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期申請簡介會 主題﹕「齊結網 迸發社區能力」 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 下午2:15–4:30 香港中央圖書館演講廳
基金成立背景 2001年-政府成立3億元的基金 2002年-基金委員會成立 2013年1月-政府注資2億 目的: 通過資助地區計劃及公眾推廣活動, 鼓勵和促進跨界別協作,推動社區參與, 鼓勵市民守望相助,互相支持,促進社會融合, 建立「互信」、「社群網絡」、「合作精神」、 「社區凝聚力」等社會資本。
今期主題﹕ 「齊結網.迸發社區能力」 於2012年基金委託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理大)進行的第二次研究評估結果,確認社會資本建立與社區承托力的重要相互關係。 於2013年10月15日(五)基金與理大聯合舉辦的「提升社區軟實力-天水圍社區蛻變啟示實錄專題研討會」,探討和分享天水圍發展社會資本的經驗如何應用於承托新社區的發展,以及促進跨界別協作凝聚地區資源,以提升社區能力。 基金委員會通過本期主題「齊結網.迸發社區能力」 ,連結社區內的有心人,促進跨階層跨組織之協作,迸發社區能力和提升社區軟實力。
簡介會內容 歡迎及簡介 黃小紅女士 (社區投資共享基金助理秘書長(計劃管理)) 嘉賓分享 - 2:15 – 2:20 歡迎及簡介 黃小紅女士 (社區投資共享基金助理秘書長(計劃管理)) 2:20 – 3:30 嘉賓分享 - 1.分享主題:從結網體現《1+1>2》的互信力量 林正財醫生 – 基金委員主席、基督教靈實協會行政總裁 2.分享主題:「心‧伙相傳」 香港仔坊會高級經理 郭靜韻女士 (鄰里「心‧伙」相傳計劃經驗分享) 3.分享主題:笑出香港人情味 博愛醫院陳平紀念長者鄰舍中心服務經理 鄺保時女士 (「心靈綠洲 – 開心家庭樂安居」經驗分享) 3:30 – 4:10 簡介基金理念、申請要點、評審準則及程序 4:10 – 4:30 交流、問答環節
嘉賓分享環節
基金計劃進展(1-21期) -截至2013年12月11日- 資助完成 201 提前終止 11 進行中 45 即將開展(第21期獲批計劃) 總數 (共撥款約3億元) 268
基金計劃地區分佈情況(1-21期) -截至2013年12月11日- 基金計劃地區分佈情況(1-21期) -截至2013年12月11日- 最多計劃地區 45個進行中計劃 + 11個即將開展計劃 天水圍(7+3)、葵青(5+1)、 黃大仙(3+1)、屯門(4+1)、 九龍城(4+1)、東區(4)、 深水埗(3)、南區(4) 註: 部份計劃在多於一個地區推展
社會資本計劃發展概況及成果 -截至2013年12月11日- 社會資本計劃發展概況及成果 -截至2013年12月11日- 涵蓋面闊 – 共處理21期申請,資助268項計劃分布全港18區,總撥款額約3億 重新聯繫社區 – 約43萬人直接參與計劃,當中包括4.5萬名義工 發揮起動作用 – 動員超過6800個合作夥伴 破標籤、新角色 – 約2.6萬名人士由受助到助人 社區承托 – 支援逾3萬個家庭 化冷漠 – 建立逾1500個互助網絡 新機會、新動力 – 約40個自務組織
計劃發展方向 申請者自行構思新的發展社會資本 介入模式 鼓勵複製成功模式,按地區需要及 特色加以調整及套用。
基金簡介、 申請要點、評審準則及程序 黃小紅女士 (基金助理秘書長(計劃管理)) 基金簡介、 申請要點、評審準則及程序 黃小紅女士 (基金助理秘書長(計劃管理))
什麼是建立社會資本? 是推動現代社會發展的四個主要動力之一,其他則包括財政資產、基建資產及人材資產 像黏合劑,把各種制度緊湊地交織著一起, 團結社會各界人士,為謀求共同的福祉而努力 有豐厚社會資本的地區,同時擁有較多﹕ (1) 互信 (4) 跨界別合作 (2) 互相照應 (5) 抗逆力 (3) 共融 (6) 發展機會
「社會投資」 基金撥款背後的理念策略是 不是一次過的服務 不是補貼 針對資源去投資以提升個人及社區的能力 發揮種子效能 引發共享的成果 持續發展 (May give examples of projects if time permits)
補救性﹕危機工作 預防性﹕及早識別、鄰里支援 發展性﹕互助網絡、提升社區能力 基金計劃與社會服務 - 定位與配合 補救性﹕危機工作 預防性﹕及早識別、鄰里支援 發展性﹕互助網絡、提升社區能力 20 – 80 基金
社會資本的三個形態 1. 凝聚型社會資本 (bonding social capital) - 是指一羣背景相當近似的人士緊密地凝聚在一起 2. 搭橋型社會資本 (bridging social capital) - 是指向外面對及聯連社會上不同的羣組。 3. 連結型 / 結構型社會資本 (linking/structural social capital) - 是指把不同人士及羣組聯繫起來的關係、網絡、組織及制度 凝聚型社會資本:這可 從這一羣體的同質性、牢固的行為規範、忠誠度及排外性中反映出來。 其中一個典型的例子,是一小撮緊密連繫的、需要互相支持的新移民家庭。 搭橋型社會資本:當中的例子包括與一般朋友、同事及不同種族人士的社會聯繫。 連結型 / 結構型社會資本:例如由民間參與、地區組織及組織間的網絡所表現的跨組羣的社會連繫。
推行社會資本計劃的六個層面 社會網絡:透過社會上不同階層/背景人士及/或組織的網絡連結,組群內的成員能夠取得資訊、幫助及提升能力的機會 信任及團結:透過人與人、群體及/或組織之間的坦率及可信賴關係,促進社會的協作及集結社會力量 互助和互惠:人總會有面對困難的時候,個人不但能在遇上困難時有能力自我解決問題,而且更能以「取長補短」的互惠互助形式,尋找到別人的幫助或願意向其他人提供協助 (包括實物、資訊及情感的幫助),從而達致凹凸互補的成效。 參考:世界銀行、不同的國際學術研究結果及基金過去十年的計劃推行經驗
推行社會資本計劃的六個層面 (續) 4. 社會凝聚和包容:社會凝聚力體現在個人願意並能夠考慮不同的利益、克服困難及一起滿足共同的需要;包容能移除參與的障礙,互相接納,促進平等機會 5. 社會參與:不少的社區關懷活動需要透過集體的行動及跨組織的合作才可以成功,而合作夥伴彼此貢獻所長是成功的關鍵因素 6. 資訊及溝通:通過加強資訊流通及溝通,以減低因封閉而引致的猜疑和不信任,而開放的溝通能促進社區意識,加強資訊流通能建立信任和凝聚力 參考:世界銀行、不同的國際學術研究結果及基金過去十年的計劃推行經驗
社會資本的產生與再生 培育及再產生社會資本 文化改變及意識型態轉變 孕育和再產生社會資本 達至社會發展及經濟繁榮 共同需要和關注 建立參與平台 培育及再產生社會資本 強項為本、 凹凸互補跨界別協作模式 認知性社會資本 (Cognitive Social Capital) 道德資產 (moral resource),包括價值觀、規範、互惠主義及公民責任 關係性社會資本 (Relational Social Capital) 透過網絡相同(團結型)及不同背景(搭橋型)的參加者,由以下形式所建立的社會資本: 互惠 互相支援網絡 信任及團結 社會凝聚及包容 結構性社會資本 (Structural Social Capital) 透過參與者及計劃夥伴(連結型),由以下形式所建立的社會資本: 機構文化 積極參與和持份者協作機制 資訊交流及溝通渠道 文化改變及意識型態轉變 孕育和再產生社會資本 達至社會發展及經濟繁榮 強化社區和家庭的能力、建立更健康的社區、加強對社區的承擔、 消解衝突和危機、強化抗逆力及新發展途徑等
建立社會資本發展策略 四步曲
第一步﹕掌握社會資本理論及實踐, 參考成功案例
第二步﹕掌握社區需要,物色適切的夥伴 掌握社區民情及 龐大動員力 注入不同專業知識、 經驗、網絡 居民主導性、 自發性高 了解社區需要 和居民潛質 注入不同專業知識、 經驗、網絡 注入醫護專業知識 提高評估 計劃成效的質素 聯繫學生 和家庭的基地 注入不同專長知識、經驗、 網絡和提供機會 促進鄰里關係 的堡壘
第三步﹕創造跨界別協作平台 建議方向﹕ 凹凸互補,發揮各自優勢 促進跨階層、跨背景、跨代社區人士參與及結網 促進社區人士在不同組織、團體的多元參與 深化參與者對社會資本的認同 建立可持續發展的協作機制
第四步﹕建立有效發展SC的介入模式
成功的跨界別協作模式 「房、福、社」協作 -- 建設安全友善社區 「家、校、社」協作 -- 建構社區承托家庭支援網絡 「醫、福、社」協作 -- 建立「身、心、靈」健康關 顧網絡 「民、商、官、學」協作 -- 建立一條龍青年就業及 成長導航網絡 「商、官、社」協作 -- 促進社會共融
鄰里守望、相助包容的社會資本價值觀在社區植根及散播 建立家庭與家庭之間、學校與社區之間的互助支援網絡 社區需要: 1) 針對社區較多新移民家庭及不少家庭是雙職父母雙職,為免子女獨留子女在家及流連公園情況而易受不良影響,課後照顧學童的需要顯得十分殷切;及 2) 由於社區較新或區內居民於不同時間入伙,各個家庭之間並不熟悉,社區文化氣氛較為冷漠。基金計劃便以日常課餘托託管作為切入點,重建立互助互愛的社區文化。 教育界 (校) 學校是社區的重要持份者,優勢是具有培育下一代的清晰使命,擁有豐富的資源,包括校舍、器材、知識(教職員)及龐大學生動員力量 社區中的家庭 (家) 家庭是產生社會資本的首要基石及重要來源,動員家庭的力量成為社區的義工,達致家庭與社區互相承托 社區組織、居民 (社) 社區組織以關懷社區為己任,居民亦有各種材幹,加以發掘、訓練、連結及組織,力量龐大,共同回饋自身社區 建立互助網絡 計劃願景 搭建跨界別 協作平台,發揮凹凸互補精神 實踐策略 共建「家、社、校」跨界別協作平台, 建構家庭支援社區網絡 解決社區需要 提供課後託管 學生義工及家長義工同心合力,為兒童提供課餘託管及生命導航 社區探訪 家庭配對 以家庭配對方式,定期探訪邨內有需要的家庭 開放校園 凝聚居民 善用校園及熱心社區人士的不同專長,推行多項啟動居民及家庭參與的活動 鄰里守望、相助包容的社會資本價值觀在社區植根及散播 共同建構跨代義工網絡 建立家庭與家庭之間、學校與社區之間的互助支援網絡 網絡適切的持份者,動員跨界別力量
認清基本條件 申請資格 以下團體可以提出申請︰ 以下團體不符合資格提出申請︰ 非政府機構(例如福利機構、地區組織及團體等); 私營及公共機構(例如商業公司及法定機構等) 以下團體不符合資格提出申請︰ 個人;以及 政府機構。
認清基本條件(續) 受資助計劃性質 基金會支持由社區自發,旨在建立社會資本的計劃。 基金接受不同界別(例如福利、婦女、社區、商界等)提出的計劃。 全港和地區性質的計劃均獲考慮。 計劃申請的資助期不應超過三年。 計劃不應以牟利為目的。在推行計劃時所得的任何盈利或額外收入都必須再投放於計劃作持續發展。
了解撥款模式及責任 撥款模式﹕ 計劃整體監管﹕ 採用機構先墊支、基金按季度發還的模式 可申請提前發放撥款 負責計劃的人事、財務及質素管理 按季度遞交進度報告及申請發還的開支款項 按年度遞交審計報告及詳盡的計劃表現報告 為計劃制定客觀及有系統的評估,進行中期及終期成效評估 計劃推行期間,安排基金進行最少一次實地探訪 遵照撥款協議的規定,主動與秘書處提出有關申請及交代 於計劃完成後四個月内,遞交终期報告及審計報告
評審準則 四個範疇,十一項準則 I. 對社會資本建立的掌握 (共10%) 目標清晰,具發展社會資本的潛質 準確評估及能夠滿足社區需要
評審準則 II. 計劃有效度 (共70%) 3. 有效及創新的介入模式及連繫策略 4. 具策略性的活動安排能有效達致計劃的預期目標 5. 具體及可量度的表現指標,並具備有效的評估工 具及方法 6. 網絡不同持份者參與,有效發揮協同效應 7. 具持續與發展性及對社會資本建立的貢獻 8. 合理的財政預算,具成本效益
評審準則 III. 機構能力 (共15%) IV. 其他 (共5%) 9. 申請機構/組織的往績,領導才幹及推行優勢 10. 機構的財務管理能力及穩健性 IV. 其他 (共5%) 11. 辨識危機/困難及處理能力
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3樓(13/1/14後) 填寫及提交計劃書 表格﹕可於www.ciif.gov.hk下載 詳情瀏覽「申請辦法」一欄 第22期申請截止日期 2014年2月14日 下午5時正 全套申請文件須送交﹕ 社區投資共享基金秘書處 香港金鐘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十樓 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3樓(13/1/14後) (備註:計劃書第2部份(計劃詳情) 不得超越12頁, 超出限制的內容將不獲考慮。)
舉行批核計劃簡介會,與批核計劃團隊磋商撥款協議內容及清楚列明成效指標,最後簽訂基金協議 了解計劃書申請之處理程序 秘書處接受計劃書申請 經過基金三重評審架構 (該期申請截止後半年內) 公布批核結果 舉行批核計劃簡介會,與批核計劃團隊磋商撥款協議內容及清楚列明成效指標,最後簽訂基金協議 基金秘書處按雙方協議之成效指標,定期監管計劃成效表現及機構運作
三重評審架構及程序 基金秘書處﹕ 評審及評估小組委員會 基金委員會 初步評審計劃書申請及核實提交資料 收集政府其他相關部門意見 根據初步評分及視乎需要,將安排跟申請機構/組織面見,以進一步了解 綜合分析,向評審及評估小組委員會提交建議文件 評審及評估小組委員會 討論各個計劃書申請,向基金委員會提交初步批核建議 基金委員會 就評審及評估小組委員會的建議,作出批核決定
小貼士﹕計劃未獲考慮的原因 著重提供服務,或單向性技能培訓,或提供短期就業,跟現有資源/服務重疊 不符合成本效益及效能 缺乏有效的結網策略,例如: 局限於機構原本服務的對象,未有連繫其他社群 建議一籃子服務但缺乏推行重點和彼此連繫 建議的活動流於單次性活動(如飲宴)或消閒大型項目(如嘉年華) 缺乏關鍵性合作夥伴 未備有客觀及清晰的計劃表現指標及評估 未能有效持續發展 沒有具體的持續發展方案 缺乏計劃讓參與者當家作主 未能建立長遠的參與平台及帶來社區文化的轉變
新一屆基金委員會名單 主 席﹕林正財醫生,BBS,JP 副主席﹕梁祖彬教授,MH,JP (評審及評估小組委員會主席) 委 員: 李大拔教授 委 員: 李大拔教授 (評審及評估小組委員會副主席) 羅淑君女士,JP 呂愛玲校長 丁惠芳博士 周奕希先生,BBS,JP 趙立基先生 紀治興先生 梁佩瑤女士 劉健華博士,JP (推廣及發展小組委員會主席) 金民豪先生 (推廣及發展小組委員會副主席) 司徒永富博士 黎雪芬女士 陳詠梅博士 鄭泳舜先生 魏綺珊女士 吳守基先生,SBS,MH,JP 葉錦誠先生 陳崇一醫生 官方委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或其代表 社會福利署署長或其代表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或其代表
www.ciif.gov.hk 第22期申請截止日期 2014年2月14日 下午5時正 歡迎瀏覽及下載最新的申請指南 今日簡介會之投影片及重點重溫 稍後將上載至基金網頁 www.ciif.gov.hk 查詢﹕3655 5840/2503 2017 (13/1/14後) 第22期申請截止日期 2014年2月14日 下午5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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