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研究計畫經費使用重點說明 會計室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1日 長榮大學 專題研究計畫經費使用重點說明 會計室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1日
大綱 作業要點修正說明 經費處理原則修正說明 人員約用注意事項修正說明 重點提醒 秘訣:在這裡新增演講者備忘稿。
作業要點修正說明(1/2) 研究所需圖書已移列於「耗材、物品、 圖書及雜項費用 」-不含典藏書籍。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為「發表論文」、 「 專題演講」或「 擔任會議主持人」。 取消研究設備與耗材等經費用途之例示, 充分授權執行機構認定。
作業要點修正說明(2/2) 涉及經費浮報虛報之處理方式 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審議及追回管理 費額度為浮報虛報總額之一定倍數 (1至3倍),並增列「書面告誡」 處分。 執行機構對於支出與計劃相關性之認 定若過於浮濫時,將降低日後補助其 管理費之比例。 秘訣:在這裡新增演講者備忘稿。
經費處理原則修正說明(1/2) 研究設備變更者,其單價達新台幣五十 萬元以上者須於國科會線上系統登錄。 研究設備變更者,其單價達新台幣五十 萬元以上者須於國科會線上系統登錄。 因研究計畫需要者,補助項目互相流用時, 以累計流出及流入均未超過計畫全 程該 項目核定金額50%者,依校內行政程 序辦 理。 取消國外差旅費出國目的、人員、人數、 地點或會議變更須學校行政程序同意。
經費處理原則修正說明(2/2) 國際學術會議包含出席國外或大陸(港澳) 地區之學術會議。 國際學術會議包含出席國外或大陸(港澳) 地區之學術會議。 出差人員以同一出國事由,已另獲國科會其 他補助經費者,其相關出國經費不得再於本 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內報支。 生活費日支數額定義為,住宿費70%,早餐 4%,午餐8%,晚餐8%,零用費10%,住宿 費或其他報名等費用中已附帶供膳,請自行 依比例扣除,若無煩請於報告表備註欄說明。
人員約用注意事項修正說明 修訂專任助理及臨時工之資格 1.專任助理-碩士在職班或進修學士班學生。 2.臨時工-無專職工作之人員。 增訂研究生或大學生因休學或應屆畢業生之 資格認定 1.休學-以學校開立休學證明書所載日期起。 2.應屆畢業生-可約用至離校手續後二個月。 調整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博士班、 碩士班研究生及大專學生各調高1單元(2,000元)。
重點提醒(1/8) 預算動支申請單 1.申請日期 需在發票或收據日期之前,請自行將 日期往前挑選。 2.品名代碼檔 請依詳細規格填寫相近的品名代碼檔。 Ex:品名代碼檔挑選”實驗藥品”, 詳細規格應填寫藥品名稱。
重點提醒(2/8) 預算動支申請單 3.詳細規格 應詳列商品名稱。Ex:筆、修正帶、 資料夾、碳粉、影印紙。 4.請購用途及具體說明 需詳述與計畫執行之相關性,勿填寫 ”計畫執行用”字眼。 Ex:影印費-用途應詳填”影印參考文 獻或參考資料”,並將文獻或資 料封面附上。
重點提醒(3/8) 差旅費 1.出差事由 須詳述,Ex :參加xxx研討會、去xxx (地點名稱)收集資料。 2.假別 公差假,須有申請公差假方可申請交通 費、膳雜費及住宿費。 3.出差時間 上午8:00至下午5:00為原則,若需利用 晚上時間進行,請於請假時說明。
重點提醒(4/8) 人事費 1.印領清冊 表格已於101.04.20 mail通知全校修正。 2.簽到表 (1)健康院需先送至單位主管、一級主管後, 再送人事室。 (2)其他院系需先送至單位主管後,再送人 事室。 3.臨時工 填寫印領清冊工作內容時請詳述之。 Ex :問卷資料整合、花粉實驗,勿填寫 資料整理。 秘訣:在這裡新增演講者備忘稿。
重點提醒(5/8) 研究設備費 1.定義 單價一萬元(含)以上,且使用使用年限 達二年以上與研究計畫直接有關之各項 設備。 2.採購方式 以集中彙辦為原則。 3.採購項目 以核定清單說明為主,變更項目單價 50萬元以內,經學校行政程序同意方 可採購。
重點提醒(6/8) 支出憑證粘存單單位主管核章後需先送 至一級主管簽核。 支出憑證粘存單單位主管核章後需先送 至一級主管簽核。 非本國文支出憑證,應由主持人擇要譯 註本國文。Ex:購買藥品的發票只載明 外文,則應由主持人於空白處加註中文 名稱,並簽名或蓋章。 國外出具之支出憑證,由主持人加註說 明並簽名或蓋章。 Ex:國外出具的註冊 費收據。 若發票或收據僅列日期、貨品代號、數 量、 金額者,應由主持人加註貨品名稱, 並簽 名或蓋章。大賣場發票請檢附明細表。
重點提醒(7/8) 出差需於事畢後,15日內檢據辦理核銷 作業。 差旅費報支表及助理出差通知單需先經 由單位主管、一級主管及人事室簽核後, 再送至會計室核銷。 差旅費不得報支過路費、油料及停車費。 高雄、臺南出差膳雜費以一餐100元計。 存摺影本或總務會計整合系統內無受款 人時,請洽總務處出納文書組。
重點提醒(8/8) 研究人力約用,應依核定清單所核列的 助理人員級別及人數辦理,若需變更, 請填寫”長榮大學專題研究計畫科目流 用申請表”,完成校內行政程序後,將 正本送回會計室。 兼任助理人員約用期間跨上下兩學期者, 下學期請補附下學期該生在學證明。 期初計畫執行時,請先繳交研究計畫申 請書內有關經費使用項目至會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