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海洋教育 盧胡彬編輯講授
台灣四面環海,東臨世界最大洋區,處西太平洋海上交通門戶,扼東亞南北往來樞紐。其生態、歷史、文化、政治與經濟,莫不與海洋息息相關。既是海洋國家,自當喚起國民海洋意識,振作國家海洋權益,積極保護海洋生態為子孫萬代,立永續家園。 由於臺灣特有的海洋環境與民生需求,海洋專業教育仍受到必要的重視。自民國六十年代起,教育部配合產業經濟發展與國際接軌,即有計畫地發展海洋專業教育,於民國七十年代達到高峰,民國七十年代末期之後,隨著教育自由化趨勢,在自由競爭下逐漸縮小規模,而民間海事人才培訓則相對逐漸擴展。
為推動我國海洋教育發展,政府於民國90年公布《海洋白皮書》後,積極推動海事人才培育,民國93年將海洋教育納入「四年教育施政主軸」行動方案,民國95年起更依據《國家海洋政策綱領》及《海洋政策白皮書》揭櫫之政策主張,為強化國民海洋教育基本知能與素養,促使全民認識海洋、熱愛海洋、善用海洋、珍惜海洋及具備海洋國際觀的思維和行動;同時,培育海洋產業界所需優質人才,並積極投入海洋產業,以提升國家海洋產業之競爭力,教育部特於96年3月13日首度公布以海洋為核心之《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其內容包括5大海洋教育推動面向、15項策略目標及41項具體策略。
《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為我國首度標舉以海洋為核心之教育政策文書,其政策意旨係立足於強化各級學校學生之海洋素質基礎上,以培育產業界所需優質人才為主軸,架構共分五章:首先敘明國際與我國的海洋政策及發展趨勢;其次闡述並分析海洋教育的環境與現況;第三章討論當前推展海洋教育之問題;第四章整合提出我國海洋教育的政策理念及政策目標;第五章則敘明我國海洋教育策略目標及規劃具體策略。期透過整體政策的架構,完成我國海洋教育藍圖的整合性佈局。
第一章 緒 言 第一節 國際海洋政策 第二節 臺灣海洋政策之發展 第三節 臺灣的海洋教育發展 第二章 海洋教育環境與教育現況分析 第一節 社會國際環境分析 第二節 海洋教育現況分析 第三章 當前海洋教育問題分析 第一節 海洋素養問題 第二節 教育政策問題 第三節 人才與產業落差問題
第四章 當前海洋教育政策之理念及目標 第一節 海洋教育政策理念 第二節 海洋教育政策目標 第五章 海洋教育策略目標及具體策略 第一節 建立推動海洋教育之基礎平台 第二節 培育學生海洋基本知能與素養 第三節 提升學生及家長選擇海洋教育與 志業之意願 第四節 提升海洋產業之基層人才素質 第五節 提升海洋產業之專業人才素質
《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指出我國的海洋教育問題主要包含:(一)海洋素養方面:傳承陸地思維文化的影響、長期施政以陸看海及嚴格管制海域活動、國人未積極參與海洋社會。(二)教育政策方面:教育政策偏重由陸看海、國民海洋素養課程偏低、海洋體驗場所及活動不足、海洋職業生涯試探教育未落實。(三) 人才與產業落差方面:人才培育類別與產業供需在質與量的落差、學校研發能量未能落實於產業界、海事學校面臨發展困境。
海洋的課題涵蓋文化面、社會面與經濟面,海洋教育包括培育海洋公民素養的普通教育,及培養從事海上工作與海洋相關產業的技術與專業教育。依據《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我國海洋教育政策之理念為: (一)確立海陸平衡的教育思維、 (二)建立知行合一的教育實踐、 (三)實現產學攜手的教育願景、 (四)共築資源共享的教育網絡、 (五)本土接軌國際的教育理想。
為達成海洋教育政策之理念,海洋教育應建立下列政策目標: (一)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因應區域發展需要訂定海洋教育推動計畫及健全推動制度,提升人才培育績效,以促進國家海洋社會、產業及環境保護的發展。 (二)各級學校加強海洋基本知能教育,培育學生具備認識海洋、熱愛海洋、善用海洋、珍惜海洋及海洋國際觀的國民特質。 (三)建立學生家長對海洋的正確價值觀,且對海洋有充分的了解,並輔導依其性向、興趣選擇適性的海洋所系科及行職業。
(四)各級海洋校院配合海洋科技及產業發 展,創新海洋教育人才培育制度內涵。 (五)整合產官學研界共同的海洋教育資源,合作培育符合業界需求的技術專業人才,提升學生就業率及產業競爭力。 《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公布後,為達成「台灣以海洋立國」的理想,涵養以生命為本的價值觀、以台灣為本的國際觀及以海洋為本的地球觀。
教育部體認國人長期對海洋的認知不足,以及產業界普遍反映海事人才在供需與品質之落差等問題,在所訂定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中,明確揭示五大具體推動面向: 1.建立推動海洋教育之基礎平台 2.培育學生海洋基本知能素養 3.提升學生及家長選擇海洋教育與志業之意願 4.提升海洋產業之基層人才素質 5.提升海洋產業之專業人才素質
普通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應加強海洋基本知能教育,培育學生具備認識海洋、熱愛海洋、善用海洋、珍惜海洋及海洋國際觀的國民特質,於同年10月3日制頒《後期中等學校「海洋教育」科目課程綱要》。內容包含「基本理念」、「課程目標」、「核心能力」、「教材綱要」、「實施要點」,並將海洋教育的主題軸分為「海洋休閒」、「海洋社會」、「海洋文化」、「海洋科學」及「海洋資源」等五大範疇。
同時亦制頒《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議題課程綱要》,其內容為「基本理念」、「課程目標」、「分段能力指標」、「實施要點」及「海洋教育融入七大學習領域」 。 依據《國家海洋政策綱領》、《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民國94年12月,教育部長指示顧問室黃副主任寬重召集,籌組海洋教育先導型計畫規劃團隊。民國95年5月,教育部顧問室海洋教育先導型計畫中綱計畫規劃案正式建案,計畫主持人由國立中山大學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學系蔡錦玲教授擔任,規劃團隊成員包含國立台灣大學海洋研究所劉家瑄教授、國立成功大學黃煌輝副校長、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李國添校長、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陳國棟研究員、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宋燕輝研究員,進行民國97-100年海洋教育先導型計畫之規劃。
教育部顧問室97-100年海洋教育先導型中程綱要計畫(2008-2011 Marine Education Enhancement Project,MEEP),於民國96年10月定案,民國97年啟動,為期四年的計畫,以「因應國家推動尖端科技、前瞻產業發展之需,配合規劃「實驗性」、「先導性」之人才培育計畫,累積相當實務成果後再推廣到其他學校,導引學校課程教學創新發展,並以提升人才培育素質,銜接國家所推動之尖端科技及前瞻產業發展,科技與人文並融兼具發展」為目標。
推動此計畫的基礎認知是「全民的海洋教育是培育海洋專業人才成功的關鍵。」該計畫由教育部顧問室海洋教育先導型計畫辦公室負責推動,期能逐步建構「美與科技的領悟」、「培育海洋科技新貴」、「型塑擁抱變化的海洋教育」。為達成計畫目標,主要工作事項為: (一)培育「海洋科技新貴」計畫:回應科技產業所需人才培育計畫,推展「產」、「科」、「研」課程;強調「產業」、「科技」與「實務」。藉由產學合作教育平台之建立,將落實誘導學校之專業課程回應科技產業需求,及具實務性科技人才之養成;
(二)跨領域人才培育計畫:海洋科學、海洋生物科學、海洋人文法政相關等相關通識課(學)程之推展,以導引對海洋議題之關心,培育跨領域人才及菁英之導入,海洋法政人文專業領域之重點培育; (三)「大手牽小手」海洋教材分級建構由大學教師或社教館所研究人員,協同高中、國中、國小教師或校長組成研究暨編纂團隊(編研團隊),分級建構教材、教案。
根據目前學校推動海洋教育的實施情形,以及海洋產業界的反應,現今海洋教育所面臨的主要問題有: 1.國民海洋基本知能及素養不足; 2.海事人才供需失衡; 3.海事校院的課程未盡符合STCW國際公約規範; 4.海事校院教師實務經驗不足; 5.海事教材及實習銜接待加強; 6.學生從事海上工作的意願不高; 7.學校的研發內容與產業需求脫節; 8.海事職業學校招生困難。
為解決上述之海洋教育現存問題,且為更具體落實白皮書所提各項策略及目標,教育部賡續於民國96年6月研訂5年期程之《海洋教育執行計畫》,並於民國97年8月18日獲行政院同意備查。 該執行計畫以課程規劃與設計、師資培訓、教學革新、設備改進、學生能力的養成或培育、教學評量或證照、宣導活動等七大教育主軸規劃具體執行內容,同時輔以多項相關配套措施,並設定逐年所應達成之績效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