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簽辦方式 收文 須簽辦毋庸發文 大簽 (制式簽) 種類-內部簽、外部簽 形式-三段式簽、條列式簽 角簽 便簽(便箋) 簽稿會核單 小簽(簡簽) 角簽 便簽(便箋) 簽稿會核單 會辦單 須簽辦且須發文 簽稿併陳 先簽後稿 以稿代簽
簽稿之製作方法-先簽後稿 □制(訂)定或修正或廢止法令、政策或重大興革、尚無結論、重要人事,或其他須先行簽請核示之案件,應先簽准後,再依簽辦公文稿發文。先簽後稿之案件種類如下: ●制定、訂定、修正、廢止法令案件。 ●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 ●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 ●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 ●重要人事案件。 ●其他性質重要必須先行簽請核定案件。 □應於稿面加註「先簽後稿」
中華民國OOO年O月O日
說明三 本院秘書處
簽稿之製作方法-簽稿併陳 □文稿內容須另作說明或析述,依法准駁而案 情特殊,或限期辦理不及先行請示之案件。 此時將簽與文稿同時陳閱,方便長官瞭解案 情,據以判發,以提升公文處理效率,稱為 簽稿併陳。簽稿併陳之案件種類如下: ●文稿內容須另為說明或對以往處理情形須酌 加析述之案件。 ●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之案件。 ●須限時辦發不及先行請示之案件。 □應於稿面加註「簽稿併陳」
簽 於 人事室 簽稿併陳 保存年限: 檔 號: 主旨:為辦理本府00年度00月份員工教育訓練一案,簽請 核示。(主旨=起首 簽稿併陳 保存年限: 檔 號: 簽 於 人事室 主旨:為辦理本府00年度00月份員工教育訓練一案,簽請 核示。(主旨=起首 語+本案主要意旨+期望語) 說明: 一﹑依據本府公務人員訓練計畫暨00年00月00日省府委員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辦 理。(引據) 二﹑本府00年00月份員工教育訓練講座擬聘請嘉義大學講師邱忠民擔任,內容 為「公文寫作技巧」課程共四節。(申述) 三、教育訓練日期時間:00年00月00日(星期○)上午8時至12時,地點:本 府會議室,參加人員:本府全體員工。(歸結) 四、所需經費為講座費6,400元(1,600*4)及講座往返交通費(台南至金門來 回機票),擬依「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於本府年 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勻支。(經費動支) 五﹑惠請行政室協助提供當日場地使用設備及訂購午餐便當。 (補充說明或其他單位配合事項) 六、檢附講師資歷及員工教育訓練課程表各1份。(附件) 擬辦:奉 核後轉知本府全體職員工,當日除差假外,一律參加研習,全程參與 者提供午餐便當1份,並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4小時,謹附雙稿,敬 請 核示。 (奉 核可後,將如何處理……) 中華民國OOO年O月O日
金門縣政府 函(稿) 簽稿併陳(雙稿1) 受文者:本府各組、室 檔 號: 保存年限: 金門縣政府 函(稿) 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34號 聯絡人:劉怡君 電子信箱:fkpg00@msi.gsn.gov.tw 聯絡電話:082-372593 傳真電話:082-322340 受文者:本府各組、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金人訓字第10000000001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辦理本府00年度00月份員工教育訓練一案,請轉知本府同仁踴躍報名參加,希 切 實照辦。 說明: 一、為訓練本府同仁公文寫作能力及技巧,提升公文品質與行政效率,訂於00月00日 (星期○)辦理本府00 年度00月份員工教育訓練公文寫作技巧訓練。 二、課程內容包括公文寫作格式及函稿之撰擬,公文用語(起首語、期望語、稱謂語、 引述語、經辦語、論斷語、准駁語等),公文簽署、會辦、蓋印及簽稿會核單,簽 之寫作格式、用語、簽核、會辦及蓋章。 三、請轉知本府全體職員工,當日除差假外,一律參加研習,全程參與者提供午餐便當1 份,並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4小時,參加人員由各組、室彙報本府人事室。 正本:本府各組、室 副本:縣長辦公室、秘書長室、本府人事室 縣長 ○ ○ ○(簽字章)
金門縣政府 函(稿) 簽稿併陳(雙稿2) 受文者:邱講座忠民 檔 號: 保存年限: 金門縣政府 函(稿) 簽稿併陳(雙稿2) 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34號 聯絡人:劉怡君 電子信箱:fkpg00@msi.gsn.gov.tw 聯絡電話:082-372593 傳真電話:082-322340 受文者:邱講座忠民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金人訓字第10000000002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茲敦聘 尊台擔任本府00年度00月份員工教育訓練公文寫作技巧訓練講座,謹請 俞允。 說明: 一、為訓練本府同仁公文寫作能力及技巧,提升公文品質與行政效率,訂於00月00日(星期○ 辦理本府00年度00月份員工教育訓練公文寫作技巧訓練。 二、課程內容包括公文寫作格式及函稿之撰擬,公文用語(起首語、期望語、稱謂語、引述語、 經辦語、論斷語、准駁語等),公文簽署、會辦、蓋印及簽稿會核單,簽之寫作格式、用 語、簽核、會辦及蓋章。 三、講座如有補充講義資料及教具配合事項,請事先電告本項教育訓練承辦人員,俾利準備。 本訓練承辦人員:課員劉怡君,聯絡電話:082-372593,傳真:082-322340, E-mail:fkpg00@msi.gsn.gov.tw。 正本:邱講座忠民 副本:本府第一組、會計室、 人事室 縣長 ○ ○ ○ (簽字章)
簽稿之製作方法-以稿代簽 □案情簡單,文稿內容已明,勿須另作說明,或例行承轉之案件。此時直接辦稿陳核判後繕發,不須另行上簽者,稱為以稿代簽。以稿代簽之案件應在來文註明「以稿代簽」後承辦員蓋章即可,兩紙並陳,公文稿依程序陳核判發。其種類如下: ●一般案情簡單案件。 ●例行承轉之案件。 □應於稿面加註「以稿代簽」
以稿代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