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概述 1、会计凭证的概念: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2、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按照编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3、会计凭证的作用: ①记录经济业务,提供记账依据; ②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控制; ③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
二、 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的概念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 如:出差乘坐的车船票、采购材料的发货票、到仓库的领料单等。 注:购销合同,对账单,派工单,申请单等不是原始凭证(因不能证明该项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
1.按照来源不同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2、原始凭证的种类 1.按照来源不同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A、自制原始凭证指在经济业务执行或完成时,由本单位经办部门或人员自行填制的、仅供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产品入库单等。 自制原始凭证按其填制手续不同,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汇总凭证三种。 B、外来原始凭证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如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时,从供货单位取得的发货票等。
表6-1 注:这是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规定为四联,分别为存根联、发票联、税款抵扣联和记账联。
表6-2
2. 按照格式不同分类,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A、通用凭证是指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如车票,银行转账结算凭证等。 B、专用凭证是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领料单、差旅费报销单、折旧计算表、工资费用分配表等。
3、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①原始凭证名称; ②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③凭证的编号 ④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①原始凭证名称; ②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③凭证的编号 ④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⑤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 ⑥填制单位签章; ⑦有关人员签章; ⑧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⑨凭证附件。
4、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①记录要真实。 ②内容要完整。 ③手续要完备。 ④书写要清楚、规范。★★ ⑤编号要连续。如果原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⑥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⑦填制要及时。
5、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一次凭证。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一次凭证是一次有效的凭证。 如:收料单、领料单、收据。 一次凭证的填制手续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经办人员填制的 累计凭证。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如:限额领料单。 累计凭证是由经办人每次经济业务完成后在其上面重复填制而成的 汇总凭证。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如:发料凭证汇总表。 汇总原始凭证是有关责任者根据经济管理的需要定期填制的。
6.外来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填制时加盖出具凭证单位公章,对于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必须套写。
7、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 1.原始凭证的审核包括: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 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①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②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③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 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的概念-----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对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填制的会计凭证。它具有分类归纳原始凭证和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作用。 2、记账凭证的种类★★★★ ①按经济业务内容分类 A、收款凭证。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B、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C、转账凭证。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②按照填列方式分类 A、复式记账凭证。 B、单式记账凭证。
3、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①记账凭证的名称; ②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③记账凭证的编号; ④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⑤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⑥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⑦记账标记; ⑧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⑨制证、审核、记账、会计主管等有关人员签章。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4、记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①基本要求 A、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B、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C、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 D、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E、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F、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可采用红字更正法更正,详见账簿错账更正★★ G、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②收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 ③付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左上角由“借方科目”换为“贷方科目”,凭证中间的“ 贷方科目”换为“借方科目”。 按付款的性质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 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经济业务,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 ④转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5.记账凭证的审核内容★★ 记账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内容是否真实; 2项目是否齐全; 3科目是否正确; 4金额是否正确; 5书写是否正确。 出纳人员在办理收款或付款业务后,应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避免重收重付。
四、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 1、会计凭证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取得或填制时起至归档保管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送程序。
2.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登账后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存查。 (1). 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 (2).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时间以及有关人员的签章。 (3). 要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在保管期间会计凭证不得外借。 (4).数量过多或随时要查阅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注明标识。 (5).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