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泰山職訓中心 98.12
大 綱 本計畫介紹 辦理成效 申請方式及文件 申請單位權利及義務 未來展望
計畫起源與目的 目的:促進青少年就業,培訓理論與實務兼備及契合企業 需求之優質專業技術人力。
計畫架構 學生 (訓練生) 勞委會 職訓局 泰山職訓中心 教育部 學校 事業單位 產業公、協會 (協商合作) (職能檢定) 督導 校規 學科教育契約 協商課程及安排訓練 補助1/2學費 可考量增加補助 經濟弱勢學生 技術訓練契約 四技二專:第1年補助1.5萬 高職:第1年補助2萬 弟2年補助1萬 工作崗位訓練契約 (津貼給予)
計畫特色 職場體驗 雙軌並進 輪調落實 學費補助
雙軌並進-理論實務同步 訓練期間 職業訓練 + 技職教育 = 雙軌合流 事業單位— 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ARP) 60% 職場訓練 —技專職校 課程大綱(RLP) 40% 學校教育 訓練生既是學生又是員工,學校可補充專業知識,企業學習可加強實際操作經驗 職業訓練 + 技職教育 = 雙軌合流
輪調落實 範例:工商企管職類 收 銀 門 市 倉 管 管理部 6 6
訓練方式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事業單位工作天數 3~4天/每週(高職3天) 學校上課天數 2~3天/每週(高職3天) 休假天數 至少1天/每週 每日工作時數 8小時 工作時間之限制 最早為7時; 最晚不得超過夜間11時 輪調時程 訓練期間每3~6個月輪調一次
開辦學制及報考資格 學制 報考資格 年齡 二技 四技 二專 高職 二專、五專畢或同等學歷 27歲以下 高職應屆畢業生、高中非應屆畢 業生或同等學歷 25歲以下 二專 高中職畢或同等學歷 高職 國中畢或同等學歷 18歲以下 *訓練生役畢與否由事業單位決定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合作學校事業單位及訓練生人數一覽表 辦理成效(98.11)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合作學校事業單位及訓練生人數一覽表 學生總數 3,125 事業單位總數 154家 合作學校總數 31所 職類總數 25種 備註: 1.包含高職、二專、二技及四技學制 2.訓練職類總數不重覆計算
辦理成效(續) * 註1:92~93年辦理二專學制、94年起增設二技及高職學制、97年起增設四技學制 註2:98年錄取人數略受金融海嘯衝擊,但仍突破千人,達到預定招訓目標(1,100人)
參與就業情形 畢業生就業率 雙軌訓練 平均就業率就業率85.78% 98年度 91.15% 97年度 83.14% 96年度 87.36% 95年度 81.45%
加入本計畫的優勢 人員招募 施訓方式 儲備人力 訓練資源 雙軌並進,兼顧理論及實務 2~4年培訓(簽約) 流動率降低 多面向之 政府補助 人力培訓 訓練資源 政府補助 12 12
事業單位參與理由 留住 好員工 培育 得到 教育訓練 生涯規劃 留才、育才與舉才! 創造三贏~
參與單位申請文件、 權利與義務
申請要件 學校面 企業面 ‧須搭配具參與意願之事業單位共同申請 ‧須提供持續輔導訓練生之機制及人員 ‧須搭配就近並有意參與之學校共同申請 ‧須有意提供青少年培訓機會 學校 事業單位 社會責任 分工合作 台灣青少年 職場菁英
事業單位申請文件 申請文件 事業單位申請書 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輪調計畫表 事業單位簡介 合作意向書 公司或商業登記核准函影本 本年度最新月份勞工保險繳款單影本 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輪調計畫表 事業單位簡介 合作意向書 申請文件 (附件1) 找到配合學校確定開設職類 向泰山職訓中心申請
事業單位權利與義務 權 利 義 務 可獲得政府補助(依學制不同,金額不同) 訓練生訓練期滿,有優先錄用協商權 訓練生在工作崗位訓練上之學習成效, 可併入學校成績計算 權 利 參與種子師資及訓練協調經理訓練 完成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輪調計畫表 給付訓練生「津貼」,並投以勞、健保 義 務
事業單位權利與義務 員額申請 事業單位申請與培育訓練生總人數,不得超過申請當日在職勞工人數1/4,勞工人數不滿4人者,以4人計。(4:1) 補助訓練經費 高職學制:第一年2萬元、第二年1萬元 二專學制:第一年1.5萬元 四技學制:第一年1.5萬元 二技學制:不予補助 勞退金 可不須對訓練生(學生)提繳勞工退休金 課程設計 與學校研討設計實務所需的課程
合作學校申請文件 以技專職校申請為主。 學校簡介。 學校立案證書影本。 與辦理職類相關科系2~4年課程表(依學制)。 空白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專班導師、訓練協調經理名單。 合作意向書。
合作學校權利 1. 招生人數不計入各校總量管控名額(高職除 外)。 2. 訓練生學費與雜費依據各校成本另計。 3. 提出訓練生輔導計畫並經審查通過者,核撥輔 導經費,每校上限50萬元。
合作學校義務 時段限日間。 2.派員參與本計畫人員接受種子師資及訓練協調經理 訓練。 3. 本計畫培訓訓練生具日間部正式學籍學生。 1.配合訓練生工作崗位訓練所需實施學科教育,上課 時段限日間。 2.派員參與本計畫人員接受種子師資及訓練協調經理 訓練。 3. 本計畫培訓訓練生具日間部正式學籍學生。 4. 各校應指派專任教師擔任本計畫專班導師。 5. 依據本計畫特性,應慎選各科師資。 6. 各科教學內容應與訓練生在事業單位工作崗位 訓練配合。 7. 學生辦理退學,學校應於核准前函知本中心備查。
執行方式 (附件2)
99年度招生方式-四技
99年度招生方式-二技
99年度招生方式-二專 項目 二專 一、訓練生參與資格 1.學歷 高中職畢或同等學歷 2.年齡 25歲以下 3.兵役 事業單位決定 二、事業單位 1.申請文件及遴選作業 三、合作學校 1.參照雙軌訓練旗艦計畫作業手冊 2.具發放二專學歷畢業證書資格者 四、訓練期間 2年(80學分) 五、補助方式 1.訓練生學費 一般生:補助1/2學費 弱勢生:按照教育部補助規定 2.事業單位 第一年15,000元 第二年不予補助 六、訓練方式 3/5事業單位工作崗位訓練,2/5合作學校學科教育 另依產業別 (如:高科技業排班制)調整訓練及上課時程 七、津貼給付 以實際工作日數或時數按月支薪,並依招生簡章公告為原則
99年度招生方式-高職
流程與期程 1 - 3月 事業單位與合作學校 確定組合 決定合適職類與人數 4-6月 7-8月 / 試用(2週) 辦理職場體驗 提 出 申 請 參與種子師資人員訓練課程 參與訓練協調經理課程 擬定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課程大綱 4-6月 學校受理訓練生報名 / 考試(獨立招生) 7-8月 / 試用(2週) 辦理職場體驗 事業單位辦理面試 (學校配合辦理) 開始訓練 / 上課 9月 *99年度各事業單位及技專職校申請加入本計畫之預定截止日:99年2月 27 27
98年度公告職類 已開辦之職類別以底線標示 二專學制 食品專業技術員 科技繪圖技術員 微科技技術員 工業機械技術員 電氣設備技術員 汽車製造維修技術員 紡織機械技術員 尖端材料檢測技術員 機電整合技術員 航空旅運行銷人員 旅遊從業人員 餐飲專業人員 房地產經營管理人員 保險業務人員 出版業銷售管理人員 物流及大賣場(批發業)管理人員 商務行政專員 活動策劃專員 健康事業管理人員 汽車銷售業務人員 車輛機械維修服務人員 多媒體設計員 投資基金管理員 銀行業務管理專員 藥妝保健人員 飯店管理人員 工商管理人員 連鎖店管理人員 餐飲管理人員 美容人員 美髮設計人員 動物看護人員 業界若有新職類之人力需求並提出申請者,本中心可再配合增辦
已開辦之職類別以底線標示,星號標記為98新增 98年度公告職類 已開辦之職類別以底線標示,星號標記為98新增 高職學制 二技學制 四技學制 紡織機械操控人員 機械裝配人員 車輛塗裝技術人員 攝影技術處理人員 倉儲管理人員 銷售服務人員 餐飲服務人員 餐飲料理人員-廚師 烘焙技術人員 園藝景觀技術人員 機械與驅動科技電子高級技術員 電子設備及系統高級技術員 化學實驗室高級技術員 無塵室設備高級技術員 自動化科技電子高級技術員 工業電子科技高級技術員 紡織品設計人員 汽車機電整合高級技術員 系統資訊高級技術員 工商企管高級管理員 餐飲管理人員 機電整合高級技術員 *餐飲經營實務人員 微科技高級技術員 工業機械高級技術員 汽車製造維修高級技術員 國際觀光會展服務人員 *冷凍空調人員 *客戶關係管理與行銷人員 業界若有新職類之人力需求並提出申請者,本中心可再配合增辦
職涯銜接地圖 四技 二技 二專 高職 雙軌訓練 = 完整技職訓練體系 範 例 倉儲管理人員、銷售服務人員 汽車製造維修 國際觀光會展 高級技術員 四技 國際觀光會展 服務人員 範 例 車輛機械維修服務人員 二技 工商企管高級管理員 汽車製造維修技術員 二專 物流及大賣場(批發業)管理人員 連鎖店管理人員、工商管理人員 商務行政專員、活動策劃專員 車輛塗裝技術人員 高職 倉儲管理人員、銷售服務人員 雙軌訓練 = 完整技職訓練體系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之專屬網頁 相關資訊可上http://www.dual.nat.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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