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民總醫院 實驗動物室 臨床前動物試驗中心 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 資源簡介 台中榮民總醫院 實驗動物室 臨床前動物試驗中心 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 資源簡介 101.03.20
沿革 本院依行政院農委會90.7.12(90)農牧字號第900040248號令「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設置辦法」,於91.5成立「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符合法令規範。 本院「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由教研部蔡肇基主任擔任召集委員,邱雲棕博士兼獸醫師,負責整體規範執行運作。 本院實驗動物室於91.1委請 梁善居博士協助規劃,改建重新啟用,提供本院研究人員專屬之獨立設備實驗場所,飼養及管理均符合「動物保護法」之規範,並有專責獸醫師負責管理。
動物福利倫理規範 依循3R原則及人道精神之規範來管理使用 實驗動物正確之使用觀念(3R) 精 緻 化 (Refinement) 減 量 (Reduction) 替 代 (Replacement)
台中榮總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委員名冊 蔡肇基 兼召集人 研究部 部主任 04-23592525#4000 邱雲棕 兼聯絡人 中市獸醫執字220號 研究員 04-23592525#4060 陳甫州 委員 04-23592525#4018 王繼平 教研部 04-23592525#4020 陳春榮 04-23592525#4021 林時逸 內科部 科主任 04-23592525#3065 潘宏川 外科部 主治醫師 04-23592525#5081 劉時安 耳鼻喉部 04-23592525#5401 賴慧卿 麻醉科 04-23592525#4106 魏皓智 心臟外科 04-23592525#5061 王心怡 核醫科 04-23592525#4801 林恆圭 兒醫部 04-23592525#5951
設施與設備 獨立之硬體設施:設置有「更衣室」「動物檢疫區」「鼠類代養區」「中、大動物代養區(兔、 豬、 狗)」「實驗觀察區」「清洗區」「一般手術室」「顯微手術室」「動物病理解剖共同實驗室」等。 動物專用之儀器設備:「IVC飼養籠架」「隧道式清洗機」「高壓滅菌消毒鍋」「顯微手術顯微鏡」「無影燈」「呼吸器」「氣體麻醉機」「電燒刀」「抽吸器」「手術解剖臺」「冷凍切片機」「生理記錄儀」等。 依「動物保護法」之規範,制訂「實驗動物管理及使用手冊」,使動物房舍設置、飼養及管理制度均符規範。
動物房的任務 保持實驗動物最佳健康狀態 疾病監控 飼養管理 獲得最好的實驗結果
疾 病 監 控 血清抗体測定 每年一次 Paramyxovirus, Sendaivirus, Reovirus, 疾 病 監 控 血清抗体測定 每年一次 Paramyxovirus, Sendaivirus, Reovirus, Adenovirus, Mycoplasma pulmonis, Tizzer’s disease 衛兵鼠病理剖檢診斷監控 肉眼病變 組織病理 免疫病理 微生物分離
使 用 流 程 實驗動物申請 實驗動物訂購 實驗動物檢疫 人員管理 相關實驗室使用申請
台中榮總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動物實驗申請案申請及審查流程 進行動物實驗二週前,計劃申請人必須繳交動物實驗申請表給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教研部比較病理室林乃女小姐,分機4011) 由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指定至少兩位評審成員審查(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成員或小組外界專家學者) 一週內審查完畢後,送還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 如評審結果為照案通過,則由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召集人簽核動物實驗計劃書核可同意函件。 如評審結果為須修正部分內容,則請研究人員補充修正意見,再送回評審 如評審為修正通過,則通知計劃申請人 如修正後送審為不通過,則退還該申請案 同意函也於一週內送回計劃申請人
1.實驗動物來源: 提供實驗動物之主要來源如下: (1)國衛院國家實驗動物繁殖及研究中心 TEL:02-27895588 (2)臺灣大學實驗動物中心TEL:02-28224760 (3)陽明大學實驗動物中心TEL:02-28224760 (4)成功大學實驗動物中心TEL:06-2353535 (5)國外進口 (6)其他經SPF認證核可之動物中心(如:樂斯科公司) 2.實驗動物進駐動物房之規定: 所有的實驗動物要進駐動物房前兩週,均需提交「實驗 動物申請表」審核通過函影本(告知每次動物進駐的時 間及數量)至動物室,以便安排及調配飼養空間;如無 法提出審核通過函影本者,其實驗動物按規定將無法進 駐動物房。
新購入之動物先放置於檢疫區,由各申購人拆箱、清點數 量,分裝至IVC鼠籠,並添加飼料、飲水瓶、掛好動物確認 3.檢疫規定: 新購入之動物先放置於檢疫區,由各申購人拆箱、清點數 量,分裝至IVC鼠籠,並添加飼料、飲水瓶、掛好動物確認 卡。由動物室獸醫師負責觀察、檢疫4天(週四中午至隔週 一上午止),確認核可後再由各申購人將動物移入代養房 舍所分配之籠架上飼養。 B01、 B02區為動物移出後不可再移入。 B03區為實驗觀察區,動物移出後可再移入,但 嚴格管制其進 出登記,不可離開研究大樓 ,且只限當日進出。 B06區為裸鼠或珍稀囓齒類飼養區。(包含國外進口品系)。 各區之使用者請勿跨區使用及跨區進出,以避免不必要之相互 感染,共同維護動物房舍之潔淨及品質。 4.疾病監控: 於各代養室中飼養衛兵鼠,定期做疾病監控,包括解剖檢 查及組織病理切片,即早檢視污染情況 ,可及時控管疾病 蔓延。
a.進入動物房舍之人員須參加新進人員使用實驗室研討會 並通過測驗者。 b.申請門禁刷卡進入動物房。 5.人員進入鼠類飼養區相關規定: a.進入動物房舍之人員須參加新進人員使用實驗室研討會 並通過測驗者。 b.申請門禁刷卡進入動物房。 c.將白色實驗衣或外套脫下,掛在衣櫃內,以減少污染因 子;再穿上隔離衣,戴上紙帽(須覆蓋頭髮、耳朵)、 口罩、手套,並在手套上噴酒精。 d.在電動門前脫鞋,換穿乾淨走道上準備之乾淨拖鞋。 e.進浴塵室除塵(須等浴塵動作結束後,才可開啟另一扇 門進入乾淨走道),後再進入所屬飼養區。 6.目前實驗動物房舍之工程進度: 新增設實驗觀察區,目前須俟頂樓增建工程完工後,才有空調 排氣管路,啟用後會將原B03實驗觀察區恢復為一般代養區, 如此可減少污染之機率;新建之兔、 狗舍也須俟頂樓增建工 程完工後,才一併申請使用執照,並須申購兔、狗之飼養籠 架後,再恢復正常運作(目前暫租貨櫃屋少量飼養)。
動 物 實 驗 申 請 表 撰 寫 動物實驗的目的 動物實驗的方法 動物實驗分組、數量 動物實驗結束後之處置 動物實驗所使用的試驗物質 危險物質之使用及控管
動物實驗的目的 使用動物進行實驗之理由 動物實驗對於生物醫學之貢獻 使用動物品系之選擇 動物實驗分組及使用量
動物實驗的方法 麻醉及止痛 麻醉藥物使用劑量及方法 麻醉監控及方法 止痛劑或鎮靜劑使用之方法 預期動物健康之變化 動物實驗中,動物之健康變化 監控動物健康變化之方法及頻率 如何處置動物實驗中動物健康惡化的情形
動物保定,飼養管理及安樂死 動物保定方式及時間,特殊環境 飼養管理條件及飼料 安樂死之方式
□ □ □ 3.是否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將收支結存簿冊送藥劑部備查 通 知 為追蹤及了解各實驗室有使用管制藥品(動物實驗)之保管及登記收支結存之情形,以備不定期查核;請各使用單位於每年十二月及六月將藥品收支結存簿冊先送教研部呈閱,再轉送藥劑部備查。(各使用單位須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將藥品收支結存簿冊送藥劑部備查) 是 是 否 □ □ □ 1.是否有專人負責保管並上鎖存放 □ □ □ 2.是否隨時詳實登錄藥品收支結存簿冊 □ □ □ 3.是否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將收支結存簿冊送藥劑部備查 註: 請各使用單位於95年06 月26日前將此通知及藥品收支結存簿冊送至教 研部動物室信箱彙整呈閱,謝謝! 實驗室計畫主持人簽名:
人員進出鼠類代養區作業程序
獨立隔離式飼養籠架
全自動洗籠機
大動物手術室
動物顯微手術室
實驗動物室平面圖 大動物區 緩衝區 飼養區1 種源區 物品區 飼養區2 裸鼠區 乾淨走道 清 潔 物品區 實驗觀察區 收 納 區 清 洗 區 儲 藏 室 一般手術室 顯微手術室 準備室 ♂ ♀ 更衣準備室 飼、墊 料 間 空調機械室 飼養區2 實驗觀察區 髒 走 道 浴塵 室 檢 疫 區 傳送箱 物品區 乾淨走道 隧道洗籠機 高壓消毒鍋 清 潔 物品區 沐浴間 更衣間 廁 所 辦 公 室 裸鼠區 種源區 緩衝區 洗瓶區 清 洗 區 活 動 門 ♂ 男更衣室 ♀ 女更衣室 圖示: 飼養區1 大動物區 動物屍體 儲存間 約 12 坪 約 12 坪 約 8 坪 約 15 坪 約 6 坪 約 18 坪 約 14 坪 約 14 坪 約 16 坪 約 14 坪 約 7 坪 約 4 坪 收 納 區 約 10 坪 約 20 坪 約 14 坪 實驗動物室平面圖
本院「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 」成員,負責動物實驗申請之審查,過去4年審查件數(如附圖),並定期召開小組會議,及評估整體規範、執行運作。 台中榮總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 96-99年度審查動物實驗申請案 119 119 122 99
謝 謝 各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