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 指導老師:卓佩穎
國家名稱 中:比利時王國 英:The Kingdom of Belgium
國旗介紹 黑:悼念獨立戰爭 中犧牲的英雄 黃:國家財富、畜 牧業與農業豐收 紅:愛國者的生命 和熱血、獨立戰爭 勝利
國徽
地理位置 歐洲西北部 北:荷蘭 東:德國、盧森堡 南:法國 西:北海
首都 布魯塞爾 重要國際機構的所在 地。 EX:歐盟總部、北大 西洋公約組織總部 有「歐洲首都」之稱
政府體制 君主立憲、聯邦體制國家 國家體制1970年憲改,四度憲改後, 從單一制,改為聯邦制。 國王代表國家主權,享行政與立法 權,具崇高的法定地位。 行政權為由內閣總理領導的內閣制 司法體系獨立
行政區劃 聯邦政府(總部於布魯塞爾): 負責有關國家整體利益的事務。 EX:外交、國防、經濟、社會福利、 公共安全、運輸、通訊等。 三個文化區 三個地區(自治行政區)
三個文化區 1.荷語文化區 2.法語文化區 3.德語文化區 負責語言、文化和教育。 EX:學校、圖書館、戲院等
三個地區(自治行政區) 1.法蘭德斯區 (含5個省) 2.瓦隆區 (含5個省) 3.布魯塞爾首都區(含19個市鎮) 負責當地土地與財產事務。 EX:地域經濟、規劃、建屋、交 通等
政治現況 新弗拉芒聯盟為布魯塞爾區最大政黨。 主張荷語區脫離比利時,甚至以獨立 身份加入歐盟。 首次主張國家解體的政黨獲得勝利。 擔心國家可能因政黨之間的紛爭而走 向分裂。
選舉概況 比利時選舉:選出在比利時參議院和 眾議院的代表。 歐洲選舉:選出在歐洲議會的代表 。 地方選舉:選出地方議會的代表 。 市區選舉:選出在市議會的代表 。
選舉制度特殊性 比利時自1893年通過「公民強制投票 制」,並訂有罰鍰制度來懲戒無故不 履行投票權的公民。 實施公民強制投票制的基本論點,不 外是「投票既是公民的權力,也是義 務」。
皇室=參議員 「法統參議員」,即年滿十八歲的國王子 女依法就職的皇位順位繼承人。 法統定參議員滿廿一歲起即具議案表決 權。避免個人政治立場偏好影響政局, 從不使用議案表決權。參院表決法案時 ,也不從把法統參議員納入有效表決計 算。目前,比利時參院有現王儲及其姐 弟共三人具法統參議員身分。
選舉特色 比利時的政治選舉通常只會持續大 約一個月左右。同時對選舉經費有嚴 格的規定。候選人選舉時,其政黨必 需依靠政府的補助和其會員的會費。 選舉經費法嚴格規定選舉政黨的費用 支出
比利時國際地位 以戰略性的地理位置而擁有“歐洲 之心”的稱號。 有經濟“向外發展”的先天優勢, 並得以躋身世界前20位經濟體 比利時成為支撐歐洲政治、 軍事和經濟一體化龐大 肢體跳動的“心臟” 以戰略性的地理位置而擁有“歐洲 之心”的稱號。 有經濟“向外發展”的先天優勢, 並得以躋身世界前20位經濟體 吸引了1400多家國際非政府組織和 跨國公司落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