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簡介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王麗真 100.5.20 1 1 1 1
大 綱 壹、前言 貳、基本觀念簡介 參、預算編列 肆、預算執行 2
壹、前言 一、新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沿革 二、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架構 三、修改收支保管運用辦法 「新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3
一、新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沿革 1.依據教育基本法第5條及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13條規定。 2.本市自91年度起即於單位預算內編列臺北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控管教育經費。 3.本市自99年度正式以附屬單位預算型態編列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 4.本基金分別成立了國小204個分基金,國高中 81個分基金,幼稚園33個分基金及教育局共319個分基金。 4
二、新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架構 新北市地方 教育發展基金 教育局 高中職 幼稚園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5× 業務計畫 5M 建築及設備計畫 (經常門) 5M 建築及設備計畫 (資本門) 53 國民教育計畫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52 高中及高職教育計畫 54 學前教育計畫 5
三、修改收支保管運用辦法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原以單位預算型態編列,並訂定臺北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於91年6月10日公布。 惟為因應臺北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改以附屬單位預算型態編列,本局於99年度4月重新修正。 又為因應升格為直轄市100年1月再修正為: 新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6 6 6 6
貳、基本觀念簡介 基金定義與分類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屬性、會計基礎 、固定項目分開原則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特性 7
基金的定義 基金定義: (政會準則公報第1號) 依據法令、契約等設立,為執行特定業務 或達成一定目標之獨立財務與會計報導個 體。 基金定義: (政會準則公報第1號) 依據法令、契約等設立,為執行特定業務 或達成一定目標之獨立財務與會計報導個 體。 其現金與其他財務或經濟資源,連同相關 之負債與基金餘額(或基金權益)暨其有關 之變動情形等,為一套自行平衡帳目。
基金之分類(1/3) 普通基金: 歲入之供一般用途者。簡單說即除收支對列及計畫型補助收入外,歲入與歲出並無相互對應關係。 特種基金: 歲入之供特殊用途者。簡單說即該基金收入供該基金使用者。 9
基金之分類(2/3) 基金 特種基金 普通基金 業權型基金 政事型基金 營業基金 作業基金 債務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 資本計畫基金 信託基金 非營業特種基金 10
基金之分類(3/3) 特種基金種類 特種基金定義 營業基金 供營業循環運用者 作業基金 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 債務基金 依法定或約定之條件,籌措財源供償還債本之用者 資本計畫基金 處理政府機關重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者 特別收入基金 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 信託基金 為國內外機關、團體或私人之利益,依所定條件管理或處分者 11
基金屬性 1.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屬政事型基金之特別收入基金。 2. 特別收入基金 謂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 12
會計基礎 會計基礎:決定交易事項入帳時點。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採修正權責基礎,即應計 基礎及固定項目分開原則 。 權責發生基礎:收入(或收益)、支出(或 費損)及相關資產負債等要素,於發生權利 或義務之時點認列入帳。 例如已收整學年度學雜費收入,其中下學期 2-6月收入需於年度終了轉為預收收入;尚 未支付12月份鐘點費亦需於年度終了調整為 應付費用。 13
固定項目分開原則 固定項目分開原則:政事基金取得或處分 固定資產及投資、舉借或償還長期債務等 項目,依會計法29條固定項目分開原則不 列入平衡表 。 如取得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但應另立 帳組登載固定資產交易,俾使與總務部門 經管財產相核對。 14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特性 1. 為教育支出,較無法具體衡量成本與效益,不易釐清各學校經營績效及責任。 2. 基金賸餘部分可滾存基金,避免消化預算,有抑減支出之功能。 3. 自有財源之收支對列賸餘,全數滾存基金有激勵創造收入。 4. 資金運用靈活,預算執行較具彈性 。 5.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因仍採集中支付制度,較不影響 地方政府統籌調度能力。 6. 含有統籌人事經費諸如退休撫卹、公教人員各項補 助、調待準備金等。 15
参、預算編列 預算編製原則及依據 基金來源科目與歲入科目之比較 基金用途與公務預算支出之比較 基金用途別科目 如何估算預算額度 16
一百年度新北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學校100年度預算編製作業注意事項及編列基準(附件1) 預算編製原則及依據 一百年度新北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學校100年度預算編製作業注意事項及編列基準(附件1) 17
基金來源 1.收支對列收入(ex:學生活動費、場租收入、××委外權利金收入、代理教師考試報名費、資源回收收入) 學校自有(收)財源 來源(收入)面: 市庫撥款收入財源 3.市庫撥款收入 (市庫挹注) 中央補助款財源 4.政府其他撥入收入 18
基金來源科目及定義 4基金來源: 43勞務收入(2級來源別-2碼) 431服務收入(3級來源別-3碼) 45財產收入(2級來源別-2碼) 451財產處分收入(3級來源別-3碼) 452租金收入(3級來源別-3碼) 453權利金收入(3級來源別-3碼) 454利息收入(3級來源別-3碼) 19
三、單位預算與附屬單位預算科目對照表 1.基金來源科目與歲入預算科目比較表-1/4 三、單位預算與附屬單位預算科目對照表 1.基金來源科目與歲入預算科目比較表-1/4 編號 基 金 來 源 科 目 公 務 預 算 歲 入 科 目 4 基金來源 歲入 41 徵收收入 415 違規罰款收入 罰款及賠償收入 罰金罰鍰 沒入金 一般賠償收入 賠償求償收入 43 勞務收入 431 服務收入 規費收入 考試報名費 場地設施使用費 服務費 資料使用費 屬於收支對列科目 20 20 20 20
1.基金來源科目與歲入預算科目比較表-2/4 編號 基 金 來 源 科 目 公 務 預 算 歲 入 科 目 43Y 其他勞務收入 45 基 金 來 源 科 目 公 務 預 算 歲 入 科 目 43Y 其他勞務收入 45 財產收入 451 財產處分收入 廢售物資售價 452 租金收入 453 權利金收入 454 利息收入 45Y 其他財產收入 屬於收支對列科目 21 21 21 21
1.基金來源科目與歲入預算科目比較表-3/4 編號 基 金 來 源 科 目 公 務 預 算 歲 入 科 目 46 政府撥入收入 基 金 來 源 科 目 公 務 預 算 歲 入 科 目 46 政府撥入收入 補助及協助收入 462 縣(市)庫撥款收入 46Y 政府其他撥入收入 一般性補助收入 計畫型補助收入 地方政協助收入 4Y 其他收入 捐獻及贈與收入、其他收入 4YO 受贈收入 一般捐獻 4YY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資源回收款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屬於收支對列科目 22 22 22 22
為便於統計各校基金來源,屬於收支對列科目及非屬於收支對列科目的金額,登打會計系統時,需增登統計註記。 1.基金來源科目與歲入預算科目比較表-4/4 編號 基 金 來 源 科 目 公 務 預 算 歲 入 科 目 4S 教學收入 其他收入 4S1 學雜費收入 學生活動費收入 4S2 推廣教育收入 4S3 建教合作收入 屬於收支對列科目 為便於統計各校基金來源,屬於收支對列科目及非屬於收支對列科目的金額,登打會計系統時,需增登統計註記。 23 23 23 23
基金來源 基金用途 基金來源(收)&用途(支)之關係(1/2) 1、收支對列收入(自收) 1、收支對列(支出) 2、非收支對列收入(自收) 2、共同性費用(支出) 3、非共同性費用及 用人費用 3、市庫撥款收入 4、政府其他撥入收入 4、中央補助之(專案)計畫經費 24
基金來源(收)&用途(支)之關係(2/2) 教育局暨各校基金來源 市庫撥款收入 政府其他撥入收入 自有基金 來源 教育局暨各校基金用途 25
基金用途科目及定義 5基金用途: 53國民教育計畫(業務計畫-2碼) 532國民小學教育計畫(工作計畫-3碼) 1用人費用(1級用途別-1碼) 11正式員額薪資(2級用途別-2碼) 113職員薪金 (3級用途別-3碼) 26
2.基金用途與原公務預算支出科目對照表-1/11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4級(分支計畫) 原公務預算科目 分支計畫名稱及說明 5 基金用途 51 高等教育 511 高等 教育 (一)511001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 教育局(處)辦理高等教育經常性業務及相關計畫推展,例如:評鑑、研習訓練、技能競賽活動、考試、學校修繕、學校發展性經費等。 台北縣 暫不使用 (二)511002高等教育學生公費及獎補助 包括教育局(處)對高等教育學生之各項公費、獎助學金及工讀金屬之。 (三)511100中央政府補助高等教育經費 凡中央政府補助高等教育之相關計畫經費。 (四)511200~各校經常門分支計畫 由各高等教育學校編列執行之經常門預算。 52 高中及高職教育 521 高中 (一)521001高級中學教育行政及督導 教育局(處)辦理高級中學教育經常性業務及相關計畫推展,例如:評鑑、研習訓練、技能競賽活動、考試、學校修繕、學校發展性經費等。 教育管理與輔導業務 -中等教育事務管理 (二)521002高級中學學生公費及獎補助 包括教育局(處)對高級中學學生之各項公費、獎助學金及工讀金屬之。 (三)521100中央政府補助高級中學教育經費 凡中央政府補助高級中學教育之相關計畫經費。 27 27 27 27
2.基金用途與原公務預算支出科目對照表-2/11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4級(分支計畫) 原公務預算科目 分支計畫名稱及說明 5 基金用途 52 高中及高職教育 521 高中 教育 (四)521200~各校經常門分支計畫 由各高級中學編列執行之經常門預算。 高中及高職 -一般行政 -各科教學 522 高職 (一)522001高級職校教育行政及督導 教育局(處)辦理高級職校教育經常性業務及相關計畫推展,例如:評鑑、研習訓練、技能競賽活動、考試、學校修繕、學校發展性經費等 台北縣 暫不使用 (二)522002高級職校學生公費及獎補助 包括教育局(處)對高級職校學生之各項公費、獎助學金及工讀金屬之 (三)522100中央政府補助高級職校教育經費 凡中央政府補助高級職校教育之相關計畫經費。 28 28 28 28
2.基金用途與原公務預算支出科目對照表-3/11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4級(分支計畫) 原公務預算科目 分支計畫名稱及說明 5基金用途 52高中及高職教育 522 高職教育 (四)522200~各校經常門分支計畫 由各高級職校編列執行之經常門預算。 高中及高職 -一般行政 -各科教學 53國民教育 531 國民中學教育 (一)531001國民中學教育行政及督導 教育局(處)辦理國民中學教育經常性業務及相關計畫推展,例如:評鑑、研習訓練、技能競賽活動、考試、學校修繕、學校發展性經費等 教育管理與輔導業務 -學校教務管理 (二)531002國民中學學生公費及獎補助 包括教育局(處)對國民中學學生之各項公費、獎助學金及工讀金屬之 29 29 29 29
2.基金用途與原公務預算支出科目對照表-4/11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4級(分支計畫) 原公務預算科目 分支計畫名稱及說明 5 基金用途 53 國民 教育 531 國民中學教育 (三)531100中央政府補助國民中學教育經費 凡中央政府補助國民中學教育之相關計畫經費。 教育管理與輔導業務 -學校教務管理 (四)531200~各校經常門分支計畫 由各國民中學編列執行之經常門預算。 各國民中學 -一般行政 -各科教學 532 國民小學教育 (一)532001國民小學教育行政及督導 教育局(處)辦理國民小學教育經常性業務及相關計畫推展,例如:評鑑、研習訓練、技能競賽活動、考試、學校修繕、學校發展性經費等 -國民教育事務管理 -學務管理 -國民教育輔導團 -教學輔導 (二)532002國民小學學生公費及獎補助 包括教育局(處)對國民小學學生之各項公費、獎助學金及工讀金屬之 30 30 30 30
2.基金用途與原公務預算支出科目對照表-5/11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4級(分支計畫) 原公務預算科目 分支計畫名稱及說明 5 基金用途 53 國民教育 532 國民小學教育 (三)532100中央政府補助國民小學教育經費 凡中央政府補助國民小學教育之相關計畫經費。 教育管理與輔導業務 -國民教育事務管理 -教育管理與輔導業務 -學務管理 -國民教育輔導團 -學校教務管理 -教學輔導 (四)532200~各校經常門分支計畫 由各國民小學編列執行之經常門預算。 各國民小學 -一般行政 -各科教學 (原204間國小編一本預算書) 54 學前教育 541 (一)541001幼兒教育行政及督導 教育局(處)辦理幼稚園教育經常性業務及相關計畫推展,例如:園務管理、研習訓練、教師專業進修、教學研討、園舍修繕、園舍發展性經費等。 -幼稚教育教學輔導 (二)541002幼兒公費及獎補助 包括教育局(處)對幼兒生之各項公費、獎助學金及工讀金屬之。 (三)541100中央政府補助幼兒教育經費 凡中央政府補助學前教育之相關計畫經費。 31 31 31 31
2.基金用途與原公務預算支出科目對照表-6/11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4級(分支計畫) 原公務預算科目 分支計畫名稱及說明 5 基金用途 54 學前教育 541 (四)541200~各幼稚園經常門分支計畫 由各幼稚園編列執行之經常門預算。 各幼稚園 -各科教學業務 55 特殊教育 551 (一)551001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 教育局(處)辦理特殊教育經常性業務及相關計畫推展,例如:教師專業或在職進修、教學研討、學校修繕等經費。 教育管理與輔導業務 -學校輔導活動 -特殊教育 -學校訓導管理 (二)551002特殊教育學生公費及獎補助 包括教育局(處)對特殊教育學生之各項公費、獎助學金及工讀金屬之。 (三)551100中央政府補助特殊教育經費 凡中央政府補助特殊教育之相關計畫經費。 32 32 32 32
2.基金用途與原公務預算支出科目對照表-7/11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4級(分支計畫) 原公務預算科目 分支計畫名稱及說明 5 基金用途 55 特殊教育 551 (四)551200~各校經常門分支計畫 由各特殊教育學校編列執行之經常門預算。 本局暫不使用 56 社會教育 561 (一)561001社會教育行政及督導 包括辦理藝術教育文化活動、民俗藝術教育活動、學生藝術競賽等活動、成人基本教育等。 教育管理與輔導業務 -維護公共安全方案 -社教管理活動及補助 -新住民輔導與管理 (二)561100中央政府補助社會教育經費 凡中央政府補助社會教育之相關計畫經費。 (三)561200~各所屬社會教育單位經常門分支計畫 由各社會教育單位編列執行之經常門預算。 5基金用途 57 體育及 衛生教育 571 (一)571001體育教學及活動 包括辦理校際運動競賽、各級學校體育教學及交流等活動。 體育保健 -體育保健 (二)571002學生衛生保健 包括加強學生視力保健、口腔保健、校園傳染病防治教育等計畫。 (三)571100中央政府補助體育教學及活動經費 凡中央政府補助體育教學及活動之相關計畫經費。 58 訓練教育 581 (一)581200~各教育訓練單位經常門分支計畫 由各教育訓練單位編列執行之經常門預算。 33 33 33 33
2.基金用途與原公務預算支出科目對照表-8/11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4級(分支計畫) 原公務預算科目 分支計畫名稱及說明 5 基金用途 5K 其他教育 5K1 軍訓教育 (一)5K1001軍訓教育推展與校園安全 包括辦理軍訓業務、人員專業研習、春暉專案、防治幫派滲入校園專案等。 本局暫不使用 5L 行政管理 5L1 行政管理及推展 (一)5L1001人員維持費 教育局(處)人事費、加班值班費、員工保險費及其他給與等。 教育管理與輔導業務 -教育行政 -教育人員工作獎金準備 -學務管理 -教育人員退休給付 -教育人員撫卹給付 (二)5L10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教育局(處)水電費、車輛稅捐規費、房屋修繕費等費用。 (三)5L1003教職員退休及撫卹給付 教育局(處)人員與各級學校教職員工退休及撫卹給付。 (四)5L1004調整待遇及其他經費 因應調整待遇及無法歸屬其他分支計畫之經費皆屬之。 (五)5L1100中央政府補助其他教育推展經費 屬中央政府補助經費且無法歸屬其他分支計畫之經費。 34 34 34 34
2.基金用途與原公務預算支出科目對照表-9/11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4級(分支計畫) 原公務預算科目 分支計畫名稱及說明 5 基金用途 5M 建築及設備 (一) 5M1 土地購置 (一)5M1001教育局(處)土地購置 教育局(處)及各級學校土地購置、房屋建築及各項設備購置等費用。 -教育業務建築及設備 (二)5M1200~由學校編列執行之土地購置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4級(分支計畫) 原公務預算科目 分支計畫名稱及說明 5 基金用途 5M 建築及設備 (二) 5M2 營建及修建工程 (一)5M2001教育局(處)營建及修建工程 教育局(處)及各級學校土地購置、房屋建築及各項設備購置等費用。 -教育業務建築及設備 (二)5M2200~由學校編列執行之營建及修繕工程 35 35 35 35
2.基金用途與原公務預算支出科目對照表-10/11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4級(分支計畫) 原公務預算科目 分支計畫名稱及說明 5 基金用途 5M 建築及設備 (三) 5M3 交通及運輸設備 (一)5M3001教育局(處)交通及運輸設備 教育局(處)及各級學校土地購置、房屋建築及各項設備購置等費用。 -教育業務建築及設備 (二)5M3200~由學校編列執行之交通及運輸設備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4級(分支計畫) 原公務預算科目 分支計畫名稱及說明 5 基金用途 5M 建築及設備 (四) 5M4 其他 設備 (一)5M4001教育局(處)其他設備 教育局(處)及各級學校土地購置、房屋建築及各項設備購置等費用。 -教育業務建築及設備 (二)5M4200~由學校編列執行之其他設備 36 36 36 36
2.基金用途與原公務預算支出科目對照表-11/11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4級(分支計畫) 原公務預算科目 分支計畫名稱及說明 5 基金用途 5M 建築及設備 (五) 5M5 無形 資產 (一)5M5001教育局(處)無形資產 教育局(處)及各級學校購置長期供作業使用且具有未來經濟效益及無實體存在之各種排他專用權屬之。 -教育業務建築及設備 (二)5M5200~由學校編列執行之無形資產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4級(分支計畫) 原公務預算科目 分支計畫名稱及說明 5 基金用途 5M 建築及設備 (六) 5M6 中央政府補助建築及設備經費 (一)5M6100中央政府補助建築及設備經費 凡中央政府補助教育單位建築及設備之相關計畫經費。 -教育業務建築及設備 37 37 37 37
基金用途各級計畫科目 1/2 精簡版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52高中及高職教育計畫 521高中教育 1級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52高中及高職教育計畫 521高中教育 522高職教育 53國民教育計畫 531國民中學教育 532國民小學教育 54學前教育計畫 541學前教育 55特殊教育計畫 551特殊教育 56社會教育計畫 561社會教育 57體育及衛生教育計畫 571體育及衛生教育 5K其他教育計畫 5K1軍訓教育 5基金用途 5L一般行政管理計畫 5L1行政管理及推展 高中 高職 國中 國小 幼稚園 38
基金用途各級計畫科目 2/2 精簡版 1級 2級 3級 5基金用途 5M建築及設備 5M1土地購置 5M2營建及修建工程 (基金用途) 2級 (業務計畫) 3級 (工作計畫) 5基金用途 5M建築及設備 5M1土地購置 5M2營建及修建工程 5M3交通及運輸設備 5M4其他設備 5M5無形資產 5M6中央政府補助建築及設備經費 學校、教育局 教育局專用,學校不得選用 39
基金用途別科目-1/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備註 40
基金用途別科目-2/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備註 41
基金用途別科目-3/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備註 42
基金用途別科目-4/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備註 43
基金用途別科目-5/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備註 44
基金用途別科目-6/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備註 18 福利費 45
基金用途別科目-7/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備註 46
基金用途別科目-8/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47
基金用途別科目-9/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48
基金用途別科目-10/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49
基金用途別科目-11/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50
基金用途別科目-12/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51
基金用途別科目-13/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52
基金用途別科目-14/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53
基金用途別科目-15/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54
基金用途別科目-16/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55
基金用途別科目-17/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56
基金用途別科目-18/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57
基金用途別科目-19/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58
基金用途別科目-20/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59
基金用途別科目-21/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60
基金用途別科目-22/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61
基金用途別科目-23/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62
基金用途別科目-24/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63
基金用途別科目-25/25 編號 用途別科目名稱 基金用途明細表之計畫內容說明 人員類別 64
如何估算預算額度 收支對列項目? 班級數? 2.共同性費用 學生人數? 3.用人費用 用途(支出)面: 預算員額? 4.非共同性費用 1.收支對列費用 收支對列項目? 班級數? 學生人數? 2.共同性費用 3.用人費用 用途(支出)面: 預算員額? 其他由教育局核定項目? 4.非共同性費用 (含市款、中央款) 中央專案補助 計畫? 65
肆、預算執行 基金預算執行依據 基金預算執行之彈性─超支併決及其例外狀況、調整容納、補辦預算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 其他─納入預算與代收代付、餘款繳回 66
新北市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新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預算執行作業規範 基金預算之執行依據 新北市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新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預算執行作業規範 67
基金預算之執行彈性 併入 決算 調整容納 補辦 預算 乙 丙 甲 68
超支併決算(第24點) 核定程序: 年度預算執行期間,確為業務增減需要,隨同調整之基金來源與基金用途,除…..依其規定外,由各基金主持人核定併入決算辦理並函送主管機關備查。 例外情況: 除本要點另有規定及其他法令訂有支用標準、限制、核定程序或本府已授權主管機關核定者,依其規定。 69
基金用途別勻支 532國民小學教育計畫(工作計畫-3碼) 100萬元 +1萬 -1萬 =3萬 =7萬 5基金用途: 53國民教育計畫(業務計畫-2碼) 532國民小學教育計畫(工作計畫-3碼) 100萬元 113職員薪金……………60萬元 : 212工作場所電費………10萬元 214工作場所水費………10萬元 252一般房屋修護費……10萬元 241印刷及裝訂費………2萬元 321辦公(事務)用品………8萬元 工作計畫總額不變 (無超預算) +1萬 -1萬 =3萬 =7萬 70
超支併決算(第26點) 填具表格: 基金年度預算執行期間,經核定併年度決算辦理之基金用途,應填具 「基金用途預計超支預算申請表」。 小叮嚀! 特別收入基金 基金來源以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表之 三級科目為認定基準;基金用途除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 外以業務計畫為認定基準,惟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以工作 計畫(3碼)控管。 71
超支併決算(第26點) 併決算的主要原則: 1、有相對財源(收入)例如:年度預算執行中補助中央款、縣庫撥入退休金 2、「准」了才能用 72
1.超支預算申請案件為除了「5M建築及設備計畫」以外之計畫為限 2.且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併決算係以「工作計畫3碼」為認定基準 詳附件4 73
超支併決算 例外情況 公共關係費 捐助及補助 員額 用人費用 分攤(擔)項目 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 傷病醫藥、員工服裝、文康活動等 出國、研究發展 租賃公務車輛 74
超支併決算(第26點,準用第9點)-1/5 例外情況: 捐助及補助: 年度預算執行期間,如因業務實際需要,而未及編列預算或預算編列不足支應時,除以捐助或補助為基金之主要業務者,得依實際業務需要執行外,應受預算之限制,其超出預算者,應專案報經主管機關核轉本府核定。 75
超支併決算(第26點,準用第9點)-2/5 例外情況: 公共關係費:應受法定預算之限制。 員額:基金管理機關員額運用,非經本府核 准,不得超出法定預算員額用人。 用人費用:有關員工待遇、獎金、津貼或其他 給與事項,…,並依行政院及本府所訂 相關規定覈實辦理。 76
超支併決算(第26點,準用第9點)-3/5 例外情況: 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 員工服裝: 租賃公務車輛: 如有應業務需要須超出法定預算支用時,應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辦理。 員工服裝: 應確實依法定預算執行,且規定上班時間必須穿著者,始得統一製發,不得折發代金。 租賃公務車輛: 準用臺北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租賃公務車輛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 77
超支併決算(第26點,準用第9點)-4/5 例外情況: 出國、研究發展、約聘(僱)、臨時人員計畫: 原核定計畫須修正或辦理新增者,須專案報經 主管機關核轉本府核定。 傷病醫藥費、文康活動費、福利互助費、其他福利費、服裝費等訂有統一標準之預算項目,因實際需要,須調整標準者,應專案報經主管機關核轉本府核定。 78
超支併決算(第26點,準用第9點)-5/5 例外情況: 分攤(擔)項目: 應依法定預算確實執行。年度預算執行期間,如因業務實際需要,而未及編列預算或預算編列不足支應時,除確屬業務需要必須支付者外,應受預算之限制,其超出預算者,應專案報經主管機關核轉本府核定。 79
購建固定資產之執行彈性(第26點,準用第11點)-1/6 基金管理機關應切實依預算編列項目及分期實施計畫執行。 原未編預算或預算編列不足支應之項目,如年度進行中,因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遷或正常業務(經常性業務)之確實需要必須於當年度辦理者,除增加市庫負擔者,應專案報由主管機關核轉本府核定外,依下列原則辦理: 80
購建固定資產之執行彈性(第26點,準用第11點)-2/6 調整容納: 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 得在當年度預算總額(不含保留數及本年度奉准先行辦理數)內調整容納。 小補充! 調整容納案例 調整容納填寫範例 報准公文範例 81
購建固定資產之執行彈性(第26點,準用第11點)-3/6 調整容納財源: 應詳實敘明(係節餘款或年度預算不辦理之計畫或項目),調整數在20%以內者,由各基金主持人核定辦理,超過20%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82
購建固定資產之執行彈性(第26點,準用第11點)-4/6 工管費調整容納: 工管費如需購置財產者(例如購置機械設備),需先辦理「調整容納」(即由513擴充改良房屋建築及設備→調整容納至「××設備」科目)再行開支,並依規定登錄財產帳。 83
購建固定資產調整容納以此3級用途別科目為調整基準。 小叮嚀! 購建固定資產調整容納以此3級用途別科目為調整基準。 84
購建固定資產之執行彈性(第26點,準用第11點)-6/6 補辦預算: 執行要點§11:…4.無法依前列規定辦理調整容納者,應專案報由主管機關核轉本府核定,並補辦預算。 85
補辦預算 ex:教育部當年度中核定補助設備費$100,000元(並請納入預算辦理)購置飲水機3台 作法: 1、專案報府同意後即可先行辦理(支用) 2、以後年度補辦預算(補預算程序) 雜項設備$100,000 不要忘記 86
「調整容納」及「補辦預算」之觀念加強 辦理「調整容納」及「補辦預算」之科目範圍為→51×開頭的用途科目 附件2 購建「無形資產」→依執行要點規定→以併入決算辦理 87
其他執行注意事項 依執行要點第39點規定:各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必須調整容納、併入決算及補辦預算等有關經費案件,除應由各業務單位依本要點所訂之程序辦理外,並依法送會計單位實施內部審核,並為預算之預留。 88
99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1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1 收到單位預算挹注基金補助款 99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1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1 收到單位預算挹注基金補助款 教育局、學校依據教育局通知的繳款金額輸入 收入傳票 借: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貸:462縣庫撥款收入 不超過單位預算挹注基金的分配數 2 學校收到教育局所撥之統籌款(例:公務人員各項補助,退休及撫卹支出等) 各分基金收到時依據教育局通知的繳款書金額輸入 辦理併決算 屬經常支出 付款憑單 借:5×× ○○計畫-用途別科目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3 收到基金來源收入 如: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活動中心出借收入...等 貸:4×× ○○收入 填具收入繳款書 89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2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4 押標金、保證金、保固金等 收到時 收入傳票 借: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貸:2211存入保證金-相關子目 發還時 支出傳票 借:2211存入保證金-相關子目 貸: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5 零用及週 轉金 提撥時 付款憑單 借:1113零用及週轉金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撥還時 借:5×× ○○計畫-用途別科目 用途別科目請列至3級 收回時 借: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貸:1113零用及週轉金 填具「支出收回書」【代傳票】 轉正時 轉帳傳票 借:5×× ○○計畫-用途別科目 貸:1113零用及週轉金 90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3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6 支用各項業務計畫(無須登錄財產統制帳者) 支付款項時 付款憑單 借:5×× ○○計畫-用途科目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7 支用各項業務計畫(須登錄財產統制帳者) 支付款項時 借:5×× ○○計畫-用途別科目 轉帳傳票 借:91××各類財產科目 9107購建中固定資產 貸:9201現存財產權利總額 本分錄請登載至財產統制帳,「購建中固定資產」-例如:工程各期估驗款 91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4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8 支用各項業務計畫(須登錄財產統制帳者) 購建中固定資產完工或結案時 轉帳傳票 借:91××各類財產科目 貸:9107購建中固定資產 本分錄請登載至財產統制帳 購置單價1萬元以上之電腦軟體:原預算編列於「購置電腦軟體」科目項 下 付款憑單 借:5M5無形資產計畫-購置電腦軟體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本分錄不登載至財產統制帳,列差異解釋 92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5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9 收到捐贈款項 收到獎助學金捐款時 收入傳票 借: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貸:2123應付代收款-各項子目 學校專用 收到仁愛基金時 收到各界捐款時(有特定用途) 支付時 支出傳票 借:2123應付代收款-各項子目 貸: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收到各界捐款時(無特定用途) 借: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貸:4YO其他收入-受贈收入 無特定用途;列入基金收支併決算 付款憑單 借:5×× ○○計畫-用途別科目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收到實物捐贈 祇須財產統制帳上記錄,借:91××各類財產科目、貸:9201現存財產權利總額 93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6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10 預付款項 (以預算預付) 支付時 付款憑單 借:1154預付費用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轉正時 轉帳傳票 借:5×× ○○計畫-用途別科目 貸:1154預付費用 收回時 收入傳票 借: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94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7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11 押金 支付時: 1.以保管金專戶支付 支出傳票 (代收代辦) 借:1311存出保證金-相關子目 貸: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2.以預算支付 付款憑單 (預算內)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收回時: 收入傳票 借: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貸:1311存出保證金-相關子目 (預算內-收回當年度) 借: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填具【繳款書】 95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8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12 代收款項 收到時 收入傳票 借: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貸:2123應付代收款 支付時 支出傳票 借:2123應付代收款 貸: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暫付時 借:1315暫付及待結轉帳項 轉正時 轉帳傳票 貸:1315暫付及待結轉帳項 96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9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13 聘僱、政務人員離職儲金項目 提撥時(自付、政府負擔部分 付款憑單 借:5×× ○○計畫-用途別科目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收入傳票 借: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貸:2123應付代收款-子目 存入離職儲金款項或銀行帳戶產生孳息時 支出傳票 借:2123應付代收款-子目 貸: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轉帳傳票 借:1241退休及離職準備金 貸:2213應付退休及離職金 97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10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14 政務、聘 僱人員離 職儲金項 支付離職人員時 轉帳傳票 借:2213應付退休及離職金 貸:1241退休及離職準備金 收回未依規定 離職人員之公 提部分: 1.收回當年度 部分 收入傳票 借: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貸:5×× ○○計畫-用途別科目 2.收回以前年 度部分 貸:4YY雜項收入 98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11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15 代管資 產於年 度進行 中有增 減時 增加時 轉帳傳票 借:1316-1代管資產-土地 1316-2代管資產-房屋及建築 1316-8代管資產-土地改良物 1316-3代管資產-機械及設備 1316-4代管資產-交通及運輸設備 1316-5代管資產-什項設備 1316-6代管資產-購建中固定資產 1316-7代管資產-電腦軟體 1316-9代管資產-有價證券 貸:2214應付代管資產 資產撥入、土地公告地價增 值 (98年12月31日(含))以前由公務預算購置之財產 減少時 借:2214應付代管資產 貸:1316-×代管資產-○○○○○ 資產撥出、報廢、減損 99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12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16 健、勞、公保費等代扣款 自付、政府負擔部分(開出來繳到保管金專戶) 收入傳票 借: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貸:2123應付代收款─子目 健、勞、 公保費等 另設子目 轉帳代繳時(含自付、政府負擔部):支付勞健保時 支出傳票 借:2123應付代收款─子目 貸: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17 中央補助款 (一)具有補助款性質,應辦理併決算或補辦預算者: 1.各分基金收到 教育局或中央撥 補助款時 借: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貸:46Y政府其他撥入收入 需辦理併 決算 100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13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18 中央補助款 2.支付時,以實付方式辦: (1)支付經常支出、單價未達1萬元或使用年限未達2年之設備支出、單價未達1萬元之電腦軟體等 付款憑單 借:5×× ○○計畫-用途別科目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1.需辦理 併決算 (2)支付單價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2年以上之固定資產 1.除辦理固定資產補辨預算外,應登載至財產 統制帳 轉帳傳票 借:91××各類財產科目 貸:9201現存財產權利總額 101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14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19 中央補助款 3.支付時,以預付方式辦理: (1)支付時 3.支付時,以預付方式辦理: (1)支付時 付款憑單 借:1154預付費用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2)轉正時 (A)支付經常支出、單價未達1萬元或使用年限未達2年之設備支出、單價未達1萬元之電腦軟體等 轉帳傳票 借:5×× ○○計畫-用途別科目 貸:1154預付費用 需辦理併決算 (B)支付單價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2年以上之固定資產 除辦理固定資產補辨預算外,應登載至財產統制帳 借:91××各類財產科目 貸:9201現存財產權利總額 102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15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20 中央補助款 4.移還結餘款時 付款憑單 借:46Y政府其他撥入收入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由教育局撥入學校者,如有結餘需繳還原補助機關者,請財政局填具「收入退還書」繳還。 (二)具有補助款性質同意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及具有委託代辦性質以代收代付辦理者: 1.各分基金收到中央撥入款項時 收入傳票 借: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貸:2123應付代收款-子目 2.支付時,以實付方式辦理: (1)支付經常支出、單價未達1萬元或使用年限未達2年之設備支出、單價未達1萬元之電腦軟體等 支出傳票 借:2123應付代收款-子目 貸: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103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16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21 中央補 助款 (2)支付單價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2年以上之固定資產 支出傳票 借:2123應付代收款-子目 貸: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應登載至財產統制帳 轉帳傳票 借:91××各類財產科目 貸:9201現存財產權利總額 3.支付時,以預付方式辦理: (1)支付時 借:1315暫付及待結轉帳項 (2)轉正時 (A)支付經常支出、單價未達1萬元或使用年限未達2年之設備支出、單價未達1萬元之電腦軟體等 貸:1315暫付及待結轉帳項 104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17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22 中央補 助款 (B)支付單價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2年以上之固定資產 轉帳傳票 借:2123應付代收款-子目 貸:1315暫付及待結轉帳項 應登載至財產 統制帳 借:91××各類財產科目 貸:9201現存財產權利總額 4.移還結餘款時 支出傳票 貸: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學校剩餘款繳還教育局 23 教育局 委託學 校代辦 活動 1.學校收到經費時 收入傳票 借:1112-2銀行存款-保管金專戶 貸:2123應付代收款-子目 2.學校支付經費時 3.結餘款繳回教育局時 105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18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24 年度進行中,收到審計機關審核通知當年度剔除或減列支出事項,及年度結束後修正收入事項 剔除或減 列支出 轉帳傳票 借:1154預付費用 貸:5×× ○○計畫-用途別科目 應開立「支出收回書」,科目: ○○計畫-用途別科目 收入傳票 借: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貸:1154預付費用 修正收入: 1.增列收入 或 借: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或應收款項科目) 貸:4×× ○○收入 2.減列收入 支出傳票 借:4×× ○○收入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或應付款項科目) 106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19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25 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材料之會計事務(適用於鶯歌高職) 1.購料時 付款憑單 借:5×× ○○計畫-用途別科目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2.年度終了實地盤點時 轉帳傳票 借:1153用品盤存 貸:5×× ○○計畫-用途別科目 應計制觀念 3.次年度開帳時 貸:1153用品盤存 107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20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26 動支第二 預備金 收到動支 款繳款書 收入傳票 借: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貸:462縣庫撥款收入 須透列單位預算其「動支數額表」歸屬科目: 經常門:「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教育資源管理-各項教育業務-獎補助費-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資本門:「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教育資源管理-各項教育建設工程及設備-獎補助費-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於附屬單位預算: 經常門:須辦理超支併決算 資本門:須補辦預算 動支時 (經常門) 付款憑單 借:5×× ○○計畫-用途別科目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資本門) 借:5M×建築及設備計畫-用途別科目 轉帳傳票 借:91××各類財產科目 貸:9201現存財產權利總額 108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21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備註 27 動支災害 準備金 收到動支 款繳款書 收入傳票 借:111-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貸:462縣庫撥款收入 須透列單位預算其「動支數額表」歸 屬科目: 經常門:「臺北縣政府教育局-災害準備金-獎補助費-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資本門:「臺北縣政府教育局-災害準備金-獎補助費-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於附屬單位預算: 經常門:須辦理超支併決算 資本門:須補辦預算 動支時 (經常門) 付款憑單 借:5×× ○○計畫-用途別科目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資本門) 借:5M×建築及設備計畫-用途別科目 貸: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轉帳傳票 借:91××各類財產科目 貸:9201現存財產權利總額 109
會計事項分錄釋例-22 例次 會計事項 說明 記帳憑證 系統分錄 28 墊付款項撥付時 收到墊付款時 收入傳票 借: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貸:2215暫收及待結轉帳項 支付墊付款項時 付款憑單 借:1154預付費用 貸:1112-1銀行存款-縣(市)庫存款 賸餘收回時 貸:1154預付費用 110
納入預算與代收代付 需經過法定預算程序或依其他預算執行規範辦理(收支併決算或補辦預算辦理) 採庫款集中支付(由財政局支付科直接匯撥) 納入(基金)預算 由學校保管金專戶-開立專戶支票 不需經過法定預算程序(ex:班級費、電腦耗材費、蒸飯費…等明文規定項目及教育局補助款項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者) 代收代付 原則:有預算且有收入才能支出 需製據請撥 111
教育局基金預算補助各校代收代付辦理之經費賸餘款繳回流程及說明 補助公文範本附件14-2 補助款賸餘款繳回 開立學校專戶支票 <抬頭為:限存入新北市市庫存款戶> 附件9:函文範本 函送教育局各承辦人,函文請檢附文件或說明:如下 1.原補助計畫核定文影本 5.原補助金額 2.原核定公文之經費來源科目 6.賸餘繳回金額 3.支出用途摘要 7.支票號碼、金額等 4.計畫執行情形 8.收支結算表(附件10) 112
教育局保管金專戶補助各校代收代付辦理之經費賸餘款繳回流程及說明 補助款賸餘款繳回 補辦公文範本附件16 出納單位進入「臺銀公庫服務網」開立「非公務預算繳款書-專戶繳款書」,說明事項應述明「計畫名稱」及該「計畫之子目代碼」,並以學校專戶支票至金融機構辦理繳款 業務單位依核定文結報方式連同已繳款之專戶繳款書影本送交教育局 113
經常門與資本門 資本門: 購置土地、營建工程之支出 購置耐用年限2年以上且金額1萬元(含)以上逾1萬元(即$10,001元以上)之機械設備、交通運輸設備及什項設備之支出。 各級學校圖書館及教學機關為典藏用之圖書報章雜誌及圖書設備等之支出。 分期付款購置及取得產權之資本租賃方式之電腦設備等支出 114
經常門:凡不屬於資本支出之各類支出均屬之 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未達金額1萬元(含)以下之「消耗」或「非消耗品」---經常門 經常門與資本門 經常門:凡不屬於資本支出之各類支出均屬之 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未達金額1萬元(含)以下之「消耗」或「非消耗品」---經常門 即$9,999元以下 預算書 115
新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網站 預算 問題釋疑 決算 會計及規範 繳庫規定 http://site.ntpc.edu.tw/web/accounting 預算 問題釋疑 會計及規範 決算 繳庫規定 116
~The End~ 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