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類天然災害查報 及救助作業簡介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李東仁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大綱 畜牧類天然災害種類 災害查報及救助程序 災情蒐集(前、中、後) 災害後災損查報 勘災、災情鑑定 農業災害救助方式 災損態樣 Q&A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畜牧類天然災害種類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颱風 畜舍毀損、家畜、禽流失、死亡。 豪大雨 家畜、禽流失、死亡。 龍捲風 畜舍毀損及家畜禽死亡。 地震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災害查報及救助程序 農委會 畜試所 畜牧場(第一線) 區公所(第二線) 市政府(第三線) 現金救助或低利貸款地區公告 經費撥款(7天內) 即時紀錄災損情形(拍照) 回報災損情形 配合辦理勘查 提出現金救助及受災證明申請(公告10天內) 畜牧場(第一線) 掌握轄區飼養概況 災情勘查與回報 受理現金救助、受災證明申請及審查(符合及不符合通知) 填具救助統計表(公告30天內) 區公所(第二線) 災損情形及金額彙整 函報農委會辦理現金救助或低利貸款公告地區(7天內) 符合案件抽查(7天內)、災情鑑定、經費請款及核撥 市政府(第三線) 畜試所 勘查報告 災情鑑定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災情蒐集(前) 農情、養豬頭數調查 事先巡視牧場 建立農戶通訊錄 瞭解在養情形。 在颱風形成並有侵襲台灣本島時(颱風警報發布),巡視有助瞭解畜牧場是否仍在養或已出清,避免日後因流失而無法掌握損失情形。 建立農戶通訊錄 聯繫畜牧戶瞭解災害發生時,牧場災損情形,可快速掌握災害損失的概況。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災情蒐集(中、後) 災害發生期 受災區域消退期 輔導農民發生災害第一時間即電話通報,善用相機等紀錄災損情形。 災害查報人員於災害減緩,現場出入安全後,現場勘查並拍照存證。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災害後災損查報 查報時機 上傳及填報災情 災害發生開始至災害結束後1-2天 畜牧場登記管理系統(http://aris.coa.gov.tw/admin/app/login/redirectLogin) 天災受損審核/申請/選擇畜牧場或未登記場 填寫年度、 災害類別、查報災損畜禽及建物種類、數量、單價、受災原因、上傳相片、影片等(善用備註欄)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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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災、災情鑑定 勘災 輔助(佐證)文件 災情(損)鑑(判)定 區公所現場勘查 受災相片、化製三聯單、牧場登記證(畜禽種類、數量)、進貨單… 市府農業局及農委會畜產試驗所 主要受災地區勘查報告*、災損數量認定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農業災害救助方式 救助項目及救助額度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符合辦法第 5 條規定之農民 所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 20% 以上者 救助項目及救助額度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符合辦法第 5 條規定之農民 所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 20% 以上者 同產季同項農產品,救助以 1 次為限 現金救助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受災農民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辦理低利貸款地區之翌日起十日內,向區公所申請核發受災證明書。 各區公所應於公告辦理低利貸款地區之翌日起三十日內, 完成受災證明書之核發。 農民應於受災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十五日內,檢具受災證明書、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承辦低利貸款金融機構:設有信用部之農會、漁會、依法承受農會、 漁會信用部之銀行當地分行及全國農業金庫 低利貸款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低利貸款項目、額度及期限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災損態樣 建物 畜禽舍、堆肥舍 其他設施 生產設施(備) 家畜、禽 死亡、流失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建物災損態樣 狀況一:全倒(舍房結構受損達全棟) 損害面積計算:該棟畜禽舍之長x寬
狀況二:半倒(舍房結構部分受損未及全棟) 損害面積計算: 實際丈量損害面積計算除以建照該棟之總樓地板面積,計算受損百分比。 需單棟達20%以上方列入計算。
狀況三:半倒(屋頂破損而舍房結構未受損) 損害面積計算: 以實際丈量損害面積除以建照之該棟之總樓地板面積2倍,計算受損百分比。 需單棟達20%以上方列入計算。
狀況四:半倒(有磚牆密閉舍房,屋頂破損、牆壁倒伏而 房屋結構未受損) 損害面積計算: 實際丈量損害面積除以建照之該棟之總樓地板面積+左右牆面積,計算受損 百分比。需單棟達20%以上方列入計算。
其他設施災損態樣 無建物使用執照之建物 非屬畜禽舍及堆肥舍場:管理室、倉庫、飼料調 配室、污水處理設施 、飼料桶、圍牆等
家畜、禽災損態樣-死亡 是否淹水或屋頂破損致淋死:災害發生當下現勘,災後 勘查禽舍內的墊料是否潮溼 淹水高度:災害發生當下現勘,災後勘查牆壁、水泥柱 之水痕、外圍圍網或圍籬上有無墊料或草屑等附著 死亡數量認定原則: 家禽:可依業者提供之入雛證明減去現場存活的估算數 家畜:情況允許時可採實際清點,如無法實際清點可依最近一次調 查數為基準,減去存活數 注意事項:災害發生前,畜牧場有無畜禽出售的情形。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淹水高度判斷
淹水場實況
家畜、禽災損態樣-流失 判別方向 注意事項: 淹水是否超出畜禽舍圍牆高度或圍籬是否有大範圍 破損 禽舍墊料及場內器具是否有被水沖走的情形 災害發生前,畜牧場有無成畜禽出售的情形 圍籬未破損應謹慎認定有無流失的事實 流失數量認定與死亡認定原則相同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流失認定合理情形說明 禽舍圍籬破損於洪水 消退時將雞屍沖走 洪水高度超出 畜舍圍籬高度
流失認定不符情形說明 淹水高度未達禽舍 淹水高度未逾圍籬高度
Q&A 摘錄畜牧業天然災害查報救助工作手冊-附件一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謝謝指教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牧場檢具相關文件及申請表向當地公所申辦災害救助 災害發生 牧場是否申報災害救助 牧場檢具相關文件及申請表向當地公所申辦災害救助 不申請 拍照 災後清理、 消毒、復原 公所派員勘災 向當地公所農業課電話通報災情 否 是 災後2日內 受災當天 災後5日內 (不得逾公告救助次日起10日)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受災畜牧場緊急應變流程圖
畜牧場請領災害救助金行政機關作業流程圖 畜牧場申報災情及申請災害救助 公所審查是否救助 否 是 災後5日內 (不得逾公告救助後30日) 公所入帳後5日內 農委會核定(書面審查) 縣政府抽查及審查資是否救助 牧場是否異議是否救助 異議並檢具相關文件 不異議 農委會撥款予縣市政府轉撥予公所 公所將救助金電匯至畜牧場負責人帳戶,並發給「救助金核發通知書」 作業時間 同意 公所送件後7日內 (不得逾公告救助後37日) 縣市政府送件後10日內 公所檢據後5日內 農委會逕撥款至公所 核發「不符救助通知書」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畜產科 畜牧場請領災害救助金行政機關作業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