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之城 Twilight 班級:S203 姓名:包靜珈
作者 史蒂芬妮‧梅爾 (Stephenie Meyer) 畢業於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以<暮光之城>出名,被票選為2005最佳新秀作家之一
When you can live forever ,what do you live for? 當你可以永遠不死,你將為什麼而活?
人物介紹 貝拉‧史旺-因母親在婚而搬到福克斯與爸爸住。 愛德華‧庫倫-身為人類時1901生於芝加哥,卻因病死於1918西班牙,同時被救而成為永遠17歲的吸血鬼。友可以看透別人想法的能力,但對貝拉卻毫無辦法。 查理 ‧史旺-貝拉的爸爸、福克斯的警察局長。 佈雷克家族-貝拉家族的世交,庫倫家族的世仇。 庫倫家族-吸血鬼家族,共有七人,以父親卡萊爾為首,母親艾思蜜,養女羅絲莉、艾莉絲,養子愛德華、艾密特、賈斯柏。
內容 貝拉因為媽媽芮妮將和菲爾出門旅行,貝拉不想因為自己破壞媽媽的幸福,因此搬到福克斯與查理共住,但福克斯的天氣總是令貝拉不開心的雨天,但因為媽媽的幸福貝拉還是忍受了下來。到了福克斯,似乎整個小鎮的人都認識貝拉,因為她的查理是有名的局長,貝拉不喜歡這樣,她寧可平平淡淡,也不要成為眾人的目光。剛進學校的頭一天,她發現有一群人總是和人群隔離,那群人長得不像但卻有著令人稱羨的外表、身材還有過於蒼白的膚色,雖然蒼白的嚇人但卻吸引了貝拉的目光。貝拉朝朋友問了那群人,朋友給她的答案則是-庫倫家族-有錢的五個人都是醫生卡萊爾的養子養女,不常和人群在一起,一方面是人群害怕他們,一方面則是他們不常接觸人群。
上生物課的貝拉意外的發現坐在她旁邊的人是庫倫家族為一一個單身的人-艾德華,一直用著憤怒的黑色瞳孔瞪著她,她不曉得是哪裡冒犯了他,但她決定要問個清楚。但在她尚未問出口前,愛德華就已經以神速離開了教室,一連的幾天也只有看到庫倫家族唯獨沒看到他。 過了幾個豔陽高照的日子,一個陰天,愛德華出現了,就了差一點要被車子撞上的貝拉,只是貝拉卻懷疑的感覺愛德華不是凡人,因為她要被泰勒撞到之前愛德華明明離他很遙遠,甚至救了她的愛德華沒有受傷,倒是泰勒的車被愛德華的手擋住而多了個凹洞,她想不透,而接著連續發生的事情都讓她覺得不可思議,直到遇上了兒時玩伴雅各,告訴她一個關於族裡和冷血人的仇恨,她才恍然大悟,也許庫倫家族是冷血人,而找了很多資料也發現證實了她的說法,只是同時的她發現她愛上了愛德華…而愛德華也愛上她?
兩人相戀,每天都很甜蜜也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只是貝拉卻擔心著一個問題…她將一直老下去,而愛德華將會一直看著她終老然後死去。
有三件事我很確定: 第一、愛德華是吸血鬼 第二、出於天性,他渴望喝我的血 第三、我無可就要地愛上他了…
Vampire 吸血鬼(Vampire),又名吸血殭屍,傳說中永生不老的超自然不死生物。 「常規」的吸血鬼是: 牙齒尖長,皮膚蒼白(像麵粉一樣白),眼睛發紅。吸血鬼害怕照射到陽光,在太陽下會煙滅或融化。 但是也認為高等級的吸血鬼可以維持在太陽下不死,只是能力有所下降,有稱這些可在陽光下橫行無阻的吸血鬼為「日行者(Daywalker)」,但仍然在「常規」的吸血鬼範圍內 。
由於吸血鬼的恢復能力極強,所以一般武器無法使吸血鬼致命,只有「銀」能夠殺死吸血鬼。吸血鬼懼怕十字架和大蒜。 (對於吸血鬼懼怕大蒜,有人認為是由於吸血鬼擁有遠高於常人的嗅覺造成的,大蒜的刺激性氣味令吸血鬼感到強烈不適。也有些人認為大蒜具有殺菌的功效,所以也可以用來驅逐吸血鬼。) 有些故事中的吸血鬼沒有影子,在鏡子中看不到它,而且它在未被邀請的時候決不會進入房子。有可變身為蝙蝠、狼犬、蚊子,或者霧等的說法。 一般認為人類可能會變成吸血鬼。一說是被吸血鬼咬了(三次以後)就會變成吸血鬼;另一種說法是喝下吸血鬼的血才能變成吸血鬼。
各國關於吸血鬼的說法 西方的吸血鬼通常可以變為人或者吸血蝙蝠,但是在人形的時候則是很有風度的貴族紳士。所以大致上來說,吸血鬼也分國籍。就像人類一樣有種族國籍之分。 歐美吸血鬼就跟歐洲人一樣具有紳士風度。西方傳說認為吸血鬼在世界各地的傳說中都有所體現,在中國傳說中則體現為殭屍,它們來自於死後的重生,同樣是不死的,咬人並傳播「屍毒」,使被咬的人經歷一次死亡後同樣變為殭屍,在入夜後從墳地中出來……這些都與吸血鬼的傳說極為類似。在日本、印度、菲律賓等亞太地區的國家中都有類似的傳說。20世紀歐美流行文化中亦出現大量吸血鬼的傳說,有的小說中提到人只有被吸血鬼吸血後再喝下吸血鬼的血才能變成吸血鬼,這一過程被稱之為「初擁」(The Embrace,即初次擁抱之意),並且新產生的吸血鬼被看作是對其「初擁」的吸血鬼的後裔。
而初擁的前提為必須先被咬兩次,第三次的時候如果吸血鬼願意,那麼就會開始「初擁」(The Embrace)。 吸血鬼必須保持神秘,所以他們不輕易和人接觸,如果需要會以霧狀或是變成某種小動物例如蚊子。 進入房間吸食被害人的血液。他們會類似催眠的能力,先使被害人睡著,才進入房間。 部分傳說認為吸血鬼不能直接進入受害者家中,除非收到對方的邀請。
吸血鬼的科學證實&相關史實 有研究傳說中的吸血鬼有可能與狂犬病有關,理由是相當多的癥狀與其較為相符:畏光,討厭刺激性的氣味(如大蒜),面色蒼白,有口部肌肉抽搐想咬東西的慾望(訛化為尖的牙齒並善於咬人),傳染途徑(被咬後感染)等等,並認為吸血鬼的傳說可能與古代大規模疫情爆發有關。 目前比較公認的關於吸血鬼的解釋是:被認為是吸血鬼的人實際上是血卟啉病(血紫質病)患者。血卟啉病又稱血紫質病,是由卟啉產生和排泄異常所引起的代謝性疾病,多有遺傳因素。先天性紅血球紫質缺乏症(Congenital Erythropoietic Porphyria),因缺乏合成血紅素之酵素,造成前驅物之一「紫質(porphyrin)」的累積。紫質會累積在血液及尿中,尿液會呈紅色,且因為紫質具強力的吸光性,病人皮膚會對光敏感,牙齒會出現螢光,亦會造成貧血。根據卟啉代謝紊亂的部位,分為紅細胞生成性血卟啉病、肝性血卟啉病。
本病多見於嬰兒,成人也可發病,稱為遲發性皮膚血卟啉病。 此病患者怕光(光照後會引起皮膚潰爛、結痂、大面積黑色素沉著。),對大蒜過敏(大蒜的刺激性氣味能引起病發。),眼珠呈紅色,補充血紅蛋白有利於緩解病情。少數偏激患者認為飲用鮮血可以補充血紅蛋白,從而引發了吸血鬼傳說。 14世紀,歐洲發生了大面積的瘟疫,為了避免受到傳染,人們往往並不仔細辨別病人是否真的死去而就匆匆將他們掩埋,由於某種原因人們打開墳墓,會發現屍體變了姿勢,還沾有血跡,這不過是由於當時被掩埋者尚未死去,在棺材內醒來後掙扎所至,但在當時因為貧窮和缺乏教育的地區如東普魯士,西里西亞,波希米亞等地卻被傳為吸血鬼,從而引發了持續幾百年的吸血鬼迷信。
18世紀是吸血鬼的黃金時期,1710年瘟疫再度流行,東普魯士深受其害,當局為了消除人民的恐懼,或者說官民一致認為瘟疫的罪魁禍首是吸血鬼,當局採用了許多駭人聽聞的手段,比如把一座公墓里的墳墓全部打開,看看哪些人的屍體沒有腐爛或指甲、頭髮等有沒有在死後繼續生長。
心得 會看上這一本書,我想是一種奇蹟,雖然它的封面很吸引我但是經過書店多次依舊沒有將它拿下,直到學校辦了書展,這一本書似乎在每一個人手上都出現後我的好奇心也漸漸的湧現了。翻開書,果真就是個吸引人的引言,『當你可以永生不死,你將為什麼而活?』,一具頗具衝擊力的話語,是吧? 如果可以永生不死,其實說實在的,我也不知道我該為什麼而活呢。畢竟,總是被教導著人就是有死去的一天,只是時間的早晚。雖然從遠古時期的中國大家就爭先恐後的、努力的發明著長生不死之藥,但似乎還是沒有效用,因此這個永生不死,似乎也只是不可能的玩笑話了,只是我們卻忘了也許有永生不死的吸血鬼,是吧?
翻開這本書,從一個平淡卻極度討厭雨天卻因為成全母親幸福而搬到全美國最會下雨的福克斯州的貝拉開始,說實話,我覺得這樣很了不起,明明討厭著雨天但卻為了成全母親的開心而忍受自己的不開心,其實真的很不容易。但這也讓我慚愧了幾分,總是因為自己的想法而忽略別人的情緒,不自覺得把自己的感受放在第一位,說實在的是該修正了。他人的感受其實也是很重要的不是嗎? 貝拉不想成為大家所關注的焦點,但她始終成為了,因為她有名氣有威望的父親,及便想要平平淡淡但始終是不成,只是很多人也不是誠心誠意想跟她當朋友的,而她也有一點敷衍的笑著應對了所有的事,直到她遇見了愛德華。對我來說,一個故事真正的開始…女主角遇見吸血鬼,但卻絲毫沒有恐懼,我想對我來說我是做不到的。抑或說這種機率實在是太低,根本連想都沒想過,人類以及吸血鬼愛情?
他們相愛,雖然令人震驚,但卻令我動容,男主角多次的不顧生命解救女主角,我想這樣的愛情很少人能做得到。現在的人雖然常常把愛字掛身邊,但是真是真的懂愛了嘛?常常在社會版面上看到很多令人頗為震驚的新聞,一樁樁的情殺案,一種種令人毛骨悚然的殺人行徑,而發起的原因都是因為愛對方,但是因為對方的離開而殺死對方或是自殺,說實在的這種愛,似乎是太偏激了,甚至不是愛,我想愛就是讓對方開心讓他快樂。因此我倒是蠻佩服書中的愛情、親情以及友情。在書裡總是有一方會退讓,讓彼此都開心,讓彼此都有最好的收穫,而當然的也讓我學到很多,很多事情不是只有自己,世界也不該繞著自己轉。在看這一本書之前,其實一直覺得也許像吸血鬼那樣長生不死是很好的,但是看完才發現也許不是想像中那麼好,女主角一直希望男主角咬她,這樣他就可以像庫倫家族一樣有個不只一生一世的愛情,但是愛德華卻說吸血鬼是怪物,他多希望可以當個平凡的人類,這樣的說法倒是嚇了我一跳,人類?很繁忙呢,我覺得,每一天走在壓力
下,有時候被強迫做自己一點也不想做的事情,有時候真的很脆弱的不堪一擊,我倒是懷疑他為什麼想當平凡的人類而不是來去自如有著超能力的吸血鬼,甚至說吸血鬼是怪物?而貝拉也這樣想,但是愛德華卻跟貝拉說,他已經過了這種17歲的日子過了好幾百年,不能出現在陽光下,因為會讓皮膚閃閃發亮,不用睡覺,光是學士帽家裡就有好幾百頂,甚至根本不會死去。這倒是嚇到我了,停留在十七歲好幾百年,雖然年華不用隨著時間老去是很令人開心沒錯,但是同時間看著一個個自己相處過的人離去倒是有點痛苦,還有幾百年都看著一樣的書,幾百年都過著一樣的生活,說實在倒是嚇著了!不用進食不用睡眠,這樣卻實是有點乏味呢!但這卻也讓我開始珍惜我的人生,因為我不能永生不死,沒有什麼可以倒轉、重來,酸然這一些都在還沒念這本書之前就知道,但是這卻帶給我更大的衝擊,人生的確是不堪一擊的,比起很多的生物, 情
因此這也讓我開始珍惜我的生命以及一分一秒和人事物,也要努力的讓自己不要後悔,還有希望很多人也往光明面想,現世代的人們總是因為一點小小的挫敗而放棄自己的生命其實真的很不應該,畢竟人生只有一次,也許在更積極更努力一點,我想不管在悲傷的事情都會成轉機的! 幾層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