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條法律的新詮釋(二): 起誓、報復、愛仇敵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六條法律的新詮釋(二): 起誓、報復、愛仇敵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4.不可違背誓言 / 不可發虛誓
- 出自摩西 / 梅瑟法律 (利 / 肋19:12,民 / 戶30:3),摩西 / 梅瑟容許人發誓,但不可背誓。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原有條文 -「你們不可指著我的名發假誓,侮辱了我的名。我是上主─你們的上帝。/ 不要奉我的名妄發虛誓,而褻瀆你天主的名字:我是上主。」 (利 / 肋19:12) - 出自摩西 / 梅瑟法律 (利 / 肋19:12,民 / 戶30:3),摩西 / 梅瑟容許人發誓,但不可背誓。
你們總不可發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你們的話當是: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的新詮釋 你們根本不可以發誓……因為你無法使自己的一根頭髮變黑或變白。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便是出於那惡者。(太5:34-37 ) 你們總不可發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你們的話當是: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 (瑪 5:34-37 )
不可違背誓言 / 不可發虛誓的背景 當時人們對誓約的態度輕浮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不可違背誓言 / 不可發虛誓的背景 當時人們對誓約的態度輕浮 人們在不必要或不適當時候發誓,發誓的人隨口說神聖的名稱與事物,毫不思索,態度也不敬虔。
不可違背誓言 / 不可發虛誓的背景 2. 當時人們習慣不遵守誓約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不可違背誓言 / 不可發虛誓的背景 2. 當時人們習慣不遵守誓約 猶太人指着上帝 / 天主的名發誓,必須絕對遵守,但若指着天、地、或耶路撒冷城、或他的頭發誓,就大可不必遵守。所以,猶太人大都不遵守誓約。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的教導又是怎樣的?
耶穌的教導 耶穌教導人只要如實說話,並忠誠地遵行所說的話。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的教導 耶穌教導人只要如實說話,並忠誠地遵行所說的話。 所有東西都在上帝 / 天主的監察下,我們無論說甚麼,上帝 / 天主都知道,根本不需要以發誓來使人相信我們說話的真確性。
一些拒絕發誓的人 愛色尼人 (古時) 他們以忠實著稱,不論他們說的是甚麼,都比發誓更為堅定。 貴格派人(今日)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一些拒絕發誓的人 愛色尼人 (古時) 他們以忠實著稱,不論他們說的是甚麼,都比發誓更為堅定。 貴格派人(今日) 他們在任何的情形下都不會發誓。 他們做生意總是童叟無欺。
耶穌教導我們不可發誓 背後的原因 若說話者本身的品格良好,行為誠實發誓是完全不必要的。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教導我們不可發誓 背後的原因 若說話者本身的品格良好,行為誠實發誓是完全不必要的。 耶穌希望人能尊重自己及尊重他人,忠誠地遵行所說的話,建立人與人之間的互信關係。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5.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按摩西 / 梅瑟法律出21︰24、申19:21,摩西 / 梅瑟為限制人報復的程度,只准人「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一報還一報。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原有條文 「你們不必憐憫,應該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你不可發慈悲,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申19:21) 按摩西 / 梅瑟法律出21︰24、申19:21,摩西 / 梅瑟為限制人報復的程度,只准人「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一報還一報。
耶穌的新詮釋 不可向欺負你們的人報復。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讓他打吧! 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的新詮釋 不可向欺負你們的人報復。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讓他打吧! 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 假如有人強迫你替他背行李走一里路,跟他走兩里吧! 有人向你要東西,就給他;有人向你借些什麼,就借給他。(太 5:39-42 )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的新詮釋 不要抵抗惡人;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那願與你爭訟,拿你的內衣的,你連外衣也讓給他。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兩千步。 求你的,就給他;願向你借貸的,你不要拒絕。(瑪 5:39-42 )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意思 這是「以一報還一報」的觀念,即使人受到別人的傷害,只可以「相同的行為」作出報復,復仇者不得以更激烈的行為過度報復。 例子: 別人刺盲了你的左眼,你只可刺盲對方的左眼作為報復,不能連對方的右眼也刺盲。
訂立「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目的與背景 它原為限制報仇而設立的。 古時部落之間要報血仇,是將對方部落滅絕,將所有人置於死地。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訂立「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的目的與背景 它原為限制報仇而設立的。 古時部落之間要報血仇,是將對方部落滅絕,將所有人置於死地。 這法律是對報仇加以限制,只是懲罰犯罪者,但懲罰不能超過受害者所受的傷害。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的教導又是怎樣的?
耶穌的教導 耶穌禁止所有的報復行為。 耶穌要以互相包容、幫助的思想,鼓吹和平友愛的社會氣氛,減退處處想着復仇的風氣,還列舉三個例子說明: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的教導 耶穌禁止所有的報復行為。 耶穌要以互相包容、幫助的思想,鼓吹和平友愛的社會氣氛,減退處處想着復仇的風氣,還列舉三個例子說明:
耶穌的教導:例子一 1.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讓他打吧!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的教導:例子一 1.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讓他打吧! 當時猶太社會,用手背打人比用手心打人的侮辱大兩倍。耶穌的意思是若別人用手背打自己右臉,不要懷恨,也不要報復,還給他打左臉。
耶穌的教導:例子二 2. 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的教導:例子二 2. 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 當時猶太人的外衣是一件大毯式的長袍,男人白天可當衣服穿上,晚上則當毯子蓋着。猶太人只有一件外衣,故不能典當或被他人奪走。耶穌的意思是若別人要取去自己的外衣,就連內衣也給他,不惜犧牲自己的權利。
耶穌的教導:例子三 3.假如有人強迫你替他背行李走一里路, 跟他走兩里吧!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的教導:例子三 3.假如有人強迫你替他背行李走一里路, 跟他走兩里吧! 巴勒斯坦是羅馬人佔領的地區,猶太人隨時會被羅馬人強迫做服務,而且可能是最低賤的服務。耶穌的意思是竭盡全力,以愛心幫助,為他人服務。
耶穌教導我們不要報復 / 復仇 背後的原因 不懷恨、不報復,尊重他人及自己。 對於任何有計謀或致人死命的傷害或侮辱,決不憤怒或找機會報復。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教導我們不要報復 / 復仇 背後的原因 不懷恨、不報復,尊重他人及自己。 對於任何有計謀或致人死命的傷害或侮辱,決不憤怒或找機會報復。 甚至願意幫助欺負自己的人。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6. 愛你的朋友 / 近人, 恨你的仇敵 / 仇人
- 摩西 / 梅瑟法律教導愛朋友 / 近人 ,恨仇敵 / 仇人。當時猶太人認為「朋友」/ 「近人」是指同種族的人。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原有條文: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本國的同胞。要愛自己的鄰人,像愛自己一樣。我是上主。/ 不可復仇,對你本國人,不可心懷怨恨;但應愛人如己:我是上主。」(利 / 肋19:18) - 摩西 / 梅瑟法律教導愛朋友 / 近人 ,恨仇敵 / 仇人。當時猶太人認為「朋友」/ 「近人」是指同種族的人。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的新詮釋 要愛你們的仇敵,並且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這樣,你們才可以作天父的兒女。因為,天父使太陽照好人,同樣也照壞人;降雨給行善的,也給作惡的。(太5:44-45 )
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子女,因為衪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的新詮釋 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子女,因為衪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瑪5:44-45 )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愛仇敵 / 仇人的意思 愛仇敵的意思是不論別人怎樣待我們,我們仍要善待人 。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又會怎樣教導我們呢?
耶穌的教導 耶穌說明上帝 / 天主愛世上每一個人,甚至惡人 / 不義的人,不論他人的品格和行為。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的教導 耶穌說明上帝 / 天主愛世上每一個人,甚至惡人 / 不義的人,不論他人的品格和行為。 人應該學效上帝 / 天主,彼此相愛,尊重所有人,包括仇敵 / 仇人,才符合上帝 / 天主的旨意。
耶穌教導我們愛仇敵 / 愛仇人 背後的原因 上帝 / 天主不論對好人或惡人 / 不義的人都一視同仁,我們要學效這種精神。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耶穌教導我們愛仇敵 / 愛仇人 背後的原因 上帝 / 天主不論對好人或惡人 / 不義的人都一視同仁,我們要學效這種精神。 我們是堅持向所有人表達善意,不論別人是友是敵,都要對他 / 她表達善意。唯有這樣做才配被稱為上帝 / 天主的兒女。
照片來源 六個議題(下) 簡報二 http://flickr.com/photos/sandcastle/7531924/ http://flickr.com/photos/waldoj/171598510/ http://flickr.com/photos/tdorochina/561669055/ http://flickr.com/photos/sandcastle/7531929/ http://flickr.com/photos/rikomatic/482573266/ http://flickr.com/photos/wmjas/401301847/ http://flickr.com/photos/traxon/308568149/ http://flickr.com/photos/williamdag/210275388/ http://flickr.com/photos/badjonni/470961056/ http://flickr.com/photos/pernell/518943/ http://flickr.com/photos/ericmills/99603782/ http://flickr.com/photos/inreverie/205415611/ http://flickr.com/photos/midiman/90232403/ http://flickr.com/photos/midiman/90232329/ http://flickr.com/photos/dbarefoot/937917553/ http://flickr.com/photos/capitrueno/429098015/ http://flickr.com/photos/dbarefoot/938780238/ http://flickr.com/photos/kellypuffs/224067223/ http://flickr.com/photos/tequilarose/240412832/ http://flickr.com/photos/lonebluelady/508958580 http://flickr.com/photos/chrstopher/318078482/ http://flickr.com/photos/adamrice/698701459/ http://flickr.com/photos/dithie/441770950/ http://flickr.com/photos/xeophin/281246315/ http://flickr.com/photos/giveawayboy/19827057/ http://flickr.com/photos/smcgee/309910093/ http://flickr.com/photos/marisa-photos/252759818/ http://flickr.com/photos/scarequotes/431998909/ http://flickr.com/photos/midiman/9023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