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 (2012 Fall) 赴姐妹校交換生行前說明會 輔仁大學國際教育處國際學生中心 2012.06.08
交換期間Exchange Period (101學年度) 2012-2013 For 1 year or 1 semester
交換姐妹校Partner Institutions 智利 :1位 西班牙:2位 美國:5位 日本:10位 韓國:2位 法國:4位 荷蘭:1位 中國:9位 菲律賓:3位
入學許可Acceptance Letter 收到入學許可請先檢查入學許可上之英文名字拼字、出生年月日及交換期間是否正確。若都沒有問題,請儘速攜入學許可正本到該國駐台辦事處辦理學生簽證,並開始準備出國事宜。(請參閱交換學校的宿舍check-in及orientation的時間來決定出國日期)若入學許可上的英文名字拼錯或交換期錯誤,一定要馬上告知該校承辦人,以便補申請正確入學許可;入學許可上的英文名字必須和護照一樣,否則無法辦簽證。大部份學校會將入學許可寄到本處, 少部份學校會直接寄到同學家裡。若你的入 學許可寄到家裡,一定要馬上告知本處承辦 人已收到入學許可。
辦理簽證注意事項Student VISA 各國學生簽證必須於取得交換學校之正式入學許可後才得辦理,有些國家學生簽證辦理相當費時,收到入學許可後,請儘快去辦理。各國學生簽證辦理所需文件不同,有些需財力證明及體檢證明〔體檢需至指定醫院辦理〕,可跟該國在台辦事處詢問需準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訊。學生簽證之發放屬於各國領事辦事處之權責,本校並無權介入,故請同學儘量備齊文件再行申請。 若因個人因素無法拿到學生簽證,即 喪失交換資格。
在學役男申辦出境作業 申請方式: 申請出境相關表格請向各系所秘書或學務處生輔組索取。 於預定出國日期四十天以前,備齊應繳之相關證明文件,交學務處生輔組兵役承辦人申辦。 役男出境相關訊息及表單下載,網址:http://life.dsa.fju.edu.tw/army.html
交換期間學費繳交Tuition Fee 大學部修業期間繳交日間部全額學雜費 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應依兩年修業期間繳交日間部全額學雜費 繳費截止日為: 101.9.12(第一學期)、102.2.18(第二學期) 大學部延修生依照「大學部各項收費標準表」規定繳交全額學雜費或學分費 研究所三年級(含)以上學生依照 「研究生學雜費收費標準表」規定繳費 繳費期間:101.10.22至101.11.05
交換期間選課 國外修讀選課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十八小時視同輔仁大學一學分。 學士班學生修習學分數,第一、二、三學年每學期至少須修習十二學分,第四學年每學期至少須修習九學分;碩、博士班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由各系(所)另定之。 修習學分數未達最低標準者,應由所屬系(所)了解原因後,經輔導仍未改善者,得勒令休學。 學生於交換學校完成選課程序後,請於輔仁大學每學期加退選課期間內,將「輔仁大學學生赴國外修讀選課清單」傳送回報至國際學生中心,以免逾期產生無可挽救之選課及成績問題。 「輔仁大學學生赴國外修讀選課清單」電子檔案於國際學生中心網站《交換學生計畫》專區下載。
交換學校成績單Transcript 各校寄發成績單時間不一,通常於交換計畫結束後會寄一份免費成績單至本處;若需多餘份數,需自行向交換學校申請,本處不負責申請。大部份學校採統一寄發,所以有些學校會在結束交換計畫幾個月後才會寄出。如果急需成績單辦理學分抵免畢業者,應在離開交換學校前自行向該校申請成績單〔部份學校需收費〕。
抵達姐妹校後After you arrive 安全回報並告知通訊聯絡資料(ex:居住地址、當地手機號碼),將資訊Email至 :088837@mail.fju.edu.tw 至各校國際事務處報到 參與各校當地交換生說明會
學成歸國後After completion 交換學生研習完畢回國後一個月內,應繳交一份研修心得報告至國際學生中心,並提供學弟、妹必要資訊。 完成輔仁大學學業。 「輔仁大學學生赴姐妹校研修心得報告」電子範本於國際學生中心網站《交換學生計畫》專區下載。
急難救助 輔仁大學24小時緊急連絡電話: +886-2-2902-3419 中華民國駐外館處:http://www.boca.gov.tw/mp.asp?mp=1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查詢首頁>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專區>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緊急聯絡電話暨通訊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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