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药房工作规范” (2005版) 起草中的思考 汇报 2005.12.31
必须有自己的规范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各国相继制定了优良药房操作规范(Good Pharmacy Practice ,GPP) 进入新世纪,临床药学服务已越来越被人们理解和接受 药师的服务理念和技能也不断提升 如何规范药师、药房在执业中的态度、行为、承诺、关怀、伦理、责任、技能、职责和知识、工作规程等对推动药房发展已越来越重要性 FIP对中国的GPP一直给予关注
已具备编写的基础 我国的药师,药房,药学服务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 48万药师,其中医院药师占80% 执业药师12万 还有从业药师 许多专家、团体在不同层面上做了十分有益的工作 一些专家参与过国际规范的起草 翻译、传播了新加波的前后两个版本 很多专家在各种场合进行了介绍 大部分单位和一些地区都制定了自己的规范 国家有关法规体系日益完善
大致编写过程 准 备 05年上半年 第一稿 05年6月 第二稿 05年底 发 布 06年新年“迎春茶话会”
准备 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领导层 —多次议论 —统一认识 明确任务 —基本原则和要求 —大致时间安排 聘请在京的十位医院药学专家组成编写组 拟订好规范大纲和基本结构
基本原则和要求 依据国家有关的法规政策(主要) —国家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适应药剂科服务模式转型的要求 —供应型向服务型 充分反映自己的实践和经验 参考、借鉴国外的成果
适应药剂科服务模式转型的要求 对传统模式要有更高要求 —处方调配更强调保证用药安全、方便患者 —制剂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依法管好药、药用好 对新的服务内容提出了基本要求,鼓励探索创新 —强调临床药学服务对保证用药安全的重要性 —提倡因地制宜开展临床药学服务工作 重视科室文化、道德建设 在科研、教学也要有新要求
第一阶段 05年6月21日北医三院药剂科开编写组会 —完善规范大纲和基本结构 —落实起草任务 —明确交稿时间 05年7月13日第一次统稿会 —拿出初稿 —部分章节重写 —送主编审改 05年8月30日定第一稿
第二阶段 05年9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学术年会 17日到会的二十几位委员对一稿进行审读 —充分肯定专业委员会制定GPP的必要性 —同意编写组的工作 —从理念、学术、可比性、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研讨 —提出修改要求 会后委员们对一稿进行了认真的修改 书面修改意见于10月底汇总出来
委员的主要观点和修改意见 2.何芙莉:专业参考书是否增加“中毒急救手册 安徽医学院编著,上海科技出版社” 1.付秀娟:现在最先接到处方的不是药师,“审核处方”怎么写更好? 2.何芙莉:专业参考书是否增加“中毒急救手册 安徽医学院编著,上海科技出版社” 3.高仲阳:建议增加一小节,明确临床药师、执业药师的相同含义和不同点 4.郭瑞臣:建议增加“第38条 特殊疾病的用药教育,与特殊人群用药教育对应” 5. 孙伟:建议将“患者”改为“服务对象” 6. 杨正鸿:已改入
委员的主要观点和修改意见 7. 曾仁杰:建议“药学技术人员”统一改为“药师”,“服务”用“工作/业务”代替,暂时不提“静脉输液配置” 7. 曾仁杰:建议“药学技术人员”统一改为“药师”,“服务”用“工作/业务”代替,暂时不提“静脉输液配置” 8. 胡晋红: 用词不一致,“药房”“药剂科”,“医院”“医疗机构”; 缺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的内容; 建议“药师”改为“药学技术人员”,在第二章补充“技术人员职责,非技术人员职责”; 建议第六章中不具体规定参考书名和著者; 国家即将公布PIVA管理规范,建议删除“参照《医疗单位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用“配置”代替“配制” 9.张淑慧:在用药咨询中应该说明不同层次的咨询对象,说明对医疗纠纷中药师职责的规避
2005版定稿 05年12月2日编写组碰头 —认真学习研究、委员的意见 —汇报各自拟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反复比较修改每一条,甚至一个字 —对附件做了较大调整 主编审改把关 2005年底形成现在的版本
愿景 规范今天终于与药师见面了,这只是新的开始 取得广大药师的关心,爱护 得到政府、学术团体及有关方面的支持、指导 一些观点的表述可能不同,但其内涵是一致的。求同存异、包容更为重要 让我们在规范的推行中,不断努力,将自己的规范做得越来越好 愿中国的药师、药房、药学服务在保证人类健康中做出新的贡献
致谢 规范在制定中得到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安斯泰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灵素医学科学技术开发公司 的大力支持。请允许我代表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和广大药师,向他们以及直接参与起草工作的员工 致以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