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宜清 博士 大葉大學環境工程系 yiching@mail.dyu.edu.tw 04-8511888#2365 海岸油污染 與緊急應變 (2) 陳宜清 博士 大葉大學環境工程系 yiching@mail.dyu.edu.tw 04-8511888#2365 96-1普通高級中學課程「地球與環境」教師研習 新店高中96.12.3
石油 & 油品 石油原油為碳氫化合物之混合物,是一種複雜的烴類化合物;主要為烷類,包括直鏈、支鏈及環狀;也含一些芳香烴類。 原油的分餾: 品名 主要組成 沸點(°C) 用 途 石油氣 C1~C4 <30 氣態燃料、塑膠製品原料 石油醚 C5~C6 20~60 溶劑、燃料 汽油 C5~C12 30~200 汽車燃料、溶劑 煤油 C12~C16 180~300 航空汽油、柴油引擎燃料 柴油 C16~C18 >300 柴油引擎燃料、石油裂解原料 潤滑油 C18~C20 >350 潤滑、石油裂解原料 石蠟 C20~C40 (低熔點固體) 蠟燭、油蠟 柏油 >C40 (黏稠殘渣) 瀝青、鋪路、防水
洩油之類型及特性 (NOAA , 1992) 類 型 特 性 第一類:非常輕質油(噴射燃油、汽油) Type 1—Very Light Oils (Jet Fuels, Gasoline) 高揮發性(1~2日可蒸發完畢)。 含高濃度可溶解毒性物質。 蒸發快,不易生物累積。 可嚴重衝擊水體及潮間帶生態,但屬較區域性的。 無需使用分散劑,不必清理。 第二類:輕質油(柴油、2號燃油、輕原油) Type 2—Light Oils (Diesel, No. 2 Fuel Oil, Light Crude Oils) 中度揮發,約數日後有殘留物(可達三分之一的洩漏量) 含中濃度可溶解毒性物質,特別是蒸餾產品。 對潮間帶生態有長期性之污染潛勢。 可與懸浮泥沙混合及吸附,對水面下生態有衝擊。 無需使用分散劑,可有效清除。 第三類:中質油(多數種類原油) Type 3—Medium Oils (Most Crude Oils) 約三分之一量會再24小時內蒸發。 最大可水溶部份約達10~100ppm。 對潮間帶生態有長期性之嚴重污染潛勢。 對水鳥及毛皮哺乳動物有嚴重衝擊。 分散劑可在洩漏1~2日內使用。 儘速處理則可有效清除。 第四類:重質油(重原油、6號燃油、Bunker C油) Type 4—Heavy Oils (Heavy Crude Oils, No. 6 Fuel Oil, Bunker C) 少量可蒸發或分解。 最大可水溶部份小於10ppm。 對水鳥及毛皮哺乳動物有嚴重衝擊(附著及吞入)。 有長期之沉積污染潛勢。 風化程度緩慢。 分散劑不太有效。 對海岸線清理相當困難。
海面漏油時油污染風化之演化動向
油污染在海水中演化分解時間尺度
海岸之油污暴露途徑、機制及其影響程度 途 徑 機 制 影響程度評估 浮油直接接觸(direct exposure) 表面浮油進入潮間帶覆蓋海岸,隨潮汐高低而影響層面不同;因高低潮位可停滯覆蓋紅樹林(岸邊樹林)、海草區等,或可及之珊瑚區。 濃度高、粘滯性高、毒性強,直接接觸,造成立即(acute)影響。 溶解於水(water column exposure) 部份可溶於水之油污(dispersed oil)或凝聚之小油塊顆粒混合於水體中,可隨水流可到之處至低潮線以下之水草及珊瑚等區域。 濃度較低,毒性略低,但接觸面大,仍可造成立即影響。 水面下浮油接觸(subsurface exposure) 比重較大部分油污即與泥砂混合之油污,可半浮半沉於水中,對珊瑚影響較小,但可接觸紅樹林(岸邊樹林)及海草區等。 部分重油(heavy fuel oil)被認為含較高之立即毒性,而風化及沉積之油污可落於珊瑚區而造成較長期之慢性(chronic)影響。
近岸海域生物對油污染的反應 (1/3) 對浮游生物的影響 對魚類的影響 對底棲無脊椎動物之影響 浮油遮斷日光而阻礙光合作用。 浮油隔絕海水與空氣的接觸而妨害氧氣的溶入。 油類及乳化清潔劑的毒性。 浮油是否造成優氧化。 對魚類的影響 對成魚直接受油污毒害的可能性較小,但也有可能因走避不及或無處可逃而遭到油污覆蓋而窒息死亡。 魚卵及幼魚則較易受影響,受污染的幼魚及卵往往會不正常發育而成為畸形。 體內殘存油污可引起令人厭惡的臭味而減低其商品價值;且食用受污染之魚類也可能有害於人體健康。 對底棲無脊椎動物之影響 底棲動物大部分時間棲息於海底或潮線以下之海岸,且活動範圍不大,有些則行動緩慢或固著於岩石或其他物體上,因此受油污毒害的機會要比可自由游動的魚類大得多。 下沈至底部的油塊會直接覆蓋海底基質,破壞底棲生物的棲所,而不利於底棲動植物的附著與運動,甚至直接造成底棲生物死亡。 分散在水中的油滴仍極易被誤食,海扇、牡蠣及蠔在含有原油的海水中經短時間即死亡,而多數動物在油濃度低的水中仍可生存,但其肉含有油臭味而不適食用。
近岸海域生物對油污染的反應 (2/3) 對潮間帶動物的影響 對定根植物的影響 對海鳥及哺乳動物的影響 油污會隨著海浪潮水打到岸上,湧進潮溝,侵入潮池,甚至到達海岸線以上十幾二十公尺的高潮帶,油漬所到區域,棲所破壞,大小生物無一能倖免。 油污對潮間帶破壞是全面且是最直接,因潮間帶上下是海洋生態中生物最豐富的地方,藻類、魚類、無脊椎動物,包括海鳥和兩棲爬蟲類都生長在這個區位中,在食物鏈中佔有相當重要地位。 對定根植物的影響 在較淺的海底或海岸的海草若沾黏油污後重量大增,經海浪的衝擊後易斷裂,而且乳化後的油類會影響海草光合作用。 有些海草則具有密集的根系,以便於吸收氧氣,卻易攔阻油污而造成窒息。 海邊沼澤植物中,淺根植物易受油害且較難復原 。 對海鳥及哺乳動物的影響 海鷗、涉水鳥、塘鵝、海鴉、海燕、鵜鶘及企鵝等海鳥常因油污染海水或海岸而受到油污直接或間接傷害 。 黏在羽毛上的油類可破壞防水結構,使水進入絨毛層而減低其保溫作用與浮力。大量乳化油污摻雜海水附在羽毛上可增加重量,使海鳥不易游動或飛行。 海鳥染上油污回到岸上後,以喙梳理沾油的羽毛時,不僅更進一步地破壞防水結構,並且吞下油污而導致肺炎、腸疾、腎上腫等疾病 。 海獅、海象等動物外毛易沾附油污,因其軀體較大,對毒性容忍度較高,但黑色油污可能吸收過多熱量而令動物失去正常活動。 海獺沒有自我保護的脂肪層,只靠身上的皮毛中的空氣保暖,而黏在身上的石油使皮毛不能發揮保護的功效而可能活活被凍死。
近岸海域生物對油污染的反應 (3/3) 對海濱植物的影響 油污對生物之暴露途徑 物理性 油污沾黏覆蓋在其皮膚及蛋上 油污污染棲息地 生理性 浮油不但阻止植物的生長,也阻隔了氣體交換,同時切斷了光合作用所需的光線。 當陽光充足而又無潮汐時,潮池沙灘及岩面的溫度即時升高,導致植物脫水死亡。 紅樹林方面,理論上其氣根會被阻塞而受到危害,不過在一些重大油污染事件中它們卻依然能存活,令人驚奇。 油污對生物之暴露途徑 物理性 油污沾黏覆蓋在其皮膚及蛋上 油污污染棲息地 生理性 食入 組織損傷 在組織內石油碳氫化合物含量程度 在膽汁裡的石油碳氫化合物代謝產物 混合功能氧化酶(MFO)的作用加速
較常用之海上油污清理方法之描述及其限制與環境影響比較 攔索(booming) 清除方法 適用棲地 生物性限制 攔索(booming) 氣候允許的話可適用各類棲地,太強之海流、波浪、風速及碎塊等都可能使攔索失效。 架設攔索之錨碇可能影響海底,船隻來往也會干擾生物棲息,太淺處需注意欄索是否絆住生物(如海龜等會到淺灘處之生物) 汲油器(skimming) 氣候及能見度允許的話可適用各類棲地,太強之海流、波浪、風速及碎塊等都可能降低汲油效率。 船隻來往也會干擾生物棲息。 吸附材料(sorbents) 適用所有型態。 吸附材料不可絆住生物;必須立刻清除,以免時間長久後因破碎造成生物誤食。
攔油索(Boom) 欄油索基本設計 外部張力式攔油索 欄油索單條固定法 窗簾式欄油索 欄油索三條固定法
汲油器及船(skimmer) 海上汲油船及攔油索聯合作業
吸油材( sorbent )類型比較表 基本型 Organic 無機型 Inorganic 綜合型 Synthetic 組成 天然或工業上之大量耗材如:稻草、雞毛、泥碳、木屑、木塊、木碳、黏土或有吸油性之碳成品 天然的礦物如: 珍珠岩(perlite) 、蛭石(vermiculite) 、玻璃棉(glass wool)、火山岩(volcanic rock) 人工合成物如:聚氨酯(polyurethane)、聚乙烯(polyethylene) 、聚丙烯 (polypropylene)、尼龍纖維(nylon fibers) 、尿素甲醛泡沫(urea formaldehyde foam) 能量 本身重量之油污約一至十倍左右 本身重量之油污約四倍左右 吸取本身重量之浮油約五至二十倍左右 優點 1.易取得 2.實用性高 3.較便宜 4.天然易分解 1.量多 2.便宜 1.高度吸油和排水 2.強韌 3.可重複使用多次 4.可於寬廣之海面吸取黏度較高之浮油 缺點 1.會吸附海水最終會沉入水中2.為了避免顆粒外漏與膨鬆之現象,通常會在其外圍加一層網子 1.部分會因為吸入大量水份而導致沉沒 2.不可運用於單僅只有水的海域 1.較基本型為貴 2.不為生物所分解。
吸油材( sorbent ) Sorbent Boom 吸油棉片 吸油毯 吸油索相互連接時需重疊20cm
較常用之海上油污清理方法之描述及其限制與環境影響比較 分散劑(dispersants) 清除方法 適用棲地 生物性限制 分散劑(dispersants) 足夠水體及水深之區域,以利稀釋混合。 較淺水區會影響底棲生物,噴灑時避開鳥類及哺乳類棲息地。 分散劑是一種表面活化劑,作為不相容物質間的媒介物;它會在水中包圍油滴,把大面積的浮油 (原油或成品油) 分散成小油滴,以便生物菌解成二氧化碳和水。
傳統分散劑(conventional dispersants) 濃縮分散劑(concentrated dispersants) 各代分散劑類別及概述 世代別 溶劑 使用 毒性 用量 (分散劑/油) 第一代 芳香族碳氫基 船上不稀釋直接使用 強 (已不使用) 第二代 傳統分散劑(conventional dispersants) 無芳香族碳氫基 中 30~100% 第三代 濃縮分散劑(concentrated dispersants) 水溶 船機上先溶水稀釋再使用 低 (但化油時間較長,可能會過量使用) 5~15% 碳氫基 船機上不稀釋直接使用 第一代:毒性甚強之產品,主要因為其溶劑為芳香族碳氫基,其48小時之LC50約為1mg/L,對於成長中之無脊椎動物有危害之可能性。 第二代:改變溶劑而不使用芳香族碳氫基,其48小時之LC50約為1,000~10,000mg/L,毒性降低甚多。 第三代:屬濃縮型,溶媒中有30%~80%之表面活性劑,若使用純的濃縮分散劑則會有較好之效果。
避免使用散油劑之場合 1.發電廠, 2.海水淡化廠, 3.製造工廠。 (一)下列場所的進水口: (二)鹽沼地 (三)珊瑚礁 分散劑的優缺點 優點 缺點 1.比攔油索、汲油器容易使用; 2.不必處理回收的油污; 3.相較於回收油污、清理海岸,花費的成本較低; 4.在惡劣的海象時亦可進行作業; 5.準備時間較短,尤其是空中噴灑法; 6.可清理大面積的油污。 1.不能全面顧及環境保護的所有層面:散油劑在使用前必須先經過急毒性測試,如LC50半致死劑量等測試,須更多的詳細評估。 2.部份國家必須經政府許可才能使用:各國對散油劑的使用均較謹慎,水域的水深不得低於10公尺或20公尺,以利油污擴散,降低濃度。台灣目前僅有中油產製的散油劑通過環保署環境衛生用藥測試。 (一)下列場所的進水口: 1.發電廠, 2.海水淡化廠, 3.製造工廠。 (二)鹽沼地 (三)珊瑚礁 (四)魚類孵化水域 (五)貝類繁殖區 (六)任何海水滯停不流動水域。
較常用之陸上油污清理方法之描述及其限制與環境影響比較 自然回復(natural recovery) 清除方法 適用棲地 生物性限制 自然回復(natural recovery) 適用所有型態。 對於有大量可自由移動之動物(如鳥類或哺乳類),或是瀕臨絕種動物等,時間拖長將增加受害之風險。 人工除油(manual oil removal/ cleaning) 人來人往可能造成岸上之生態干擾(特別是孵育期),人數及路徑必須限制。運送過程也可能造成油泥垃圾散落,二次污染棲地。 機械除油(mechanical oil removal) 機械可及之地區。 較重型機械可能干擾生態敏感區域(如溼地、軟質地層),在珊瑚區或海草區挖掘是被禁止的,噪音也是另一種污染源。 漫水沖洗(flooding) 機具可及之地區,但不適用陡峭之潮間帶及泥灘底質。 注意勿將沖洗油污趕往生物群落豐富之地帶。 常溫高壓水沖洗(high-pressure, Ambient- temperature flushing) 同低壓水狀況,但對黏性較高油污且低壓水無效時可使用。
潮間帶地區屬“鹽沼海岸溼地”(泥灘)者: 依據「海洋環境污染清除處理辦法」第七條,對於性質特殊之潮間帶地區,於油污染清除處理時,除考量自然復育方式外,應依潮間帶地區之特性,優先以下列方式為之: 潮間帶地區屬“沙灘”者: 油污凝集後將油塊及沾附油污之沙以人工或機械方式挖除,挖除之油塊及沾附油污之沙則應妥善處理以避免二次污染。 沾附少量油污之沙得以水沖洗,再以吸油棉等物質吸附油污或以分散劑處理,而分散劑之使用則應符合相關規定。 潮間帶地區屬“礫石灘”者: 沾附於礫石上層之油污染清除得以人工或機械方式挖除,挖除之油塊及沾附油污之礫石,則應妥善處理避免以二次污染。 沾附油污之礫石灘若因波浪衝擊,致使油污有滲入較深處之虞時,油污染之清除處理得於漲落潮間以分散劑處理,而分散劑之使用應符合相關規定。 潮間帶地區屬“鹽沼海岸溼地”(泥灘)者: 可以圍堵方式使油污不繼續湧進,並以人工或小型簡單工具進行油污清除,但不得使用大型機械清理,因為這會造成溼地損害而影響該區域生物。 潮間帶地區屬“潟湖”者: 可以圍堵方式使油污不繼續湧進,並使用吸附性材料均勻散佈於污染處,附著油污後再以人工或機械去除,油污染清除不得影響該區域生物。 潮間帶地區屬“珊瑚礁岩”者: 可以圍堵方式使油污不繼續湧進,再以人工撈除;或使用吸附性材料均勻散佈於污染處,再以人工去除。殘餘油污以中壓水柱沖洗後可以吸油棉等物質吸附油污,油污清除應不影響該區域生物為主。
Mechanical oil removal High-pressure flushing Debris removal Manual oil removal/cleaning Vegetation cutting/removal
較常用之添加物油污清理方法之描述及其限制與環境影響比較 彈性調整添加物(elasticity modifiers) 清除方法 適用棲地 生物性限制 彈性調整添加物(elasticity modifiers) 可使用汲油之區域,勿在失地或碎片多之處使用。 勿使用於植生密集之海岸,避開鳥類及野生動物棲息地。 表面清洗劑(surface washing agents) 可使用漫水或沖洗之區域。沖洗後油污必需回收,限制使用於高懸浮泥沙濃度處或溼地。 沖洗後油污必需回收,限制使用於高懸浮泥沙濃度處或溼地。 營養添加法(nutrient enrichment/ biostimulation) 適合添加營養物之棲地。添加物不能造成毒性且不可造水質優氧化。 添加物不能造成毒性且不可造水質優氧化。 天然微生物播撒(nature microbe seeding/ bioaugmentation) 適用所有型態,如有添加營養需考量該棲地適合與否。 無充分資訊可證明微生物對環境影響。營養添加物不能造成毒性且不可造水質優氧化。
緊急應變規劃 (1/7) 在石油及航運業為防止洩漏發生,在假設的最壞可能情況下所進行的風險評估,以及為防止意外事故擴大而採取緊急應變措施,稱之為「緊急應變計畫」 (Contingency Plan)。 目的 :符合法令規定、配合環境政策及在非危急環境下建立應變對策。 應變層級:依據海岸、水道等地理環境的複雜性,規劃三層級的緊急應變計畫:(1)國家級、(2)區域級及(3)港口、卸油平台等級的緊急應變計畫。
緊急應變規劃 (2/7) 重大海洋污染緊急事件應變層級表 洩油緊急應變劃之分級矩陣 第一級 (小型外洩) 油外洩或有外洩之虞未達一百公噸 內容 應變機關 第一級 (小型外洩) 油外洩或有外洩之虞未達一百公噸 海岸管理機關或地方政府 第二級 (中等程度或顯著之外洩) 油外洩或有外洩之虞達一百公噸至七百公噸 海上-海巡署 商港區域-交通部 漁港區域-農委會 工業港區域-經濟部 國家公園區域-內政部 其他海岸區域-環保署 第三級 (重大外洩) 1. 油外洩或有外洩之虞逾七百公噸。 2. 船難可能帶來顯著污染之風險。 3. 船舶之油外洩,可能需藉助海上或空中因應工具進行截流、擴散或中和。 4. 油品事業機構之油外洩,其程度超越其因應能力,而需藉助海上或空中工具截流、擴散或中和。 5. 應地方政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請求,外洩程度超過其因應能力,雖已取得其他支援,仍無法應變時。 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中心 (該中心成立前,應依據即時應變措施之內容採取相關動作) 洩油緊急應變劃之分級矩陣
緊急應變規劃 (3/7) 應變計畫的主要項目: 策略與管理:包含應變處理的策略、組織或單位、查核程序、內容、訓練、演練與規劃說明書、地區的評估、人身安全及核准同意的說明。 作業內容與聯繄:包含管轄範圍、通報程序、資料收集、連絡方式、應變方法、緊急應變項目、廢棄物處置、公共關係與動員。 環境保護優先順序:規劃說明、地區評估、訓練、演練與實作。
緊急應變規劃 (4/7) 緊急應變計畫內容包括: (一)範圍的界定 (二)策略擬定及清除漏油方式,降低污染擴大 (三)漏油時之處理模式及應變方法 (四)應該如何處理的詳細步驟 (五)相關處理人員名稱、連絡電話及承辦人員 (六)資料取得要不斷更新 (七)防制污染擴大之步驟
緊急應變規劃 (5/7) 緊急應變計畫內容包括:(續) (八)風險評估 (九)整體訓練和演練的擬定 (十)建立最新資料庫,隨時更新資料 (十一)以圖表方式陳述 (十二)監測頻率 (十三)分散劑使用時機及方法
緊急應變規劃 (6/7) 緊急應變執行程序: (一)成立緊急應變中心(含防治設備之貯存) (二)組織架構與協調(依設備、人才、權責劃分) (三)評估(界定污染範圍及可能影響範圍) (四)執行清除工作 (五)監督(同時準備減輕及清除工作之費用估算) (六)追蹤(含復育、保育)
緊急應變規劃 (7/7) 應變作業大致上可分為三個階段: 1.緊急階段(Emergency): * 該階段大部分的資源、器材、人力均投入調度及評估油污染範圍,及進行圍堵工作。 * 以安全為考量的環境監測,應配合除污工作一併進行。 * 時間掌握上必須十分有效率。 2.計畫協調分工(Project Co-ordination)階段: *討論各油污染清理作業分項工作的進行及檢討修正。 *達成整體應變作業能同步及順利進行。 3.調查(Investigation)階段: *在計畫協調分工進行同時,調查工作就需要隨後同步進行。 *調查工作可能需時數年之久。
緊急應變組織 (1/6) 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 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第十條第二項所擬定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中華民國93年10月12日院臺環字第0930043751號函修正核定)。 目標:為當有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事件發生之虞或發生時,能依該計畫之通報、應變等系統,及時有效整合各級政府、產業團體及社會團體之各項資源,取得污染處理設備、專業技術人員,以共同達成安全、即時、有效且協調之應變作業,並防止、排除或減輕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事件對人體、生態、環境或財產之影響。
緊急應變組織 (2/6) 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事件之範圍定義: 一、油輪發生事故,造成油料外洩或有油料外洩之虞者。 二、船舶發生海難或其他意外事件,造成船舶載運物質或油 料外洩,致 有危害人體健康、嚴重污染環境之虞者。 三、因油料排洩,造成嚴重海洋環境污染者。 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中心為一跨部會之組織,其隨重大油污染事件之發生而成立,且各成員機關應隨中心成立同時於內部成立應變小組,主動執行有關之應變處理事項。 油污染控制清除區分為三部份:港口(工業港、漁港、商港);海上;海岸。
緊急應變組織 (3/6) 任務規劃組織圖
緊急應變組織 (4/6) 實際部門分工組織圖
緊急應變組織 (5/6) 組織分工表 污染賠償求償組 交通運輸組 涉外事務處理組 新聞聯繫組 緊急醫療服務組 公營事業及事業單位支援組 組別 負責工作內容 污染賠償求償組 負責賠償相關資料蒐集,並進行求償工作 交通運輸組 負責協調聯繫油污染地區之緊急交通運輸支援作業 涉外事務處理組 負責涉及外國船隻及人員之管制、聯繫事宜 新聞聯繫組 1. 負責協調聯繫污染事件新聞發布作業 2. 提供污染地區民眾各項資訊作業 緊急醫療服務組 負責提供緊急醫療救護及當地民眾健康之維護工作 公營事業及事業單位支援組 負責指揮聯繫、督導公營事業及事業單位之人力、設備 污染清除處理資訊組 1. 負責提供油污染清除處理設備、器械工具等資訊 2. 提供油污染清除處理技術資訊 漁業及生態資源調查管制及復育組 1. 負責污染地區漁業及生態資源調查、復育工作 2. 負責沿岸地區養殖設施之確認、污染預防、污染 事故船隻移除及船上污染物質清除評估組 1. 負責評估事故船隻移除可行性及移除作業 2. 負責評估船上殘餘油料及殘貨清除及移除作業 海上海岸污染勘查通報組 負責污染範圍勘查及油污染動態監視
緊急應變組織 (6/6) 組織分工表 工業港油污染控制清除組 漁港油污染控制清除組 商港油污染控制清除組 海上油污染控制清除組 組別 負責工作內容 工業港油污染控制清除組 1. 統籌工業港區域油污染處理相關事宜 2. 工業港區域油污染範圍及清除之界定 3. 工業港區域油污染清除工作之協調整合 漁港油污染控制清除組 1. 統籌漁港區域油污染處理相關事宜 2. 漁港區域油污染範圍及清除之界定 3. 漁港區域油污染清除工作之協調整合 商港油污染控制清除組 1. 統籌商港區域油污染處理相關事宜 2. 商港區域油污染範圍及清除之界定 3. 商港區域油污染清除工作之協調整合 海上油污染控制清除組 1. 統籌海上油污染處理相關事宜 2. 海上油污染範圍及清除之界定 3. 海上油污染清除工作之協調整合 海岸油污染控制清除組 1. 統籌海岸油污染處理相關事宜 2. 海岸油污染範圍及清除之界定 3. 海岸油污染清除工作之協調整合
緊急應變工作內容 (1/10) 通報:內容應儘可能包含下列相關的資訊: a. 通報人的姓名、地址、電話 b. 觀測到的日期、時間 c. 觀測到的細節(描述) d. 地點、區域 e. 洩漏來源(船舶)相關資訊及起因 f. 洩油種類及估計數量 g. 天候與海象狀況 h. 已採取或準備採取的作為
緊急應變工作內容 (2/10) 重大海洋油污染事件通報流程圖
緊急應變工作內容 (3/10) 洩漏評估及監測 主要在觀測事故地點、能夠量化洩漏油污數量,所使用的各種方法與監測所需的相關設備,進而能夠追蹤其動向及應變措施。 洩漏評估預測: 1.移動:目視或遠端的觀測,判斷移動的位置 2.大小:擴散的長度、寬度,並且量測距離。 3.計量:以平方公里計算擴散的區域。 4.比例:評估油品種類及所占百分比。
緊急應變工作內容 (4/10) 洩漏評估及監測 使用的設備:目視、彩色照像機、空中測定雷達(SLAR)、熱紅外線掃描器… 油污塊的追蹤:一般人為的追蹤或電腦程式預測模型追蹤。 ** 油洩漏軌跡之追蹤(Spill Trajectory and Quantification)也是一項非常重要之任務,我們可以知道油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大小、嚴情情形,在未來幾小時後,流動之速度、方向,讓處理人員能預期目標及控制現場,並且迅速、有效善後處理,使得危害減輕至最低限度。
緊急應變工作內容 (5/10) 海岸清理工作場現勘查 當現場勘查後指揮官才能依現場的性質作出正確的處理決策並避免處理的疏忽之處。 現場勘查時應注意、評估及記錄的項目: 地域、平面及傾斜面的勘查; 會否排水不良; 是否有足夠的遮蔽所; 車船、步行者的行進通路; 各種裝備操作及人員調度的考量; 天候、溫度的考量; 使用重型機械的考量; 安全圍籬之佈設; 建立完善之通訊系統; 能見度對工作的影響及能見度不佳時之避險措施; 狹窄空間之進入限制。 …
緊急應變工作內容 (6/10) 海岸清理工作現場管制 依現勘結果,將現場布置成熱、暖、冷區,並由主要通道進行控管,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避免發生危險及干擾清除作業。 熱區(Hot Zone):油污清除工作區域,所有進入人員需經許可,並著必要之個人防護裝備(PPE)。熱區內應再適當分成小工作區,由不同工作小組作業,以減少推擠撞,並固定時間輪班休息。 冷區(Cold Zone):劃分為支援區域,設指揮所、醫療、休息及補給區域。後備清除設備置於此區,視需要再調入熱區。 暖區(Warm Zone) :污染減少區域為熱區與次之過渡區。進人熱前應著防護裝備及除污設備退出時亦要清洗,避免污染進出。
緊急應變工作內容 (7/10) 後勤及補給作業 如何動用器材、人力如何支援? 如何調度預算、估計花費多少金額?進行處理污染工作,資金之運用,耗材之增購與人員生活支出等均應考量。 裝備、物資、燃料,一定要於第一時間送到使用單位供其使用。 起重機使用前應注意起重機本身之適當支撐,以免於起吊重物時發生起重機本身傾斜或翻覆。 將抵達現場或其附近的車、船、直昇機、氣墊船等運輸交通工具,應預作其動線及安全考量。 準備人員休息場所,因為疲憊的工作者將成為極大的危險因子,所以人員飲食、休息、睡眠、排泄、洗澡處所,及急救之安排應列為優先考慮事項。
緊急應變工作內容 (8/10) 油污之廢棄物管理 海上回收之廢棄物大致為:(1) 油:輕質成分多已揮發,回收油多為重質成分;(2) 油/水混合物:在海面上將油及部分海水一起回收;(3)油/水乳化物:油與水過度混合,形成穩定之乳化物;(4) 碎屑。 岸上回收之廢棄物大致為:(1)沈積物;(2)漂浮的木塊;(3)吸油棉;(4)沾油的砂石。 清理方式之來源 可能廢棄物描述 海岸上之任何沾油器材 所有可能之作業所需器材因損壞或消耗所產生之廢棄物 沾油植物 伐除之植物根莖稈。 沾油吸附材 使用拋棄之吸附材。 除攔油設備 斷裂之攔油索浮桶、損壞之耙鏟等器具。 動物屍體 海岸上發現之動物屍體(鳥類、魚類、哺乳類等)。 非油污清理作業需要之廢棄物 所有於清除作業後留下之後勤供給物品之拋棄物(非作業需求者,如餐盒、水瓶等)。 沾油之塑膠製品 除污設備燃料或添加藥劑瓶罐之回收 混油之廢水 清理用水(沖洗)之產生廢水 污泥 如乳化般之油水混合物,有時包含碎屑於其中 清理溶劑 除污之必要化學溶劑 回收油品 儲槽內之回收油品(油/水混合物)。 上岸油污在清理後所可能產生之廢棄物
緊急應變工作內容 (9/10) 油污之廢棄物管理 油污廢棄物之暫時儲存 陸地 海上 可移動、無頂蓋之油櫃 枕形油櫃 子母車(可拖帶之四輪車) 塑膠桶(重量不宜太重,以適合搬運) 耐用塑膠袋(耐用性須強)(搬運時注意不得裝全滿,以免重破裂) 儲存坑(注意放置於海岸高潮點以上,並且鋪底布,以免洩漏地表裡) 油駁船(容量大、機動性高) 可動,可漂浮的儲油囊 船上之油櫃(容量大)
緊急應變工作內容 (10/10) 油污之廢棄物管理 油污廢棄物處置方法 方法 說明 煉油 再加工 回收 掩埋 生物分解 焚化 因為廢棄物中含有大量的油,可送煉油廠處理以提煉出可用的油,這是廢棄物清理的優先選擇。 再加工 將分離出來的回收油送到煉油廠作為加入原油或作為燃料、送到發電廠作為燃料或送到水泥廠同時作為原料。 回收 將廢棄物碎片溶入油中,可分離回收油。 掩埋 將洩油和碎片分布在地上一隅,隨著溫度、氣候不同,最長花三年,這些東西就可做為舖設道路使用;或加入結合劑(binding agent),可使油不溶出,也形成穩定的結合物,就容易處置。該類舖設道路用的洩油物,應不超過舖設材料20%而且該道路屬低價值及遠離水源區。每公頃土地最多可使用約400噸廢棄物。含油量少於20%時,亦可考慮與家庭垃圾一起掩埋,垃圾可吸附油而不使其溶出(leach out)。 生物分解 洩油和洩油水有時藉由生物分解程序遭破壞,生物分解僅發生在油水界面,所以在土地上油必須與潮濕地層混合;分解速率取決於菌種、溫度、氧及養分(包含氮和磷),但即使經過很久時間,仍有20%不會被降解。利用堆肥、廚餘培養細菌,再利用細菌把含油的廢棄物分解(只適於以自然吸油材料,如稻草、泥炭、樹皮等)。 焚化 一般家庭垃圾焚化爐在高溫下未必能完全燃燒含油的廢棄物。焚化含油廢棄物有燃燒不完全及空氣污染的風險,應小心使用。若廢棄物含油量高於25%,且水分少於50%,可以持續燃燒,否則要加燃料使廢棄物完全燃燒。
本部份課程結束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