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绪论 卫生法学绪论
第一节 卫生法学的概念 一、卫生法学与卫生法概念的分析 1、卫生法学的概念: 1)定义——研究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学科。涉及体系广泛,涉及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与人间的社会关系,是生命科学与法学的交叉分支学科。
2)卫生法学的特点 A、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 B、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间的社会关系; C、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法律现象; D、与许多学科有交叉; E、新兴学科,体系复杂,内容浩繁。
2、卫生法的概念: 1)定义——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国家在保障公民健康权实现的活动与过程中形成的诸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与卫生法学的区别
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关系 1、与法医学的区别与联系 2、与医学伦理学、医学社会学的区别与联系 3、与卫生管理学的区别与联系
4、与法学二级学科关系 1)卫生法学涉及三个方面的法律关系: 横向——民事法律关系 纵向——行政法律关系 社会本位——经济法律关系或社会法法律关系 2)与各法学二级学科的关系
卫生法学的体系 1、卫生法体系: 1)调整对象广泛——科技社会、生命社会、生命科技 法律关系主体广泛——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法律责任多元——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2)社会关系多层次 3)单行法涉及领域
卫生法体系 2)社会关系多层次 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卫生组织管理、卫生资源与卫生经济、生命健康权益保障、生命与科学技术、卫生与应急事件、国际卫生关系、卫生事业发展与服务活动等
卫生法体系 3)单行法涉及领域 公共卫生防治法律、生命健康权益与特殊人群健康保护法律、疾病控制防治法律、生命健康相关产品法律、卫生资源管理法律、卫生事业管理法律、卫生科技发展保障法律、国际卫生公约或条例。
2、卫生法学的体系 1)基础理论 生命伦理、基本原则、法律关系、法律体系、卫生法制运行等基本理论 2)具体的卫生法律制度 A、宪法——基本法——健康权益保障法(卫生单行法律法规) B、单行法
卫生法学的体系 3、卫生法学与医事法学、药事法学等学 科的关系 4、卫生法学体系与卫生法体系的相关性
卫生与法律的关系 1、卫生——个人行为措施与社会行为措施。 2、法律与卫生的关系: 1)卫生对法律的影响 A、推动法律法规的制定——推动卫生法的产生、促进法律内容变更与科学化 B、促使立法理念的变化
2、卫生与法律的关系 2)法律对卫生的影响 A、控制现代医学无序、失控与异化带来的社会危害B、为卫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法律保障、运行机制、依法治理
国外卫生法的历史发展 1、古代社会 1)古埃及(公元前3000年左右)——古印度(公元前2000年)《摩奴法典》——古巴比伦(公元区18世纪)《汉谟拉比法典》——古罗马(公元前450年)《十二铜表法》、《阿基拉法》《克尼利阿法》完备的法律制度、首次行医许可
1、古代社会 2)卫生成文法规出现:法国(3世纪)《医师开业法》、《药剂师开业法》;威尼斯(14世纪)《检疫法》;佛罗伦萨(15世纪)系统药典。
国外卫生法的历史发展 2、近现代社会 1)文艺复兴与资产阶级革命后: 英国(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卫生检查制度; 美国《都会保健法案》、《纯净食物与药物法》、《联邦麻醉剂法令》
2、近现代社会 2)二次世界大战后: 宪法规定公民健康权;职业安全卫生法;修改、完善传染病防治法、卫生检疫法;老人保健法、福利法、国民健康保险法。
我国卫生法的历史发展 1、古代社会 殷商时期——《周易》、《春秋》、《周礼》、《左传》 周代——专门医事制度 秦代——系统法典 宋代——《药剂法》《洗冤集录》 元代——行医资格与考试制度 明清——庸医行医、传染病防治
我国卫生法的历史发展 2、中华民国时期: 卫生立法专门化与具体化
我国卫生法的历史发展 3、新中国 1)几个阶段: 初期阶段(1965年以前)劳动卫生、医政管理、卫生科技教育、妇幼卫生——停滞阶段(1966—1976年)——重新起步阶段(1977—1981年)——高速发展阶段(1982年宪法之后)不同时期重点不同。 2)我国卫生立法的现状与困惑
国际卫生立法 1、二次世界大战前: 1)第一次国际卫生大会(1851年)巴黎——11国签署地区性《国际卫生公约》 2)1905年美洲24国——泛美卫生法规
国际卫生立法 2、二次世界大战后(立法加快) 1948年WHO成立——《国际卫生条例》、药品生产管理规范、放射防护基本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世界卫生立法汇编》
国际卫生立法 3、联合国 《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公约》
国际卫生立法 4、国际性非政府组织 《医学伦理学国际法》、《护士伦理学国际法》、《献血与输血的道德规范》 5、世贸组织 若干协定中涉及医疗卫生的相关内容
第三节 学习卫生法学的目的意义与方法
学习目的意义 1、保护公民健康权的需要 2、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 3、规范卫生执法的需要 4、卫生法学学科发展的需要
学习方法 1、知识的储备 2、比较与借鉴 3、理论联系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