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之後台灣金融業 前進大陸之商機與挑戰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9年12月11日
目 次 壹、當前兩岸金融環境與金融往來比較 貳、大陸市場已成為國際金融業兵家必爭之地 參、 ECFA金融服務業列入早收之推動成果 目 次 壹、當前兩岸金融環境與金融往來比較 貳、大陸市場已成為國際金融業兵家必爭之地 參、 ECFA金融服務業列入早收之推動成果 肆、全球化及後ECFA的金融業展望
壹、當前兩岸金融環境與金融往來比較
世界經濟論壇(WEF) 2010年「全球競爭力」排名 兩岸全球競爭力排名 世界經濟論壇(WEF) 2010年「全球競爭力」排名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09-10變動 台灣 13 12 17 14 -1 中國大陸 27 29 30 34 +2 資料來源:經建會
兩岸金融業務統計 對中國大陸匯出匯入統計 單位:億美元 全體銀行進口外匯 全體銀行出口外匯 全體銀行匯出匯款 全體銀行匯入匯款 95年 對中國大陸匯出匯入統計 單位:億美元 全體銀行進口外匯 全體銀行出口外匯 全體銀行匯出匯款 全體銀行匯入匯款 95年 101.20 182.76 1,289.42 725.71 96年 102.33 195.20 1,668.13 930.42 97年 110.72 189.11 1,989.26 1,192.03 98年 75.55 182.74 1,786.51 1,118.28 99年1-9月 89.99 199.63 1,781.89 1,051.03 資料來源:金管會銀行局 說 明:1.進口外匯項目包括進口押匯、進口託收、簽發信用狀、匯票承兌 。 2.出口外匯項目包括出口押匯、出口託收、信用狀通知、保兌業務。
銀聯卡在臺刷卡及提款情況 為提高大陸觀光客消費便利性,開放信用卡業務機構辦理銀聯卡在國內刷卡、ATM提領及預借現金之收單、交易授權及清算業務。 截至99年9月底止,銀聯卡在國內刷卡消費之累計金額已達新臺幣104億元。以銀聯卡在國內18家金融機構共1.6萬台ATM之提款金額,合計已超過新臺幣10億元。
兩岸經貿往來概況 99年1-10月我對中國大陸(含香港)之貿易總額為1,253.8億美元整,較去(98)年同期成長44.2%,其中出口950.9億美元,成長42.1%,進口302.9億美元,擴增51.2%,貿易出超648.1億美元,增加38.2%,預估今年我對中國大陸出超將達700億美元以上。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我對中國大陸投資概況 99年1-10月經濟部投審會核准對中國大陸投資件數為365 件,較上年同期增加110.98%,核准投(增)資金額計94億9,147萬5千美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23.68%,其中62%係原經投審會核准投資案件之後續增資。 資料來源:經濟部投審會
陸資來臺投資概況 陸資來臺投資方面,自98年6月30日開放陸資來臺投資以來,99年10月份單月核准投資件數為7件,核准投資金額計186萬美元;98年7月至99年10月核准陸資來臺投資件數為93件,核准投(增)資金額計1億2,673萬美元。 資料來源:經濟部投審會
兩岸金融機構資產規模比較 台灣金融業資產規模 單位:億台幣 大陸金融業資產規模 單位:億人民幣 資產規模 比重(%) 本國銀行 台灣金融業資產規模 單位:億台幣 資產規模 比重(%) 本國銀行 307,249 75.23 外銀在臺分行 23,622 5.78 信用合作社 6,147 1.50 票券金融公司 7,291 1.79 農會信用部 16,076 3.94 漁會信用部 441 0.11 中華郵政 47,615 11.66 金融機構總資產 408,439 100.00 大陸金融業資產規模 單位:億人民幣 資產規模 比重(%) 國有商業銀行 400,890 50.89 股份制商業銀行 117,850 14.96 城市商業銀行 56,800 7.21 其他類金融機構 212,150 26.93 金融機構總資產 787,690 100.00 資料來源:金管會銀行局、中國銀監會2009年統計資料
兩岸股市規模比較 單位: 新台幣;匯率以2009.12.31收盤價計算:人民幣/新台幣1:4.69;美元/新台幣1:33.049。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券商公會2009年統計資料
兩岸證券商規模比較 單位: 新台幣;匯率以2009.12.31收盤價計算:人民幣/新台幣1:4.69;美元/新台幣1:33.049。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券商公會2009年統計資料
兩岸保費規模及成長比較 資料來源:保發中心、中國保監會
兩岸保險密度及滲透度比較 資料來源:保發中心、中國保監會 註:保險密度=保費/人口數(每人平均保費支出) 保險滲透度=保費/GDP金管會銀行局、中國銀監會
貳、大陸市場已成為國際金融業兵家必爭之地
銀行業 2009年底外資銀行家數 71家外國銀行在大陸設有分行95家。 獨資銀行33家(分行199家)。 合資銀行2家(分行6家)。 代表處229家。 2009年底計有42家外資金融機構參股28家大陸地區銀行,3家外資金融機構參股3家大陸地區農村合作金融機構,32家外資金融機構參股33家大陸地區非銀行金融機構。 資料來源:銀監會2009年報
銀行業(續) 2009年底外資銀行資產總額13,492億元人民幣,占金融機構資產總額1.71%。 2009年底外資銀行存款總餘額7,018億元人民幣,放款總餘額為7,204億元人民幣。 2009年底計有49家外資銀行分行及32家外資銀行(獨資銀行及合資銀行)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 資料來源:銀監會2009年報、中國人民銀行 上海總部2009年國際金融市場報告
證券業部分,實務上大陸對外資券商進入大陸市場從事實質商業經營仍有極多限制: 大陸證券市場開放晚、限制多。 目前雖已開放外資券商參股投資證券公司,惟尚不允許外資券商獨資設立(外資參股比例不得超過三分之一) 。 外資券商合資或入股未上市券商無法承做A股經紀和A、B股自營業務。
保險業 保險業部分,大陸保險市場仍屬發展階段: 我國的保險業者優勢: 大陸目前正積極開發二線城市,以帶動內陸國民所得,縮短城鄉差距。 擁有融合中西管理經驗和經營理念的專業化團隊,且相較於歐、美等國際保險公司,我國保險業的發展經驗,更具參考價值 成熟的管理經驗,對於經營成本的管控、經營模式及資金運用等,均具有一定之優勢 。
參、ECFA金融服務業列入早收之推動成果
兩岸金融雙向往來歷程 97年底第2次「江陳會談」,達成推動兩岸金融合作的共識 98.4.26第3次「江陳會談」,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正式對外宣示雙方將推動兩岸金融監理MOU的簽署 98.11.16完成簽署兩岸銀行、證券期貨、保險等三項MOU 99.3.16發布兩岸金融、證券期貨及保險等三項往來辦法,開放兩岸金融、證券期貨及保險機構互設分支機構,使兩岸金融往來正式進入雙向往來的階段。 99.6.29完成ECFA簽署,經行政部門送請立法院審議,並於8.17經立法院審議通過, 於99.9.12生效。
我國金融各業在大陸地區發展的現況 我國金融業者在大陸地區設立分支機構現況 銀行 10家國內銀行在大陸地區設有辦事處。 1家香港子銀行參股投資大陸銀行。 證券期貨 13家國內證券商直接或透過海外子公司在大陸設立27家辦事處。 保險 5家國內壽險公司在大陸地區設有7家辦事處,8家國內產險公司在大陸地區設有9家辦事處。 5家國內保險公司在大陸地區參股投資合資公司。
ECFA早收清單中與金融業相關的承諾 ~銀行業方面 我國銀行在大陸地區設立代表人辦事處滿1年就可申請設立分行、子銀行。 分行、子銀行設立滿2年且申請前1年獲利,就可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其中滿1年就有獲利,就可先申請辦理大陸臺資企業的人民幣業務,獲利的條件是用個別銀行在大陸地區所有分行的損益,合併來看。 我國銀行在大陸地區的分行、子銀行,還可以設立專門為小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專營部門,申請在大陸中西部、東北部設立分行,大陸方面也會在資格條件及經營業務方面,給予便利。
ECFA早收清單中與金融業相關的承諾 ~證券期貨業方面 大陸方面同意對我國金融機構在大陸地區申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給予適當便利。將臺灣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列入大陸地區允許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投資金融衍生產品的交易所名單, 簡化我國證券從業人員在大陸地區申請從業人員資格及取得執業資格的程序。 另陸方在會計簿記服務業部分,允許臺灣會計師事務所在大陸臨時開展審計業務時申請的「臨時執行審計業務許可證」的有效期由半年延長為1年。
ECFA早收清單中與金融服務業相關的承諾 ~保險業方面 大陸方面同意我國保險業者適用「五三二」條款(資本額50億美元以上、設立滿30年、且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2年以上),得以整合或策略合併所組成之集團為認定標準。
簽署ECFA後,兩岸金融業雙向往來情況 ~銀行業方面 我銀行業者在大陸發展情況 陸方已許可6家國內銀行將辦事處升格為分行。 金管會另亦已核准台灣企銀及台灣工銀2家前往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其中台灣企銀已獲陸方許可,預計於99.11中下旬設立;台灣工銀則已向陸方送件,陸方審核中。 大陸銀行業者來臺發展情況 金管會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已核准大陸地區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及招商銀行共3家銀行在台設立辦事處,其中中國銀行及交通銀行已於99.9.24完成辦事處之設立。
簽署ECFA後,兩岸金融業雙向往來情況 ~證券期貨及保險業方面 證券期貨業雙向往來情況 ECFA簽署後,已有2家國內投信業者獲得證監會QFII資格,另我方尚無新增國內證券期貨業赴大陸設立辦事處或參股投資之情形。 大陸證券期貨業亦尚無來台設立辦事處或參股投資情形。 保險業雙向往來情況 目前雙方均尚未有保險業及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公司申請至對方地區投資。
肆、全球化及後ECFA的金融業展望
全球化及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潮流 APEC 「橫濱願景」 G20 「首爾宣言」 承諾避免從事競爭性匯率貶值。 新興國家可以採取審慎措施,以對抗大量資本流入。 支持巴塞爾資本和流動性標準及實施時程表。 APEC 「橫濱願景」 宣示將採取具體步驟實現亞太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 of the Asia-Pacific, FTAAP)。
兩岸在全球生產分工鏈合作與互補 大陸經濟崛起有助臺灣突破資源不足及市場規模的限制。 ECFA開展兩岸新架構,也是台灣推動區域和全球經濟布局的起點。
強化風險管理 對大陸地區分支機構之風險管理 大陸地區分支機構辦理授信業務的資金來源應以當地取得為主,避免過度依賴國內母行。 有效控管大陸地區分支機構的曝險部位,避免信用不當擴張。 完善對大陸地區分支機構的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制度,有效掌握大陸地區分支機構的業務、財務實況。
強化風險管理(續) 全行對大陸地區曝險部位管理 完善對臺商授信風險之管理機制,包括對臺商的國內母公司、海外子公司、大陸地區投資事業之授信部位控管。 落實對臺商授信之事後追蹤管理及覆核工作。 建立完備的全行對大陸地區曝險部位控管機制,避免大陸市場曝險高於國內。
審慎布局大陸市場 瞭解當地市場 大陸是一個擁有13億人口且幅員遼闊的市場,但所得分配極不平均,所以業者在進入大陸市場初期,必須審慎布局,務須瞭解當地法令規定及市場特性後,再進行布局。 大陸經濟已進入快速轉型階段,以工資問題為例,許多大陸臺商面臨意想不到的缺工及工資上漲難題,已開始到其他國家尋找更合適的投資地點,所以業者必須注意臺商及外商在大陸地區投資趨勢變動。
審慎布局大陸市場(續) 發揮競爭優勢 我國金融機構雖然進入大陸市場時間較晚,但擁有大陸臺商作為經營利基,故在進入市場初期,須利用與臺商所建立的長期往來關係,掌握大陸臺商客源。 將原有的OBU及海外分支機構與大陸地區分支機構整合起來,建立完整的金融服務平台,使金流與臺商的物流,緊密結合,才能吸引臺商及外商利用我國金融機構作為資金調度中心。
大陸市場為我國金融國際化之一環 拓展大陸當地市場 國內金融機構要在大陸市場占有一席之地,必須將經營觸角向當地廠商延伸,我國銀行擅長外匯、消費金融及財富管理業務,業務經營的經驗較陸銀豐富,金融人才素質較大陸地區整齊,復於語言、文化方面具有其他外商所沒有的競爭優勢。 消費金融業務的開放通常為市場開放最後階段,目前國內銀行在大陸市場之營業據點及業務範圍尚有待進一步突破,才有利於發揮其在消費金融方面的利基。
大陸市場為我國金融國際化之一環(續) 發展國內資本市場,建立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籌資平台 我國資本市場具高流動性、掛牌成本低、資訊透明度高等特性,且電子產業密集度高,科技產業上下游產業鏈完整,未來兩岸三地金融交流日趨密切。 為發展我國資本市場成為具產業特色之籌資平台,政府已將「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籌資平台」列為十大重點服務業中金融服務業的發展策略,將採行相關措施建構我國成為具國際競爭力之區域籌資平台,並促進國內金融服務業與相關產業之繁榮發展。
為國內金融業者在市場進入及經營業務方面,持續爭取優惠條件 讓我國銀行業者得以在設立營業據點及在大陸經營業務等方面,取得更有利的競爭條件,充分發揮業者在金融業務以及語言、文化上的優勢條件,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大陸市場的布局。 也要讓國內的證券期貨業者及保險業者,更能主導大陸地區分支機構的業務經營,複製國內的成功經驗,從而使大陸地區成為我國金融業的發展腹地。
積極爭取與我國有密切經貿關係國家洽簽FTA 我國加入WTO在金融服務業部分所作的入會承諾,係比照已開發國家,故開放幅度較許多與我國有密切經貿關係的國家為高,使我國金融業在當地的競爭優勢難以發揮。 我們應該積極爭取與我國有密切經貿關係國家洽簽FTA,並將金融服務業列入早期收穫項目,俾為我國金融業者在當地拓展業務,爭取更優惠條件,大幅提升我國金融業的獲利能力及國際競爭力。
結語 全球化及兩岸新局下的金融業契機 全球化布局係我國金融業發展之目標,大陸市場則是當前重要機會。 落實ECFA早期收穫談判成果,且「循序漸進」為國內業者進入大陸市場爭取有利的經營條件,並排除制度面障礙。 金融業者與金融監督管理者將共同面對新挑戰。
簡 報 結 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