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期休耕長草生蟲收益低,一期種一期休皆有補助~ 農民宣導會 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 ~兩期休耕長草生蟲收益低,一期種一期休皆有補助~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農糧署北區分署 101年12月14日
簡報大綱 壹、前言 貳、休耕轉作調整方式 參、小地主大佃農輔導措施 肆、配套措施 伍、結語 2 2
壹、前言 為何活化連續休耕地 一、兩期休耕補助,租金相對提高,不利青年農民 租地種植。 二、長期連續休耕農地,管理不當滋生病蟲鼠害, 影響鄰田正常耕作。 三、全球氣候不穩定,造成全世界欠糧食(如飼料 玉米、小麥、黃豆等雜糧進口多),只剩台灣 農地兩期放休耕。 四、農田休耕未創造產值及就業機會,也影響週邊 產業發展。 繳交公糧:每年每公頃20.7萬元(1期作:6200公斤+2期作:4700公斤=10,900公斤*19元飼料米價差=20萬7千1百元) 3 3
貳、休耕轉作調整方式(1/8) 一、政策願景及目標 調整耕作制度,活化連續休耕農地, 維護農業生產環境,增加產值及創造就業機會。 引進青年農民擴大經營規模,提昇產業生產力與競爭力。 提高糧食自給率,維持國家糧食安全。 二、實施對象 維持現行稻田多元化利用計畫,83至92年基期年之農田約31萬公頃(期作面積約62萬公頃)。 三、實施期間 102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 4 4
貳、休耕轉作調整方式(2/8) 四、重要措施與調整內容 (一)調整農田輔導耕作給付方式 1.農田每年可休耕一期,另一期作種植轉(契)作作物給予補貼,即將休耕給付經費轉為轉(契)作補貼,鼓勵連休農地地主自行復耕一期作,或租給他人耕作。 2.102年及103年兩年為緩衝期間,申辦出租倘未能租出者,擬復耕期作可辦理農田翻耕,每公頃給付2萬元。 5 5
貳、休耕轉作調整方式(3/8) 3.特殊農地緩衝措施:特定作為生態維護田區(如水梯田)或耕作困難地區維持每年得給付休耕兩個期作。 3.特殊農地緩衝措施:特定作為生態維護田區(如水梯田)或耕作困難地區維持每年得給付休耕兩個期作。 (1)耕作困難地區:在100年連休地中,易淹水、鹽分地等兩期均翻耕為260公頃,一期種植綠肥、一期辦理翻耕者337公頃,合計597公頃;或其他有特殊因素確無法恢復種植作物地區,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組成專案小組勘查確認,並報請中央策劃小組核定者。 (2)補貼方式:每年得給付兩個期作, 每期作每公頃3.4萬元(每年6.8萬元) ,不需翻耕,依土地狀況規劃作其他用途。 6 6
貳、休耕轉作調整方式(4/8) 4.休耕給付標準 綠肥作物 4.5 景觀作物 翻耕、蓄水等 3.4 特殊地 3.4×2 給付金額 辦理項目 單位:萬元/公頃/期作 辦理項目 給付金額 (每年限1次) 綠肥作物 4.5 景觀作物 翻耕、蓄水等 3.4 特殊地 3.4×2 註:特殊地包括特定作為生態維護田區(如水梯田),或經確認為耕作困難地區之農田。 7 7
貳、休耕轉作調整方式(5/8) (二)推廣種植轉(契)作作物 1.轉(契)作補貼作物及補貼標準: 2.轉(契)作作物種類得檢討增減。 單位:萬元/公頃/期作 作物項目 給付標準 契作 進口替代 硬質玉米、大豆(非基改) 短期經濟林(6年)-桉樹、相思樹、油桐、杜英、楓香。 4.5 牧草、青割玉米 3.5 原料甘蔗 3 小麥、釀酒高粱、飼料甘藷 2.4 外銷潛力 毛豆 紅蘿蔔、結球萵苣等作物 地區特產(縣府正面表列)-芋頭、食用玉米、草莓、落花生、甘藷、杭菊、藺草、番茄、食用甘蔗、景觀作物、蔥、契作油茶、契作紅棗、西瓜、香瓜、南瓜、冬瓜、苦瓜、胡瓜、樹薯、蓮藕、仙草。 102年2.4萬 103年起2.2萬 有機作物 1.5+各轉作作物給付 註:有機作物以符合轉型期條件之申請日起3年為限,需按有機驗證期程申請驗證、取得有機轉型期驗證、有機驗證等,憑證申請補貼,以促進有機農業發展。 2.轉(契)作作物種類得檢討增減。 8 8
貳、休耕轉作調整方式(6/8) 3.連休地復耕一個期作總所得較高 翻耕 3.4 - 0.5(成本) = 2.9 單位:萬元/公頃/每期作 政府補貼 成本/淨收益 農民所得 種植綠肥 4.5 - 0.8~1.3(成本) = 3.2~3.7 翻耕 3.4 - 0.5(成本) = 2.9 硬質玉米 4.5 + 1.7(淨收益) = 6.2 毛豆 3.5 + 3.9(淨收益) = 7.4 短期經濟林 4.5 - 0.5(淨收益) = 4.0 出租租金+離農獎勵2.0 + 1.2 = 3.2
貳、休耕轉作調整方式(7/8) 五、申辦作業 1.受理期間: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及依土地所在地縣市政府所訂定之第2期作補(變更)申報期。 2.受理地點:農戶戶籍所在地公所。 3.審查文件: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3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 有效期限内租約或代耕證明資料。 10
貳、休耕轉作調整方式(8/8) 4.每一田區每年申請稻榖保價收購、轉(契)作、休耕(每年限1次)補貼等措施,以2次為限。 例如:第1期 第2期 水稻 水稻 轉作 轉作 水稻 轉作 水稻 休耕 轉作 休耕
參、小地主大佃農輔導措施(1/6) ㄧ、大佃農輔導措施 (一)放寬租賃範圍:原設定95或96年連續休耕農地給予租賃獎勵,放寬至83至92年基期年有案者,皆可參加,以利大佃農集中擴大規模經營。 (二)鼓勵種植轉(契)作作物並予補貼。 (三)租賃獎勵:每期作每公頃1萬元。 (四)有機作物:有機驗證初期(前3年)另給付每期作每公頃1.5萬元,加強輔導。 (五)租用農地改善補貼:承租100年連續休耕地給予復耕補貼每公頃1萬元,僅補貼1次。 (六)其他輔導措施:設備補助、 租金無息及經營資金低利貸款(1%)及天然災害專案救助。 12 12
參、小地主大佃農輔導措施(2/6) (七)調整種水稻輔導方式: 1.現有大佃農8成復耕農地種植水稻,其中7成繳交公糧,增加稻穀收購及財政支出。 2. 101年7月4日以前已簽約大佃農,在合約期間依現行方式,補貼每公頃4萬元並可繳交公糧,續予輔導。 3.續約輔導措施:舊約(101年7月4日以前)及續約合計6年期間,在此期間得維持原經營規模,並由大佃農就下列擇一辦理: (1)補貼每公頃4萬元,大佃農不得繳交公糧。 (2)補貼每公頃2萬元,大佃農仍得繳交公糧。 4.101年7月5日以後簽訂新約種植水稻者,每期作每公頃補貼大佃農2萬元,且不得繳交公糧。 13 13
參、小地主大佃農輔導措施(3/6) (八)大佃農承租基期年農地轉(契)作補貼標準 作物項目 給付標準 水稻 2+不予保價收購 契作 進口替代 單位:萬元/公頃/期作 作物項目 給付標準 水稻 2+不予保價收購 契作 進口替代 硬質玉米、大豆(非基改) 短期經濟林(6年) )-桉樹、相思樹、油桐、杜英、楓香。 5.5 牧草、青割玉米 4.5 原料甘蔗 4 小麥、釀酒高粱、飼料甘藷 3.4 外銷潛力 毛豆 胡蘿蔔、結球萵苣等作物 地區特產(縣府正面表列)-芋頭、食用玉米、草莓、落花生、甘藷、杭菊、藺草、番茄、食用甘蔗、景觀作物、蔥、契作油茶、契作紅棗、西瓜、香瓜、南瓜、冬瓜、苦瓜、胡瓜、樹薯、蓮藕、仙草。 102年3.4萬 103年起3.2萬 有機作物 1.5 +各轉作作物給付 註:有機作物以符合轉型期條件之申請日起3年為限,需按有機驗證期程申請驗證、取得有機轉型期驗證、有機驗證等,憑證申請補貼,以促進有機農業發展。 14
參、小地主大佃農輔導措施(4/6) (九)承租申辦作業 2.檢附文件: 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印章等文件 農地承租申請書 1.受理時間及地點:隨到隨辦,農會辦理媒合及協助簽約手續。 2.檢附文件: 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印章等文件 農地承租申請書 以農民團體身分承租者,應備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 符合「小地主大佃農」專業農民之證明文件。 15
參、小地主大佃農輔導措施(5/6) 二、地主輔導措施 (一)租金:由租賃雙方議定,並於租約中載明,佃農於 簽約時即應支付租金予地主,毋需匯至農戶。 (二)離農獎勵: 1.條件:符合農保年資滿5年且年滿65歲之農民,將農 地出租給大佃農。 2.獎勵額度:每個月每公頃可領取離農獎勵 2,000元, 每期作1.2萬元(6個月),最高上限3公頃,即每年7.2 萬元。 3.自102年起配合實施。 16 16
參、小地主大佃農輔導措施(6/6) (三)出租申辦作業 2.檢附文件: 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 1.受理時間及地點:隨到隨辦,並於當年7月起於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開始受理次年度休耕地出租意願,及農會辦理媒合。 2.檢附文件: 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 土地所有權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印章 農地出租申請書 委託辦理者應另備委託授權書、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印章 「離農農地租賃契約書」 17
肆、配套措施(1/4) 一、輔導契作生產,穩定產銷及農民收益:由中央及縣市政府輔導農民與業者契作,如省農會契作飼料玉米及負責銷售、食品或醬油工廠契作大豆、台糖公司契作原料甘蔗及中華紙漿公司契作短期經濟林,或冷凍食品加工場契作毛豆等,並提供各類作物契作業者名單等相關資訊。 18
肆、配套措施(2/4) 二、因地制宜劃設生產區:由試驗改良場(所) 協助各地方政府規劃適地適種推廣種植轉(契)作作物,劃設生產區,並成立各作物專責單位,跨區輔導農民。 作物項目 技術單位 硬質玉米 台南區農業改良場 大豆(黑豆) 毛豆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小麥 台中區農業改良場 飼料甘藷 農業試驗所嘉義分所 牧草 畜產試驗所 青割玉米 短期經濟林 林試所(紙漿類) 林務局(菇蕈類) 原料甘蔗 台糖公司 19 19
肆、配套措施(3/4) 三、成立「休耕地復耕技術服務團」:各區農業試驗改良場成立「休耕地復耕技術服務團」,協助農民轉作各項進口替代、外銷潛力及地區特產作物,特別針對種子選定、病蟲害防治、及生產管理等技術問題提供諮詢及服務。 單位 聯繫窗口 職稱 聯絡電話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林孟輝 作物改良課課長 03-4768216-200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 林妤姍 作物改良課助理研究員 037-222111-323 台中區農業改良場 陳鐶斌 04-8523101-232 台南區農業改良場 游添榮 朴子分場研究員 05-3792060-19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周國隆 農藝研究室副研究員 08-7746730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余德發 作物改良課副研究員 03-8521108-290 台東區農業改良場 陳振義 089-322279 20
肆、配套措施(1/4) 四、培育新生代大佃農經營人才:結合「農民學院青年農民培訓計畫」,協助新農民接受專業訓練及農場實習,給予產銷企業化經營之個案輔導,以培育未來農業核心大佃農。 五、整合農地租賃作業:以「農地銀行」作為「小地主大佃農」之農地租賃平台,整合相關土地圖資,提供地主出租及大佃農承租登錄及查詢作業,有利整體規劃種植作物。 21 21
肆、配套措施(2/4) 六、專案補助硬質玉米聯合收穫機、大豆採收機及採後處理設備(包括選別機及乾燥機),以利復耕後相關田間管理之設備需求。 七、輔導代耕隊補助產銷設備:針對重點推廣作物輔導成立代耕隊,補助所需機械及加工設備,提供復耕代耕隊、農業資材業者名單等相關資訊,提供農民之復耕資訊。 22 22
休耕、轉作有補助, 兩期休耕蓋毋好, 土地有種才是好。 0800-015-158 伍、結語 休耕、轉作有補助, 兩期休耕蓋毋好, 土地有種才是好。 0800-015-158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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