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发行管理办法 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卡片包装方式 每人1个信封; 每包100个信封; 每箱3包(共300个信封); 150人以上的单位独立成箱。
社保卡样式
卡片清点方法 清点卡片数量时从塑封包侧面拆开,不要全部拆包,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发卡办联系。
单位发卡要求 参保人员领卡时,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上的信息再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
回执单的填写及退卡 1、参保人员领卡时,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上的信息再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 2、如本人不能亲自领取社保卡,则代领人签字时需填写“某某人(代)”,单位自行做好管理; 3、《社保卡》不能发放到具体参保人的,参保单位负责人按照《回执单》上标注的“调离”、“死亡”、“查无此人”、“信息有误”原因选择性地用“√”表示,同时退回相应的卡片。
信息有误退卡要求 第一种、照片有误 由参保单位将本人符合二采表要求的合格照片一张连同《社保卡》一起装入信封并密封,信封上标注退卡原因,退回发卡办。 第二种、五项信息有误(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 由参保单位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的复印件连同《社保卡》一起装入信封并密封,信封上标注退卡原因,退回发卡办。
卡片发放小贴士 1、到社保中心发卡办拷贝回执单的电子版数据(EXCEL表); 4、发放时,自制领卡签字确认表,由领卡人签字; 5、单位负责人再统一代签回执单,交回发卡办。
注意事项 1、社保卡和回执单均按参保人姓名的汉语拼音排序,一一对应,以方便查询。 2、回执单及退卡交回时间:2011年1月15日前 3、2011年3月1日后,凡已制卡但未领取社保卡的,先通过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咨询,再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近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申领手续。
社保卡预挂失 社会保障卡丢失后,可先进行预挂失,有三种方式: (1)电话预挂失: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 (2)书面预挂失: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 (3)自助预挂失:在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 社保卡预挂失
注意事项 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如果在预挂失有效期内找回社会保障卡,急需看病就医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撤销预挂失手续。
正式挂失与补卡 持卡人确认遗失的社会保障卡无法找回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申办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新的社会保障卡。
换 卡 因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参保人需持原卡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申办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新的社会保障卡。
社保卡收费标准 首次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不收取个人费用。 补(换)社会保障卡时,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补(换)卡收费标准,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
卡同步 1、在“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医保之间转换险种。 2、在城镇居民医保中由“一小”转“无业”、“无业”转“老年”。 3、特殊病种审批:三特病人员的卡同步—医保中心办理
友情提示 1、实行持卡就医后,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疗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 2、异地安置人员的社保卡可由单位代管。 3、查询卡内信息时需输入密码,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 4、持社保卡到具备卡结算的定点医院第一次使用社保卡时就可激活,请参保人员首次用卡后,尽量到开通划卡结算的医院就医。 5、为保证参保人看病就诊时社会保障卡的正常使用,请参保人员妥善保存,应避免污损、弯折、丢失。 友情提示
友情提示 卡服务网点:区县社保中心和全市各街道社保所 自助服务终端机:区县社保中心、各街道社保所和定点医疗机构 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 卡服务网站:www.bjld.gov.cn 海淀区人保局网站:www.hdlsj.gov.cn 海淀区发卡办咨询电话:8849.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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