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法簡介 理和法律事務所 謝秉錡律師
演講大綱 一、認識消費者保護法 (一)消保組織 1.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2.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二)消費者保護糾紛申訴流程 (四)消費訴訟
演講大綱 (五)常見的消費爭議案例 1.消費爭議統計 2.案例一:保健食品的訪問買賣與廣告 不實問題 3.案例二:向銀行購買連動債券產生爭議 4.案例三:網路標錯價
演講大綱 5.案例四:電視購物「鑑賞期」
一、消保組織 (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1.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 會(英語:Consumers' Foundation , Chinese Taipei),中文簡稱消基會, 簡稱CFCT,成立於1980年11月1日, 為專門改善台灣消費環境,伸張台 灣消費者權利所設立的非營利性的 第三部門。
一、消保組織 (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2.影響: 1990年代中期之後,台灣媒體開 始參與扮演起制衡消費環境的角色;但消基會仍自費到市面上採購商品請專家加以檢驗,並且一週一 次 (甚至兩次)開記者會公開檢驗報告來保護消費者權益。另外,消基會也促成了《消費者保護法》的立法施行以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會)的成立。
一、消保組織 (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3.網址詢:http://www.consumers.org.tw 4.設立宗旨: (1) 推廣消費者教育 (2)增進消費者地位 (3)保障消費者權益
一、消保組織
一、消保組織 (二)消保會: 1.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簡稱消 保 會,1994年7月1日成立,是中華 民國行政院的1個部會,專責政策 之研訂、審議及協調推動、《消費 者保護法》之解釋及研修、重大消 費事件之協調處理等消費者權益保 護事項。
一、消保組織 (二)消保會: 2.網址查詢:http://www.cpc.gov.tw/
二、消費糾紛申訴流程
消費訴訟 一、消保團體提起團體訴訟之要件依照 消保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之規定 ,消保團體必須具備下列要件,始 得受讓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以 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
消費訴訟 (一)資格要件: 1 、該消保團體必須具有法人資格。 2 、如為社團法人,必須有社員人數五百 人 以上;如為財團法人必須其登記財 (一)資格要件: 1 、該消保團體必須具有法人資格。 2 、如為社團法人,必須有社員人數五百 人 以上;如為財團法人必須其登記財 產總額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 3 、必須經許可設立三年以上。 4 、必須經申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評定 優 良。 5 、必須置有消費者保護專門人員。
消費訴訟 (二)程序要件: 必須經消費者保護官之同意。 (三)實質要件: 1 、必須對於同一原因而致使眾多消 (三)實質要件: 1 、必須對於同一原因而致使眾多消 費者受害之事件。 2 、必須受讓二十人以上消費者之損 害賠償請求權。 3 、必須以消保團體自己名義提起訴訟。 4 、必須委任律師代理訴訟。
常見消費爭議
常見消費爭議
案例一 (一)甲在郵局門口遇到廠商業務員推銷奈 米 酵素,該推銷人員表示,奈米酵素 是以進口牛乳為原料,經最新儀器 及技術提煉,食用後可以改善體質, 可讓人看起來年輕、有活力。甲怦然 心動,一口氣買了十盒。
案例一 (二)說明: 1.本件廠商未經甲邀約,在郵局門口 推銷所謂奈米酵素,屬於消費者保 護法第二條第十一款所規定的「訪 問買賣」 2.對於訪問買賣,消費者在收到商品 後七日猶豫期間內,享有無條件退 貨的權利。
案例二 (一)甲向銀行購買連動債,後來因金融海嘯 ,造成甲鉅額虧損,甲認為銀行未盡 告知義務,且未進行風險提示,因而 求償。
案例二 (二)說明: 1.「消費」與「投資」區分 2.銀行未盡告知義務之責任
案例三 (一)近年來,陸續發生部分購物網業者主 張其網路商品標錯價,片面取消訂單 等案件,例如某購物網陸續發生十二 罐要價900元之蜆精標成2元,造成民 眾因信任該價格而訂購,業者事後卻 表示其係標錯價之網購商品,認與市 價差距過大,無法出貨,片面取消訂單。
案例三 (二)說明: 1.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認為, 由於科技上的風險,只有業者才有 吸收與解除風險管控的能力,故認 為網站業者應負舉證責任。 2.故應由業者負舉證責任
案例四 (一)電視購物頻道越來越多,標榜在家看 電視,一通電話即可送貨到府的服務 ,的確成為家庭主婦的最愛,電視購 物中最常用來吸引消費者的方式,就 是強調「十天鑑賞期,不滿意包退」 的話術。
案例四 (二)說明 電視購物屬於「郵購買賣」,則由於消費者透過此等方式,在購買前並未實際看到商品,故給予消費者檢視商品的期間並使其擁有特別的「解約權」,故電視購物中所稱之「鑑賞期」,其實應指消保法中「無條件解約權」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