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 有关政策规定及操作规程 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 乔雪飞
目 录 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 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 入党的基本条件 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及责任追究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事关党 的事业兴衰,是关系到党的战 斗力和生命力的重大问题。 《党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近年来,党中央、省委、市委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各地也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基础工程、强基工程,无不体现着各级党委对基层的重视,对基层党组织的重视。“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成为各级级党委和政府的共识。 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员就是这个基础的“基础”。让什么样的人进入党内,让什么样的人参与到党的政治生活中来,这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既是保持基层党组织生机和活力的需要,也是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之一,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基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党组织书记的职责中,“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是其中的重要一项。 截止2015年底,我市党员总数为238157名,党员占人口比例为7.8%;其中农民党员80838名,占全市党员总数的比例约为33.9%。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事关党 的事业兴衰,是关系到党的战 斗力和生命力的重大问题。
目前我市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龄老化。60岁以上党员占30%;35岁以下党员仅占23.7%。 2、学历层次低。全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党员占42%;高中中专(中技)学历党员占25%;初中及以下学历占33%。 3、职业分布不合理。在岗职工党员占党员总数的37.4%;农民党员占33.9%;学生党员占3.1%;离退休党员占18.9%;其他职业党员占6.7%。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 十 要 字 六 求 总 控制总量 优化结构 提高质量 发挥作用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是2013年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时提出的,写入了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4号) ,以及2014年6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 准确理解和把握十六字总要求,应注意以下几点: 控制总量 优化结构 提高质量 发挥作用 控制总量是重点,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 优化结构是关键,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提高质量 发挥作用 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发挥作用是目的,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 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 有计划地进行; 三、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 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 有计划地进行; 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政治标准: 一是信念坚定, 二是对党忠诚, 三是为民服务, 四是严守纪律。
四、入党的基本条件 党章明确规定了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即“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申请入党人条件: 1.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其中包含了三层意思: 四、入党的基本条件 申请入党人条件: 1.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其中包含了三层意思: 一是规定了入党的年龄,年满18岁才能申请入党。 二是规定了国籍,必须是中国公民。 三是规定了成分。
2.承认党的纲领,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实现党的纲领而贡献力量。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四、入党的基本条件 2.承认党的纲领,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实现党的纲领而贡献力量。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意味着党员要做到三三个必须:第一,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第二,必须接受党的领导;第三,必须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在“三个必须”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前提和基础。
四、入党的基本条件 4.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缴纳党费 党章明确规定,如果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支部大会通过并予以除名。(“三不党员”)
补充资料 1、残疾人能否要求入党? 同等对待,只要具备了党员条件,可以吸收入党。 2、信仰宗教的人能否入党? 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不是少数民族地区但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发展为党员。共产党员只能信仰共产主义,不得信仰宗教。信仰宗教或有浓厚宗教情感的人不能发展入党。
3、年龄超过60岁的申请人能否入党? 一定是在当地作出突出贡献和有积极示范带动作用的人才能发展其入党。 4、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能否入党? 只要符合党员条件,可以吸收入党。但是,由于这些人员每年都有较长时间不在本地区活动,因此需要对其进行较长时间的考验。待党组织对其进行了全面了解,本人又确实具备了入党条件后,征求务工单位党组织意见后方可吸收入党。
补充资料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能否入党? 1991年7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下发了《印发〈关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措施〉的通知》(冀组[1991]8号),明确规定,“要把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作为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内容。今后,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不能发展入党。预备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的通知(冀组字〔2014〕77号),2014年11月17日发布。“曾经触犯刑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或者因犯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入党,如果经过长期考察(不少于五年),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要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补充资料 6、历史上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可否入党? 对因刑事犯罪而被判过刑的人要求入党,一定要从严掌握。对罪行较轻,经过长期考验,表现确实突出的,如本人申请入党,经党组织严格审查,认为确已具备党员条件,可以吸收入党。对那些罪行严重的人,不能吸收入党。(犯有以下罪行的人员不得入党:抢劫、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故意杀人、绑架、投毒、纵火、决水、强奸、贩毒)
补充资料 7、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被开除党籍的人可否申请重新入党? (1)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经过努力改正了缺点和错误, 符合入党条件,可以重新吸收入党。 (2)共产党员因犯严重错误而被开除党籍的,五年内不准重新 入党。如果本人五年后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申请,除党中央 规定的不得重新入党者外,经过党组织严格审查,确实具备了 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3)因受刑事处分而被开除党籍的党员,除品质恶劣、蓄意破 坏法律构成严重犯罪而受到刑事处分,而且在犯罪以前,思想 和工作一贯表现好,在犯罪之后,对其错误有正确的认识和深 刻的悔悟,在刑满后,确实改正了错误,具备了党员条件,本 人申请入党,经上级党委审查,可准其重新入党。
补充资料 8、自行脱党、劝退出党、清除出党的人可否申请重新入党? (1)自行脱党和不够党员条件被劝退出党,又重新要求入党的,必须了解清楚自行脱党和被劝退出党的情况和原因。经过较长时间的考验和党组织的严格审查,证明其确实认识了以前的错误,具备了党员条件,可以重新吸收入党。 (2)被清除出党的人,不得重新入党。 “清除出党”通常是对那些混入党内的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和党内腐败分子所采取的一种组织措施。清除出党与开除党籍都是为了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二者的区别在于:犯了严重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经过长期考验,已经改正错误,本人提出重新入党申清,经党组织严格审查,对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被清除出党的人,不得再重新入党。 重新入党,情况比较复杂,政策性很强,应从严掌握。要经过所在单位党组织同原处理单位党组织协商,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委讨论通过,并报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协助审查,由县以上党委批准。
9、民主党派人士能否入党? 对于一般民主党派成员要求入党,如果符合入党条件,可以吸收其入党,但要得到其所在民主党派的同意;入党后,不必要求他们退出民主党派,可以继续参加民主党派的活动。 对于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组织中的主委、副主委、秘书长、组织部长,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领导成员中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在任职期间,不要发展他们为我党党员。 其中本人坚持、确需吸收入党的,首先征求同级党委统战部和组织部的意见。属基层组织负责人的,经所在市委审议后,再征求上级党委组织部、统战部意见,然后按党章规定办理入党手续;属地方组织负责人的,经所在市党委审议后,先由组织部、统战部联合报省委组织部、统战部征求意见同意后,再报市委报省委审批,然后按规定办理入党手续。 共产党员一般不能加入民主党派。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帮助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健全、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对于个别适合做民主党派领导工作的中共党员,在民主党派要求和同意下的前提下,经上级党委批准,可以加入民主党派组织,调到民主党派工作。
9、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能否入党? 要严格掌握政策,慎重对待。对主动脱离邪教组织,从思想上与其划清界限,并深刻揭露邪教组织问题的,经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发展入党,但要经过党组织长期考验(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至少五年)。 对法轮功习炼人员,党和政府始终抱着解救、转化的原则,除了那些蓄意危害社会、罪大恶极的骨干顽固分子,对那些被迷惑的普通习练人员,只要他们痛改前非,与邪教组织彻底决裂,党组织的大门一直对他们敞开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规程 确定发展对象工作规程 接收预备党员工作规程
(一) 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要点: 1.入党申请书必须是本人亲自自愿提出的书面申请。 2.入党申请书的内容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是对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方针等的认识,为什么入党、入党的动机和起因; 二是通过对党相关理论的学习,分析自身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三是对入党所持的态度及要求入党的决心和奋斗目标、方向、方法及措施。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入党申请书只写一次即可,以后可以思想汇报的形式向党组组织反映自己的思想情况。如果递交时间过长或离开原单位或有重大问题需要补充说明,可以重新写入党申请书; 2.按照入党自愿原则,由入党申请人本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申请书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向党组织的表态等,申请书必须本人亲自写,可以打印但申请人必须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3.在企事业、机关、学校的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应招时间不满一年的可向其原工作单位党组织和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申请;超过一年的,可向现招聘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哪个基层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①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②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③流动人员还可以向 a.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 b.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c.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或由党支部书记指派支部成员同申请人谈话。通过谈话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告知其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规定,为他们加入党组织指明努力方向。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规程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3、上级党委备案 4、指定培养联系人 5、培养教育考察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规程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 式,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支部委 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下同)研究,最终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 2、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公示。为便于群众监督,党支部在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后,要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 窗等适当形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包括: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 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以及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入党积极 分子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公示中必 须明确标明。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3、上级党委备案。 对公示中没有问题和反映问题已经查清、不影响列为入 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附件2), 加盖党支部公章,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为支部成 员亲属的,在备案表中要明确标明,同时介绍主要事迹,党 委重点审核并明确专人对发展党员各环节全过程把关。 4、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联系人。基层党组织要经常了解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情况,尤 其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5.培养教育考察。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培养教育等有关资料完整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经审查没有问题的,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根据考察情况,基层党委会同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对表现一般的,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指出不足,进一步加强教育;对不符合条件的,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补充资料 积极分子: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的,称作入党积极分子; 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郑重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人称作申请入党人(年满18周岁); 积极分子: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的,称作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对象: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一般不超过3个月)的入党积极分子,称作发展对象。 需要注意的是,发展对象人选只有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发展对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后,党支部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
确定入党介绍人的相关问题: 1. 入党介绍人不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有党组织指定。需两名正式党员(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2 确定入党介绍人的相关问题: 1.入党介绍人不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有党组织指定。需两名正式党员(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2.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直系亲属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 3.正式党员不能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介绍人。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三)确定发展对象工作规程 1、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2、上级党委备案 3、进行政治审查 4、对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1、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履行公示程序(要求与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相同,公示内容增加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培养联系人、培养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2.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 4.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2、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填写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附件3),加盖党支部公章,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对培养教育时间、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核,按照本地本单位发展党员计划要求,提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函调和外调反馈材料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出具,并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审核盖章。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结束后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范围: 一是发展对象的“家庭主要成员”,一般指其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养子女、或长期在一起生活的兄弟姐妹; 二是发展对象的“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是指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岳母、公公、婆婆、伯叔姑舅姨,以及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 一是同本人谈话;二是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三是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四是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函调或外调 形成的政审综合材料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申请入党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者的情况;二是政审情况,重点要写清楚在关键时期的表现(如文革、“八.九风波”、法轮功等时期和事件中的表现)。三是本人要求入党和组织上培养教育的过程;四是现实表现情况,包括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五是结论意见。对审查结果综合分析后,认定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是否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其入党的问题。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4、对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 培训内容: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 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注:尚未列入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不能参加;培训结束后必须要组织考试检测学习效果。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补充资料: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填写的时间: →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政审合格 →集中培训考试合格 →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补充资料: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填写的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略)。 2、入党志愿。首先要将自己对党的认识写清楚,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的认识和理解。以及自己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准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党员等内容。要注意联系自己的思想认识实际。 3、本人经历。一定要如实填写。 4、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或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但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 等。 5、主要社会关系----指本人的旁系亲属(配偶的父母、分处居住的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侄甥等)和与本人在政治上和经济上联系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同事等。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接收和审批新党员的主要依据,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其转为正式党员后,入党志愿书就成为党员本人永久性的档案材料。
(四)接收预备党员工作规程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1、支部委员会审查。 2、上级党委预审。 3、填写入党志愿书。 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5、上级党组织谈话 6、上级党组织审批预备党员工作规程 7、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和转正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1、支部委员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综合审查发展对象入党申请书、党支部的考察登记表(每半年一份)、函调或外调材料、政治审查情况报告、集中培训等情况,集体讨论提出发展对象是否合格的意见。发展对象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2、上级党委预审。 由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3、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在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指导下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志愿书须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态度要严肃、认真、忠实,填写内容要符合规范要求,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按规定 程序进行讨论,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决议内容包括:发展对 象现实表现情况;支部大会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 人数;会议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上级党组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到会,进行业务指导和 程序监督。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 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会后,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函调或外调材料、政治审查情况报告、集中培训情况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社会主要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有关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如果赞成票刚好半数,则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决议应视为未通过)。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补充资料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是保证出席人数: 实到会人数没有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 超过一半,缺席人数较多也应改期召开; 应到会党员人数界定: ①受留党查看处分党员; ②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党员; ③年老体弱卧床不起、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党员; ④患精神疾病或其它疾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党员; ⑤自费出国半年以上党员。 这五种人可不列入应到会人数内。(参照中组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问答) 二是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要逐个讨论和表决。
补充资料 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流程: 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开会,说明会议议题→清点人数,向大会报告党员出席会议情况→介绍上级党委派来的到会指导人员,宣布开会→奏《国歌》→宣布发展名单→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党小组组长宣读党小组对申请入党人的评价意见→一名支委代表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汇报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宣读政审报告→参会党员发表意见,充分讨论→申请入党人表态→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宣布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中共××县××镇×××村党支部于×年×月×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讨论了×××同志的入党问题。 与会党员认为, ×××同志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后,努力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他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对党认识正确,入党动机端正,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决心。他在思想上、行动上能够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能够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乐于助人,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均较为突出。主要缺点:…………,今后需改进。 党支部大会经过充分讨论,认为×××同志已经具备共产党员条件,同意吸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表决结果:本支部共有党员30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28名,到会26名。经无记名投票表决,24票赞成,1票弃权,1票反对。 中共××县××镇×××村党支部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第9页“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5、上级党组织谈话: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谈话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对党的认识;第二,入党动机;第三,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态度;第四,对党的基础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第五,发展对象的历史问题和其他方面的问题;第六,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6、上级党组织审批预备党员工作规程: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第10页),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补充资料 批准入党通知书 (存根) 批准入党通知书 (发至支部) (榆)党建字第2015-05号 (榆)党建字第2015-05号 支部: 批准入党通知书 (存根) (榆)党建字第2015-05号 支部 经中共××镇委员会于 月 日召开会议审查讨论,审议批准你单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预备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中共××镇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批准入党通知书 (发至支部) (榆)党建字第2015-05号 支部: 镇党委于 月 日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你单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预备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望即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对其的教育和考验,帮助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 ×××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中共××镇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7、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和转正 (1)将党委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与其谈话。 党支部在接到党委“批准入党通知书”后,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同新党员谈话,通知本人被批准炽共预备党员的时间、预备期起止时间,指明其优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说明党内有关制度、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党组织近期主要工作等。 (2)将其编入党的小组过组织生活。使其更好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克服缺点,锻炼党性,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批准接收新党员的决定及有关事项。对党委未批准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应向其说明原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给予鼓励。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3)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应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之后进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组织宣誓仪式的党组织的领导成员一般都应参加宣誓仪式;参加宣誓的党员所在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也应参加;还可适当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邀请一些党员和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4)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全部纳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5)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规程 第一,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预备党员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履行公示程序(要求与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相同,公示内容增加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和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党组织、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第二,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支部形成支部大会决议(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内容包括:预备党员表现情况;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会议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将转正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第11页“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决议样式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内容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正式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等。
补充资料: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 预备党员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延长预备期: 1、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 2、预备期间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了一些较明显的缺点; 3、预备期间犯了一般性错误; 4、预备期间表现尚好,但党组织认为有必要对其政治思想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
补充资料: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 延长预备期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一样,都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预备期的目的是由于这些预备党员虽然有某些较为严重的缺点和错误,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他们还有改正缺点或错误的可能和决心,因此可以再给一定时间,进一步教育帮助,促使其成为合格党员。 如果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仍不具备党员条件,说明他们缺乏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决心。对这样的预备党员,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延长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时间上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延长预备期满,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具备党员条件的,转为正式党员;反之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案例)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第三,上级党委审批。 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将继续教育培养情况、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提出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的情况向党委进行报告。党委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五、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操作流程 第四,材料归档 发展党员工作中,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等事项讨论情况,要真实客观的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予以记载。 预备党员转正后,《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④转正申请书和⑤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要及时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六、发展党员工作纪律 1、入党前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不能确定其为发展对象。 2、发展对象没有进行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未经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没有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表决的不予承认,赞成票数未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的不予承认。 5、在校学生在农村或社区入党的不予承认。
六、发展党员工作纪律 6、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发展党员责任追究 农村党支部书记是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追究责任,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1、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以权谋私或收受贿赂,降低党员标准发展为党员的; 2、违背发展党员原则,在家族派性关系中发展党员,造成该村矛盾进一步加深的; 3、党支部书记怕丢掉位子,不组织优秀人才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有意拖延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进行预备党员转正的; 4、未按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执行程序上出现漏项、缺项,造成发展党员被取消党员资格,应负组织责任的。
补充资料:《发展党员工作提示》 XX县委组织部: 据统计,截止2014年底,你县共有“三年不发展党员村”XX个,占行政村总数的X%。其中,2013年已有发展计划的村X个,2013年仍无发展计划的村X个。请你部对此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逐村建立台帐,分析形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并建议将此项工作与倒排支部整顿转化相结合,与乡镇党委、农村党支部及其党组织负责人评先评优相结合,与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考核相结合。加强宏观指导,加大考核力度,使上述村发展党员工作尽快步入正轨,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 “三年不发展党员村”占行政村比例控制在5%以下的目标。
寄 语 党员是党组织的血液,需要不断补充,增强活力。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广大党务工作者必须认真履行的职责。只有通过不断地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我们的党才会永远保持昂扬的活力和强大的战斗力。因此,必须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做到关口前移,不断拓宽源头,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希望大家站在党的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立足党性,出于公心,真正把那些素质高、人品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为建设沿海强市、打造美丽港城,实现秦皇岛率先开放、赶超发展、打造河北沿海经济增长极,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力智力支撑!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 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 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 对党忠诚,积极工作, 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 永不叛党!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