶离港前需要通过船级社认可的,其中包括了船舶应急求生设备和通讯设备。船舶遇险和紧急通迅设备的正常使用,关系到船舶航行安全和海上人命安危的重大问题,为确保遇险紧急通迅的畅通,船上应利用应急通讯设备迅速准确地与内部和外界传递信息。
3.6.1与船外通讯设备 可用于船船或船岸通讯设备有海事卫星INMARSATF、组合电台、VHF、应急示位标、雷达应答器等,它们可以进行数据传输(电传、E-mail),有的还可以用语音直接通话。 (1)GMDSS系统 其中包括卫通F站及窄带,或者双C站,可以呼叫地面站收发电传或邮件。 (2)VHF系统 或较近距离呼叫其他船只、地面站,或持有VHF对讲机的人员进行DSC通信。 (3)雷达应答器 船舶遇险时,手动发射,附近船只雷达接收到后,会在显示器上显示出遇险船只的具体位置。SSAS系统,即船舶保安,俗称防海盗系统,有海盗入侵时,可由船长等高级船员触发,向专门海上保安部门发送求救信号。 (4)应急示位标 船舶遇险时可手动水压力释放信号,信号内容包括船名、船种、IMO号,并能够确定位置,由地面站接收。
3.6.2船内通讯设备 (1)有线通讯设备 船内有线通讯设备通常有程控电话、有线广播、报警系统、嵌入式轮机呼叫机、火灾自动报警器等。轮机呼叫机、火灾自动报警器如图3-16所示。 图3-16轮机呼叫机、火灾自动报警器 (2)无线通讯设备 船上无线通讯设备主要是无线对讲机和无线对讲电话,以此双向传递应急信息。
3.7 船舶消防设备的法定检验及PSC检查 3.7.1船舶消防设备的法定检验 船舶各项消防设备,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检局制定的《营运船舶检验规程》的标准严格进行检查和维护。具体为: (1)船舶固定消防系统的检查 (2)探火系统的检查 (3)手提式与移动式灭火设备的检查 (4)防火结构的检查 (5)水灭火系统的检查 (6)自动喷水系统的检查 (7)水雾灭火系统 (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9)泡沫灭火装置 (10)其他消防器材
3.7.2 PSC消防安全检查 PSC(Port State Control),即港口国监控。 PSC检查,是指世界各地的港口当局对抵港的外国籍船舶实施以确保船舶和人身安全,防止海洋污染为目的,以船员及船舶技术状况为对象的专门检查。实际上也是港口国政府对船旗国政府、船级社、船东在执行国际公约,维护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工作质量的检查与监督,所以被认为是海上安全的最后防线。 目前,PSC检查已形成了全球网络,其检查标准越来越高,程序越来越严,范围越来越广,频率越来越大。
3.7.2.1 PSC检查的目的和依据 (1)检查的目的 我国政府机构或其授权机构(中国为中国海事局)通过对到达本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的技术状况,船舶航行安全、消防设备及防污染措施等方面的检查,以保证船舶的生产安全、人命和水域安全,防止污染海洋环境,保护本国利益不受损害。 (2)PSC检查的法律依据 国际海事组织(IMO)《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3年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国际公约及1978议定书》(MARPOL 73/78),《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国际公约》(STCW 78/95);国际劳工组织(ILO)的《国际海事劳工公约》(MLC);及其他。 (3)PSC检查的地区性备忘录组织 巴黎谅解备忘录组织(PairsMou);东京谅解备忘录组织(TokyoMou,我国是其成员);加勒比海谅解备忘录组织;地中海地区谅解备忘录组织;拉丁美洲合作协议组织。
3.7.2.2 PSC船舶消防救生设备检查内容 (1)救生设备检修站 救生筏检修; 救生艇及艇架检修; 保温服检验。 (2)消防设备检测服务中心 船舶固定式CO2灭火系统及容器检测、充装和试验; 船舶固定式卤化物灭火系统及容器检测、充装和试验; 船舶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及容器检测、充装和试验; 船舶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及容器检测、充装和试验; 船舶固定式水雾灭火系统检测和试验; 船舶其他受压灭火设备、容器:CO2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手提泡沫发生器、化学泡沫等。 (3)灭火器、卤化物灭火器和轻水泡沫灭火器检测、充装和试验; 船舶消防员装备空气呼吸器及压缩空气瓶检测、充装和试验; 全封闭式救生艇空气瓶检测、充装和试验; 救生筏专用气瓶检测、充装和试验; 泡沫液化试验等。
3.7.2.3 PSC检查中常出现的缺陷 PSC官员到船上检查时,发现消防设备状况不良,在其检查报告单注明此缺陷,并根据情况注明完成日期,甚至直接滞留船舶。据资料分析,船舶通常检查缺陷有: (1)船舶防火结构 (2)火灾报警系统 (3)消防应变 (4)固定灭火系统 (5)消防设备和用具 (6)消防员装备 (7)应急消防水泵 (8)通风系统 (9)其他检查
3.8 船舶防火控制与安全图 防火控制与安全图,俗称防火控制图。是船舶必备的重要文件资料之一,也是船舶航行中国家海事部门对船舶进行安全监管和船舶火灾中能否有效施救的重要依据。 3.8.1防火控制与安全图编制要求 (1)防火控制图编制要点 防火控制图应包含SOLAS第II-2第20条规定的内容。即图上应清楚地标明每层甲板的控制站、“A”级分隔围闭的各防火区域、“B”级分隔围闭的各防火区域,连同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喷水器装置、灭火设备和各舱室、甲板等的出入通道,以及通风系统,包括风机控制位置、挡火闸位置和服务于每一区域的通风机识别号码的细节。 对于客船,防火控制图和小册子应根据IMO制定的指南提供有关防火、探火和灭火信息在内的附加要求。
(2)防火控制图文字 防火控制图和小册子的文字说明应以主管机关所要求的语言写成,如果该语言既不是英文也不是法文,应包括其中一种语言的译文。 (3)防火控制图布置 防火控制图或含有该图的小册子的1套复制品应永久性地置于甲板室外面有明显标志的防风雨的箱子中,用以帮助船员和岸上的消防人员随时取用。控制图和小册子应不断更新,任何改动应尽可能随时记录。 对客船的附加要求:防火控制图和小册子应根据IMO制定的指南提供有关防火、探火和灭火的信息。
3.8.2防火控制与安全图绘制 船舶防火控制与安全图的绘制,根据船舶的大小和类型各有差异,每条船互不相同。但在绘制时,要求严格按照《船舶防火控制图绘制通则》进行。 3.8.3防火控制与安全图识别符号 船舶防火控制与安全图识别符号参见《熟悉与基本安全——防火与灭火》(2011·新大纲版)附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