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
引导案例 广交会上,德国的ED公司对上海东方公司的产品很感兴趣。在与外商谈判前,业务员小张做了一个简单的谈判方案,内容如下: 价格:每件60元CIF Hamburg; 底价50元CIF Hamburg 数量:不少于1000件。 包装:纸箱装,每箱10件 交货期:五月份。 请分析上述方案有何欠缺? 货币:元? 付款:何时?何种方法?
支付工具 国际结算工具是指为实现国际间债权债务清偿所使用的工具,主要包括货币和票据。 票据:通常是指以一定金额为目的,并可以自由流通转让的特种证券。(可交付和背书) 国际结算中使用的票据主要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汇票是最常使用的金融票据。
汇票票样: Bill of exchange At…(汇票期限) sight of this No. (汇票号码) Exchange for (汇票小写金额) Tianjin,(汇票日期) At…(汇票期限) sight of this Second of Exchange ( First of the same tenor and date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 收款人 ) .the sum of (汇票大写金额) Drawn under …(出票条款:应填写相关信用证开证行、开证号码及开证日期) To (付款人即受票人)
EXCHANGE FOR USD41,084.34 Cambridge 8th April 2008 英国汇票实例 EXCHANGE FOR USD41,084.34 Cambridge 8th April 2008 At Sight pay this Second Bill of Exchange First of same tenor and date unpaid to the Order of Unicam Limited Atomic Absorption, PO Box 207, York Street, Cambridge CB1 2SU Drawn under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No.LC42198103A of Industrial +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China. US Dollars Forty one Thousand & Eighty four Dollars .34 Value Received Which place to Account To INDUSTRIAL + COMMERCIAL BANK UNICAM LIMITED OF CHINA BILL NO: 5765 ATOMIC ABSORPTION CHINA 100032-1
汇票实例参考译文 汇兑USD41,084.34 , 剑桥 2008年4月8日 见票付此第二张 汇票 给Unicam Limited Atomic Absorption, PO Box 207, York Street, Cambridge CB1 2SU的指定人,相同期限及出票日期之第一张汇票不付 凭中国工商银行第.LC42198103A号不可撤消跟单信用证出票 美元肆万壹仟零捌拾肆元又34分 对价 已收到 出票人 此致:中国工商银行 汇票号码: 5765 UNICAM LIMITED ATOMIC ABSORPTION 中国 100032-1
票据 票据的特性: 流通性 票据可以凭交付或背书后交付进行转让; 无因性 票据的使用无需追索票据产生或转让的原因; 文义性 票据债务人只需根据票据的文字记载履行付款义务; 要式性 票据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规定,即票据的出票、提示、承兑、背书、保证、追索等行为都必须符合票据法的要求。
一、汇票(Bill of Exchange; Draft) (一)汇票的含义和基本内容 汇票是一方向另一方签发,要求受票人在见票时、在将来某一确定时间,或可以确定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来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在进出口业务中,汇票通常由出口方签发,其目的是为了收取货款。 我国《票据法》第22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注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的支付命令;3、金额;4、付款人的名称;5、收款人的名称;6、汇票的出票日期和地点;7、出票人签章。
(二)汇票的性质作用 汇票是支付工具 汇票是信用货币 汇票是流通工具
案例:A公司从B银行获得20万元的贷(借)款,向海尔公司订购100台空调,每台2000元,合计20万元。 汇票的支付流程 案例:A公司从B银行获得20万元的贷(借)款,向海尔公司订购100台空调,每台2000元,合计20万元。 A公司 1. 开出20万元汇票 2. 将汇票交给海尔, 海尔交付空调 3. 提示汇票 B银行 海尔 4.见票付款
汇票的基本内容 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A公司) drawer 受票人(B银行) drawee, payer 受款人(海尔) payee 付款时间 见票时(即期) 固定的将来时间(2006年10月31日) 可以确定(推算)的将来时间(见票后30天) 收款人的填写方式 某人(海尔) 某人指定的人(海尔所指定的人) 持票人
(三)汇票的主要种类 划分标准 汇票种类 出票人 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 随附运输单据 光票 跟单汇票 付款期限 即期汇票 远期汇票 承兑人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出票地点和付款地点 国际汇票 国内汇票
(三)汇票的种类 (1)商业汇票(CommerciaI Draft)和 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 ) 由银行开立的汇票,即为银行汇票,它一般是银行应汇款人的要求,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汇票,这种汇票一般由汇款人直接寄交收款人,凭票向汇入行取款。 商业汇票是指由收款人或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一种票据。在国际贸易中,凡由出口商签发,向进口商或银行收取货款或其他款项的汇票,都属商业汇票。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Draft) (2)光票(Clean Bill)和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Draft) 汇票按流转时是否附有提单、发票、保险单等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两种。前者是指不附货运单据的汇票,即只凭汇票付款,不附交任何单据。跟单汇票是指附有货运单据的汇票。其作用在于,出票人必须提交约定的货运单据才能取得货款。受款人必须在付清货款或提供一定保证后,才能取得货运单据,提取货物。
(3)即期汇票(Sight Draft)和 远期汇票(Time Draft) 汇票按付款时间的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两种。凡汇票上规定见票即行付款的称即期汇票。凡汇票上规定付款人在将来一个可确定的日期付款的,称远期汇票。远期汇票的付款日期有三种规定方法: 1、规定付款人见票后(After Sight)若干天付款,如见票后30天,60天,120天付款; 2、在出票后(After Date)若干天付款; 3、在提单签发日期后(After Bill of Lading)若干天付款。
到期日的计算 1)算尾不算头 2)月为日历月,半月以15日计 3)先算整月,后算半月 4)假日顺延
例:1.At 60 days after date,汇票出票日为 7月10日到期日为? 21天 31天 8天 到期日为: 9月8日 2.At 60 days after sight, 如汇票见票日(承兑日)为4月5日,到期日为? 25 31 4 到期日为:6月4日
3.At one month after sight, 如汇票见票 日(承兑日)为25, February,到期日为? 到期日为3月25日 4. At one and half a month after sight, 如汇票见票日(承兑日)为25, February,到期日为? 25, February ---> 25,March ---> 9,April, 到期日为4月9日
(四)汇票的使用 1.出票(Issue) 2.提示(Presentation) 3.承兑(Acceptance) 4.付款(Payment 5.背书(Endorsement) 限制性背书 指示性背书 空白背书。 6.拒付(Dishonor)
收款人名称(抬头) 1)限制性抬头(记名) (restrictive order) 2)指示性抬头(instructive order) 3)来人抬头(payable to bearer)
汇票对收款人进行限制,限制转让或含有汇票不可转让的意图 1)限制性抬头 汇票对收款人进行限制,限制转让或含有汇票不可转让的意图 Pay to John Smith only Pay John Smith not transferable
2)指示性抬头 出票人在汇票中指明可以由收款人或指定人收款,或者表示为某一特定的人作为收款人,且不包含禁止转让的意图 Pay to the order of John Smith Pay to John Smith or order Pay to John Smith
3)来人抬头 汇票的抬头中不指明某人或其指定人 Pay bearer(持票人) Pay xxx or bearer
汇票收款人的写法对汇票流通性的影响
承兑(Acceptance) 远期票据付款人承诺到期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ACCEPTANCE NOTICE London, 承兑通知书 MIDLAND BANK LIMITED ACCEPTANCE NOTICE London,
承兑的种类 ①普通承兑(General Acceptance ) 字样、日期、承兑人名称、签章 ACCEPTED 13th,July,2006 For C Company signature
②有条件承兑(Conditional Acceptance ) ACCEPTED 13th,July,2006 Payable on delivery of bills of lading For C Company signature
③限制地点的承兑(Local Acceptance ) ACCEPTED 13th,July,2006 Payable at the Bank of Europe,London and there only For C Company signature
Payable at ninety days after sight For C Company signature ④延长时间承兑( Acceptance Qualified as to time) (假设票面记载为见票后30天付款) ACCEPTED 13th,July,2006 Payable at ninety days after sight For C Company signature 返回
(二)汇票的转让 除限制性抬头汇票外,汇票可以转让。来人抬头交付汇票即可,其他汇票需要背书转让。
进出口贸易实务 现有一汇票,王志强要把它转让给刘宝石,应如何书写呢? (汇票背面) 被背书人 背书 日期 年 月 日
背书(Endorsement) 背面签章+交付 ①特别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 记名背书,完全背书 Pay to the order of D Company For B Company,Shanghai signature D 公司为被背书人,B公司为背书人 * 被背书人和背书人都要写出来。
连续性背书 顺序 当事人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背书人 B D E F G 被背书人 H
②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ment) For B Co. (背书人) signature 可转化为记名背书 我票据法不允许做空白背书
③限制性背书(Restrictive endorsement) Pay to ×× Co. only (被背书人) For B Co. (背书人) signature Pay to ×× Co. not to order(被背书人) For B Co. (背书人)
④有条件背书(Conditional endorsement) Pay to the order of D Company On delivery of Bill of lading No.123 For B Company,Shanghai signature
⑤托收背书(Endorsement for collection) For collection pay to the order of Bank of China,Shanghai
汇票背书的写法及性质
返回
汇票的拒付和追索 拒付 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承兑时,遭到拒绝承兑(Dishonor by no-acceptance),或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付款时,遭到拒绝付款(Dishonor by non-payment),均称为拒付。
汇票的拒付和追索 拒绝证书 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持票人可以向其“前手”追索。
汇票的贴现 国际市场上,一张远期汇票的持有人如想在付款人付款前取得票款,可以经过背书转让汇票,即将汇票进行贴现。贴现(Discount)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的行为。贴现后余额的计算公式是: 贴现后余额=票面金额-(票面金额X贴现率X日数/360)-有关费用
例: A公司有一张60天的远期汇票10万美元,开票日为2月25日,A公司在3月12日将该汇票拿到银行去贴现,贴现率为5%,贴现手续费为200美元,该公司可拿到多少钱? 解:贴现后余额=票面金额-(票面金额X贴现率X日数/360)-有关费用 =100000-100000×5%×45÷360-200 =99175美元
(五) 汇票的要式项目 1.汇票号码(可选择发票号码作为汇票号码) 2.出票日期和地点 汇票右上角 3.汇票金额 大小写 3.汇票金额 大小写 4.汇票期限 即到期日,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5.无条件支付命令 pay to the order of 6.汇票的出票依据 value received 信用证信息 7.付款人(Drawee)汇票左下角to 8.出票人(Drawer)必须是信用证的受益人
案例 甲交给乙一张经付款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作为向乙订货的预付款,乙在票据上背书后转让给丙以偿还原先欠丙的借款,丙于到期日向承兑银行提示取款,恰遇当地法院公告该行于当天起进行破产清理,因而被退票。丙随即向甲追索,甲以乙所交货物质次为由予以拒绝,并称10天前通知银行止付,止付通知及止付理由也同时通知了乙。在此情况下丙再向乙追索,乙以汇票系甲开立为由推委不理。丙遂向法院起诉,被告为甲、乙与银行三方。你认为法院将如何依法判决?理由何在?
案例分析 1、法院应判甲向丙清偿被拒付的汇票票款、自到期日或提示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以及丙进行追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甲与乙的纠纷则另案处理。 2、理由:(1)由于票据具有流通性、无因性、文义性、要式性,因此只要丙是票据的合法持有人,就有权要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款,并且此项权利并不受其前手乙的权利缺陷(向甲交付的货物质次)的影响;(2)丙在遭到主债务人(承兑银行)退票后,即有权向其前手甲、乙进行追索。同样由于票据特性,甲不能以抗辩乙的理由抗辩丙。
2.多次背书转让 将汇票交给 出票人drawer 将汇票交给 持票人/收 持票人bearer 款人payee 开立汇票 1.出票 draw (issue ) 3.向受票人提示present (1)即期汇票下见票即付sight present 受票人drawee/付款人payer 4.付款pay (2)远期汇票下,先行承兑accept,到期日第二次提示,再行付款 5.追索: 前手 后手 前手 (3)拒付
二、本票与支票 (一)本票与支票的定义 本票 本票(Promissory Note) 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简言之,本票是出票人对收款人承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即期商业本票 商业本票 本票 远期商业本票 银行本票 即期
按照我国《票据法》第76条规定,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①“本票”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承诺 ③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④制票人签字 ⑤出票地点和日期 (二)本票的基本内容 按照我国《票据法》第76条规定,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①“本票”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承诺 ③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④制票人签字 ⑤出票地点和日期 ⑥付款期限 ⑦一定金额货币 ⑧付款地点 本票上未记载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支票 支票(Cheque; Check)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出票人在支票上签发一定的金额给特定人或持票人。 支票的出票人在签发支票后,应负票据上的责任和法律上的责任。前者是指出票人对收款人担保支票的付款;后者是指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在付款银行存有不低于票面金额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支票持有人在向银行提示支票要求付款时,就会遭到银行的拒付。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
(二)汇票、本票与支票的主要区别 1.本票与汇票的主要区别 双方的基本当事人不同 本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承诺,而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命令; 本票由于出票人与付款人是同一人,因而无承兑行为,而汇票有承兑行为; 本票的主债务人就是出票人,而远期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则为承兑人。
2.支票与汇票的主要区别 支票的付款人是银行;而汇票的付款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商人; 支票为即期;而汇票有即期,也有远期; 汇票有承兑行为;而支票无承兑行为; 支票上可以划线表示转账;而汇票则无需划线; 支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远期汇票在承兑前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承兑后为承兑人。
情景导入 上海顺风进出口公司与美国BURUN TRADING COMPANY在2009年3月签订了进口20,000台微波炉,每台50.00美元。其中合同的支付条款如下:The buyer shall pay 100% of S/C value in advance by T/T to reach the seller not later than APR.30,2009.经理告诉他属下张刚,把款通过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汇给美国商业银行。 什么是T/T?如何办理?
汇付和托收 在国际货款的结算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种。
汇付和托收 一、汇付(Remittance) 1、含义:汇付又称汇款,指买方直接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给卖方。卖方将货物发运给买方后,有关货运单据也由卖方自行寄送买方。 汇付的业务凭证是支付通知书(PO)。支付通知书的传递方向与资金流动方向一致,因此汇付属于顺汇性质。 对银行来说,只涉及一笔汇款业务,不处理单据。
2、汇付种类 分类依据 具体名称 内涵 特点 按款货转移的先后 预汇付 后汇付 按通信方式 进口商先汇款,出口商后交货 对出口商有利 出口商先交货,进口商后汇款 对进口商有利 用航空信函指示汇入行付款 M/T mail transfer 费用低,时间长 M/T:mail transfer T/T:telegraphic transfer D/D:Banker's Demand Draft 用电讯指示汇入行付款 快,安全,费用较高 T/T telegraphic transfer 时间长,收费低,取款灵活可代替现金,安全性低 寄送或带汇票给出口商 D/D Banker's Demand Draft
电汇和信汇使用委托通知书作为结算工具,票汇使用银行即期汇票等金融票据作为结算工具。 3、汇付的性质和使用 电汇和信汇使用委托通知书作为结算工具,票汇使用银行即期汇票等金融票据作为结算工具。 银行只提供汇款服务,不提供信用,所以汇付方式属于商业信用。 主要用于关联企业以及其他联系密切、信用良好的企业间的赊销交易。
4、汇付的当事人 1)汇款人(remitter) 2)汇出行(remitting bank) 3)汇入行(receiving bank) 又称解付行,是接受汇出行的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汇入行通常是汇出行的代理行,是收款人所在地的银行。 4)收款人(payee):通常为出口商
经理告诉他属下张刚,把款通过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汇给美国商业银行。 找出相关当事人 上海顺风进出口公司与美国BURUN TRADING COMPANY在2009年3月签订了进口20,000台微波炉,每台50.00美元。其中合同的支付条款如下:The buyer shall pay 100% of S/C value in advance by T/T to reach the seller not later than APR.30,2009. 经理告诉他属下张刚,把款通过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汇给美国商业银行。
相关当事人 汇款人 上海顺风进出口公司 汇出行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 收款人 BURUN TRADING COMPANY 汇入行 美国商业银行
5、汇付结算流程 汇付流程 收款人(卖方) 汇款人(买方) ④解付款项 ①电汇申请书,交费付款 受理汇款② ③银行间清算 汇出行 汇入行
画出资金流向 汇款人 汇出行 上海顺风进出口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 1 2 收款人 汇入行 BURUN TRADING 美国商业银行 COMPANY 汇入行 美国商业银行 3
2009年3月10日,出口商MILL TRADING I/E CORP.,LTD以海运方式将货物运往青岛, 任务二 青岛星星国际贸易公司(下称我方)与国外MILL TRADING I/E CORP.,LTD.与2009年2月15日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进口合同,我方购买的货物为25000公斤棉布,每公斤8.00美元。支付条款如下: The buyer should pay the total value by T/T within 3 days after the receipt of the original bills of lading sent by the seller. 2009年3月10日,出口商MILL TRADING I/E CORP.,LTD以海运方式将货物运往青岛,
3月15日,我方收到正本提单,次日我方到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办理申请汇款手续。 要求:1、根据以上资料完成填写汇款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是: 任务二 3月15日,我方收到正本提单,次日我方到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办理申请汇款手续。 要求:1、根据以上资料完成填写汇款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是: 1)在相应“□”内打√号; 2)在标A的空格处填写完整日期; 3)在标B和C的空格处填写相应名称。 2、完成电汇流程图。要求在横线上填写具体公司和银行名称,并用箭头画出资金流程线路。
MILL TRADING I/E CORP.,LTD √ 2009.03.16 MILL TRADING I/E CORP.,LTD 青岛星星国 际贸易公司
画出资金流向 汇款人 青岛星星国际贸易公司 汇出行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 1 2 收款人 MILL TRADING I/E COR.,LTD 汇入行 ABC BANK CHICAGO BRANCH 3
1、电汇方式具有汇款手续简便,汇款速度快,汇款费用低,占用资金少,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便捷的一种方式。 小结 1、电汇方式具有汇款手续简便,汇款速度快,汇款费用低,占用资金少,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便捷的一种方式。 2、风险 “前T/T” 的风险,“后T/T” 的风险 3、规避电汇方式的风险方法: 1)利用运输单据规避收汇风险 2)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控制收汇风险 3)通过选用适当的电汇方式控制风险
在当今的国际贸易结算中,电汇结算比重日益提升。 1、请说明根本原因有哪些? 2、在什么情况下使用电汇结算比较适宜? 作业 在当今的国际贸易结算中,电汇结算比重日益提升。 1、请说明根本原因有哪些? 2、在什么情况下使用电汇结算比较适宜? 3、请设计安全高效的电汇结算方案。(用文字说明)
二、托收(Collection) ◆托收的含义 托收是出口商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款的一种方法。 托收分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常用的是跟单托收。一般为出口商先行发货,开出汇票,连同有关货物运输等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
二、托收(Collection) ◆托收的当事人 1)委托人(principal/drawer)指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办理托收的一方,通常是出口商,也称出票人。 2)托收行(remitting bank)又称委托行或寄单行,一般为出口地银行。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4)付款人(drawee/payer)支付款项的一方,通常是进口商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和 ◆托收的种类 根据托收时金融单据(Financial Documents)是否附有商业单据(Commercial Documents)分为: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和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国际贸易中大多使用跟单托收。在跟单托收的情况下,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又可以分为: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D/P)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
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 即期付款交单(D/P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 买方要提前提货怎么办? 1)在付款到期日前付款赎单 2)凭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借单
即期付款托收(D/P Sight)路线图: 说明: ①出口商按合同规定装运后,填写委托申请书,开立即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托收行,请求代收货款。 ②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委托书,连同汇票、货运单据寄进口地代收行委托代收货款。 付款人(进口商) 委托人(出口商) 代收行 托收行 ① ⑤ ④ ③ ⑦ ② ⑥ ③代收行按照委托书的指示向进口商提示汇票和单据。 ④进口商审核无误后付款。 ⑤代收行交单。 ⑥代收行办理转账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妥。 ⑦托收行向出口人交款。
远期D/P业务流程图: 说明: ①出口商按合同规定装运后,填写委托申请书,开立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交托收行,请求代收货款。 ②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委托书,连同汇票、商业单据交进口地代收行委托代收货款。 付款人(进口商) 委托人(出口商) 代收行 托收行 ① ⑦ ④ ③ ⑤ ② ⑥ ③代收行按照委托书的指示向进口商提示汇票和单据。进口商经过审核无误在汇票上承兑,代收行收回汇票与单据。 ④进口商到期付款。 ⑤代收行交单。 ⑥代收行办理转账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妥。 ⑦托收行向出口商交款。
D/ A业务流程图: 说明: 付款人(进口人) 委托人(出口人) 代收行 托收行 ①出口商按合同规定装运后,填写委托申请书,开立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交托收行,请求代收货款。 ②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委托书,连同汇票、商业单据交进口地代收行委托代收货款。 ④ ③ ① ⑥ ② ⑤ ③代收行按照委托书的指示向进口商提示汇票和单据。进口商经过审核无误在汇票上承兑,代收行收回汇票的同时,将商业单据交给进口商。 ④进口商到期付款。 ⑤代收行办理转账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妥。 ⑥托收行向出口商交款。
跟单托收的程序示意图 签约 发货 托 收 交单 提示 交款 承 兑 付 款 托收指示 Exporter 出口商 Importer 进口商 Remitting bank 托收行 Collecting bank 代收行
跟单托收的特点 采用跟单托收收款方式应该注意的问题 收款依赖商业信用 银行责任-----委托代办 卖方提供资金融通,收汇风险大 资信调查与授信额度 代收行指定与成交术语选用 明确托收方式、有效控制货权 仔细制作单据、积极催收货款
托收的性质及其利弊 利 弊
练习 1、T/T是指( ) A、提单 B、电汇 C、信用证 D、远期汇票 2、属于银行信用的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是( ) 3、属于汇付活动当事人的是( ) A、委托人 B、汇出行 C、解付行 D、索偿行
信用证 A公司和B公司想进行交易,A要求先交货,后付款;B要求先付款后发货。由于两家公司,规模都不是很大,彼此不了解,所以双方争执不下。 请问,双方该怎么办?
银行 信用证 出口商 进口商 ?
信用证内容例示 APPLICATION HEADER 700 UOVBPHMMAXXX UNITED OVERSEAS BANK PHILIPPINES MANILA (MT700格式 开证行:大华银行菲律宾分行 马尼拉) SEQUENCE OF TOTAL 27:1/1 (信用证页数:全套1份) FORM OF DOC CREDIT 40:IRREVOCABLE (信用证类型:不可撤销) DOC CREDIT NUMBER 20:18LC04/10359 (信用证号码:18LC04/10359) DATE OF ISSUE 31C:040315 (开证日期:2004年3月15日) EXPIRY 31D:DATE040430 PLACE / CHINA (有效期2004年4月30日;有效地:中国) APPLICANT 50:TBCD ELECTRONIC CO LTD N2036 FEATI CTREET PAMPANGA PHILIPPINES (开证申请人:TBCD ELECTRONIC CO LTD N2036 FEATI CTREET PAMPANGA PHILIPPINES)
BENEFICIARY 59:BEIJING LONGTAIDA CO LTD NO 123 ZHONGGUANCUN SOUTH ROA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PRC (受益人:北京龙泰达公司 中国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路123号) AMOUNT 32B:CURRENCY USD AMOUNT36.432,30 (信用证币种和金额:36,432.30美元) AVAILABLE WITH/BY 41D:ANY BANK BY NEGGOTIATION (此证为自由议付信用证) DRAFTS AT…… 42C:SIGHT FOR 100 PERCENT INVOICE VALUE (汇票金额为100%发票金额) DRAWEE 42A:UOVBPHMM UNITED OVERSEAS BANK PHILIPPINES MANILA (汇票付款人:大华银行菲律宾分行——开证行) PARTIAL SHIPMENTS 43P:PERMITTED (分批装运:允许) TRANSHIPMENT 43T:PERMITTED (转运:允许)
LOADING IN CHARGE 44A:ANY PORT IN CHINA (装运港:中国任何港口) FOR TRANSPORT TO 44B:MANILA PHILIPPINES (卸货港:菲律宾马尼拉) LATEST DATE OF SHIP. 44C:040412 (最迟装运日期:2004年4月12日) DESCRIPT. OF GOODS 45A:730 PCS. 60” CRT AS PER PROFORMA INVOICE NO.PO0601 DATED FEB 29,2004 P.S.C.C.:776.10.00 FOB DALIAN CHINA (货物描述:730件 60” CRT 根据2004年2月29日号码为PO0601的形式发票 FOB中国大连)
DOCUMENTS REQUIRED 46A: (所需单据) 1. FULL SET OF 3/3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 OF LADING ISSUED TO THE ORDER OF UNITED OVERSEAS BANK PHILIPPINES MARKED ”FREIGHT COLLECT” NOTIFY APPLICANT. (全套3/3清洁已装船提单,作成以大华银行菲律宾分行为抬头,注明“运 费待付”,通知开证申请人) 2.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TRIPLICATE. (经签署的商业发票3份) 3. PACKING LIST IN TRIPLICATE. (箱单3份) 4. 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THAT ONE (1) SET OF NON- NEGOTIABLE SHIPPING DOCUMENTS HAVE BEEN FORWARDED DIRECTLY TO APPLICANT VIA COURIER WITHIN FIVE (5) WORKING DAYS AFTER SHIPMENT. (受益人证明要说明全套——1套不可转让单据已在装运后5个工作日内以 快递的方式径寄开证申请人)
ADDITIONAL COND. 47A: (其它条款) 1. ALL COPIES OF SHIPPING DOCUMENTS SUCH AS BUT NOT LIMITED TO BILL OF LADING (B/L), AIR WAYBILL (AWB) OR POSTAL RECEIPT MUST LEGIBLY INDICATE THE L/C NUMBER REGARDING THE SHIPMENT. (全套单据,包括但不限于提单、空运单据或邮寄收据,必须显示与本次 装运有关的信用证号码) 2. BILL OF LADING MUST SHOW ACTUAL PORT OF LOADING AND DISCHARGE. (提单必须显示实际装货港和卸货港) 3. IN CASE OF PRESENTATION OF DISCREPANT DOCUMENTS AND SUBJECT TO THE ISSUING BANK’S ACEPTANCE, A DISCREPANCY FEE OF USD40.00 FOR ACCOUNT OF BENEFICAIRY SHALL BE LEVIED. (若所提示的有不符点的单据被开证行接受,受益人要承担40美元的不符 点费) 4. UNLESS OTHERWISE STIPULATED, ALL DOCUMENTS SHOULD BE ISSUED IN ENGLISH LANGUAGE.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单据都必须以英文出具)
DETAILS OF CHARGES 71B:ALL BANK CHARGES OUTSIDE PHILIPPINES ARE FOR BENEFICAIRY’S ACCOUNT. (费用细节:菲律宾以外的所有银行费用都由于受益人承担) PRESENTATION PERIOD 48:ALL DOCUMENTS SHOULD BE PRESENTED WITHIN 15 DAYS AFTER SHIPPING DATE. (所有单据都必须在装运日后15天内提交) CONFIRMATION 49:WITHOUT (保兑要求:无)
INSTRUCTIONS 78: (指示) 1. UPON RECEIPT OF DOCUMENTS WITH ALL TERMS AND CONDITIONS COMPLIED WITH, WE WILL REMIT THE PROCEEDS TO THE NEGOTIATING BANK ACCORDING TO THEIR INSTRUCTIONS. (一旦收到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我们——开证行将按照议付行的指示付款) 2. DOCUMENTS TO BE MAILED DIRECTLY TO UNITED OVERSEAS BANK PHILIPPINES, LOCATED AT 17TH FLR, PACIFIC STAR BLDG, SEN GIL PUYAT AVE, COR, MAKATI AVE, MAKATI CITY, PHILIPPINES IN ONE (1) LOT VIA COURIER. (单据直接一次快递给大华银行菲律宾分行,地址为17TH FLR, PACIFIC STAR BLDG, SEN GIL PUYAT AVE, COR, MAKATI AVE, MAKATI CITY, PHILIPPINES) 3. REIMBURSEMENT, IF APPLICABLE, IS SUBJECT TO ICC URR 525. (如有偿付,遵循《国际商会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 4. THIS CREDIT IS SUBJECT TO ICC UCP 500. (本信用证遵循《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 SEND TO REC. INF. 72:YOU MAY CONTACT BENEFICIARY AT TEL NO. 86-10-66226699 FAX NO.86-10-66226688 (收报行信息:贵行可通过下列信息联系受益人,电话:86-10-66226699;传真:86-10-66226688)
信用证 一、跟单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一)定义 开证 出口商 进口商 银行 简称信用证,是指一项安排,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进口商 开证 银行 出口商 申请 信用证 申请人 受益人
信用证 由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者为自己: 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 授权另一家银行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 授权另一家银行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议付。
信用证 承付honor 指: a. 如果信用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则即期付款。 b. 如果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则承诺延期付款并在承诺到期日付款。 c. 如果信用证为承兑信用证,则承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
(二)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特征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自足文件 信用证的标的是单据
(二)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特征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自信用证开立之时起,开证行即不可撤销地受到兑付责任的约束。信用证的主旨在于向受益人提供了一个付款担保,受益人一旦提交了符合规定的单据,便能得到偿付。受益人无需也不得直接找进口人付款,而是凭单据直接向付款行或开证行索偿。
思考: 如果信用证受益人接受开证人开来的信用证,并已经按信用证备货和装运时,突然收到进口商破产倒闭的消息。 请思考:这种情况下,出口商是否应该继续发货和提交单据议付货款?开证银行还有必要履行付款责任吗? 开证行资信状况影响出口方安全收汇
(二)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特征 信用证是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自足文件 信用证虽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它一经开来,就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贸易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的契约。 信用证是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
信用证与合同的关系: 信 用 证 合同书 以合同为基础订立 付款方式:信用证 买方 卖方 **银行 信用证是与银行的契约,与合同无关。
(二)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特征 信用证的标的是单据 UCP600第5条明确规定:“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因此,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只凭单据,不问货物,它只审查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是相符交单。 单据必须与信用证条款规定一致。 单据应与UCP600的相关条款一致。 单据应符合《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的规定
(三)信用证的当事人 申请人(Applicant) 开证行(Issuing Bank) 通知行(Advising Bank) 受益人(Beneficiary) 指定行(Nominated Bank)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交单人(Presentor)
找出下列信用证的当事人 APPLICATION HEADER 0-700 SENT BY NDBY BANK ,A/S AMSTERDAM SEQUENCE OF TOTAL 27:1/1 FORM OF DOC CREDIT 40:IRREVOCABLE DOC CREDIT NUMBER 20:64800-004586J DATE OF ISSUE 31C:2007.06.15 EXPIRY 31D:DATE2007.08.20 PLACE : SHANGHAI APPLICANT 50:TBCC TRADING CO LTD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 BENEFICIARY 59:SHANGHAI SHUNFENG IMP.AND EXO. CO LTD 88 ZHANGSHAN ROAD E.1 SHANGHAI CHINA DRAWEE 42A:OURSELVES
二、信用证的交易流程
三、信用证的内容 关于信用证本身的内容 (1)开证行(issuing bank) (2)通知行(advising bank) (3)信用证种类(kind of credit) (4)信用证号码(credit number) (5)开证日期(date of issue) (6)受益人(beneficiary) (7)开证申请人(applicant,accountee) (8)可利用金额(available amount)即信用证金额(L/C amount) (9)有效期限(validity or expiry date) (10)信用证使用地点(credit available at…)
关于汇票的内容 (1)出票人(drawer) (2)受票人(drawee)即付款人 (3)汇票期限(tenor) (4)汇票金额(draft amount)
关于单据及商品的内容 (1)单据 ①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②运输单据(transport documents) ③保险单据(insurance policy or certificate) ④其它(other documents) (2)商品(goods of merchandise) ①商品描述、数量、单价,贸易条件等(Description;Quantity; unit price;Trade term etc.) ②装运地、目的地(point of shipment/destination) ③装运期限(Latest date of shipment)
其它事项 (1)有关议付行应注意事项(如将押汇金额在信用证背面背书,即endorsement) (2)开证行担保兑付(honor)的条款 ①不可撤销条款 ②可撤销信用证时,其免责条款 ③开证行有权签字人签字 ④是否遵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条款 (3)其它
五、SWIFT格式 SWIFT L/C电文中代号说明 700 ISSUE OF A DOCUMENTARY CREDIT 700 跟单信用证的开立 27 Sequence of total 合计次序 1n/1n 1个数字/1个数字 40A Form of Documentary Credit 信用证类别 24x 24个字 20 Documentary Credit Number 信用证编号 16x 16个字 23 Reference to Pre-Advice 预告摘要 31C Date of issue 开证日期 6n 6个数字 31D Date and place of expiry 到期日及地点 6n,29x 6个数字,29个字 51S Applicant Bank 申请人的银行 A or D A或D
50 Applicant 申请人 4* 35x 4行×35个字 59 Beneficiary 受益人 [/34x] 4* 35x[/34个字] 4行×35个字 32B Currency Code, Amount 币别、代号、金额 3a, 15 number3个字母,15个数字 39 AMOUNT SPECIFICATION 金额说明 41m Available with…by… 向…银行议付,议付方式为… A or D A或D 42 Drafts at…Drawn on… 汇票期限…付款人… 43P Partial shipments 分批装运 1* 35x 1行×35个字 43T Transshipment 转运
44 Shipment/Dispatch/Taking in charge from/at…for transportation to…由…装运至…,装运日期 3* 65x 3行×65个字 45A Shipment of(goods) 货物叙述与交易条件 46A Documents required 应具备的单据 4* 65x 4行×65个字 47A Additional Conditions 附加条件 12* 65x 12行×65个字 71B Charges 费用 6* 35x 6行×35个字 48 Period for presentation 交单期 4* 35x 4行×35个字 49 Confirmation instructions 保兑与否指示 7x 7个字 53s Reimbursement Bank 偿付行 A or D A或D
说明: 1、以SWIFT方式开证时,其末端有密码,若密码不符,则 其拍发的信用证就会自动被回绝。 78 Instructions to the Pay/Acc/Neg Bank 对付款/承兑/议付行的指示 12* 65x 12行×65个字 57s “Advise through”bank 收讯银行以外的通知行 A or B or D A或B或D 72 Bank to Bank Information 银行间备注 6* 35x 6行×35个字 说明: 1、以SWIFT方式开证时,其末端有密码,若密码不符,则 其拍发的信用证就会自动被回绝。 2、除非另有规定,以SWIFT发出的信用证,适用ICC的信 用证统一惯例。故电文没有表明适用ICC No. 500信用证 统一惯例的文字。 3、SWIFT L/C电文中的代号,请参阅上文,即可了解其涵 义。
SWIFT传输信用证修改电文中代号说明: 700 ISSUE OF A DOCUMENTARY CREDIT 700 跟单信用证的开立 27 Sequence of total 合计次序 1n/1n 1个数字/1个数字 40A Form of Documentary Credit 信用证类别 24x 24个字 20 Documentary Credit Number 信用证编号 16x 16个字 23 Reference to Pre-Advice 预告摘要 31C Date of issue 开证日期 6n 6个数字 31D Date and place of expiry 到期日及地点 6n,29x 6个数字,29个字 51s Applicant Bank 申请人的银行 A or D A或D 50 Applicant 申请人 4* 35x 4行×35个字
59 Beneficiary 受益人 [/34x] 4* 35x [/34个字] 4行×35个字 32B Currency Code, Amount 币别、代号、金额 3a, 15 number 3个字母,15个数字 39 AMOUNT SPECIFICATION 金额说明 4行×35个字 41m Available with…by… 向…银行议付,议付方式为… A or D A或D 42 Drafts at…Drawn on… 汇票期限…付款人… 43P Partial shipments 分批装运 1* 35x 1行×35个字 43T Transshipment 转运 44 Shipment/Dispatch/Taking in charge from/at…for transportation to… 由…装运至…,装运日期 3* 65x 3行×65个字
45A Shipment of(goods) 货物叙述与交易条件 3* 65x 3行×65个字 46A Documents required 应具备的单据 4* 65x 4行×65个字 47A Additional Conditions 附加条件 12* 65x 12行×65个字 71B Charges 费用 6* 35x 6行×35个字 48 Period for presentation 交单期 4* 35x 4行×35个字 49 Confirmation instructions 保兑与否指示 7x 7个字 53s Reimbursement Bank 偿付行 A or D A或D
说明: 1、以SWIFT方式开证时,其末端有密码,若密码不符,则其拍发的信用 证就会自动被回绝。 78 Instructions to the Pay/Acc/Neg Bank 对付款/承兑/议付行的指示 12* 65x 12行×65个字 57s “Advise through”bank 收讯银行以外的通知行 A or B or D A或B或D 72 Bank to Bank Information 银行间备注 6* 35x 6行×35个字 说明: 1、以SWIFT方式开证时,其末端有密码,若密码不符,则其拍发的信用 证就会自动被回绝。 2、除非另有规定,以SWIFT发出的信用证,适用ICC的信用证统一惯例。 故电文没有表明适用ICC No. 500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文字。 3、SWIFT L/C电文中的代号,请参阅上文,即可了解其涵义。
SWIFT传输信用证修改电文中代号说明: MT 707 跟单信用证的修改 标示 栏位名称 20 21 23 52S 31C 30 59 31E 32B 33B 34B 39 44 79 72 送讯银行的编号 收讯银行的编号 开证行的编号 开证行 信用证的开立/寄发日期 信用证的修改日期(修改当天日期) (修改以前的)受益人 新的信用证到期日 信用证金额的增加部分 信用证金额的减少部分 修改后新信用证金额 金额说明 装货地、转运地与目的地 叙述 银行间的备注
第四节 信用证种类 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和假远期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
一、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带商业单据划分,信用证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C)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凭汇票和商业单据及其他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Clean L/C)与跟单信用证相对应,指不附单据、仅凭一张光票付款的信用证。有些光票信用证还规定,另附一些非货运性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通常也算在光票范围之内。光票信用证一般仅仅限于清偿借贷,贸易项下极少采用。
二、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一)不可撤销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根据《UCP600》第三条,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即使未如此表明。 根据《UCP600》第十条,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及受益人同意,信用证即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
(二)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的同意,有权随时撤销或修改的信用证。 《UCP500》第6条中规定,信用证可以是可撤销的,也可以是不可撤销的。因此,信用证上应明确注明是可撤销的或是不可撤销的。如无此项注明,应视为不可撤销的。 而由于《UCP600》确立了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可撤销信用证将推出历史舞台。
三、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一)保兑信用证 (二)不保兑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是指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为保兑行。 而保兑是指保兑行在开证行承诺之外做出的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的确定承诺。 (二)不保兑信用证 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的信用证。当开证行资信较好和成交金额不大的情况下,一般都使用不保兑信用证。
(三)保兑行应承担的责任 《UCP600》第八条对保兑行责任的描述如下: 只要提交的单据提交给保兑行,或提交给其他任何指定银行,并且构成相符交单,保兑行必须: 1.承付,如果信用证为以下情形之一: ①信用证规定由保兑行即其付款、延期付款或承兑; ②信用证规定由另一家指定银行即期付款,但其未付款; ③信用证规定由另一家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但其未承诺延期付款,或虽已承诺延期付款但未在到期日付款; ④信用证规定由另一家指定银行承兑,但其未承兑以其付款人的汇票,或虽已承兑汇票但未在到期日付款; ⑤信用证规定由另一家指定银行议付,但其未议付。
2.无追索权地议付,如果信用证规定由保兑行议付。 保兑行自对信用证加具保兑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或议付的责任。 其他指定银行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并将单据转往保兑行之后,保兑行即承担偿付该指定银行的责任。 如果开证行授权或要求一银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而其并不准备照办,则其必须毫不延误地通知开证行而不加保兑。
四、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 (一)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 Payment L/C) 即期付款,指履行付款责任的银行一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经在本惯例规定的时间内审核相符,立即付款。在即期付款信用证中,通常会注明“付款兑现”(Available by Payment)字样。即期付款信用证一般不要求受益人开立汇票。即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行可以是开证行自己,也可以是其指定的另一银行。在即期付款信用证下,付款行一经付款,对受益人无追索权。
(二)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 延期付款,指履行延期付款责任的银行收到信用证项下相符单据,按信用证规定若干天后付款。信用证内明确注明“BY DEFERRED PAYMENT”。 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使用方法: 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行可以是开证行自己,或另一指定银行。
(1)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行是开证行的情况 信用证41D域内会注明“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DEFERRED PAYMENT”(由开证行承担延期付款责任)。 同时,信用证42D域内注明“DRAWEE:DRAWN ON US”(以我行为付款行),或者“DRAWEE:DRAWN ON ISSUING BANK”(以开证行为付款行),此时,汇票付款人(受票人)为开证行,议付行需向开证行寄单请求延期付款。开证行收到单据、审核单证相符后,致电议付行确认到期付款。
(2)延期付款责任的银行是被指定银行的情况 如果信用证规定由指定银行履行延期付款责任,该行即为付款行,信用证41D域内会注明“AVAILABLE WITH … BANK BY DEFERRED PAYMENT”(由被指定银行延期付款)。 同时,信用证42D域内注明“DRAWEE:DRAWN ON XXX BANK”(以XXX银行为付款行),此时,汇票付款人(受票人)为该被指定银行,议付行需向被指定银行寄单请求延期付款。被指定银行收到单据、审核单证相符后,致电议付行确认到期付款。
(3)汇票期限的表示方法 由于延期付款信用证可不要求出具汇票,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宜以见票后若干天为准,而宜采用以下几种表述方法。 ①装运日后若干天 AT … DAYS AFTER SHIPMENT ②或交单日后若干天。 AT … DAYS AFTER PRESENTATION ③或直接标注为未来某一天。
延期付款信用证一般不需要汇票,因此不需要交 纳印花税,这样可以合理避税,从而节约出口成 本。
(三)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 信用证中规定承兑的条款: ①在信用证41D域内注明“AVAILABLE WITH……BANK BY ACCEPTANCE”(由某某银行承兑); ②有的信用证又在42C域内注明“DRAFT AT:90 DAYS AFTER SIGHT FOR ACCEPTANCE”(要求开立见票后90天的远期承兑汇票)。
承兑信用证的使用方法 ①承兑行是开证行 信用证41D域内注明“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ACCEPTANCE”(由开证行承兑),即由开证行承兑并到期付款。此时,汇票付款人(受票人)为开证行。 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汇票期限通常为: AT … DAYS AFTER SIGHT AT … DAYS AFTER B/L DATE AT … DAYS AFTER SHIPMENT DATE。 ②承兑行是被指定银行 信用证41D域内注明“AVAILABLE WITH…BANK BY ACCEPTANCE”(由某被指定银行承兑),即由被指定银行承兑并到期付款。此时,汇票付款人(受票人)为该被指定银行。
③在承兑信用证项下,汇票期限的表示方法 常见的表示方法有: AT … DAYS AFTER SIGHT(见票后…天); AT … DAYS AFTER B/L ISSUING DATE(提单签发日后…天); AT … DAYS AFTER SHIPMENT DATE(装运日后…天)。 ④承兑的表示方法 按照票据法,承兑必须是由承兑行在汇票上做“已承兑”字样,退寄单行或受益人,到期日由寄单行或受益人提示付款。 在信用证交易中,跟单汇票的承兑,一般是由承兑行向寄单行发承兑电文,通知汇票已承兑、汇票的到期日及付款路线。
(四)议付信用证(Negotiable L/C) 议付是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预付款项,从而购买汇票(其付款人为指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及/或单据的行为。信用证41D域明确注明“BY NEGOTIATION”,表明该信用证为议付信用证。
议付信用证的使用方法: 自由议付信用证 限制议付信用证 限制某银行议付的信用证为限制议付信用证,单据必须提交该被指定银行进行议付。例如: 允许任何银行议付的信用证为自由议付信用证,又可称为公开议付信用证,单据可提交任一银行议付。常见的表述方法有: a.信用证41D域注明“AVAILABLE WITH ANY BANK BY NEGOTIATION; b.信用证41D域注明“AVAILABLE WITH ANY BANK IN BENEFICIARY COUNTRY BY NEGOTIATION” 限制某银行议付的信用证为限制议付信用证,单据必须提交该被指定银行进行议付。例如: a.信用证41D域注明 “AVAILABLE WITH…BANK BY NEGOTIATION”; b.信用证41D域注明 “AVAILABLE WITH ADVISING BANK BY NEGOTIATION”
议付与付款的区别 付款无追索权,议付有追索权。 在任何信用证项下,开证行的付款是终局性的,无追索权。延期付款信用证下付款行的到期付款,以及承兑信用证下承兑行的到期付款都是终局性的。即使单据到达开证行,开证行以单证不符拒付,付款行作为开证行的代付行,付款后也不得向受益人追索。 议付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凭相符单据要求议付行议付,受益人可即期获得款项。如果单据被开证行或保兑行拒付,议付行均有权向受益人追索议付的款项及利息。但如果议付行保兑了信用证,其议付就相当于开证行的终局性付款,也就没有权利向受益人追索。
五、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和假远期信用证 (一) 即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的定义 即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要立即对单据付款。这种信用证使出口方得以迅速收回货款,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一种信用证。
如何判断即期信用证 在信用证上明确注明:“AT SIGHT”字样或 “SIGHT”字样,见的表达方式有: (1)信用证注明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SIGHT PAYMENT,即付款行是开证行,向开证行交单请求立即付款。此时,汇票付款人(受票人)为开证行,汇票期限为AT ××× SIGHT; (2)信用证注明AVAILABLE WITH…BANK (被指定银行)BY SIGHT PAYMENT,即向开证行以外的另一被指定银行交单请求立即付款。此时,汇票付款人(受票人)为该指定银行,汇票期限为AT ××× SIGHT; (3)信用证在45域注明“DRAFT AT SIGHT FOR 100% INVOICE VALUE”(要求出具100%发票价值的即期汇票),这也表明该证为即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的付款方式 单到付款 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付款。目前国际上使用这类信用证最多。 含电索条款 如“T/T REIMBURSEMENT ACCEPTABLE”(允许电索),议付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核对无误后,可通过函电(MT742)要求开证行或付款行立即付款,函电中应明确标明信用证号码,这种条款叫电索条款,通常加列在即期信用证的末端。这种带有电索条款的信用证,有利于出口商的资金周转。 单到付款 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付款。目前国际上使用这类信用证最多。
(二)远期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的定义 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并不立即付款,而是在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期限到来时才进行付款。持这种信用证,出口方交单在先、收款在后,实际上等于为进口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常见的远期信用证有延期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
(二)远期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的风险 ◇加大了开证行垫款的风险。进口商先提货后付款,往往在开证时减收或免收保证金,改以担保、抵押等形式解决。 ◇加大了卖方的风险。卖方先交单后收款,意味着要垫出资金,承担一定的利息损失和汇率变动损失。
(三)假远期信用证 又称买方(进口方)远期信用证。是银行为买方(进口商)提供资金融通的信用证。 假远期信用证的四条件是: 1、贸易合同规定即期结算; 2、买方向开证行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受益人提交远期汇票和相符单据,即可即期获得款项; 3、即期付款日与汇票到期日之间的贴现息、承兑费用由买方负担; 4、实质是卖方的即期信用证、买方的远期信用证。
如何判断假远期信用证 以下是假远期信用证常见的代表性表述,常见于SWIFT开立信用证中的47域。 1)“The usance draft are payable on sight basis. We are authorized to pay the face amount of your draft upon presentation, and discount charge is for account of the applicant. 远期汇票即期支付,汇票一经提示,即按面值付 款,贴现息由申请人承担。 2)“Usance draft shall be negotiated at sight basis. Discounting commissions and charges are for buyer’s account. 远期汇票可即期议付,贴现利息及费用由开证申请人承担。
假远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的区别 开证基础不同。假远期信用证是以即期付款的贸易合同为基础;而远期信用证是以远期付款的贸易合同为基础。 1 信用证的条款不同。假远期信用证中有“假远期”条款;而远期信用证中只有利息由谁负担条款。 2 利息的负担者不同。假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进口商负担;而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出口商负担。 3 收汇时间不同。假远期信用证的受益人能即期收汇;而远期信用证要俟汇票到期才能收汇。 4
六、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一)如何判断可转让信用证 根据使用信用证的权利能否转让来划分,信用证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两种。 (一)如何判断可转让信用证 根据《UCP600》第38条的规定,只有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明确注明“Transferable”(可转让)字样,信用证方能转让, 诸如“Divisible”(可分割)“Fractionable”(可分开)“Assignable”(可让渡的)“Transmissible”(可移送的)等术语并不能使信用证成为可转让。如果有这些术语,将不予置理。
(二)可转让信用证的使用方法 2.转让行的选择 1.转让原则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 信用证可以转让给一个或几个第二受益人,其中一个或多个受益人拒绝接受信用证的修改,并不影响其他第二受益人接受修改。 可转让信用证可以全部转让给一个第二受益人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几个第二受益人。 2.转让行的选择 根据《UCP600》第38条的规定,转让行系指办理信用证转让的指定银行,或当信用证规定可在任一银行兑用时,指开证行特别如此授权并实际办理转让的银行,开证行也可担任转让行。
3.转让条款 第一受益人可以改变条款转让,也可以不改变条款转让。 已转让信用证须准确转载原证条款,包括保兑(如有),但下列项目除外: ①信用证金额 ②规定的任何单价 ③截止日 ④交单期限 ⑤最迟发运日或发运期间 以上任何一项或全部均可减少或缩短。 To be continued…
必须投保的保险比例可以增加,以达到原信用证或本惯例规定的保险金额。 例如,原证CIF金额为USD10,000.00,投保比例为110%CIF价,即应投保USD11,000.00,若转让后信用证金额为USD8,000.00,则投保比例应提高到137.5%,才能保证第二受益人提交的保险单据的保险金额符合原证的要求。
在第一受益人只赚取代理费、不赚取差价的全部转让的情况下,往往采取不改变条款的转让方式。大多数可转让信用证是通过更换单据,为中间商保守商业机密、赚取差价服务的。为保证中间商的利益。
4.第一受益人换单 在变更原证条件转让方式下,作为中间商的第一受益人,不愿让第二受益知悉买主的商号名称,须调换发票保守商业机密。 其具体做法是: ① 第二受益人发货后,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交单议付; ② 转让行接到单据后,通知第一受益人更换单据; ③ 第一受益人调换金额较大的发票(按原证规定抬头开立,且金额不得超过原证金额)和汇票,组成新的全套单据,通过转让行一并寄往开证行索偿。若转让行收到第二受益人的单据后向第一受益人提示单据,第一受益人未能及时照办,转让行有权将收到的已转让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包括第二受益人的发票和汇票,交给开证行,并不再对第一受益人承担义务; ④ 开证行按照更换后的发票金额付款给第一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再按第二受益人出具的发票和汇票向其付款,两张发票的差额即为中间商的利润。
5.可转让信用证常见的条款 (1)限制信用证只能转让给第一受益人所在国的一个第二受益人。 点评: 开证行乃至申请人通过这个条款,尽可能地控制货源,避免转让至第三国可能产生的无法控制的局面。 (2)要求转让行将转让的有关细节(第二受益人的名称、第一受益人是否更换发票和汇票、第一受益人是否保留拒绝将修改通知第二受益人的权利)通知它。 使开证行乃至开证申请人了解到转让后的详细情况,以便在特定情况下采取适当的措施,例如,信用证转让给多个第二受益人时,在修改信用证后,为掌握到底哪些第二受益人接受修改,可要求转让行以电文形式告之。
七、循环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是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余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的信用证。 与循环信用证相对应的是非循环信用证。通常信用证的金额及其有效期限是固定的,除非修改增加金额,其金额一经用完,信用证即告失效。即使尚有未用余额,若已超过信用证效期,则信用证也失效。这种信用证即为非循环信用证(NON-REVOLVING CREDIT)。
(二)循环信用证的优点 (三)循环信用证的分类 1.进口商可不必多次开证而节省开证费用; 2.进口商可不必向开证行交纳过多开证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 3.简化出口商的审证、改证等手续,有利于合同的履行。 1.按时间循环使用的信用证 2.按金额循环使用的信用证 (1)非自动式循环 (2)自动式循环 (3)半自动式循环
按时间循环使用的信用证 按时间循环的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如一个月)可议付信用证规定的一定金额,议付后,在以后一定时间内(如下一个月)又恢复至原金额,并仍可议付使用,在若干个月内循环使用,直至该规定的总金额用完为止。
按金额循环使用的信用证 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是指受益人按照该证规定的一定金额进行议付后,该证仍恢复到原金额,可供再行议付使用,直至该证规定的总金额用完为止。这种信用证按金额循环的方式。按金额循环使用的信用证又可分为以下三种: ★ 非自动式循环 ★ 自动式循环 ★ 半自动式循环
(四)定期循环信用证、可累积定期循环信用证与不可累积定期循环信用证 1)定期循环信用证 开证行认为,如果出货过快,使进口商手头积货过多,不易脱手,可能影响今后的偿付能力,可以采用第二种方法——自动式循环,再约定恢复的期间,例如每隔一个月或两个月恢复一次,藉以限制。这种循环信用证,又称为“定期循环信用证”(PERIODIC L/C)。
2)可累积定期循环信用证 在使用定期循环信用证时,常出现疑问:即约定每期可开出汇票US$20,000,但如果前期只装出一部分合同货物,则本期开出的汇票金额,可否包括前期未用完的金额?对此,若信用证规定,未用完的金额可结转下次使用,则这种信用证称为“可累积定期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UMULATIVE L/C)。 例如: “THIS CREDIT IS REVOLVING AT US$50,000 COVERING SHIPMENT OF...PER CALENDAR MONTH CUMULATIVE OPERATION FROM APRIL 1992 TO SEPTEMBER 1992 INCLUSIVE UP TO A TOTAL OF US$300,000.”
3)不可累积定期循环信用证 如不可结转下次使用,则称为“不可累积定期循环信用证”(NON-CUMULATIVE REVOLVING L/C)。 例如: 信用证中有:“…TO THE EXTENT OF US$…REVOLVING NONCUMULATIVE AVAILABLE BY DRAFTS…”; 或 “DRAWINGS UNDER THIS CREDIT ARE LIMITED TO US$…IN ANY CALENDAR MONTH…”。
八、对开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RECIPOCAL CREDIT),是指买卖双方在易货贸易中,同时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金额大体相等的信用证。第一张信用证的申请人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是第二张信用证的申请人。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通常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行。
(一)对开信用证的使用背景 1.进出口双方进行易货贸易; 2.进出口双方进行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等交易; 3.外汇管制严格的国家、地区 间开展贸易。
(二)如何判断对开信用证 为了保持两证对开和进出口大体平衡,首先开出的信用证(PRIMARY CREDIT)通常加列以下生效条款: This credit shall not be available /operative/ effective/ in force unless and until the reciprocal credit in favor of …… for account of …… is established by …… Bank. 其后对开的信用证(又称回头证)通常加列类似下述条款: This is a reciprocal credit against United Overseas Bank Ltd Singapore’s Credit No.1CMLC432512 favoring Jiumu Engineering & Trading Co issued by Development Bank Guangzhou Br.
(三)对开信用证的使用方法 对开信用证的运作流程 申请人 受益人 受益人 申请人 ①申请开立对开信用证 ③通 知信 用证 ⑥通知回头证 ④申请开立回头证 ②首先开证 开证行 通知行 通知行 开证行 ⑤开立回头证
对开信用证的生效方法: 为防出现一方不履行责任的行为,两证应互为条件。两证一般应同时生效,即第一证先开出暂不生效,待对方开出回头证经受益人接受后,通知对方银行两证同时生效。 如第一份信用证中可加列: This credit shall not be available unless and until the reciprocal credit is established by Trust Union Bank, Singapore in favor of Gomi trading Co., for amount of US$100,000 (One hundred thousand dollars only) covering shipment from Malaysia to Singapore. 两证也可先后生效。第一张信用证开出后立即生效,但须凭申请人收到回头证、或载明回头证已经开立的通知书、或保证若干天内开出回头证的担保书,方可予议付或付款。
(四)对开信用证的特点 1.合同双方须签订两份契约,一份为原料或零配件的 进口契约,一份为产品出口契约,以保证进出口平衡; 2.在两份契约基础上开立两份信用证,两份信用证系 两批不同的进出口货物,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和 通知行分别为第二张信用证(也称回头证)的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两证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 3.采用对开信用证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做到外汇收支 平衡,这对外汇管制严格的国家或地区非常重要。
九、背对背信用证 (一)如何判断背对背信用证 常见的条款如下: 背对背信用证(BACK-TO-BACK L/C)又称转开信用证,它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它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份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 (一)如何判断背对背信用证 常见的条款如下: 1、PAYMENT UNDER THIS CREDIT IS TO BE MADE UPON RECEIPT OF THE COVER OR THE NOTICE OF ACCEPTANCE FROM THE ISSUING BANK OF THE MASTER CREDIT.
九、背对背信用证 2、THIS CREDIT SHALL BECOME OPERATIVE ONLY UPON OUR RECEIPT FROM …… OF THE RELATIVE DOCUMENTS AS REQUESTED BY THE MASTER CREDIT NO. …… DATED …… AND MADE OUT IN COMPLIANCE WITH THE TERNMS THEREOF.
(二)背对背信用证的使用方法 1.中间商与最终供货商和最终购买商分别签订商务合同; 2.最终购买商开来一份以中间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称为主证或原证; (1)中间商凭此证要求往来银行(一般为原证通知行)另开立一份以最终供货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称为背对背信用证或转开信用证; (2)最终供货商发货后交单索汇; (3)背对背信用证开证行收到背对背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后,通知原证受益人(中间商)交来原证项下的出口单据(替换发票和汇票等); (4)背对背信用证开证行审核中间商的单据,若单据存在不符点,电询原证开证行;原证开证行接受不符点后,背对背信用证开证行将议付款项作为背对背信用证项下单据的赎买款项,支付最终供货商;若原证开证行拒绝接受不符点,则将中间商的单据做出口托收处理,收到款项后方向最终供货商付款。
案例1 我方A公司向南美出口轻工商品18000箱,合同规定6月至11月按月等量装运,每月3000箱,凭不可撤销即期L/C付款,客户开来的信用证总金额与总数量均与合同相符,但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最迟装运期11月30日,分数批装运”。于是我方6月15日装出3000箱,7月份装出4000箱,9月份装出5000箱,客户发现后向我方提出异议。 请分析我方这样做是否能够收回货款?
案例1分析 能够收回货款。 理由如下: 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另一种契约。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只要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就会承担付款责任。 本例中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最迟装运期11月30日,分数批装运”。我方6月15日装出3000箱,7月份装出4000箱,9月份装出5000箱。并没有违背信用证的相关规定,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会履行付款责任。
案例2 日本某银行应当地客户的要求开立了一份不可撤消的自由议付L/C,出口地为上海。上海一家银行议付了该笔单据,并在L/C有效期内将单据交开证行,顺利收回款项。第二天开证行提出单据有不符点,要求退款。议付行经落实,确定不符点成立,但此时从受益人处得知,开证申请人已通过其他途径(未用提单)将货提走。 试问:议付行可否以货被提走为理由拒绝退款?
案例2分析 不能拒绝退款。 理由: 分析结论: (1)L/C业务是纯单据业务,单证不符不能付款,银行仅处理单据,不问货物真实情况。 (2)尽管开证申请人将货物提走,但开证行并未将单据交给开证申请人。 分析结论: 议付行应向受益人追索所垫付的货款,退款给开证行。
案例3 我A出口公司以CIF价格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合同的签订日期为6月2日。6月28日由日本东京银行开来了不可撤消即期L/C,金额为XX万日元,证中规定装船期为7月份,偿付行是美国的花旗银行。我中国银行为通知行兼议付行,该行在收证后于7月2日通知A出口公司。7月10日我方获悉国外进口商因资金问题濒临破产倒闭。 试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因如何处理?
案例3分析 理由如下: 由于两个业务行,开证行(东京银行)、偿付行(花旗银行)都是资信很高的银行,我方可以办理出口手续,将货物出口。 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东京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偿付行(花旗银行)接受开证行的指示和授权,对议付行(中国银行)的索偿予以照付。 因此,我方应在7月份按时发货并认真制作和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向中国银行交单议付,由中国银行向东京银行寄单,向花旗银行索偿。
案例4 我某公司向国外A公司出口货物一批,A公司按时开来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该证由设在我国境内的外资B银行通知并加保兑,我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合格单据送交B银行议付,收妥货款,但B银行向开证行索偿时,得知开证行因经营不善已宣布破产。于是,B银行要求我公司将议付的货款退还,并建议我方可委托其向A公司直接索取货款。对此,你认为我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案例5 某年6月6日,某托收行受理了一笔付款条件为D/P at sight 的出口托收业务,金额为USD100,000,托收行按出口商的要求将全套单据整理后,撰打了托收函一同寄给英国一家代收行。单据寄出5天后,委托人应进口商的要求,将D/P at sight改为D/A at 60 days after sight,最后托收行按委托人的要求发出了修改指令,此后一直未见代收行发出承兑指令。当年8月19日托收行收到代收行寄回的单据发现3份正本提单只有2份。委托人立即通过英国有关机构了解到,货物已经被进口商提走。此时,托收行据理力争,要求代收行要么退回全部单据,要么承兑付款,但是代收行始终不予理睬。货款始终没有着落。 从该案例中你能得到什么启示?
案例5分析 1、对托收的商业信用性质的把握根据《托收统一规则》(URC522)的有关规定:只要委托人向托收行作出了清楚明确的指示,银行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不负责任,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2、D/A与D/P均属托收方式,但承兑交单比付款交单的风险大。在D/A条件下,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承兑后,即可取得货运单据。之后如果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款两空的损失。此案中出口人应该意识到进口方要求将D/P改为D/A,进口人在不付款的情况下就能取得货运提单凭以提货,并且在提单以进口方为收货人的情况下,进口方很容易提货。 3、此外还存在银行与外商相互串通,造成出口人货款与财务的双重损失。
本案例的启示 (1)托收属于商业信用,银行不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义务。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完全取决于进口人的信用。因此,出口方在选择托收方式时,应在进口方资信状况、经营能力良好的情况下才能采用。 (2)采用托收结算方式,提单应做成“空白指示抬头+空白背书”,以便于银行在进口方不付款的情况下能够对提单进行转让。 (3)选用托收方式应尽量避免采用D/A条件,以降低收款风险。
案例6 出口合同规定的支付条款为装运月前15天电汇付款,买方延至装运月中始从邮局寄来银行汇票一张,为保证按期交货,出口企业于收到该汇票次日即将货物托运,同时委托银行代收票款。1月以后,按银行通知,该汇票系伪造,已被退票。此时,货已抵达目的港,并已被买方凭出口企业自行寄去的单据提走。事后追偿,对方早已人去楼空。对此损失,我方的主要教训是什么?
案例6分析 我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办事。既然合同规定买方必须与装运前15天将货款电汇给我方,汇款不到就不能发货。 对方尽管寄来货款,但(1)于装运月中寄来,违反了合同规定的支付条款为装运前15天汇款。(2)将电汇T/T改为票汇,擅自改变付款方式,违反了合同规定的支付条款。(3)如果改变付款方式,必须征得我方同意才行。(4)如果我方同意将付款方式改为票汇,必须先将汇票拿到银行检验其真伪,待银行确认汇票的真实性后方可发货,以确保收汇安全。
第五节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 一、银行保函 (一)银行保函的含义及基本内容 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Bank’s Letter of Guarantee, L/G),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担保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被保证人一定要向受益人尽到某项义务,否则将由担保人负责支付受益人损失的文件。 特点: 1、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 2、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合同双方接受。
(二)银行保函的种类 1.银行进口保函 2.银行出口保函 成套设备进口即期付款保函 成套设备进口远期付款保函 补偿贸易保函 投标保函 履约保函 还款保函 维修保函、质量保函 保留金保函 商品出口保函
为了允许见索即付独立保函的存在和使用,1992年4月,国际商会正式颁布并实施了URDG458。 (三)有关银行保函的国际规则 1992年国际商会458号出版物,《见索即付独立保函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URDG458); 1993年国际商会524号出版物,《合同保函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ntract Bonds,URCB524) 为了允许见索即付独立保函的存在和使用,1992年4月,国际商会正式颁布并实施了URDG458。 1993年国际商会颁布了URCB524,并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规则将保函的性质确定为从属性,即保险人(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是第二性的,债务人依据基础交易产生的任何抗辩,保证人均可援引。
二、 备用信用证 (一)备用信用证的含义及性质 二、 备用信用证 (一)备用信用证的含义及性质 备用信用证(Standby L/C)是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或不开汇票),并提交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 备用信用证是属于银行信用。 备用信用证一般用在投标、技术贸易、补偿贸易的履约保证、预付货款和赊销等业务中,也有用于带有融资性质的还款保证。
履约备用信用证(Performance Standby L/C) (二)备用信用证的种类 履约备用信用证(Performance Standby L/C) 用于担保履行责任而非担保付款,包括对申请人在基础交易中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保证。 投标备用信用证(Tender Bond Standby L/C) 用于担保申请人中标后执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若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开证人须按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受益人履行赔款义务 预付款备用信用证(Advance Payment Standby L/C) 用于担保申请人对受益人的预付款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三)有关备用信用证的国际惯例 《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International Standby Practices,简称ISP98,为国际商会第590号出版物)(于1998年4月6日公布,1999年1月1日实施) 按照ISP98的规定,只有在明确注明依据ISP98开立时,备用信用证方受ISP98的管辖。一份备用信用证可同时注明依据ISP98和UCP500开立,此时ISP98优先于UCP500。
三、 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的异同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相同之处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不同之处 定义和法律当事人基本相同 使用目的相同 性质相同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不同之处 银行保函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备用信用证无此区分 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 开立方式不同 生效条件不同 兑付方式不同 融资作用不同 单据要求不同
第六节 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 一、主要结算方式的比较 汇付、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的比较 结算方式 手续 银行收费 买卖双方的资金占用 买方风险 卖方风险 汇 付 预付货款 简单 最少 不平衡 最大 最小 赊账交易 跟 单 托 收 付款交单 稍繁 稍多 较小 较大 承兑交单 较繁 极小 极大 跟单信用证 最繁 最多 较平衡 稍大
二、影响结算方式选择的因素 在选择结算方式时,安全因素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其次是占用资金时间的长短,当然也要注意具体操作时的手续繁简、银行费用的多少等。此外,下列因素对选择使用何种结算方式具有一定的影响,有时甚至起决定性作用。 ◆ 客户资信 ◆ 贸易术语 ◆ 运输单据
三、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 (一)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 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是指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支付,余额采用汇付方式结算。这种结合形式常用于允许交货数量有一定机动幅度的某些初级产品的交易。例如买卖矿砂、煤炭、粮食等散装货物时,买卖合同规定90%的货款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其余10%在该货物运抵目的港、经检验核实货物数量后,按实到数量确定余额以汇付方式支付。又如,对于特定商品或特定交易需进口商预付定金的,一般规定预付定金部分以汇付方式支付,其余货款以信用证方式结算。
(二)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 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托收方式结算。这种结合形式的具体做法通常是: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出口商)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项下的部分货款,通过光票支付,而将货运单据附在托收部分的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这种做法,对进口商而言,可减少开证金额,少付开证押金,少垫资金。对出口商而言,托收部分虽然有一定风险,但因为有部分信用证的保证,而且货运单据在信用证内规定跟随托收汇票,开证行需等全部货款付清后才能响进口商交单,因而,收汇较为安全。但信用证中必须订明信用证的种类和支付金额以及托收方式的种类,而且必须订明“在全部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的条款。
(三)信用证与银行保函相结合 信用证与银行保函相结合主要用于成套设备进出口或工程承包交易。即除了支付货款外,还有预付定金或保留金的收取的情况。一般货款可用信用证支付,预付定金要先开银行保函,保留金的收取也可以用开立保函代替。如果是招标交易,则须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退还预付金保函与信用证相结合。
(四)托收与银行保函相结合 托收与汇付相反,是逆汇,出口商先交货后收款,从而要负担进口商收到货物后拒付而造成的货款两空的风险。因此,采取托收方式对于出口商不利。为了使货款收取有保障,可以让进口商申请开立保证托收付款的保函。一旦进口商没有在收到单据后的规定时间内付款,出口商有权向开立保函的银行索取出口货款。
(五)汇付、托收、信用证、保函多种结算方式结合使用 在成套设备、大型机械产品和交通工具的进出口交易中,由于成交金额巨大、产品生命周期较长,可以按工程进度和交货进度分若干期付清货款,此时,一般将汇付、托收、信用证、保函等结算方式结合起来使用。
练习 1、下列三种汇票,哪种可以转让?转让时有什么手续? 1)Pay To ABC CO. Only 2)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 3)Pay To Bearer 2、合同规定即期L/C付款,对方来证规定凭受益人开立之见票后90天付款的远期汇票付款,同时在L/C特别条款中规定“All interest and acceptance commission are for buyer’s account”,可否接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