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祥及如意果组合介绍 2009年3月版
课程大纲 鑫祥主险介绍 如意果组合介绍
鑫祥主险介绍 保险期间:20年、30年、至55岁、至60岁、至65岁 交费年期:5年交、10年交、20年交 投保年龄:0岁-55周岁 交费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投保年龄:0岁-55周岁 最低保额要求:1万 分红:享受分红
鑫祥的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的单利增值,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身故,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案例:杨先生今年30岁,为自己购买了10万基本保额的鑫祥,交费期20年,保险期间到60岁。(红利采取交清增额方式) 请思考: 1、杨先生年交保费是多少? 2、如果杨先生在保险期间平平安安,到60岁保险期满时,能获得哪些保险利益? 3、如果杨先生在45岁时因意外不幸身故,能获得什么保险利益?
案例说明: 1、查表得知,杨先生年交保费是8160元。 2、如果杨先生在保险期间平平安安,保险期满时能获得的利益是: 满期生存金:20万+两倍交清增额基本保额 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转换年金,保证领取20年 3、如果杨先生在45岁时因意外不幸身故,能获得什么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3倍×(10万基本保额+交清增额基本保额),保险合同终止
鑫祥的产品特色 少儿即可投保 成年三倍保障 满期双倍给付 养老生活无忧 自主年金转换 养老自由规划 保单贷款自由 资金周转灵活 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
如意果组合介绍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平安附加鑫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注:3周岁(含)以上客户投保鑫祥组合,鑫祥重疾与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额比例为非1:1时,必须附加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07)
六大利益 每天不到16元 六大利益轻松有! 利益一:重疾保险金 利益二:身故保险金 利益三:满期保险金 利益四:转换年金 利益五:享受分红 利益六:现金价值 六大利益 每天不到16元 六大利益轻松有!
案例示范 客户李先生,35岁,某公司职员,新婚不久有一个未满一岁的小孩。李先生热爱家庭,很有责任感,希望有一份保险计划能转移事业期间的人身风险,又能保障晚年的幸福生活。 案例背景: 险种组合: 业务员小王为李先生度身设计了无忧果保障计划: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5万 +平安附加鑫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5万 保险期间:至65岁 年交保费:5605元 (相当于日交15.4元) 交费期:20年 总交费:112100元
利益一:重疾保险金 成年三倍保障 体现人生责任 90天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可以领取三倍基本保额即15万元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3周岁前按比例给付,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重疾无等待期) 重大疾病保障范畴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27、严重的1型糖尿病 28、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29、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30、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成年三倍保障 体现人生责任
利益二:身故保险金 如果没有领取重疾保险金,身故可以领取三倍累计基本保额(累积基本保额=基本保额+交清增额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例:李先生在没有领取重疾金,且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按中档分红情况,60岁时三倍累积基本保额达到223311 元,65岁时三倍累积基本保额达到253287元。
利益三:满期生存金 满期双倍给付 养老规划无忧 被保险人年满65岁时仍生存,满期生存金为两倍基本保额加两倍交清增额基本保额,合计为168858元,合同终止。 (未领重疾保险金,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按中档分红举例) 满期双倍给付 养老规划无忧
利益四:转换年金 自主年金领取 养老自由规划 65岁满期后生存金168858元(含交清增额)转换年金领取,假设选择方式五,保证领取20年,每年可领取约10250.5元 ,总共领取205010元。(领取金额是不确定的,领取金额按照领取当时我们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 身故金/重疾金15万元 满期生存金168858元(未领取重疾保险金) 红利 养老保险金 交费期20年 保证领取期20年 合计交费:112100元 共领取:205010元 30岁 65岁 85岁 自主年金领取 养老自由规划
利益五:享受分红 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 公司每年把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分配给客户,假设60岁前红利采用交清增额方式,61岁红利开始累积生息,按中档分红举例,当年分红可以作为养老的补充—— 61岁 当年分红 3553元 62岁当年分红 3621 元 63岁 当年分红 3687 元 64岁当年分红 3754元 …… 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
利益六:保单贷款 保单贷款自由 资金周转灵活 如果急用现金,最高可申请80%的现金价值进行保单贷款 , 现金价值包含红利交清增额的现金价值。按中档分红举例,分红方式选择交清增额 60岁时的现金价值达到 137783元 64岁时的现金价值达到 162263元 保单贷款自由 资金周转灵活 注:上述的红利预测不代表公司实际分红数据,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经营状况为准。因为红利的分配是不确定的,因此交清增额也是不确定的,交清增额部分的现金价值也是不确定的。
回顾:如意果组合的六大利益 利益一:重疾保险金 利益二:身故保险金 利益三:满期保险金 利益四:转换年金 利益五:享受分红 利益六:现金价值
案例:刘女士今年35岁,为自己购买了5万保额的鑫祥+4万保额的鑫祥重疾+豁免重疾,交费期20年,保险期间为20年。 请思考: 1、投保5年后,刘女士不幸患了重大疾病,将获得怎样的保险利益? 2、刘女士患重疾10年后不幸身故,此时的身故保险金如何给付?
案例说明: 1、投保5年后发生重疾 给付重疾保险金12万元,附加鑫祥重疾终止 豁免以后各期保费 现金价值及红利按调整后的鑫祥基本保险金额1万元确定 2、如果采取的是交清增额方式,在中档红利的情况下,刘女士发生重疾10年后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3万+3倍当时累积的交清增额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