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單元工程材料檢測及判識 課程科目六 水電、消防材料檢測及判識 主講人:明新科技大學 總務長 岳吉剛 內政部營建署設計隊 隊長 (退休)
目 錄 水電、消防設備系統分類 水電、消防材料檢驗管理計畫 與品質檢驗標準 檢驗與測試種類 實務操作(以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工程為例)
第一章 水電、消防設備系統分類 建築水電工程 給(污)排水系統 電力系統 :電氣、弱電(包括監控、照明、 電信及資訊網路 空調系統 第一章 水電、消防設備系統分類 建築水電工程 給(污)排水系統 電力系統 :電氣、弱電(包括監控、照明、 電信及資訊網路 空調系統 消防及警報系統
工地主任應依照合約規定、專案施工計畫及總進度表擬定水電材料設備採購計劃與採購時程 依施工計畫安排工序,各時程要進場的水電材料設備從訂料、工廠出貨、進場檢驗、儲存放置、調度搬運、使用安裝至功能測試等階段,物料管理計畫是相當重要的
在採購發包策略上,可以有以下幾種做法: 依系統屬性:水電統包或總包採購、水/電分包採購、水/電/空調分包採購、水/電/空調/消防分包採購、水/電/空調/消防/監控分包採購等方式。 依工料屬性:連工帶料總包採購、工料分包採購、部份工料總包採購、工料分包採購方式等。
依專案屬性:分期開發興建、大規模數棟建築物或複合式專案亦採用分棟、分案採購發包方式。 依特殊專業屬性:無塵室、綠建築 (如太陽能光電系統)、電梯或電扶梯昇降設備、游泳池、污水處理及廢棄物處理設備、景觀外構 (路燈照明、澆灌系統)、光纖網路通訊等專業分包方式。
第二章 水電、消防材料檢驗管理計畫 與品質檢驗標準 第二章 水電、消防材料檢驗管理計畫 與品質檢驗標準 物料規劃整理妥當,可使整體施工過程流暢,施工廠商不會因材料設備調度而影響工程進度。 水電物料管理計畫與分項施工計畫、設備材料及施工之採購發包計畫、品質管制計畫、工期管制目標息息相關 。
水電物料儲存管理包含了物料送審制度之建立、物料貨源之掌握、物料的分類與儲存、物料的領用與搬運等四個課題。 依施工計劃工序安排,各時程要進場的水電材料設備從訂料、工廠出貨、進場檢驗、儲存放置、調度搬運、使用安裝至功能測試等階段,物料管理計劃應結合品質管理計劃,落實品質管制。
訂料確認 生產線至工廠出貨前 應符合各種材料設備標準規定(如CNS、UL、歐規或日規等)及採購買賣合約規定 應提供的書面資料(包含事業主管機關要求的文件)、材料設備測試報告、材質證明或進口證明
工地主任應派員進行實地廠驗;如有必要,駐廠重點監造亦無不可。 出廠後運輸至現場的管控、到廠的進料檢驗,依照品質管理計劃執行。 品管工程師驗收後經確認品牌、規格、數量清點無誤後,運至假設計畫中規劃的材料堆置區或倉庫整齊堆放,堆放順序依工序及出料時程配合搬運動線安排。
圖2-1 材料進場檢驗管理流程示意圖
材料設備檢測必須先建立完整的檢驗管理標準,從主辦工程師、品管工程師、工地主任到專案經理,從甲方、乙方到丙方,對協力廠商或是監造單位而言,才有共同的一套標準可以依循。 表2-1至表2-5所示之相關表單可供參考。
第三章 檢驗與測試種類 機電系統之檢驗與測試分成下列幾個階段實施: (1) 製造工廠檢驗與測試階段 (2) 工地檢驗階段 第三章 檢驗與測試種類 機電系統之檢驗與測試分成下列幾個階段實施: (1) 製造工廠檢驗與測試階段 (2) 工地檢驗階段 (3) 單項設備性能測試階段 (4) 啟動測試/性能測試階段 (5) 試運轉測試階段 (6) 整體控制中心系統連線測試階段 (7) 竣工檢驗階段 (8) 啟用前調整測試階段
3.1檢驗與測試依據與測試計畫手冊 最新之國家標準與法規 同等標準或權威性的標準 廠商須於檢驗與測試前三個月提送詳細的 測試計畫手冊 經監造單位核可後據以實施
檢驗與測試計畫手冊內容 括檢驗測試日期、地點 檢驗測試項目標準、設備、使用之儀器、測試場所、步驟、接線 系統啟動、調整與平衡、準則、記錄表格等。 檢驗測試記錄表格 須包含設備名稱、規範要求、檢驗測試結果、監造單位抽驗評定結果、備註等項。檢驗測試步驟包含檢驗測試方法及模擬測試時狀況之模擬方法等。
3.2電氣工程檢驗作業流程、檢驗標準、檢驗與測試 電氣工程需檢測的項目有: 接地工程、電線電纜工程、電表箱設備工程、高壓設備試驗、低壓斷路器、漏電斷路器、配電盤設備工程、開關箱及分電箱設備工程、開關插座及出線口、接線盒安裝工程、 照明燈具安裝工程、柴油引擎發電機組設備工程、過電流電驛等。
機電設備施工檢驗作業流程、 檢驗標準、檢驗與測試表格 國內配電盤設計與製造之標準 : CNS 3990金屬閉鎖型配電箱及控制箱 CNS 3991金屬閉鎖型配電箱及控制箱檢驗法 JEM日本電機製造業協會 NEMA 美國電機製造業協會 IEC國際電工委員會相關規定
配電盤檢驗應注意事項包括 箱體的結構及使用的配電設備需為經業主核定廠牌型式,其規格、尺度、額定等需與圖說相符;箱體的安裝位置等須與施工圖(經核可)相符;盤內結線迴路的編排,須與設計圖相符;送電前,需先完成操作盤的程序控制試驗與馬達啟動器的控制程序。
檢驗內容包括: 使用設備:需為經送審核可的廠牌型式,且須符合圖示的規格。 箱體規格:須與圖示的規格相符。 構造檢查:尺度、構造、材料及表面加工等項目。 安裝位置:須與施工圖相符。 施工:固定、銜接、結線等,須與施工圖相符。 標示:迴路編號、名牌及狀態標示。 測試:耐壓試驗、絕緣試驗、操作試驗等。
機電設備檢驗作業流程 詳圖3-1 機電設備施工檢驗作業流程圖
高壓閉鎖型配電盤及高壓斷路器設備自主檢查表 詳表3-1 高壓閉鎖型配電盤及高壓斷路器設備自主檢查表
高壓電纜配線自主檢查表 詳表3-2 高壓電纜配線自主檢查表
第四章 實務操作 以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工程為例
圖4-1火警警報流程圖
圖4-2 火警警報系統實體圖
圖4-3火警系統昇位圖例
4.1火警受信總機檢驗事項 受信總機應符合國家標準總號8877規定,並依下列規定裝置: 1.應具有火警區域表示裝置,指示火警發生之 分區。 2.火警發生時應能發生促使警戒人員注意之音 響。 3.應附設與手動警報機通話之裝置。 4.一棟建築物內設有二台以上火警受信總機 時,該受信總機處,應設有能相互同時通話 聯絡之設備。
5.受信總機附近應備有識別火警分區之圖 面資料。 6.裝置蓄積式探測器中或中繼器之火警分 區,該分區在受信總機,不得有雙信號 功能。 7.受信總機,中繼器及偵煙式探測器,有 設定蓄積時間時,其蓄積時間之合計, 每一火警分區不得超過60秒,使用其他 探測器時,不得超過20秒。
4.2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配線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配線除依屋內線路裝置規則外,依下列規定設置: 常開式之探測器信號迴路,其配線應採用串接式,並加設終端電阻,以便藉由火警受信總機作迴路斷線自動檢出用。 P型受信總機採用數個分區共用依公用線方式配線時,該公用線供應之分區數,不得超過七個。
P型受信總機之探測器迴路電阻,應在50Ω以下。 埋設於屋外或浸水之慮之配線,應採用電纜並穿於金屬管或塑膠導線,與電力線保持30cm以上間距。 自動警報設備之配線應有適當且必要之絕緣電阻,另需防止不受其它電氣回路之影響避免產生誤報。
4.3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施工要領 圖4-4 警報設備施工要領 表4-1 火警設備施工自主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