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第七章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第七章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国际上通行的计价模式,适用于招投标工程。采用清单计价法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该规范第一版于2003年2月17日颁布,是我国第一部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计价规范》 经过五年的施行,修订版于2008年7月9日发布。
《计价规范》的主要内容 正文 附录 总则 术语 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C: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E: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计价规范》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全部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一节 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概念(术语)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一节 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概念(术语) 工程量清单 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 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
第一节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综合单价 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综合单价包括了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第一节 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与传统的定额计价法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具有以下特点: 提供平等的竞争条件 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 第一节 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与传统的定额计价法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具有以下特点: 提供平等的竞争条件 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 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最终结算 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 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
第二节 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第二节 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及组成 编制依据 《计价规范》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设计文件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与技术资料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其他相关资料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 规费与税金清单
说明: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工程造价咨询人是指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应根据《计价规范》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2)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码以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五级编码,前四级编码(前9位)为全国统一编码,应按附录规定设置。第五级(10~12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3)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予以描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采用基本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
(3)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 凡附录中的缺项,工程量清单编制时,编制人可以补充,并在项目编码栏中以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
2、工程数量 (1)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2)工程量的有效位数 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的依据 清单工程量与定额工程量的区别 前者针对清单项目, 后者针对定额项目(子目)。 清单项目综合性大一些,其中可包含若干工程内容,而每一工程内容可对应一条定额子目。 (2)工程量的有效位数
三、措施项目清单 指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其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清单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 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作适当的增减变更。
四、其他项目清单 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4项内容,其不足部分,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1.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材料暂估价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为综合暂估价,应当包括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所有费用。专业工程设计与施工交由专业分包人完成目前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已经比较普遍。
3.计日工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计日工是为了解决施工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适用于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
4.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分为、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五、规费与税金清单 规费项目清单是根据省政府或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包括: 工程排污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等。
六、税金项目清单 税金项目清单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如国家税法发生了变化,税务部门依据职权增加了税种,应对税金项目清单进行补充。
第三节 工程量清单表格应用说明 1. 工程量清单封面 2. 总说明 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4.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第三节 工程量清单表格应用说明 1. 工程量清单封面 2. 总说明 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4.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5.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6.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7.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表 格 使 用(封面1) 1.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由招标人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编制。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人是造价员的,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并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由工程造价咨询人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编制。工程造价咨询人盖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人是造价员的,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并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表 格 使 用(封面2) 2.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自行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由招标人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编制。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人是造价员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并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由工程造价咨询人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编制。工程造价咨询人盖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人是造价员的,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并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表格使用(封面3) 3.投标总价 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由投标人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编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表格使用(封面4) 4.竣工结算总价 承包人自行编制竣工结算总价,由承包人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编制。承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在编制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发包人自行核对竣工结算时,由发包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核对。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造价工程师在核对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竣工结算时,由工程造价咨询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核对。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人盖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造价工程师在核对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除非出现发包人拒绝或不答复承包人竣工结算书的特殊情况,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后,竣工结算总价封面发、承包双方的签字、盖章应当齐全。
表格使用(投标报价汇总表1) 1.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注意:投标报价汇总表与投标函中投标报价金额应当一致。 就投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而言,投标函是最重要的文件,其他组成部分都是投标函的支持性文件,投标函是必须经过投标人签字画押,并且必须在开标会上当众宣读的文件。如果投标报价汇总表的投标总价与投标函填报的投标总价不一致,应当以投标函中填写的大写金额为准。 实践中,对该原则一直缺少一个明确的规定。为了避免出现争议,可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给予明确,用预先明示的方式来弥补法律、法规的不足。
表格使用(投标报价汇总表2) 2.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同上)
表格使用(投标报价汇总表3) 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同上)
表格使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是评标委员会评审和判别综合单价组成和价格完整性、合理性的主要基础,也是调整综合单价必不可少的基础数据来源。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时,该分析表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该分析表集中反映了构成每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各个价格要素的价格及主要的“工、料、机”消耗量。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要对每一个清单项目进行组价,为了使组价工作具有可追溯性(回复评标质疑时尤其需要),需要表明每一个数据的来源。该分析表实际上是投标人投标组价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成果文件,借助计算机辅助报价系统,可自动生成。 该分析表一般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作为竞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一旦中标,即作为合同文件的附属文件。投标人须知中需要就该分析表提交的方式作出规定,并考虑是否有必要对该分析表的合同地位给予定义。一般而言,该分析表所载明的价格数据对投标人是有约束力的。通常做法是,通过评标过程中的清标、质疑、澄清、说明和补正机制,不但解决综合单价的合理性问题,而且将合理化的综合单价反馈到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形成相互衔接、相互呼应的最终成果,从而使综合单价分析表真正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
表格使用(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在本规范的定义中已经明确。在实际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本表要求招标人将暂列金额与拟用项目明细列出,但如确实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格使用(材料暂估价表) 材料暂估单价表 暂估价是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暂估价数量和拟用项目应当在本表备注栏给予补充说明。 本规范要求招标人针对每一类暂估价给出相应的拟用项目,即按照材料设备的名称分别给出,以便材料设备暂估价能计入项目综合单价中。 还有一种是给一个原则性的说明,原则性说明对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而言,比较简单,能降低招标人出错的概率。但对投标人而言,就很难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意图和目的,很难保证投标报价的质量,轻则影响合同的执行力,重则可能导致招标失败,最终双方均受损失。可见,这是一种不可取的方式。
表格使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在表内填写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投标人应将上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格使用(计日工表) 计日工表 1.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 2.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填写并计算合价。 3.编制投标报价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按已给暂估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7.4 建筑工程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7.4.1 土(石)方工程 7.4.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7.4.3 砌筑工程 7.4 建筑工程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7.4.1 土(石)方工程 7.4.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7.4.3 砌筑工程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7.4.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7.4.6 金属结构工程 7.4.7 屋面及防水工程 7.4.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7.4.1 土(石)方工程 1.土方工程 (010101)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7.4.1 土(石)方工程 1.土方工程 (010101)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4)冻土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7.4.1 土(石)方工程 2.石方工程(010102) (1)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 7.4.1 土(石)方工程 2.石方工程(010102) (1)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 (2)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7.4.1 土(石)方工程 3.土石方回填(010103)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适用于场地回填、室内回填和基础回填,并包括指定范围内的运输以及借土回填的土方开挖。 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3)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这里的“主墙”是指结构厚度在120mm以上(不含120mm)的各类墙体。
7.4.1 土(石)方工程 4.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7.4.1 土(石)方工程 4.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下表系数计算。 (2)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7.4.1 土(石)方工程 4.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7.4.1 土(石)方工程 4.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3)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应按平整场地项目编码列项。±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挖土方项目编码列项。 (4)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孔桩等的挖方。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和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编码列项。 (5)管沟土(石)方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有管沟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管沟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 (6)湿土的划分应按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 (7)挖方出现流砂、淤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认证。
7.4.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混凝土桩(010201)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或根数计算,适用于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和板桩等。 (2)接桩,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数量计算;板桩按接头长度计算。适用于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和板桩的接桩。 (3)混凝土灌注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或根数计算。适用于人工挖孔灌注桩、钻孔灌注桩、爆破灌注桩、打管灌注桩、振动灌注桩等。
7.4.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2.其它桩(010202) 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7.4.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2.其它桩(010202) 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1)砂石灌注桩,适用于各种成孔方式的砂石灌注桩。 (2)灰土挤密桩,适用于分层回填灰土桩。 (3)旋喷桩,适用于水泥浆旋喷桩。 (4)喷粉桩,适用于水泥、生石灰粉等喷粉桩。
7.4.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3.地基与边坡处理(010203) (1)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适用于各种导墙施工的复合型地下连续墙工程。 (2)振冲石灌注碎石,按设计图示孔深乘以孔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3)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锚杆支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支护面积计算。适用于岩石高削坡混凝土支护挡墙和风化岩凝土、砂浆护坡。 (5)土钉支护,适用于土层的锚固。工程量计算及注意事项同“锚杆支护”。
7.4.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4.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7.4.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4.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混凝土灌注桩的钢筋笼,地下连续墙的钢筋网制作、安装,应按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7.4.3 砌筑工程 1.砖基础(010301) 适用于各种类型砖基础、柱基础、墙基础、烟囱基础、水塔基础、管道基础等。 7.4.3 砌筑工程 1.砖基础(010301) 适用于各种类型砖基础、柱基础、墙基础、烟囱基础、水塔基础、管道基础等。 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等和单个面积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7.4.3 砌筑工程 2.砖砌体(010302) (1)实心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 、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不增加体积,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墙高度: 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 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 3)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7.4.3 砌筑工程 2.砖砌体(010302) (2)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并入空斗墙体积内。 (3)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4)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 (5)实心砖柱,适用于各种类型柱、矩形柱、异形柱、圆柱、包桩等。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6)零星砌砖,适用于框架外表面的镶贴砖部分、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屋面隔热板下的砖墩、0.3m2以内孔洞填塞等。工程量可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m2”、“m”、“个”计算。 1)砖砌台阶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梯带或台阶挡墙)。 2)砖砌锅台与炉灶可按外形尺寸以个计算。 3)砖砌小便槽、地垄墙可按长度计算。 4)其他工程量按立方米计算。
7.4.3 砌筑工程 3.砖构筑物(010303) (1)砖烟囱、水塔,均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 (2)砖烟道,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砖窨井、检查井、砖水池、化粪池,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7.4.3 砌筑工程 4.砌块砌体(010304) (1)空心砖墙、砌块墙,工程量计算规则同实心砖墙。 7.4.3 砌筑工程 4.砌块砌体(010304) (1)空心砖墙、砌块墙,工程量计算规则同实心砖墙。 (2)空心砖柱、砌块柱,工程量计算规则同实心砖柱。
7.4.3 砌筑工程 5.石砌体(010305) (1)石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不扣除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2)石勒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单个面积在0.3㎡以外的孔洞所占体积。 (3)石墙,工程量计算规则同实心砖墙。 (4)石挡土墙、石柱、石护坡、石台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石栏杆,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6)石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石地沟、石明沟,按设计图示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7.4.3 砌筑工程 6.砖散水、地坪、地沟(010306) (1)砖散水、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7.4.3 砌筑工程 6.砖散水、地坪、地沟(010306) (1)砖散水、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砖地沟、明沟按设计图示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7.4.3 砌筑工程 7.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基础垫层包括在基础项目内。 7.4.3 砌筑工程 7.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基础垫层包括在基础项目内。 (2)框架外表面的镶贴砖部分,应单独按砖砌体中相关零星项目编码列项。 (3)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应按装饰工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4)砖烟囱体积可按下式分段计算:V=∑H×C×πD式中:V表示筒身体积,H表示每段筒身垂直高度,C表示每段筒壁厚度,D表示每段筒壁平均直径。
7.4.3 砌筑工程 7.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5)石基础、石勒脚、石墙身的划分:基础与勒脚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时,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6)石梯带工程量应计算在石台阶工程量内。 (7)石梯膀应按石挡土墙项目编码列项。 (8)砌体内加筋的制作、安装,应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1. 现浇混凝土基础(010401) 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设备基础、桩承台基础、垫层。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2.现浇混凝土柱(010402) 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柱高: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包括矩形柱、异形柱。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3.现浇混凝土梁(010403)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的体积内计算。梁长: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度算至主梁的侧面。基础梁、矩形梁、异形梁、圈梁、过梁、弧形、拱形梁。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4.现浇混凝土墙 (010404) 直形墙、弧形墙按施工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所占体积,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5.现浇混凝土板(010405) (1)有梁板、无梁板、平板、拱板、薄壳板及栏板,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及单个面积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2)天沟、挑檐板及其他板,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雨篷、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挑檐的体积。 (4)其他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6.现浇混凝土楼梯 (010406) 直形楼梯、弧形楼梯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7.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010407)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7.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010407) (1)其他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2)散水、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3)电缆沟、地沟,按设计图示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8.后浇带(010408)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9.预制混凝土柱(010409)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8.后浇带(010408)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9.预制混凝土柱(010409) (1)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数量”计算。 10.预制混凝土梁(010410) 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11.预制混凝土屋架(010411) 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11.预制混凝土屋架(010411) 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12.预制混凝土板(010412) (1)平板、空心板、槽形板、网架板、折线板、带肋板及大型板,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及单个尺寸300mm×300m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 (2)沟盖板、井盖板、井圈,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13.预制混凝土楼梯(010413)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扣除空心踏步板空洞体积。 14.其他预制构件(010414) 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尺寸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扣除烟道、垃圾道、通风道的孔洞所占体积。 15.混凝土构筑物(010415) 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16.钢筋工程(010416) 应区别不同种类和规格,分别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质量计算。钢筋的搭接、弯钩等的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在钢筋工程数量内。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预制构件的吊钩等,应并入钢筋工程量内。 (1)现浇混凝土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钢筋网片及钢筋笼,均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3)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预应力钢丝及预应力钢绞线,均按设计图示钢筋(丝束、绞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17.螺栓、铁件(010417) 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18.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17.螺栓、铁件(010417) 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18.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混凝土垫层包括在基础项目内。 (2)有肋带形基础、无肋带形基础应分别编码(第五级编码)列项,并注明肋高。 (3)箱式满堂基础,可按满堂基础、柱、粱、墙、板分别编码列项,也可利用现浇混凝土基础的第五级编码分别列项。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18.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18.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4)框架式设备基础,可按设备基础、柱、梁、墙、板分别编码列项,也可利用现浇混凝土基础的第五级编码分别列项。 (5)构造柱应按矩形柱项目编码列项。 (6)现浇挑檐、天沟板、雨篷、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雨篷或阳台。 (7)整体楼梯(包括直形楼梯、弧形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接梁。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18.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18.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8)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压顶、扶手、垫块、台阶、门框等,应按其他构件项目编码列项。其中扶手、压顶(包括伸入墙内的长度)应按延长米计算,台阶应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三角形屋架应按预制砼折线型屋架项目编码列项。 (10)不带肋的预制遮阳板、雨篷板、挑檐板、栏板等,应按预制混凝土板中平板项目编码列项。 (11)预制F形板、双T形板、单肋板和带反挑檐的雨篷板、挑檐板、遮阳板等,应按预制混凝土板中带肋板项目编码列项。 (12)预制大型墙板、大型楼板、大型屋面板等,应按预制混凝土板中大型板项目编码列项。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18.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3)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可按斜梁、踏步分别编码(第五级编码)列项。 7.4.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18.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3)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可按斜梁、踏步分别编码(第五级编码)列项。 (14)预制钢筋混凝土小型池槽、压顶、扶手、垫块、隔热板、花格等,应按其他预制构件中其他构件项目编码列项。 (15)贮水(油)池的池底、池壁、池盖可分别编码(第五级编码)列项。 (16)贮仓立壁和贮仓漏斗可分别编码(第五级编码)列项。 (17)滑模筒仓按贮仓项目编码列项。 (18)水塔基础、塔身、水箱可分别编码(第五级编码)列项。
7.4.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1.厂库房大门、特种门(010501) 按设计图示数量或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7.4.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1.厂库房大门、特种门(010501) 按设计图示数量或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2.木屋架、钢木屋架(010502) 工程量依据设计图示数量按“榀”计算。屋架的跨度应以上、下弦中心线两交点之间的距离计算,带气楼的屋架和马尾、折角以及正交部分的半屋架,应按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7.4.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3.木构件(010503) 7.4.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3.木构件(010503) (1)木柱、木梁,适用于建筑物各部位的柱、梁。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木楼梯,适用于楼梯和爬梯。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 (3)其他木构件,适用于斜撑,传统民居的垂花、花芽子、封檐板、博风板等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或长度计算。
7.4.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4.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7.4.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4.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 冷藏门、冷冻间门、保温门、变电室门、隔音门、防射线门、人防门、金库门等应按A.5.1中特种门项目编码列项。 (2)木楼梯的栏杆(栏板)、扶手,应按附录B.1.7中扶手、栏杆、栏板装饰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7.4.6 金属结构工程 1.钢屋架、钢网架(010601) 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钢托架、钢桁架(010602)
7.4.6 金属结构工程 3.钢柱(010603) (1)实腹柱、空腹柱,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依附在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 (2)钢管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
7.4.6 金属结构工程 4.钢梁(010604) 钢梁、吊车梁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制动梁、制动板、制动桁架、车档等并入钢吊车梁工程量内。
7.4.6 金属结构工程 5.压型钢板楼板、墙板(010605) (1)压型钢板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及单个0.3㎡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2)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增加面积。
7.4.6 金属结构工程 6.钢构件(010606) (1)钢支撑、钢檩条、钢天窗架、钢挡风架、钢墙架、钢平台、钢走道、钢楼梯及钢栏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钢漏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工程量内。 (3)钢支架、零星钢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7.4.6 金属结构工程 7.金属网(010607)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8.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7.4.6 金属结构工程 7.金属网(010607)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8.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型钢混凝土柱、梁浇筑混凝土和压型钢板楼板上浇注钢筋混凝土、混凝土和钢筋应按A.4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2)钢墙架项目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和连接杆件。 (3)加工铁件等小型构件,应按A.6.6零星钢构件项目编码列项。
7.4.7 屋面及防水工程 1.瓦、型材屋面(010701) (1)瓦、型材屋面,按设计图中尺寸以斜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不增加面积。 (2)膜结构屋面,按设计图中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面积计算。
7.4.7 屋面及防水工程 2.屋面防水(010702) (1)屋面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7.4.7 屋面及防水工程 2.屋面防水(010702) (1)屋面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斜面积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内。 (2)屋面刚性防水,适用于细石混凝土、补偿收缩混凝土、块体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和钢纤维混凝土刚性防水屋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等所占面积。 (3)屋面排水管,适用于各种排水管材(PVC管、玻璃钢管、铸铁管等)。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到设计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离计算。 (4)屋面天沟、沿沟,按设计图中尺寸以面积计算。铁皮和卷材天沟按展开面积计算。
7.4.7 屋面及防水工程 3.墙、地面防水、防潮(010703) (1)卷材防水、涂膜防水、砂浆防水(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7.4.7 屋面及防水工程 3.墙、地面防水、防潮(010703) (1)卷材防水、涂膜防水、砂浆防水(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地面防水: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面积0.3㎡以内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 2)墙基防水: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乘以宽度计算。 (2)变形缝,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7.4.7 屋面及防水工程 4.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小青瓦、水泥平瓦、琉璃瓦等,应按A.7.1瓦屋面项目编码列项。 7.4.7 屋面及防水工程 4.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小青瓦、水泥平瓦、琉璃瓦等,应按A.7.1瓦屋面项目编码列项。 (2) 压型钢板、阳光板、玻璃钢等,应按A.7.1型材屋面编码列项。
7.4.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1.防腐面层(010801) (1)防腐混凝土面层、防腐砂浆面层、防腐胶泥面层及玻璃钢防腐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平面防腐: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 2)立面防腐:砖垛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积内。 (2)聚氯乙烯板面层、块料防腐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蹋脚板防腐: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门洞侧壁面积。
7.4.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2.其他防腐(010802) (1)隔离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7.4.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2.其他防腐(010802) (1)隔离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平面防腐: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 2)立面防腐:砖垛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积内。 (2)砌筑沥青浸渍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防腐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7.4.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3.隔热、保温(010803) (1)保温隔热屋面、保温隔热天棚,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 (2)保温隔热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需做保温时,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计算。 (3)保温柱,按设计图示以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保温层高度计算。 (4)隔热楼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
7.4.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4.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保温隔热墙的装饰面层,应按附录B.2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7.4.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4.其它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保温隔热墙的装饰面层,应按附录B.2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2)柱帽保温隔热应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3)池槽保温隔热,池壁、池底应分别编码列项,池壁应并入墙面保温隔热工程量内,池底应并入地面保温隔工程量内。
7.5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实例 7.5.1 施工图的识读 7.5.2 工程量计算 7.5.3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7.5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实例 7.5.1 施工图的识读 7.5.2 工程量计算 7.5.3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 工程量清单封面与总说明编制 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3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4 其它项目清单的编制 5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
7.5.1 施工图的识读 1.建筑设计说明 (1)本工程一至三层为节能办公楼,建筑面积为637.64平方米。 7.5.1 施工图的识读 1.建筑设计说明 (1)本工程一至三层为节能办公楼,建筑面积为637.64平方米。 (2)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3)墙体工程: 1)外墙体为370厚非承重空心砖,外贴阻燃型聚苯板厚80。 2)墙身防潮层:在室内地坪下约60处做20厚1:2水泥砂浆(内加5%防水剂)的墙身防潮层,当室内地坪变化处防潮层分别处置,并在高低差埋土一侧墙身做20厚1:2水泥砂浆防潮层,如埋土侧为室外,还应刷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或其它防潮材料)。
7.5.1 施工图的识读 1.建筑设计说明 (4)屋面工程: 1)屋顶保温为100厚阻燃型聚苯保温板。 7.5.1 施工图的识读 1.建筑设计说明 (4)屋面工程: 1)屋顶保温为100厚阻燃型聚苯保温板。 2)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 3)屋面防水层为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5)外装修工程: 1)外装修设计和做法索引见立面图及外墙详图。 2)檐口、腰线、阳台、雨蓬及窗口等突出墙面部分,均用1:2水泥砂浆抹面,突出墙面50以上的做滴水沟,50以上的做鹰嘴滴水,并要求平直,整齐,光洁,清水墙用1:1水泥砂浆勾缩口缝。 (6)内装修工程: 1)内装修工程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放火规范》GB50222,楼地面部分执行《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 2)楼地面构造交接处和地坪高度变化处,除图中另有注明外均位于齐平门扇开启处。
7.5.1 施工图的识读 2.结构设计说明 (1)材料:所有结构用材均应有质量保证书和合同说明,且符合设计要求。 7.5.1 施工图的识读 2.结构设计说明 (1)材料:所有结构用材均应有质量保证书和合同说明,且符合设计要求。 1)钢筋: - HPB235,fy=210N/mm2 Φ-HRB335,fy=300N/mm2。 2)混凝土:垫层 C10,柱、梁、板 C30,过梁、构造柱 C20。 3)钢筋保护层厚度:柱30㎜、梁25㎜ 、现浇板15㎜。
7.5.1 施工图的识读 2.结构设计说明 4)钢筋的锚固长度见下表 7.5.1 施工图的识读 2.结构设计说明 4)钢筋的锚固长度见下表 注:1. La为不考虑地震作用构件的受拉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本工程指次梁、楼板、楼梯。 2.LaE为考虑地震作用构件的受拉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本工程指框架梁、柱、剪力墙。 3.任何情况下受拉钢筋锚固长度不小于250㎜.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C20 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混凝土强度等级≥C40 La LaE laE HPB235 31d 33d 24d 25d 20d 21d HRB335(d<25) 39d 40d 30d 26d HRB400(d<25) 46d 49d 36d 37d
7.5.1 施工图的识读 2.结构设计说明 (2)楼板的要求: 1)四边支撑板布筋时,上部钢筋短跨方向在上,下部钢筋短跨方向在下。 7.5.1 施工图的识读 2.结构设计说明 (2)楼板的要求: 1)四边支撑板布筋时,上部钢筋短跨方向在上,下部钢筋短跨方向在下。 2)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板下部筋应伸过制作中心线且大于等于10d,板负筋应锚入梁内。 3)当楼板孔洞尺寸小于300时,应将板筋绕过洞边,不得切断。当孔洞尺寸大于300时,应在洞边设置加强筋或设边梁。加强筋伸过洞边的长度:板短跨方向深入支座内锚固,长跨方向伸过洞边40d.未注明的楼板分布筋均为¢6@250
7.5.1 施工图的识读 2.结构设计说明 (3)砖砌体: 1)±0.000以下用实心砖砌体,用MU10烧结普通砖,M5水泥砂浆, 7.5.1 施工图的识读 2.结构设计说明 (3)砖砌体: 1)±0.000以下用实心砖砌体,用MU10烧结普通砖,M5水泥砂浆, 2)±0.000以上用MU5非承重空心砖填充墙,用M5混合砂浆砌筑。 3)在填充墙的转角,端头处及墙长大于5.0m时,(无框架柱及剪力墙),如图中没有给出则按每5.0m间隔设计一个构造柱,在构造柱上下端与梁相交处,施工梁时应预留相应插筋,构造柱截面未注明者为240×240,配筋4φ12、 箍筋6@100,上下端500长度范围内上下锚入梁内各500,其它施工要求参见辽2002G802. 4)砌体构造措施:内外填充墙应在框架柱或构造柱上沿柱高每隔500距离埋26拉结筋,钢筋每边深入墙内长度不应小于墙长的1/5及700mm。 5)门窗过梁,在每层门、窗洞口顶部无梁处均应设置过梁和圈梁一道(有框架梁除外)。 ①当洞口边离柱边不足支座长度时,柱内应预留过梁插筋,插筋伸出柱外长度不小于la ②洞顶离梁底距离小于混凝土过梁高度时,采用与梁同浇的下挂板替代过梁。
7.5.1 施工图的识读 3. 图纸目录 图别 图号 图名 建 施 结施 3 基础梁平面钢筋图 建施 1 一层平面图 4 一层柱平面钢筋图 7.5.1 施工图的识读 3. 图纸目录 图别 图号 图名 建 施 结施 3 基础梁平面钢筋图 建施 1 一层平面图 4 一层柱平面钢筋图 2 二层平面图 5 二、三层柱平面钢筋图 三层平面图 6 一层梁平面钢筋图 1-1 2-2剖面图 7 二层梁平面钢筋图 ①-⑦轴立面图 8 顶层梁平面钢筋图 Ⓓ-Ⓐ轴立面 9 一层结构平面图 屋面排水平面图 10 二层结构平面图 节点详图、剖面图 11 顶层结构平面图 结 施 12 一、二层楼梯平面图 基础平面布置图 13 顶层楼梯平面图 基础详图 14 楼梯剖面图
7.5.1 施工图的识读 4. 门窗统计表
7.5.1 施工图的识读 5. 建筑构造统计表 建筑构造统计表 6.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见教材P267
7.5.2 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计算方法: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示例
7.5.3 工程量清单编制 1. 工程量清单封面与总说明编制 工程量清单封面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7.5.3 工程量清单编制 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3.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
7.5.3 工程量清单编制 4 其它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它项目清单 5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