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工作汇报 基层卫生处 胡 勇 2016年5月20日
汇报主要内容 一、基层卫生处职能职责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 三、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 四、2016年基层卫生处工作思路 五、基层卫生处开展的主要工作 六、两个常被咨询的问题
一、基层卫生处职能职责 1、拟订全市农村、社区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 政策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市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指导全市基层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 全市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全市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 3、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全市基层卫生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基层医疗机构 范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 职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1、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卫生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农卫发〔2011〕61号)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以政府举办为主。 标识以人、房屋和医疗卫生机构标识形状为构成元素。三口之家代表健康家庭,家庭和房屋组成和谐社区,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四心十字组合表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现了社区卫生服务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的服务内涵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标识图形中还含有两个向上的箭头,一个代表社区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一个代表社区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改善,展示社区卫生服务永远追求健康的目标, 标识的整体颜色为绿色,体现社区的健康与和谐。
3、村卫生室 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 ——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4〕33号 )
(二)长沙基层医疗机构现状 1、机构设置情况 (二)长沙基层医疗机构现状 1、机构设置情况 1362 村卫生室 103 卫生院 226 社区卫生服务站 7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62 合计
2、机构人员情况 354 全科医生团队 2175 公卫专职人员 1892 医技人员 2676 护理人员 645 全科医生 2970 临床医生 9691 在岗职工总数
3、机构业务情况 16.03% 7.16 6.17 财政拨款(亿元) 9.52% 11.84 10.81 业务收入(亿元) 4.23% 1689.97 1621.33 住院次均费用(元) 3.05% 34.4 33.4 住院人次(万) 1.56% 98.32 96.81 门诊次均费用(元) 5.90% 538.9 508.9 门诊人次(万) 增减幅度 2015年 2014年
4、村卫生室情况
5、社区卫生服务站情况
(三)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 创建了5个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1年 芙蓉区火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1年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的通知》(卫办妇社函〔2011〕1148号 ) 2012年 芙蓉区朝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2年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的通知》(卫办妇社函〔2012〕1059号 ) 2013年 岳麓区望月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年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3〕272号 ) 开福区东风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开福区四方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创建了8个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芙蓉区 马王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浏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屯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心区 裕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开福区 新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雨花区 高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雨花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沙县 湘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 已创建3个国家级乡镇卫生院,22个通过省级验收。 2014—2015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望城区靖港中心卫生院、浏阳市北盛镇中心卫生院和开福区青竹湖镇卫生院。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14—2015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名单的通报》(国卫办基层发〔2015〕60号 )
三、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一)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是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 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 慢性疾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 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卫 生服务。
(二)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之一 1、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 2、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4、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5、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3月17日)》
(三)国家基本公卫工作特点 1、投入大 2、内容多 3、要求高 4、报表繁(烦) 5、考核严
1、投入大 人均 元 15元 25元 30元 35元 40元 45元
2、内容多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4、儿童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6、老年人健康管理;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 8、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2015年新增); 10、中医药健康管理(2013年新增); 1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2、卫生监督协管(2011年新增)。
3、要求高 ——以县(区、市)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 ——以县(区、市)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以县(区、市)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以县(区、市)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以县(区、市)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以县(区、市)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35%和30%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国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8000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3000万人以上。
——以县(区、市)为单位,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全国管理人数达到400万人以上。 ——各省(区、市)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以县(区、市)为单位,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以县(区、市)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国管理患者90万人左右。
4、报表繁(烦) 共计13大类,81项内容
5、考核严 省级对地市级、地市级对县级的年度考核均应当覆盖100%的辖区。省级、地市级考核每年至少开展1次。 县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考核的覆盖面应当达到100%,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县级考核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考核结果应当及时报送上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每季度至少1次。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5〕35号 )
(四)长沙市目前主要指标情况 长沙 国家标准 89.44% ≥75% 79.38% ≥30% 75.19% ≥35% 71.91% ≥65% 健康档案建档率 89.44% ≥75% 糖尿病患者建档率 79.38% ≥30% 高血压患者建档率 75.19% ≥35%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71.91% ≥65% 已连续5年考核全省名列前茅
四、2016年工作思路 总体上以“完善基层网络、规范基层管理、增强基层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为主线,促进四个加强、开展两个活动、争取两个探索创新。
开展 两个 活动 争取两 个探索 创新 开展好群众满意乡 镇卫生院创建活动 开展好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能力提升活动 探索乡村卫生 一体化紧密管理 创新市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 机构建立医疗协作联合体 争取两 个探索 创新
五、目前正在开展的主要工作 1、基层医疗机构项目建设 2、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 3、基层卫生技术骨干进修培训 纳入市政府对区县(市)政府和市卫计委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2、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 作为今年市卫计委一项创新工作、重点工作推进。 3、基层卫生技术骨干进修培训 选派基层技术骨干到市级医院开展全脱产进修学习。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省级考核 5月份省检现场考核,约7月份国检。
5、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6、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7、基本公共卫生质量督查 8、基本公共卫生市级综合考核 9、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 包括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 6、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包括:基本公共卫生专项、乡村医生岗位补贴、基层医疗机构项目建设资金等。 7、基本公共卫生质量督查 通过基层卫生信息系统每两个月开展一次。 8、基本公共卫生市级综合考核 要求市级每年开展一次以上全面综合考核。 9、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 2016年要求4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标准。
1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整设置工作 10、基层医疗机构大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 今年,全国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卫技人员大练兵活动并将逐级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活动。 11、全科医师团队和乡村医师签约服务 该项工作已列入国务院2016年医改重点任务,要求城市家庭医师签约服务率达15%,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30%。 12、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 要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全面推广和应用基层卫生信息系统。 1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整设置工作 要求乡镇区划调整后,全部按要求重新设置和调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里将进行全面复核。 14、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配备工作 拟采取经费补助形式,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设备配备。
15、健康一体机配备工作 16、乡村医生再注册工作 17、老乡村医生困难补助 18、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争取省卫计委支持,对我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一体机配备工作,每机构暂为一台,要组织安装和开展人员培训工作。 16、乡村医生再注册工作 要求对全市再注册乡村医生对象进行逐一审核之后上报省卫计委,再由省里复核确认之后由区县打印出证。目前,审核上报注册人数1938人。 17、老乡村医生困难补助 要求每年对老乡村医生困难补助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并发放困难补助。目前核定人数3587人。 18、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2016年省卫计委下达我市乡村医生培训任务2911人次,要求每人培训80学时 。
19、乡村医师本土化培养 20、精准扶贫工作 21、提案建议答复工作 22、其他工作 今年将组织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共安排140名学员到长沙卫生职院进行定向培养。 20、精准扶贫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为医疗救治组牵头部门。 21、提案建议答复工作 今年共有8个主办提案建议。 22、其他工作 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报表、项目建设进度报送、三湘农民健康行、来信来访等工作。
六、两个常被咨询的问题 (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 设置原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以政府举办为主。 审批设置程序: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由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进行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同时报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设置审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征询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
国家鼓励社会办医相关政策: “打破部门垄断和所有制等界限,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多方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卫基妇发〔2002〕 186号) “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力度,同时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06〕96号 )
“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并不断扩大开放领域;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 ——《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 “进一步放宽准入……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鼓励地方探索建立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举办者的激励机制”——《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15〕45号)
(二)关于老年乡村医生补助 1、在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含5年)以上; 2、已离开乡村医生岗位; 3、已年满60周岁; 补助对象: 1、在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含5年)以上; 2、已离开乡村医生岗位; 3、已年满60周岁; 4、持有乡村医生证明文件材料。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4﹞172号)
补助标准 1、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5至 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 1、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5至 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 2、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 3、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12年以上(含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O14〕102号 )
人员增减程序 本人 申请 村级 初审 乡级 复核 公示 县级 审核 市级 核准 上报 县市区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部门于每年3月31日前将审核增减调整后的《汇总表》逐级报送。
补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